言说内外:1925年“五卅善后案”中的舆论风波
2020-12-20温程
温 程
(南京大学 历史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6)
1925年5月30日下午3时许,上海公共租界英国巡捕爱福生下令开枪射杀因抗议“日本纱厂枪杀工人顾正红”而游行示威的普通民众,造成数十人伤亡,酿成震惊中外的“五卅惨案”[1](亦称为“沪案”)。此闻一出,群情激愤,各地抗议、罢工罢课、募捐演讲活动风起云涌,随后引发了各地的一系列民族救亡运动。此次案件所牵涉的种种,亦是人所共悉,“兹事关系国体民命,殊非浅鲜,若不亟谋对付,民何以堪”[2]。无论是北洋政府、国共两党还是游离政治之外知识分子都先后在报纸、杂志等舆论媒体上发声以明心志。时人感喟,“在此次运动,政府发声之激烈,民气风气之高涨,为近年来之罕见”[3]。胡愈之更是将其比作“近年政治外交上最重大的事件,是中华民族最有关系的事件”[4]。
“五卅运动”正是因其在近代中国的重要地位,学界前贤对此多有垂注。在早期的研究中主要从革命史视角出发,关注于共产党领导下群众性的工人运动与学生运动,或者从中共早期领导人为视角审视五卅运动[5];近些年,研究趋势有所转变,主要从外交角度来论述“修废不平等条约”问题,这一维度又细分为官方到民间商会两重侧面[6];另外,晚近学人研究上世纪20年代思想变迁时,对于该事件及相关知识分子略有涉及[7],视野开阔,有挈领之用。大体而言,一般所集中于本事,较少关注事后,对于其中民间舆论转向讨论较少,更遑论其中思想格局与社会趋势,有不少待发之覆。
事实上,关于何时处理、如何处理“五卅惨案”,当时的报刊舆论界曾有过一些讨论。就如何围绕 “五卅”善后问题(以下简称“五卅善后案”),胡适、梁启超都曾在报纸上发表过自己的意见。然而从胡适、梁启超等人与外界的分歧而言,看似简单,两者并无实质性差别,一定程度上而言乃是同中之异。但为何受到如此激烈、如此广泛的批评。激进论调一路高歌猛进,而看似沉稳、理性的声音却难以得到认同,言说中的纷争之外的其他社会因素或许更值得思考。
究其根本,乃是20世纪20年代民族情感不断叠加与群众(民众)运动蔓延的结果,以至于出现不可逆转的倾向。抛开具体主张的差异外,此外这期间仍然夹杂长期纠缠不清的主义之争。本文主要关注在“五卅善后案”中舆论界对“胡适、梁启超”的批判风波,试图理清各方嘈杂声音,并从社会文化角度来谈“五四”到“五卅”阶段的思想倾向与社会趋势。
一、起 因
“五卅惨案”发生后,舆论界一片哗然,各行各业积极抵御之声纷纷见报。就如何处理沪案,各界议论纷纷,但大多赞同“逞凶、赔偿、道歉、经济抵制、废约、收回租借和治外法权、废约、关税自主”等主张。更有甚者,提出沪案“根本之解决,在于积极之抵抗,预备作武力的抵抗”,断言若不借此机会彻底解决,“中国与亡国灭种有何分别”[8]。
向来关注时局的梁启超、胡适等人也自然对此事有所关注。在事发的几天内,梁启超联合范源濂、朱启钤、丁文江等人在申报上刊发共同宣言,提出三大项主张:1、希望外国使团通告上海租界工部局,不能再使用武器,不靠武器的力量处置目前严重的局面;2、希望上海市民保持稳健态度,不拿生命冒险,不增加责任机关处理案件的困难;3、双方各局立刻派公正的中外代表共同组织委员会,调查杀伤人的实在情形,按照国际惯常法律来做出应有公断[9]。面对汹涌的民愤和裹挟而来的极端诉求,梁启超、丁文江等人有意识地疏导这种局面。丁文江在《高调与责任》一文中明确指出,“废除不平等条约、关税自主、经济抵制中国尚未完成必要之准备也”,这样为之就是“做无谓的牺牲”,劝告国人“慎用感情,研究利害,放下理想,讨论办法”,“莫要把庚子的悲剧再演一番”[10]。这种以防“激变”的处理方式,符合一贯丁氏稳健处事风格。长期职掌外交权柄的顾维钧对于“五卅”善后的观点更为直白,指出“按现今状况欲同时办到原非易事,但如国人能坚持镇静态度不作轨外行动而一致毅力为有秩序之主张,则不特我国当局能以民意为后援而力图折冲”[11]。
但这份宣言和几篇文章,却引来外界诸多批评,在《京报副刊》《热血日报》《向导周报》等多家媒体上收到不少知识分子发来文章表达不满,更有甚者称其为“卖国贼”“误国名流”,“理应被政府逐出国”。
