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小龙虾产业发展现状及建议
2020-12-20詹世盈巩喜佳张琳琳
詹世盈, 巩喜佳, 张琳琳
(南召县农业农村局水产办, 河南南阳474650)
一、小龙虾产业发展现状
自2019年春季开始,南召县小龙虾产业在县政府大力扶持下,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群众主动、部门协同,分别在南河店镇、白土岗镇、石门乡、崔庄乡、四棵树乡、留山镇发展稻田单养小龙虾93.3 hm2,其中南河店镇、白土岗镇、崔庄乡三个基地集中连片开挖稻虾田32 hm2,群众自发开挖近千亩。
2020年7月28~30日,我们对南河店镇、白土岗镇、崔庄乡、石门乡部分小龙虾养殖户进行实地调研,被调研的养殖户效益较差,调研发现大部分养殖户亏损十分严重。由于2020年上半年严重干旱缺水,绝大部分稻虾田已无法养殖,只有很少部分水源较好的养殖户,利用不停的抽水提灌来满足养殖生产需要,大量抽水用电加大了养殖成本,造成南召县小龙虾产业发展举步维艰。
二、制约小龙虾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1. 缺乏科学规划,发展方向不正确
2020年8月5~7日,我们对桐柏县月河镇、固始县陈淋子镇、商城县双椿铺镇“稻虾综合种养专业合作社”成功典型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发现,南召县小龙虾产业缺乏科学规划,如:是否有自流灌水源保障?是否适合开挖稻虾共养田等均无规划,导致绝大部分稻虾田因干旱绝收,部分有水源条件的稻田因淤泥层较薄,在虾沟开挖时透过淤泥层深至沙底层,导致虾田漏水,不间断用电抽井水保虾,增大养殖成本,因此,这些稻田均不适合稻虾共养。
南召县小龙虾养殖都是单养(只养虾不种稻),不符合农业农村部提出的“稻虾综合种养技术推广”要求,没有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粮田变虾池有踩耕地红线的嫌疑;在桐柏县、固始县、商城县,我们看到大面积的稻虾共养示范基地,政府加大扶持力度,当地群众养殖小龙虾热情高涨。按照科学要求,单养也不利于小龙虾的生长和成活,加大了养殖成本。
2.缺乏示范带动,农民(或贫困户)积极性不高
南召县目前没有一家成功的小龙虾养殖示范户。南河店镇龙王庙村小龙虾基地虽然初见成效,但管理经验、生产技术、经营理念等远不足以总结和推广;固始县200 hm2以上的示范户2户,100 hm2以上示范户5户,6.7 hm2以上示范户500多户,在这些养殖大户示范带动下,固始县共发展稻虾共养3000多户,总面积10000 hm2。另外,南召县小龙虾养殖户,特别是扶贫资金支持的贫困户,本身经济条件差,加上今年春季严重干旱,这些贫困户无条件打井抽水养虾,小规模养殖也不可能打井保虾,所以,几乎全部失败。养殖基地大户苗种成本贵(2019年13~26元/kg)、养殖成本高(饲料价格5000元/t、水电费500元/667㎡左右、药物费300元/667㎡左右、地租费800~1000元/667㎡)、市场售价较低(20~40元/k,且在销售季节市场不稳定,造成养殖效益低,严重影响南召县小龙虾养殖农户的发展积极性。
3.缺乏龙头推动,产业发展动力不足
南召县小龙虾产业虽然也成立了不少合作社和养殖基地,但是都是2~4人的联合体经营,村委或支部只作地方协调,农户或贫困户均未加入。因此,苗种、饲料、药物不能统一购买,质量没有保障,价格举高不下。同时,技术指导无法统一推进,成品虾也无法统一收购,养殖户利益无法实现;如:桐柏县月河镇沈庄村玉皇龙虾养殖专业合作社,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的模式,在村支部指导下,合作社为农户提供苗种、饲料、药物,提供生产管理及技术服务,回收成虾,统一价格销售,让贫困户零风险经营。该合作社共发展农户和贫困户99户,面积1733 hm2;固始县陈淋子镇徐楼村固始运洪养殖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农户+贫困户”模式,合作社统一供苗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喂养消毒、统一收购销售,自2017年以来,该合作社共解决贫困户20人就业,带动农户113户,发展稻虾、稻鱼、稻鳖共养667 hm2,合作社自己发展100 hm2。
