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少先队“红领巾争章”项目的价值观教育思考
2020-12-18江苏省扬州市竹西小学
江苏省扬州市竹西小学 赵 莉
一、研究背景
扬州市竹西小学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层面要求,着力打造“核心价值观化人”的实施方案,确立“红领巾争章”校本化项目,重点培育队员七大核心素养,即爱国、诚信、友善、文明、勤学、创新和奉献,鼓励队员通过校内德育课程熏陶、社会榜样学习和自我道德修正,立志成为“爱国娃”“诚信娃”“友善娃”“文明娃”“勤学娃”“创新娃”和“奉献娃”。每周一主题,每月一争章,学期一评选,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校本化实施。
二、研究意义与价值
1.“红领巾争章”促思想政治启蒙
少先队员的行为习惯、品德养成教育极为重要。《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生德育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中小学教育阶段是青少年儿童长身体、长知识的时期,是对他们进行道德情操、心理品质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最佳时期。”当前,许多家庭对子女的思想教育重智商,轻情商;重言教,轻身教;重享受,轻节俭,家庭教育严重错位。成年人价值观发生扭曲,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思想正侵蚀未成年人心灵。学校教育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所以,少先队员行为习惯、品德养成必须从小抓起,必须从现在抓起。辅导员也要善于发挥身边正能量的人和事,让向善向上的文化感染少先队员,“红领巾争章”项目有利于队员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养。
2.“红领巾争章”促行为习惯养成
小学阶段是基本素质、思想价值观形成阶段。从学习方面来讲,它会促进队员学习自觉性,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从生活方面来讲,它促使队员明是非、知对错,培养队员健全人格。“红领巾争章”项目以培养队员做有道德的人,促进辅导员更加关注队员身心成长,关注少先队员的日常生活,逐渐使队员形成良好行为习惯。
三、研究措施与建议
我国近代教育之父蔡元培先生提出“五育”并举的措施,即教育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德育是教育之根本,而少先队教育在思想道德建设的地位尤为重要。由于每个队员的家庭、社会环境、心理品质不同,其行为习惯和价值观念存在较大差异。此外,在实施项目中,辅导员还要注重少先队员成长过程中重要的发展期、转折期和适应期。
(一)整体设计目标,注重少先队教育的针对性、持续性和渐进性
当前德育实施过程中,存在碎片式活动的问题,为了完成或应付某项任务开展活动,导致德育活动存在无系统、无总体目标,缺乏持续性和渐进性。这就需要制定有效德育的体系,建立长期规划目标,扎实推进各个环节。
扬州市竹西小学实施“红领巾争章”项目已多年,承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梦”思想,继承“梦娃”形象,以“竹娃”为竹西小学的形象主人翁。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向每位公民的要求,将“七彩竹娃”内容修订为:“爱国娃”“诚信娃”“友善娃”“文明娃”,将“敬业”这点分为:“勤学娃”“创新娃”和“奉献娃”。依据少先队员的学龄年段划分,主要目标为以下几点:
1.“爱国娃”
(1)低学段(一、二年级):学唱国歌,会唱队歌;正确佩戴红领巾,行队礼。
(2)中学段(三、四年级):唱好国歌、队歌;认识五旗。
(3)高学段(五、六年级):关心国家大事;走出校园,开展寻访。
2.“文明娃”
(1)低学段(一、二年级):学会使用手帕;学会理书包;按时作息;注意课间文明,休息好。
(2)中学段(三、四年级):生活有节制;注意口袋卫生。
(3)高学段(五、六年级):学会致谢;爱护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增强环保意识。
3.“诚信娃”
(1)低学段(一、二年级):好孩子说真话,知错就改。
(2)中学段(三、四年级):说到要做到;守信用、不作弊。
(3)高学段(五、六年级):正确对待荣誉。
4.“友善娃”
(1)低学段(一、二年级):学会礼貌待人;同学间要相互帮助。
(2)中学段(三、四年级):懂得交往。
(3)高学段(五、六年级):学会合作。
5.“勤学娃”
(1)低学段(一、二年级):按时上学;上课专心听讲,发言先举手。
(2)中学段(三、四年级):学有所长;学会记忆方法。
(3)高学段(五、六年级):确立远大理想。
6.创新娃
(1)低学段(一、二年级):乐于思考;学会自己动手找到答案。
(2)中学段(三、四年级):学会探究;学会观察。
(3)高学段(五、六年级):敢于质疑;积极参加课外实践。
7.奉献娃
(1)低学段(一、二年级):勤服务,学会扫地、倒垃圾;正确认识和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2)中学段(三、四年级):爱护低年级同学;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班级和学校事务。
(3)高学段(五、六年级):积极参加公益劳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增强服务社会意识。
(二)关注队员情感,营造宽松、民主、和谐的队教育氛围
少先队员只有对少先队及其文化有积极的情感,才能保持学习动力并取得成绩。因此,在少先队工作过程中,辅导员应关注队员的情感,努力营造宽松、民主、和谐的队活动氛围。
(1)尊重队员主体地位。鼓励队员积极参与有意义活动,保护他们的自尊心。不是每一个活动都适合所有队员,例如,在义捐活动中,在实施义捐之前,教师要深入了解受捐队员,保护其自尊心,争得孩子的同意后,再开展义捐。否则,辅导员的“好心”,将加重队员的“自卑心”,义捐活动将适得其反。
(2)培养成熟队骨干。改变少先队活动的实施方式,“解放”辅导员老师。建立以大队长、中队长等骨干少先队员为领导的少先队员机构,鼓励孩子们自主建立小队,重视合作。开展各种活动,促使队员互相学习、帮助,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获得感,进而加强队集体凝聚力。适当时机,还可以动员志愿辅导员参加活动,促进少先队教育、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有机融合。
(3)完善沟通机制。建立融洽、民主的队员和辅导员交流渠道,鼓励辅导员经常和少先队员一起反思活动过程和效果,积极沟通,做到队员和辅导员活动能力“相长”。记录每次活动心得,少先队员要写,辅导员自己也要写,为今后开展类似的活动积累经验。
(三)融队教育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中,拓宽德育实施途径
少先队教育在德育功能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理应融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课程之中,建立课程育人和活动育人的双路径。
(1)确保少先队活动课有效实施。根据《中小学少先队改革清单》要求,中小学应该每周开展一次少先队活动课。江苏省《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用书》为队课实施提供教材保障。
(2)将争章融入少先队活动课程。《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中明确列出各年级实施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和实践活动,以此来培养少先队员的组织意识、道德养成、政治启蒙和成长取向。在队课上,尤其是低年级的中队辅导员需要通过各个单元的争章目标和活动组织,引导少先队员了解“红领巾争章”,进而激发队员争章的兴趣。
(3)丰富活动组织落实争章评价。在少先队活动中,辅导员可以根据最新改革要求,组织生动活泼的队活动。鼓励少先队员自己策划,以“我们的节日”“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和“你好,新时代”等主题活动为蓝本,开展有意义和有意思的队活动,让队员都热爱少先队。
“立德树人”是我国教育根本任务。作为基层的少先队辅导员,应扎根一线,勤思考,创造科学的少先队教育形式,以“红领巾争章”为抓手,组织系统性、渐进性和持续性的活动和课程,培养新时代的少先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