在众人都在对梁启超之语进行抨击之际,向来好发政论的胡适却一反常态,没有发声,甚至在案发的数十天没有公开发表意见。之所以沉默,用胡适自己的话来说,“一来,这件事的前些天,还不知道事实的真相,无可疑的事实固然有几点,其他的有好些不敢相信,有些竟互相矛盾,所以不敢妄下判断。二来患了病,好多天不能出门,不知道什么,所以无从说起。三来各界的意见已经很多了,所以没有说些什么”[12]。对于此等国家大事,胡适并未保持绝对沉默。一方面,胡适对于丁文,还是给予正面评价。对于丁指出“这些天的许多不负责任的高调”,胡适“也有相当的同意”,对于丁文江负责任、少高调的根本态度也表示认可。“承认丁君的话,虽然不合时宜,至少可以供今日发言指示的人自省。”另一方面,胡适指出丁文江的文章,“批评有余,建设不足,重在‘中外会查委员会’,而对于其他办法和步骤却不很注重”。依照胡适的个人意见,“今日的局势有两个地方要认清:一是上海的残杀事件,二是八十年来的不平等条约的根本解决”。前者是“可以短时间内解决的”,后者“八十年来不平等条约的根本解决不是一时三刻就可以做到的,尤其不是用罢工罢市的武器能做到的”,“但是为了作战的方略计,应该分两个步骤。第一步在与‘沪汉案’的处理,“至少上海总商会提出的十三个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惩凶、赔偿、道歉、收回会审公廨权、保障此次罢业工人,保障言论出版集会之自由、工部局投票权等”,“在第一步交涉的时期,我国政府应向所有条约关系的各国,声明八十年来的条约为今日及将来种种冲突的祸根,要求六个月以内在中国召开一个根本修改不平等条约的会议。”胡适在后来6月26日的《晨报副刊》上进一步归纳为三层:(一)要调查事实(二)要有负责任的态度,把某种主张的结果先用想象力想出来,研究过,用这些结果来批评自己的主张,对于自己主张的效果负责任(三)要认清步骤。作为一个向来秉承“自由主义”原则的人,虽然对于梁启超的言论未作直接评论,但对于众人对于梁启超的过分苛责,胡适还是公开站出来为梁启超辩护。“听说有人在执政府提议将梁壬公先生驱逐出国境,我觉得这不大好。我们不是要求真正的自由吗?真正自由的精神在哪里?出版有自由,言论也有自由。一个人只要他有种意见,他自己总有发表出来的权利。总不能禁止别人发言,何至于就说不爱国了呢?”[13]
大体而言,胡适、梁启超二人都赞成首先弄清事实,在调查事情真相的基础之上,对于此案先做法律上的了结,再谈其他问题。前者需要运用司法手段,后者需要从政治入手,需要执政府与各国交涉谈判,绝非一朝一夕能够解决。当时的激烈高扬氛围,胡适也有所感触,明白这时候泼冷水的话是极为不受待见的。“在各种意见当中,主张平和一点的人,似乎很不能见容的样子。”[14]外界舆论对于其主张无法容忍,把胡适、梁启超相继看作为一丘之貉,这种行径被视为“专破坏民气”[15]之举,旋即引发一场声势浩大的笔尖挞伐。随着民众神经的越发敏感,批评的措辞也越发激烈,远超胡适、梁启超等人所预期。
二、言说之内
本场舆论风潮中,起初的争议还尚属具体手段之争,各自言说大体保持克制。但这种局面被民族情绪与周延而至的主义纠葛所打破,论争过激化的趋向在所难免。
(一)爱国与叛国
虽然梁启超连发数篇文章,在认同丁文江、胡适文章的主要纲领外,为自己可能发生误会之几点进行阐述,就是为了避免发生误解,影响大局解决。“当这危急存亡的时候,万不可在舆论界有分裂破绽,致为敌人之所乘。”[16]奈何舆论界的分裂与论争已成事实。
各方就“五卅”一案的解决之道发生诸多分歧。对于调查事情真相,梁启超主张先成立“会审凶手委员会”,“双方各派公正委员用公开方式传讯人”[17]的方式调查事情原委, “希望双方当局应该立刻派公正的中外代表共同组织委员会, 会同自由调查杀伤人的实在情形, 来决定责任究竟在谁身上。并作一个报告,作为解决这件事的根据”[18]。梁启超之意为中外双方先组织会审委员会,调查事实真相,确定法律罪责,这为解决事情的前提,以此为突破口再来探讨其他问题的解决。然而在外界看来,会审委员会只是谈论法律个案问题,没有触及问题的根本。这种做法“只是看见眼前的土壤便看不见远处的山丘,看见两三个斑点便忘记了全豹”[19]。更有人就毫不客气的指出,梁启超这是“把‘沪案’缩小到一个极为简单的法律问题。‘会审委员会’的办法徒然淆乱沪案的真相”,“‘沪案’本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也不是个简单的政治问题,还是一个黄白种族问题,岂是一个‘委员会’可以解决的”[20]。概言之,外界所重的并非是法律,关键在于不平等条约。诚如《东方杂志》所言,此次事件之根本乃是不平等条约的存在,绕开不平等条约问题“五卅善后”就无从谈起[21]。
