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国农村金融改革路径研究
2020-12-17林庆炎
林庆炎
(广州南洋理工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0900)
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农村金融发展一直非常重视,也进行了多次金融改革,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但是从具体成效来看,仍旧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推动农村金融改革,更好地发挥金融在提升农民生活水平方面的撬动作用尤为关键。
1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要方向
1.1 农村金融改革的市场化方向
金融市场要想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以市场化作为根本导向,农村金融在发展时亦是如此。因此,农村金融在改革的过程中,必须秉持市场化的发展导向,充分发挥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正确处理好市场无形之手与政府有形之手间的关系,通过市场作用,实现对金融市场中各类资源的有效调配,通过政府有形手的作用,实现对关键性资源的精准调配。
1.2 乡村发展范式与农村金融范式匹配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基本原则
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下,我国乡村发展将经历第二次范式转变,“农村发展-村镇发展”。由于农村发展对金融发展具有“需求引领”作用,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出现一个新型农村金融范式。我们认为,这个新的农村金融范式就是整合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市场必须实现从“分割的金融市场”向“整合的金融市场”转变,整合的农村金融市场范式就是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改革的目标。
1.3 秉持激励相容机制
在农村金融改革的发展过程中,各种类型的政策制度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需要对各个方面的政策资源进行有效的调配,在此过程中,必须秉持激励相容的原则,对于其中出现的短板和弱项,在包容的状态下,对各项政策制度进行调整,确保其能够较好实行。由于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金融改革是服务于国家的重大和优先战略,制度改革的收益具有外溢性,而金融产品创新具有研发成本高、风险大的特点,政府通过财税政策进行成本分担具有合理性。可由中央政府分担部分成本,使得地方政府和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收益大于改革成本。
2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国农村金融改革面临的主要挑战
2.1 政策法规方面的挑战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制定了各种类型的政策措施,对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但是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情况来看,其中存在的政策空间较为有限。主要表现为,当前国内农村金融改革已经从传统的以供给为主导的金融机构改革转变为以需求为主导的金融功能改革,在顶层设计过程中,政府采取了许多的措施对金融体系布局进行完善,在金融创新的过程中,推出金融试点项目。国内农村金融改革的顶层设计已经到位,各种类型的政策空间非常有效,改革的主体中心点已经从传统的政策端朝向供给端转变。
2.2 金融机构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虽然当前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已有较大发展,各种政策制度也更为完善,但是在很多方面仍有提升空间,很多法律法规不够健全,需要及时有效地进行更新。
3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路径
3.1 建立科学普惠性金融评估指标体系
政府应当促进农村金融立法,通过多渠道宣传,让农民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农村金融机构。银监会、央行等应当增加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政策倾斜,特别要鼓励小微型农村金融机构下乡,完善并深化农村金融体系。继续剥离农商行、农信社等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政策金融任务,提升其经营独立性。在融资、税收等方面对小微型农村金融机构进行大力度优惠。此外,为了推动金融服务能够达到“最后一公里”的效果,应当形成科学普惠的金融评估指标体系。
3.2 加强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监管
在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应当精准处理好金融创新、金融安全等方面的关系,通过强有力的监管确保各项政策在可控范围内开展。监管做到及时、适度及全面,对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做好全面监管,设定具体的法律依据,对小额贷款公司、乡镇银行等农村金融组织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作用进行明确定位。特别是对于当前正规金融机构监管较为严格,但是对非正规金融机构监管较为松懈的情况必须进行改变,政府部门通过对监管体系进行完善,实现监管法规的持续优化,防止农村金融机构出现系统性风险。
3.3 在担保、抵押等问题上精准把握尺度
在担保、抵押时,若农民拿土地、房子等作为抵押物,自身承担的风险就相对较大,在具体操作时,应当把握好尺度的。农民的基本生活用房或者农用地不能作为抵押物,商业用房、生产用房则可用来抵押。简单总结就是,涉及到农民基本生活的土地、房子等不能作为抵押,而其他的则可以作为抵押。在担保方面,贫困地区的农民在谋求发展的过程中找不到合适的担保,政府层面在具体实施时,应当兼顾政策的原则性与灵活性,既要防止出现政策过于宽松而导致金融安全问题,又要防止由于过度谨慎而导致农村金融不能迈开步子。
3.4 农村金融应当与互联网充分融合
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时,应当注重对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不断增强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一方面注重将覆盖面优势发挥出来,适应农民非标准化金融服务需求。另一方面注重将终端设备优势发挥出来。
农村金融机构应注重和电商平台合作,重点对分散小农金融需求进行全面整合。可通过推动农户联合的方式,形成农村经济组织,农产品通过电商进行销售,把握农产品市场定价权。在贷款时,可通过联合担保的方式,有效减少还贷风险,增强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此外,还可以通过借呗、花呗及支付宝等方式实现电商平台与金融机构的有效衔接,充分利用农村网点优势,为农村开展各种类型的消费提供便利条件。
充分结合大数据技术。农村金融机构能够利用的网点较多,且对于农村也比较了解,可以将这些作为基础,构建“三农”大数据库,把农民征信体系、新农村建设、城镇一体化、农业现代化与产业化等方面出现的金融需求变化纳入到大数据库中,为金融服务多元化和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提供依据。
3.5 全面强化风险与成本的控制水平
在成本控制的过程中,对于存款保险机制、利率市场化、电子银行等进行重点控制非常关键。随着国内经济进一步转型发展,涉农小微企业贷款风险明显增加。因此,需对风险控制流程、机制等进行完善,对内部管理控制风险进行持续强化,将农村金融服务问题,尤其是普惠金融业务开展中存在的可持续问题。大量农村资金互助经验表明,选择使用互助金的方式整体风险较高,最终带来的破坏也相对较大,因此,这种模式只能在较小范围内采用,形成“共同纽带”,全面增强风险免疫效果,实现对成本有效节约的功能。同时,在选择使用合作金融时,可有效解决弱小用途资金需求,对于生产用途方面的资金,例如消费信贷不能进行限定,规模相对较大的生产性融资,可通过其他金融机构解决。
3.6 对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出完善的政策制度规定
结合当前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实际情况,从国家层面上对农村金融发展提供充足的政策支撑。在国家的大框架下,各省从本省实际情况出发对各项政策措施进行具体的细化完善,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政策制度,从而更好地推动农村金融良性发展。
4 结束语
综上分析,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过程中,全面推动农村金融领域改革,对于提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实效有着非常明显的作用。但是从当前农村金融改革情况来看,在很多方面仍旧面临着较多挑战,因此,这就需要各地各区域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全面认识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主要方向,充分结合本地本区域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需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改革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