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政校一体化新型创业载体研究
2020-12-17邵宇晨
吴 山, 邵宇晨
(廊坊师范学院, 河北 廊坊 065000)
在知识经济时代下,为了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国家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地方政府与高校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团结协作共建创新型创业载体,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新引擎。对此,针对当前高校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政府与高校应发挥合力,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依靠新型创业载体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
1 京津冀协同发展对高校创业教育的促进作用
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政策实施后,区域经济一体化为高校创业教育起到极大促进作用,为河北省高校教育改革提供了新助力。北京作为全国人才的聚集地,在人力资源方面占据重要优势,在北京城市转型之下,河北与天津作为主要承接区,占据了协同发展链条的重要位置。由此可见京津冀一体化对大学生创业人才培养来说是个机遇,高校创业教育作为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应牢牢抓住这次机遇,培养更多创业人才。但是,据调查数据显示,当前高校创业教育现状不容乐观,存在教育理念滞后、课程体系不健全、师资力量匮乏、教育衔接不当等问题,为创业人才发展带来较大挑战。在此情况下,应加强政府与高校间的联系,通过完善创业教育机制、打造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创业孵化园、构建创意教育生态系统等方式,构建新型创业载体,促进区域范围内教育资源、区域经济、文化资源的协同发展,构建人力资源需求共享平台、师生创业教育平台等,并将区域特色、院校特色加入其中,构建充分彰显协同发展优势的创业教育体系。[1]
2 当前高校创业教育现状
针对廊坊某高校的300名大学生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他们的创业行为特点。在被调查的学生中,有59.3%的学生表示当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就业难度较大,具有一定自主创业的意向;有27.7%的学生认为当前就业难度较大,如若找不到满意工作,也可以考虑创业;有13%的大学生表示自主创业存在较大风险,且受多种因素影响,不会主动选择创业。根据调查结果可知,有51.7%的学生觉得自主创业可以考虑;有13%的学生曾经制定创业计划;有9.7%的学生正在创业或者拥有过创业经历;有6.7%的学生因创业而获取利润。现阶段,毕业生创业的主要行业为餐饮、数码、电商等等。从调查结果中还可看出,参与创业的大学生仍然占少数,大部分学生处于设想阶段,能够参与实践的却少之又少。究其原因,高校创业教育是重要影响因素,部分高校的创业教育体系不完善、理念落后、师资力量匮乏、与专业教育之间衔接不当,这些都抑制着学生自主创业的开展。
2.1 教育理念滞后
调查研究显示,部分高校未开设相关课程,即便开设此类课程,部分高校教师的创业教育理念滞后,将教学重心放在如何获取更多财富和利润方面,旨在将学生培养成企业家或者老板,忽视创业精神的熏陶、创业知识的传输和创业技能的培养,教学效果无法得到提升。
2.2 课程体系不健全
目前,部分高校逐渐认识到创业教育的重要性,并开设相关课程,但大多为选修课,且教学体系不够健全,以理论教学为主,停滞在初级教育阶段。课程类型单一,在课堂教学中,教学手段陈旧,理论与实践相脱节,教育方式不够多元,“教”“赛”分离,以“挑战杯”“职业创新大赛”为例,学生为了获得学分而参与比赛,比赛后缺乏总结和巩固,导致比赛流于形式,无法实现科学可持续的创业教育目标。[2]
2.3 师资力量匮乏、管理模式单一
大部分大学生缺乏工作经验与创业经验,需要专业教师的指导和鼓励。但是,当前高校中的教师大多为学术型,创业课程从校外聘请教师来担任,或者由其他相关学科教师兼任。校外教师虽然具有丰富的创业经验,但在理论知识方面较为薄弱,而校内兼职教师常常将教学重心和精力放在主修课上,难以为学生提供全面科学的创业实践指导。
2.4 教育衔接不当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之下,高校虽然陆续开设创业教育相关课程,但一些课程与专业课程无法顺利衔接,无法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在专业教育中,根据岗位对口划分专业办学,以“细、窄、专”为原则,而创业教育则体现出整体性,将专业知识灵活地运用到现实环境中,前者是后者的理论基础,后者是前者的拓展与延伸。对此,应进一步理清两种教育之间的关系,促使创业教育渗透到专业教育中,实现二者的融合发展。
3 政府高校一体化新型创业载体的运用措施
京津冀协同发展给创业载体的创新带来了新机遇,当地高校与政府应重新审视自身,做好职能定位,开拓国际视野,树立战略思维,构建与当地经济发展相符合的创业体系。对此,高校应明确市场定位,立足于市场现状为学生寻找创业机会,还应在政府高校一体化背景下,创造出更多的创业载体,促进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
3.1 深化创业教育改革
3.1.1 注重创业思维引导
在京津冀地区中,河北与天津、北京等地区相比在师资力量方面处于弱势,在一体化创业教育过程中,应牢牢抓住机遇,勇敢迎接挑战,注重创业思维的引导,改善当前教育理念滞后的现状。邀请成功的创业者们到校开展讲座,对学生创业思维进行引导,高校教师也应积极创建创业导师群,与北京、天津等地的高校教师在群中探讨,吸收先进、优秀的创业引导方法,帮助学生克服对创业的恐惧心理,使其正确认识创业,并勇于投入到创业活动之中。[3]
3.1.2 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
创业教育以专业教育为基础,如若单纯强调创业教育势必会失去根基,难以达到理想目标。对此,高校应引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使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改变教育衔接不当的现状,使学生的创新意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完善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激发其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使高校创业教育目标顺利达成。
3.1.3 构建创业教育生态系统