对于派遣专员调查事实,有论者更是觉得荒谬不已,认为成立会查委员会多此一举,“难道不知道英国浦头枪杀无辜市民?难道不知道罢工罢市是帝国主义激成的?这种真相还需调查?”[22]一位署名为戴修骏的学人在《京报副刊》上发文指出,一旦成立所谓“会查委员会”必定扰乱中国秩序,他日英国必定从中作梗,先开恶例,“之后无论何人何国,侵犯中国主权,都可匿身其中,以为护身符”。此外,戴修骏更从会查委员会成立之性质、历史方面进行批驳,而且“会查办法,双方原则上已有同一主张,事实上不能成立。英国所持原则,意谓于必要时英国在中国可以杀人。试问中国可否予以同意?杀人事实,英国业已承认,请问会查所为何事?余诚百思不得其解”[23]。既然双方在基本原则上都已经没有共通之处,也就根本没有成立会查委员会之必要。对于梁启超之主张,无疑是强有力的反驳。
在“五卅惨案”发生后,“全国人义愤填膺,感情发挥到十二分极致,宣战、断绝外交关系等主张,在报纸上随处可见”[24]。梁启超等人在当时部分人提出的开战论的社会氛围中,从道义上认为讲应该宣战,然而从实力而言谈判才是实际的选择。显然,这时梁启超所关注不是通过对外宣战从战场上取得胜利,而是如何通过外交谈判从谈判桌上取得胜利。6月16日, 梁启超又在《答北京大学教职员》中说:“自事变发生以来, 宣战论没有一天不在我脑子里头转几次。我有痛切的感觉,觉得贪残狡滑(猾)骄傲之英帝国政府,非有人加以膺惩不可。我又在那里妄想:中国久衰的民气, 或者一战可以振起;无聊的内讧,或者一战可以减轻。”[25]在《谈判与宣战》一文中又进行补充,“主战当纯出以哀痛之心,不可杂以一毫虚骄之气。换句话说, 我们并不是有能战的胜算而战, 其实是以等于‘一死不如战死'的决心而战。所以非到平和手段用尽了之后,不宜轻发”[26]20。劝诫国人专注对外谈判,不可轻言牺牲。可外界激烈舆论氛围环境下,倡言誓死力争之人不在少数,“在此危急存亡之际,我们理应为‘国格’计,无论如何也要站起来防卫一番”[27],梁虽然态度与之前有所改变,但核心观点仍然是“克制”“务实谈判”,但其论调显然和者甚少。
“五卅惨案”涉及对外事务,梁启超认为北京政府必须承担责任。但在梁启超看来,段政府的言行不得要领,批评政府“一点主意拿不出,一点事实不做,一味跟着群众唱高调”,这是“极为不负责任的态度”[28]。正如《晨报》发表的社论那样, 指责外交当局“应付沪案的方针, 一言而蔽之曰, 敷衍而已”, 并对外交当局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曰交涉对方宜认定英国”,“二曰交涉步骤须有一定计划”,“三曰提出条件须先议定”,“四曰解决时期须力求迅速”,“五曰外交总长应自当交涉之冲”[29]。
对于北京政府把公使团作为交涉对象来商讨解决此案,梁启超认为是极不明智,“应该专和英日两国交涉”,交涉以“博得世界同情为第一要着”[30]。这一点得到一些学者赞同,认为“政府把交涉对象扩大为公使团而非英国领事”实属不妥,“在沪案解决中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确为极端”[31]。梁启超认为执政府那种广泛树敌的做法极为不明智,应集中力量对付英日两国,联合国际其它势力。对于梁启超在外交上以某一两国为主要交涉对象这一点,被外界认为是“缩小范围”“少树敌”,也引来不少争端,认为这属于孤弱的“鸵鸟心态”,“一切帝国主义者都是压迫,侵略、剥削、宰割中国的”,“我们中国人在与此外各国订立的许多不平等条约的束缚下,是否因为英日条约的取消,即有好日子过”[32]。
在梁启超看来,与外国谈一次性收回租界、废除不平等条约这些条件,等同于“与虎谋皮”“一是牵涉国太多,而且内容太复杂”,西方列强断不会理采,这得学会应用外交层面的策略。“到底还是采取‘漫天要价不买拉倒’的态度,还是采‘格外克己言无二价’的态度好?”,以梁启超来看,“与其卖不成,宁可吃亏卖”,因为“专靠摇旗呐喊的示威运动,就想立刻解决盘根错节的宿题,天下断没有这么便宜的事”[33]。对于此次事件,梁启超提出了“根本条件与枝叶条件,枝叶条件可以让步,根本条件则不可退让”的交涉原则。梁启超在《为沪案敬告欧美朋友》一文中,提出的三项最低条件。无论是道义还是策略上,北京学者张荣福都对此颇有不满。张莱福认为“梁君先宣布吾人之秘密使对方知我实价几何”,“如此轻率发言,赤裸裸的宣布秘密,不智不忠!”