4.缺乏优惠政策,产业发展后劲不足
南召县小龙虾主要是政府扶贫资金的支持,对分散经营的贫困户,每户每亩一次性补助2000元,每户最高限额0.2 hm26000元;对承包养殖基地的合作社,乡镇政府负责协调田地、开挖虾沟及配套防逃网等,在资金方面未给于支持,在优惠政策方面,给合作社免两年地租,自第三年起,0.07 hm2租金1000元。从目前调研情况看,除南河店镇龙王庙村龙成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其他养殖基地都可能在优惠政策结束后而终止经营。在政府扶持政策方面,固始县的做法是:贫困户每年0.07 hm2奖补200元,带贫企业(合作社)每带动一户贫困户每年每户奖补1000元,连年都有,小龙虾养殖企业(合作社)的基础设施建设全部有财政支持(大约每个企业投资在100万左右),对创建省级稻虾综合养殖示范场的企业奖补15~20万元,对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小龙虾加工企业奖补20万元;这些优惠政策不仅为贫困户和企业增添了发展动力,同时也为他们的长远规划注入了内生动力,让贫困户真正能上得去、稳得着、能致富,让企业真正实现愿带贫、有目标、同致富。
三、南召县小龙虾产业发展建议
1.明确方向,科学规划
“稻虾综合种养技术”是农业农村部为提高水产品质量推出的“五大行动”内容之一,也是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双收”生态高效农业的主要目的。因此,必须严格按照“稻虾综合种养技术规范”要求,发展南召县小龙虾产业,不能把粮田变虾田,搞单养、踩红线。
根据“稻虾综合种养技术规范”要求,南召县在小龙虾产业规划时,建议有“自流灌水源”的稻田,可以开展集中连片开发,如:廖庄水库灌区、磁塔崖水库灌区、小Ⅰ型水库灌区,白河、黄鸭河、鸭河、留山河、空山河、灌河、松河七大河流干流拦河坝引水灌区等。常年有水源保证的稻田,可以先行试点,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发展绿色生态高效水产业(稻虾、稻鱼、稻鳖共养),其他水源常年无保证的稻田不建议发展,更不建议打井抽水发展。
2.培育样板,示范带动
有养殖条件的乡镇,可以率先培育1~2个典型示范户,在资金、技术、管理、服务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并可与省农业科学院、省水产科学研究院联合,建立“河南省四优四化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引进优良水稻和优质水产品种,在引进试验成功的基础上,让当地农民自愿去参观学习,逐渐扩大养殖规模;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让成功的种养大户不断扩大规模,使当地农民可以就近务工增收。
3.培育龙头,助推产业发展
在培育示范户的同时,根据周边群众发展情况,原则上以村为单位,由村支部牵头成立“稻虾(或稻鱼)综合种养合作社”,采取“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在村支部指导协调下,由合作社为农户统一供种、统一供饲料药物、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回收销售、统一签订农业保险,确保农户种养零风险。
4.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产业持续发展
符合稻鱼、稻虾综合种养条件的乡村,以村为单位,凡集中连片66.7 hm2以上的合作社,每年奖补村支部3万元、合作社15万元、农户0.07 hm2300元、贫困户0.07 hm2500元;集中连片33.3 hm2以上的合作社,每年奖补村支部1万元、合作社10万元、农户及贫困户不变;集中连片6.7 hm2以上的合作社,每年奖补村支部0.5万元、合作社5万元、农户及贫困户不变;同时,鼓励稻鱼、稻虾加工企业,对申请绿色产品认证并开展深加工企业,年产值突破1000万元以上的,每年奖补总产值1%,从而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拉长产业链条,确保绿色稻米、小龙虾等产品提质增效,快速发展。
收稿日期:2020-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