随着创业理念的不断深化,人们对创业生态教育的认识程度不断提升。从横向来看,应充分发挥政府、高校、社会等多方合力,构建出完整的创业生态链条,打造包括政府、专家教授、投资家、优秀校友、社会资源、在校学生“六位一体”创业生态系统,使创业内容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实现校内外教育资源共享,突出内外环境间相互依存和教育主体间相互协作的特点,促使创业教育改革顺利实施。在京津冀范围内,地域与文化都较为相似,三大地区都拥有十分深厚的历史文化与发展根基,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高的战略地位。要想突破以往保守的思维方式,应发挥政府与高校的合力,构建新型创业载体,推动京津冀三地形成创业融合发展体系,促进各大高校与企业之间的联合互动,不断摸索高校创业教育协同发展联盟机制,通过全程化、全员化、多元化区域创业,实现一体化建设目标。
3.2 创新毕业生创业政策
2019年廊坊市政府印发《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的核心精神在于继续推进就业、鼓励创业,提倡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颁布更多积极的就业政策。对此,政府可采取的措施如下:
3.2.1 扶持创办小微型企业
对于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在创办3年内对租用的经营场地与店铺,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助。
3.2.2 促进毕业生自主创业
首先,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两年内的、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生,从获取营业执照开始3年内免除管理费、证明费、登记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若其创办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创办的前3年每年每户以9600元为上限,扣除当年缴纳的营业税、教育税、城市维护税、个人所得税;毕业生如若创办小微企业,从事网络创业、个体经营等等,可申请10万元以内的创业贷款,如若是合伙人组织创业,创业贷款的人均申请在10万元以内,总额度低于40万元。
3.2.3 初次创业社保补贴
毕业生在毕业5年内创办小微企业的,有资格获取社保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内,额度为缴纳的社保费用;对于创业5年内、自主创业、拥有就业创业证的毕业生,在初次经营,且稳定经营超过6个月的,有资格获取创业补助。
3.3 强化创业教育保障
新时期背景下,新型创业载体的构建需要政府与高校共同努力,具体措施如下:首先,政府应建立健全创业教育政策法规体系,提倡大学生创业,需要完善国家政策法规,充分发挥政策导向性作用,明确创业目标和价值取向。当前,政府相关部门陆续出台鼓励创业教育的政策,从本质上来看属于宏观政策,一些政策缺乏与之相应的配套方案。对此,政府应健全各项创业教育机制,充分发挥创业政策对学生创业意识培育、创业激情激发、创业环境营造的作用;其次,政府应提供强大的创业政策法规保障。在资金与收益方面,政府应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帮助大学生解决创业资金问题,将创业想法付诸于实践。对此,政府应站在缓解就业难问题的角度,设立更多就业岗位,构建多渠道的创业基金来源,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大力推动小微企业创业,使大学生面临的资金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4 打造创业实践基地
创业活动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在教育过程中需要实践基地的支持,政府与高校均不能缺位。作为高校,应积极寻求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帮助,通过开展教育改革的方式,构建教育、经济、科技紧密结合的新机制,把学校现有的教学基地、资源等充分利用起来,通过产学研结合的方式,为大学生营造创业实践园区。作为政府,应根据毕业生的创业要求,组织开展政策解读、方案设计、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服务,这样不但能够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欲望,还可发动全社会参与到创业中,为创业毕业生提供更多帮助,提高创业成功率;政府还应积极协调各方关系,拓展融资渠道,充分利用闲置厂房,为小微企业打造创业实践基地,营造多样化、独具特色的创业氛围;政府还应发动全社会的帮扶力量,成立大学生就业指导机构,面向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市场行情、劳务需求、技术指导等服务,促使各项社会保障政策顺利落实,以免创业优惠政策出现“中梗阻”情况,确保政策落实高效不贬值。
3.5 建设创业孵化园
创业孵化园作为新型创业载体之一,需要政府高校的共同努力,双方共同出资,创建创业基金,贯彻落实孵化扶持体制,建设创业孵化园,具体措施如下。
3.5.1 明确组织机构
平台性质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与总经理,以事业部结构为主,下设办公室、项目部、创业事业部。全部与财务相关的工作均由该平台负责,所有经营活动均由创业团队来完成。
3.5.2 维护平台运行与管理
该平台在校内办公,由学校相关部门派人经营,也可以招聘一些素质较高、拥有创业热情、实践经验的学生协助,为各个事业部门提供小型办公场所;在管理方面,从财务、盈亏等方面着手,设置专门的项目管理体系,确保创业平台成功运行。
3.5.3 建立实践体制
大学生创业团队经过审批后,首先处于初级孵化阶段,对真实的创业环境进行模拟。创业团队组成事业部,负责完成创业经营活动,由企业提供资金与培训,并与工商、税务等部门沟通,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管;项目组人员由于是非企业法人,无需承担风险与责任,但技术研发、产品推广等工作需要创业团队来负责。同时,创业团队能够申请的资金有限,财务管理由创业团队、平台共同负责,当创业团队的收入大于支出,且拥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时,可看作初级孵化成功,进入高级孵化阶段。在该阶段,团队不再受到保护和限制,可在真实的环境下开展创业活动,团队应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在工商、税务管理部门登记,所创办企业根据市场化运作,依照法律自觉纳税,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4]
4 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就业压力仍然存在,在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政府与高校应积极作为,充分发挥高校与社会的资源优势,通过多方联动、协调发展等方式,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