[34]这种示弱举动也为时人诟病,认为胡适、梁启超“彼等若真心爱国,真心欲防止国人感情用事以致难以收束,不妨暗中条陈政府,提出其所谓‘低调’‘冷静’之办法,或藉大学者大教授之地位广为演讲,于各教室穿梭劝导青年——而嘱其勿将底稿公布今乃长篇大论,喧腾中外无非出言中国不当强硬而当好好驯服”[35]。换言之,在部分知识青年看来,要求国人保持克制、冷静无疑向列强低头,对于解决“五卅惨案”就是抱薪救火。梁启超劝诫学生无做白白牺牲,也是被张诟病,“终日蜷居斗室之学者,怎会轻易进行吾辈工作”,“学生罢课为社会服务,为上海被压迫的同胞请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即使自杀亦为国自杀,非枝枝叶叶”。张荣福看来,既然所谓政客无意解决国家问题,那么民众自然有责任去直接与外国交涉;既然学界名流爱惜名声,那么只有借助学生、工农这样的普通群体才能获得真正的力量。
对此,梁启超也并非没有进行辩解,在随后的《谈判与宣战》《答北京大学教职员》等文章中对于诸多的误解进行阐述,“诸君谓我只谈法律,不谈政治可谓天大的误会。我所采用的会查之法,就是弄清杀人事实和责任所归。要用法律上的严正手续来证明何确定其责任所归用来做政治上的谈判的基础”,“诸君对于我的观点完全是看错了,也许是没有看完我的前后文,就断章取义”。这一点也得到一些人的认可[36],比如陈铨则从事实层面分析,“若我们随意牺牲”,“结果或弄得外交不容易着手”,“虽然我们最后的目标是废除不平等条约,但是不能忘记目前急切的问题,只去悬想辽阔的将来的根本的解决,无法集中于现在”[37]。对此,梁启超深有感触,一针见血的指出多数人“只是空喊”,“拿不出实际办法”,对于外界一些空洞的质疑不再做过多回应。
另一方面,对于胡适的各种批评也是纷至沓来,指责其“替帝国主义文过”“懦弱的英美国家走狗。”胡适在日记中记载,南下武汉大学演讲时,《武汉评论》专门出了一个“欢迎”专号,实则完全是谩骂[38]216-221。对于胡适以慎重、平和、负责任态度来看待“沪案”问题,被讥为首鼠两端、爱惜羽毛。虽然胡适没有像梁启超那样再在报纸与人上打笔墨官司,但是在其日记与往来书信中难掩愤怒、失望之情。
(二)革命与反革命
随着北京执政府下令邢士廉镇压上海工人运动,通缉上海总工会领袖李立三,并限令各处工会取消,同时上海总商会于6月19日宣布恢复开市[39]。让外界对段政府大失所望,使得原本激烈的舆论更加高昂。上海总工会与中共各团体的手中的宣传媒介做出回应,将段政府之举视为妥协无能,而与段政府颇有瓜葛的胡适、梁启超自然是首当其冲,又恰逢两人在其中态度不见明朗,更加坐实预判。
倘若之前的争论只是具体方法、道路的分歧,而《向导周报》《热血日报》《中国青年》等报刊的加入,这些报刊媒体的批判往往避开解决方案的可行度层面,从“革命”意识形态来进行指责,争议的焦点悄然走向另一个层面。
陈独秀在报上批评道,“资产阶级所谓的学者名流即所谓的高等华人,公然宣言要‘双方冷静、友谊协商”,说出各种荒谬的言辞,“有意无意的做了帝国主义及军阀的工具而恬不知耻”[40]。梁启超、胡适等人这种冷静主张调查事情原委这一言辞,被唾弃为“自欺欺人,掩耳盗铃之计”[41],正是由于看似软弱的主见,被一部分知识青年俨然已视为阻挠革命的恶势力,“这些如梁启超、丁文江、胡适之、余日章这类的一般‘高等华人’根本不懂得民众组织及其自决之重要性”,“他们把自己看做命定的奴隶一般,以为除了要求帝国主义发慈悲讲公道,组织一个他们理想中的公平无私的中外调查委员会,没有方法解决这个案子”[42]。五卅运动之后使得民众深切感受民族危机和压迫感的存在,“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在五卅运动中成为妇孺皆知的流行语,这种浩浩荡荡的潮流已是不可逆转。“革命被建构成一种最高的道德和使命实践的正当性,任何对于革命的迟疑、犹豫和质疑态度都有可能被戴上‘假革命’‘反革命’乃至‘反革命’的帽子。”[43]诚如恽代英当时在报上所说,“五月卅日!确实是中国革命开始的一天!那些所谓异样的声音,反抗运动里头的人很值得分析。他们自己不革命,处处以‘过激’‘排外’为借口,专门阻扰别人革命,借着智识阶级的帽子,空骗那些觉悟不高的人。这种人与军阀、帝国主义的走狗、反革命分子有什么区别,简直是帝国主义的想法”[44]。在恽代英这类革命分子眼里,胡适、梁启超等人在“五卅案件”处理上言语暧昧不清,有妨碍革命的嫌疑,也就与“反革命”无异。在“革命”被奉为一种普遍信仰之时,置对方于“反革命”之境,胡适、梁启超俨然被隔离到普通民众之外。至于为何对于出现如此规模的挤兑,胡适在写给陈独秀信中坦然指出“我知道你们信奉阶级斗争的人是不信仰自由的”,“我们这群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是没有立足之地了”[45]。
