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育人”背景下《税法实务》课程改革路径探析
2020-12-16张丽亚广州工商学院
张丽亚(广州工商学院)
引言
高校人才培养的目标应是“全面育人”——即“既要育人也要育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等会议中明确指示要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始终将“立德树人”思想作为教育的主导思想,思政育人的工作需融入到教学的全过程。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这一思想的重要举措。本文以《税法实务》课程为例,将税法的专业知识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从教师“思政”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善以及完善课程思政保障制度及评价机制等多个角度探索《税法实务》课程的改革路径,以实现“全面育人”的基本目标,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1
“全面育人”背景下高校专业课“课程思政”实施现状
(一)专业课教师缺乏“课程思政”的教学理念
教师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主体,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向学生传授专业的知识技能,更要教会学生如何做人,教师是否具有思政育人的意识,决定着课程思政全面育人的工作效果。然而提及课程思政,不少专业课教师对“思政”的认知还不够全面,认为“思政”就是“政治”,觉得与专业课知识毫无联系;其次,也有不少专业课教师认为,专业课教师的教学任务主要是向学生们教授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等方面的知识,而学校已为学生开设了“思政”方面的公共必修课,所以认为思政方面的教育就应该由“思政课”的教师来负责,或由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教辅人员如辅导员、班主任等负责;最后,由于有些专业课设置的课时量较少,而专业知识的内容又多,一定程度上也使得教师参与课程思政,实施全面育人的意愿降低。
(二)忽视教学方法的创新,“专业知识”与“思政内容”未能有机融合
目前,在高校专业课的课程思政的实施过程中,仍然多采用“填鸭灌输式”的教育方法,甚至出现一些教师将课堂“一分为二”,专业课内容讲授完之后,会留一些时间专门讲授“思政内容”。笔者认为将“专业知识”与“思政教育”这样简单的拼凑,采用“填鸭灌输式”的教育方法不仅使得课堂内容枯燥乏味,难以让学生感同身受,同时也缺乏系统性和连贯性,影响教学质量。
(三)“课程思政”缺乏制度保障及评价机制
目前,课程思政还未建立相关的制度,虽然学校发布了推进专业课课程思政全面育人的通知,但并没有与专业课程建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以及教师职称晋升等制度相结合。此外,课程思政的工作也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一套完善的评价体系,因此对于课程思政的实施效果难以全面客观的评价课,不利于及时获取思政育人的教学反馈。
“全面育人”背景下《税法实务》课程改革路径探析
(一)加强教师“思政”建设
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主体,其是否具有思政育人的意识对于课程思政的有效实施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要保证《税法实务》课程思政育人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应加强专业课教师“课程思政,全面育人”建设的引导,让教师改变传统的“重教书,轻育人”的理念,使教师们意识到,自己不仅是专业知识的传授者,更是引导学生有一个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摆渡人”;其次,通过举办师德师风讲座,强化教师自身师德修养,正所谓“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到身边的学生,身为教师不仅要博学多闻,能够对事物有正确的见解,同时也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规范,以身作则,将做人的道理教给学生;第三,定期组织课程思政教学培训,学习思政育人的思想与思政教学方面的技能,不断提升专业课教师的思政理论水平及思政教育能力;最后,加强专业课教师与辅导员的交流,使专业课教师及时全面的了解学生的情况,能够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挖掘“课程思政”的元素,将思政元素融入专业课程中,从而更有针对性的影响学生。
(二)系统挖掘“思政资源”,多样化教学方法
1.系统挖掘思政资源
专业课教师要想系统挖掘思政资源,就必须对专业课所讲授的知识点有一个全面深入的理解,因此就要求专业课教师首先要熟悉教学大纲,认真专研教材,对专业课所讲授的知识点要能够做到熟记于心,融会贯通;其次,还需要专业课教师制定出一个完善的教学计划,系统规划每章节所需用的课时量或每一课时所讲授的知识点;第三,专业课教师可以通过集体备课或集体研讨的方式,根据教学计划中每节课的授课内容,系统挖掘思政元素,并进行课堂设计,将思政元素融入到专业课中,具体思路如表1所示;最后,通过定期开展“磨课”活动,促进同门课教师之间互相听课,互动交流,及时总结自身不足,学习优秀教师的经验。
2.多样化教学方法
传统的“填鸭灌输式”的教学方法不仅不利于专业课知识的学习,同时也不利于课程思政的开展,因此要有效的实施专业课思政育人,就必须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不拘泥于形式,应结合课堂内容与学生具体情况,灵活应用各种教学方法。例如:《税法实务》的“项目一税收法律制度”往往是学期的第一次课,也是与学生首次见面,难以事先让学生收集、查阅资料,因此实施课程思政可以采用“案例分析法+研讨法”,由教师事先准备相关案例或时事热点新闻,在课堂中提出问题并引导学生思考,通过分组讨论等方式让学生参与进来,讨论并回答“国家为什么要征税?”“税收有什么作用?”以及“如何防止偷税漏税现象的发生?”等问题,最后通过点题来强化学生纳税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对于“项目二 增值税法律制度”在实施课程思政时,则可以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开展,通过借助网络平台如“职教云”平台向学生发布任务,要求学生收集,查阅有关营改增的进程以及近几年来增值税税率的调整,思考国家为什么要进行营改增?思考税率的调整对于企业有什么影响?进而领会增值税改革的基本精神以及树立民生的意识,同时也能够使学生熟悉增值税的纳税范围以及增值税的税率等专业知识。
(三)完善“课程思政”保障制度及评价机制
1.完善“课程思政”保障制度
完善的保障制度是高校顺利实施课程思政,实现全面育人目标的基本保障,因此,学校应重视建立起一个完善的课程思政保障制度体系。首先,学校需分专业完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与教案的编制制度,将课程思政的教育思想细化到制度中,使教师编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教案时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序可循;其次,要建立集体备课制度,集体备课制度具体可由系部组织,分教研室按课程组开展,由同门课教师先收集本门课程的思政元素,再通过集体备课模式进行研讨,提出课程思政教学的设计方案,系统的将思政元素融入到专业课中;第三,完善“教师+辅导员”的座谈制度,通过座谈,一方面及时总结课程思政的经验教训,另一方面加强与辅导员的沟通,及时了解学生情况,为课程思政的有效开展打下基础;最后,将课程思政管理制度与教师课堂教学评价以及教师职称晋升等制度相结合,从而提高教师思政教育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2.完善“课程思政”评价机制
建立课程思政评价机制有助于检验高校课程思政全面育人的实施效果,同时也能够为优化课程思政的工作指明方向。因此,高校应重视完善课程思政的评价机制建设,首先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将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既要重视教学过程方面的评价,也要重视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其次,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综合运用研讨、调查问卷,测验等多种评价方法进行系统综合的评价;最后,实施多向评价,避免评价主体的单一化,综合考虑教学督查、同课教师以及学生评价的结果。
结束语
综上所述,课程思政全面育人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高校各个单位、各个部门,全员的共同协作,共同努力。首先,教师层面上应注重教师自身“思政”的建设;其次,教学工作上要系统挖掘专业课中的思政元素,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将思政元素融入专业课程中;最后,学校管理上要做到“两手都要抓”,既要重视课程思政保障制度的建设,也要加强课程思政教学评价机制的完善,从而为有效实施课程思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实现“全面育人”的目标提供良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