在9月之后,段祺瑞政府与公使团交涉毫无进展,民众的热情也逐渐消磨殆尽,上海总商会早先恢复通商,报上对于“五卅”的报道逐渐消沉。此外,国共合组的广州国民政府挥师北伐,中共把主要精力和宣传力量放在南方国民革命运动上,《中国青年》《向导周报》等中共舆论媒体未继续围绕“五卅善后”问题对其进行批判。
从卖国再到反革命,指责的言辞愈发激烈。剖析这些争论、分歧,不仅仅是简单的处理“五卅问题”方式的不同,更是社会局势下的缩影。在这些嘈杂的批评声音背后,也是各种思想势力的角力。胡适、梁启超这类昔日的“思想巨子”渐渐滑向处于不断受批评、指责的被动局面,为许多人不能见容,甚至陷入失语的境地。
三、言说之外
“五卅”善后舆论风潮中,既有围绕处理本事的纠纷,亦有主义纠葛的涌动,起初的争议往往囿于具体言说之内,民族情绪与革命至上的大潮裹挟而来,在此的指涉却往往在言说之外,一切皆以主义至上、态度至上、行动至上为主轴,革命的大幕已然拉开。
(一)民族情绪的觉醒
“五卅惨案”是西方列强侵华的产物,具有很强的必然性,但就这件重大事变本身而言,其中又有各方势力掺杂其间,具有突发性质。“五卅运动”的一个最直接感受,莫过于由西方列强所带来的严重民族危机。这种外部危机之下,民族情绪前所未有之高涨,促使国人一蹴而就的复杂心态愈发明显,急切地想摆脱这种危机。张国焘回忆到:“在我的亲身经历中, 五卅运动的民族情绪, 其感人之深, 尤胜于当年的五四运动。”[46]类似这样的感叹在《晨报》《京报》等舆论报纸上不在少数。这种危机感长期在国人内心深处扎根,正如某首小诗所言“‘五卅惨案’,已历十周,旧仇难忘”[47]。
民国初期的各系军阀混战,欧战后西方势力的卷土重来,造成中国局势的日益紧张。《申报》时事评论的主笔杨荫杭形容这为“外患与内乱并存的五代式”的社会[48],可谓一语中的。这种危机感更加激发国人的“趋新趋进”心态,毕其功于一役,急病需要猛药医,把最新的、最好的“西方”拿来解决中国日益加剧的困境。杜亚泉亦有所察觉,“近年言论之耸听者”,比比皆是,“惩于国民之奄忽无生气,故立论惯取刺激之口吻”[49]。故陈词越是危言耸听,却越是唤醒民众,越是能得到关注。丁文江感叹到,在五卅运动前后这些年“近来社会趋向,每患曲调之不高,不患和者之无人。调愈高,和者则必众”[5]。这种潮流的背后,多有鼓舞民心的苦心孤诣;不趋新,那么只有让中国继续按照旧方向沉沦,无以学新方案救国;不趋进,国民一日不知危机,浑浑度日。
“五卅惨案”所给激起的便是深刻的外部侵略危机,正如《东方杂志》撰文所指出的那样,“若无沪案发生,举国一致抗议”[50],国人多半忘却列强在华权势。在此等亡国灭种危机的刺激之下,民众思想极为容易滑向偏激、情绪化一端,所以提出“开战论”“彻底废除不平等条约”,实行“经济绝交”等主张之人不在少数,狂热的民族情绪代替理性思考,不顺应潮流者自然容易招致指摘,沦为卖国之流。诚如某位报人所言,“此次出人意表之外的上海英捕头残杀我同胞的事件发生,使我们在昏昧期中麻木不仁的国民受了当头一棒”“也竟开始敢于提出自己的要求,情势之转变,不可谓之不迅速”[51]。
梁启超、胡适、丁文江诸人倾向于就事论事的思想主张,在当时民族主义空前高涨的情势下,其主张不可能有多大影响。反而那些漫无边际的高调言论更能为人接受,甚至反过来批评、嘲讽前者的“卖国言论”。诚如《京报副刊》中某位论者所云,“前一期的时代前驱便是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们,他们大都是主张思想革命的”,现在他们落伍了,因为“在后一期的时代却是‘废除不平等条约’‘打倒帝国主义’口号,这实是彻底的政治革命运动时代”[52]。与汹涌澎湃的民族主义相比,两者之间的错落显得格外明显。
胡适、梁启超等人在此次案件中的保守呼声,既要“分步骤”又要审慎“调查事实”,与外界实在格格不入,时代潮流相背离,自然显得不够爱国,使得其更加为社会大众所轻视。在一封上海学界联合会写给胡适的信中,将胡适誉为“昨日中国之但丁”,“《新青年》内首创文学革命,举国风从,遐迩闻名”,但因为胡适没能跟上新的潮流,思想、行径日渐消沉,出席被视为旧势力的北洋政府的善后会议,反对废除清室优待条件,被耻笑为“浮沉于沙窟之中,舍指导青年之责而无聊卑污之举”[38]247。胡适自己也承认常受青年界的议论,“因为不肯学时髦,不事谄媚”[38],让一些人觉得很是反感。在写给周作人的信中谈到,“我在这十年明白青年人多数不肯站在我这边”[53]。无论是少年爆得大名的胡适,还是“新党”代表的梁启超都在很短时期内被其追随者视为陈旧落后之流被摒弃[54]。
“五卅”风波中的胡适、梁启超的言行在一般趋新的知识青年看来,太过平和保守,胡适“在政治经济上的模棱主张,很有令人不满意的地方”[38]254,腐朽落伍,“恰三十岁老妇再次于在镜前插花抹粉,浮夸多态,着实让人肉麻”[55]。早已不是“打破恶势力的先锋”,反而“落后到这种地步”[38]220。“五卅运动”前后激进风气一时无两,任何对于沉稳的声音都断不会为社会所容。王国维这样一位保持沉默的“旁观者”看来,梁启超、丁文江“在报上发表稍稳健说,已为激烈派所集矢”[56]。
若稍作延伸,恐怕其中缘由从欧战后的中国局势与思想界走向可以窥见一二。1919年巴黎和会的失败多少触动国人心理的敏感神经,从满怀希望走向极度失望,所谓的“民族自决”终成画饼[57]。原本代表平等、公正的美国式的“威尔逊主义”变成一文不值的谎言,而历经战火硝烟的欧洲又时兴文明反思论,已经自证其正面取向并非那么明朗。何谓新方向、新道路一直是民初知识分子所思虑的命题,那么苏俄所带表的“劳工主义”那便是新的方向。20年代初的思想局面,正如论者所言,大致是从“威尔逊时刻”走向“列宁时刻”开始的[58]。数年后的梁启超回首思忆,那几年“列宁竟到了与孔夫子争席的地步”[59]。这些都暗含些许思想的权势转移,社会主义学说一度风涌而起。
“五卅惨案”又进一步证实列强不平等待我,外部危机再一次加深,国人的意识一再趋新、趋进,“恨不得立马解下头上落后东方国家的枷锁,一步躐进平等国家的行列”。而彼时传入中国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学说,其构想了“民族平等、世界自由”的未来蓝图,无怪乎不少青年学生将其奉为圭臬。虽然此时的国人很难分清这其中的实质与差别,但其中要求“平等、自主”的呼声正契合了国人胃口。已有学者指出,中国近代的民族主义其中重要一层为以平等姿态进入世界,并尝试得到外界认可[60]。这也解释了苏俄新主义所声言的“民族解放”“反对帝国主义压迫”会在中国掀起思想与社会的巨浪。概言之,其正好架通了近代以来思想界两种取向——“趋新趋进”与“民族主义”。那么不言“主义”、又大谈“理性克制”的胡适、梁启超等人,在时人眼里恰恰在“趋新”与“民族主义”的潮流之外,自然为外界一般知识青年所指摘。
(二)民众运动潮流的扩张
“五卅”席卷而来的民族思潮,公平地被接受到世界体系内,善后讨论中要求全盘解决的呼声具有无可争议的合理性。既然意识到目标与道路的遥远,自然不可坐而待之,必须用行动来证明。换言之,平稳、协商式的呼声既然不受重视,那么必须借用激烈的、群体的运动才能迫使对方有所表示。也正因为“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心态的指引下,言语与抗议自然无法生效,那么行动(革命)就变成唯一抉择。无论是“五四”中学生请愿,还是京汉铁路大罢工,抑或是“五卅”风起的民众运动,都是这一思想源泉的实践。
在“五四”到“五卅”期间,中共顺势而为,组织的各种抗议、游行示威活动,以《热血日报》《向导周报》《中国青年》等报刊为基地,频频发出激进排斥帝国主义的主张,猛烈批判西方列强的罪恶行径。其中《热血日报》更是因“五卅运动”而创办,中共所主笔的《向导周报》与《中国青年》这一阶段所撰写的文章,几乎每篇都在关注“五卅问题”。迎合了当时社会思想倾向,自然吸引很多知识青年的目光。而英日作为旧式西方列强因其强横行径在中国形象尽失,著名报人王云五公开批评,“今之列强方日言正义,且其对于欧战之大牺牲,表面上亦所以维持此等正义,何独对于我国之种种不平等之待遇,坚持不肯改变”[61],绝非文明国度之所为。对比之下,苏俄与中共俨然成为一种比英美更新的方式存在,以主义为号召,以直接行动为纲领,颇得国人好感,当时北京学界左倾亲俄风气浓厚,与此同时还在北京《晨报》上就“联俄仇俄”展开大讨论,苏俄无论是思想主义还是政治存在,在华权势都处于一种持续上升的阶段,其积极影响在大多数知识青年扩散开来。对此,梁启超与青年渐渐脱轨的感觉颇深,感叹同情共产学说的“百分中居九十九”[4],只能挽回一个是一个了。连当时对共产主义与苏俄颇有成见的《现代评论》也出来发声,“这次爱国运动(五卅运动)绝非‘排外’和‘赤化’”,“都纯粹爱国之心的促使,与往日学生运动、工人罢工是不同的”[62]。这套话背后暗含着对于中共与苏俄主义在华影响扩大的默认。张国焘在1926年观察到,近年来“全国都有国民促成会的运动,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运动,全国工会复兴的运动,南方革命势力准备讨伐杨、刘的运动,北方国民军脱离帝国主义而与民族接近的运动”,彼时“已进入一个运动时代”[63]。这期间,自然离不开中共的推动。
站在从新文化时期向北伐时期过渡的“激变”时代的高度来看,这场讨论无疑是值得详加思索的。五卅前后,各种学生、工人团体组织不断涌现,纷纷走上街头,高喊各种政治口号,参与到救亡运动浪潮之中。从恽代英的观察来看,“前年(1925年)上半年, 汪精卫、胡汉民诸先生在上海许多学校里演讲, 宣传打倒帝国主义, 废除不平等条约, 实行国民革命的主义, 学生很受感动。‘五卅运动’从上海起来, 而影响到各乡村和各城市的民众, 尤其是青年, 此伟大的运动, 这不是偶然的事情”[64],道出这期间的一股难以抗拒的群众运动潮流。从这种“动”,多被时人赋予可喜的意味,“凡一国民族所以能长存于世间者,亦惟赖此多少之热血以鼓励支持之,纵使动而出于轨道之外,犹比不动为强”[65]。这其中所道出的20年代初的“行动年代”意味是不言自明的。在这里,中共巧妙的将“主义”与“行动”结合,前者是信仰、理念、蓝图,后者是最终手段与归途[66]。
在对待“五卅案”上,胡适、梁启超原本就事论事,梁启超希冀舆论归于平和、理性,不让事态过激化,不落于西方各国“排外、过激”之口舌。但在私下里梁启超坦言,“五卅一案”和中共动员密切相关[4];而从胡适的角度来看,无论是仔细调查事实还是负责任的态度,或是言论自由的主张,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其一贯实验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影子,所以对于共产党提出所谓的“阶级革命”与过激言论始终保持一种谨慎的态度。胡适也意识到自己所受到的攻击多半是来自“一班烂漫的共党少年”[38]258在某部分知识青年眼里,胡适关于五卅运动的背后实则是迂腐的“尝试主义、好人政府”思想在作怪[38]267。而呼吁克制、分步骤解决的他们,对于激进、汹涌的民众运动多少有些“理智上”的不信任。另外一层,“沪案”的失败多少显得“智识阶级不负责任,不出来领导民众”[67],知识精英的言说与民众的行动之间的隔阂,再度加深。前者所谓的“理性主张”在外界看来,多少只停留在表面上,缺乏行动的诚意。“五卅”迟迟未决的背后,便是他者以武力为凭仗。在政府交涉无法依靠之际,国人若想打破困局,“不能不牺牲性命去洗刷耻辱”[68],民众直接行动与抗争的意义得以凸显。个体力量的单薄,非融入群体不可,而“沪案”恰恰提供这样一个平台,个体力量在群体运动得以升华。这种论调可以在《晨报副刊》中找到回应:“这次沪案,不是个人的事,是团体的,全国的事,我很希望我们国民,要刷新精神,要洗涤以前的恶习,把团体全国都看成‘个体’,好像我们全国是一个人。”[69]简言之,“五卅”所裹挟而来的外部危机促使主流思维的转戾,行动比言语有力,群体超于个体。
“五卅运动”的最直接结果,恰如罗志田所说,“此前处于竞争中的各倾向基本有了结果”,“个人让位于群体,文化让位于政治,言论让位于行动”。这使得中国骤然进入了革命时代,但后来的国民革命几乎是“来不及作任何理论思想上的深入研究,便走上行动舞台”。加之革命提出的口号多站在民族、国家等道德的制高点上,几乎完全超越理性的检验,这使得革命过程中的问题就像“不曾开刀或破口的一个大疽,里面的脓水已经痈聚到一个无可再淤的地步,同时各地显著与隐伏着的乱象已经不容我们须臾的忽视”[70]。发声的可行性被狂热的社会舆论和民气吞噬,青年学生走出斗室参与现实政治,躁动举措是最佳选择[71]。正如《南洋周刊》上某位论者所言,“五卅”值得庆祝的一面,是民众的觉悟,这种觉悟是猛烈斗争的觉悟,不再保持缄默[72]。直接行动的后果,意味着精英式的政治参与让位于群体式运作,这一变化已有论者敏锐地察觉到,“政治未有不由民众发动的。民众就是政治的主体,离了民众即无所谓政治”[73]。
从新文化运动到北伐这一时间段内,各种政治势力、行为取向和思想主义的互相竞争,既涵盖了文化与政治领域的权势之争,也是当时历史语境下日益激进的社会的产物。具体的分歧与时代洪流相互混杂,平和式的论道再难有转圜的机会。稍加审视,此间的舆论基调,莫过于“根本”二字,而后者在民族情绪的推动下,掀起“直接行动”的高潮。
四、结 语
“五卅惨案”多月之后,北京政府向公使团发函催促解决照会,使团方面未有明确答复,后来又经时任外长沈端麟照会荷兰公使催促,依旧石沉大海。再加上时局动荡,北京政府风雨飘摇,对于“沪案”的解决也自然是力不从心[74]。1926年1月之后,全国日报上已很难再有大规模的“五卅惨案”的记载了。情势一再拖延,上海总商会于1926年3月份致电北京外交部,催促与使团结束交涉,又恰逢“三·一八”惨案发生,一般民众对于北京政府感情日恶,因此政府也自然置之不理。五国(英、美、法、日、意)最后于8月在“公廨案”上签订收回协定,十三条中其余十二条皆成悬案。从实际投入和民众心理预期而言,“五卅惨案”的成果十分有限:1926年12月底会审公廨被取消;工部局预留三个位置给华人;上海华当局获得15万元赔款,外国特权制度的基本机构并没有从没有从根本上发生变化[75]。
“自沪案发生后,关于此事的鸿文巨制,如雪片飞来,更不莫数。”[76]重审这场舆论风波的不同声音,以后见之明来看,五卅运动确实没能对中国的不平等外交条约、收回租界与关税自主权等这些问题的处理有实质性的进展,最后五卅惨案不了了之,远远未达到国人预期。抛开这些争论来看,胡适、梁启超的言论着实更为理智,也是更为切实可行。在调查事实的基础上,谨慎展开外交行动,勿使国家外交被过激舆论左右。站在当时孱弱的国家角度,确实无法实现对于这些诉求的解决,尽管这些诉求对于一个独立国家而言是合理的。但站在从“五四”到“五卅”时代大背景之下,“缓不济急”则是社会共识,加之民族情绪与思想的涌动,都使得国民意识到外来危机已经演变到“非解决不可”的境地。而这些思想趋进趋新,使得20年代陡然走向“行动时代”[77],这也诠释了20年代后半期的国民革命迅速风起。简言之,“趋新趋进”思潮推动民族主义流转,也证明那些“遥不可及”的诉求看似荒谬,实则更有一种内在逻辑支持,也更加证明行动(革命)的势在必行。
从“五四”到“五卅”大致完成了两重转变:一者是主义胜出,20年代前半期人人皆对“共产”“阶级”“解放”这类新兴社会主义词汇流传,大有不可压制之态势,苏俄式“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新式主义的存在,在华权势进一步扩大;二者则是行动的胜出,沉静式的坐而论道被多元民众运动取代。而贯穿其间的,便是民族意识的觉醒:正因为意识到“外来危机”不可逃避,只有借助新主义才能有姑且一试的希望;正是因为民族意识的萌动,鼓动头脑中的“主义”落地生根,才有付诸行动、迈向革命的决心。
在客观而较全面的发掘史料的基础上,把目光投向事件中的各个个体,放诸于“五四”到“五卅”的时代洪流中去审视,那些“面目可憎”的争议或许变得柔和、清晰起来。胡适、梁启超等人意见与外界发生龃龉,言说内既有现实层面的差异,言说外又有时代背景下的必然性。但通过此次论战,后人可以窥探到民众运动的高涨在激进舆论氛围的叠加上,走向激进化的一端,与革命的涌动相互交织,高山滚石,愈发难以阻遏[78]。这种动态化的局势,使得“坐而论”最终让位于“起而行”。中共能在短短数年间取得飞跃式进步,其逻辑不仅在于提供了一套新的相对完整的“主义救国”方案,也在于其迎合民初以来的“趋新趋进”的潮流与民族意识的萌动。复次,其高举“国民革命”大旗,以直接行动为依归。两者相互缠绕,换言之,中共在顺应潮流的同时,也推动了“主义与行动”的时代转型。北京政府在诸如处理“五卅案”等问题上与民众诉求渐行渐远,面对内外危局举措失当,反衬了以“革命”为依归的南方政府之正当性,近似于后人所说的“以有道伐无道”[79]。“五卅”案了犹未了的结局,更加证实了温和式的谈判失效、坐而论道无法解决困局,唯有群起而争,也自然为后来的“革命时代”(国民革命)的到来开辟了道路。恰如中共在纪念刊物上所言,“五卅运动”的失败反证了“唯一的出路就只剩革命了”[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