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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剧《蝴蝶夫人》中舞台灯光的戏剧性

2020-12-15原文荷兰亚龙阿布拉法翻译王雨琪审订

演艺科技 2020年11期
关键词:蝴蝶夫人威尔逊灯光

原文/[荷兰]亚龙·阿布拉法 翻译/王雨琪 审订/施 端

(1.中央戏剧学院,北京 100710;2. 上海戏剧学院,上海 200040)

在歌剧《蝴蝶夫人》中,关于导演兼舞台设计、灯光设计罗伯特·威尔逊的舞台灯光戏剧化,有三个鲜明突出的基本观点:灯光和叙事元素之间的关系,灯光和演员之间独特的跨界关系,以及舞台灯光的内在特性及其在这部“后现代戏剧”作品中所发挥的作用。

1 灯光是动作的催化剂

蝴蝶夫人(以下简称“蝴蝶”)的动作常常迟钝缓慢,时间的流逝和环境的变化是通过灯光来体现的。变化的(灯光)环境突出了蝴蝶的静穆、迟钝状态,把她推向悲剧深渊。例如,在虚拟世界中叙事时,灯光有时暗示日常的昼夜光色,有时表现夜幕降临时渐渐暗淡的地平线。

然而,灯光不仅表现了蝴蝶对不稳定状况的视而不见,还有意打破时空的连贯性,将其碎片化,以这种方式告知观众,他们只是旁观者,只是在看戏而已。灯光有时模拟现实的生活场景,有时展现演出的形式特征,外化人物的内心情感。威尔逊把蝴蝶囚禁在一块方形表面上,这就是所谓的“家”,它被黑暗所笼罩,周围像是被火烧过一样,寸草不生(图1)。简易的几何造型木制结构,象征着囚禁蝴蝶的静态牢笼。人们看着她盼望平克尔顿的归来,同时,她又虚度自己的一生,幻想当平克尔顿得知他有了孩子后,会决定和她在一起。就像蝴蝶一样,地面也处于十分稳定的状态,而天幕与之形成强烈对比,上面充斥着大量动态鲜明的灯光画面①。这块天幕还可化身为巨型画布,在灯光的“笔触”下,光线向两边延展,并在纵向柔和过渡,通过灯光的表现,这幅画面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正是舞台美术散发的无穷魅力。

图1 罗伯特·威尔逊执导的《蝴蝶夫人》(巴黎歌剧院)第三幕

在叙事层面上,灯光不断改变着空间的色彩、形状和尺寸,比如让整个舞台消失在黑暗中,只照亮一个对象(如一张脸、一只手),使其保持高亮状态。这种高亮状态是一种“威尔逊式手法”:引导观众的目光,就像拍电影时采用的摄影技巧那样,包括剪辑、特写和镜头推拉等手段。如此强烈的视觉变化往往会令观众的空间感失衡,从而营造紧张氛围,使其注意力全都集中到舞台的特定对象[1]。灯光的这种介入,往往发生在几个关键的戏剧性事件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打破了戏剧的连贯性,防止观众沉浸在表演情境之中。这种“技巧”的副作用是一种被称为“后像”的视觉现象:之前被充分照亮的舞台静态画面,在其消失后,仍会在观众头脑中“回响”数秒钟[1]。在较暗的光照环境下,之前明亮画面的映像(在其变暗前)渐渐消失,这种效果是由瞳孔本能地放大所造成的,目的是引入更多光线,以便感知空间。事实上,光景的瞬息切换会给观众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它打断了观众对空间感知的连贯性,激发其好奇心,试图对变化原因一探究竟。

这部歌剧的第二幕着重突出屋内的静止状态,蝴蝶正期待着平克尔顿的到来,而其周围环境却动荡不安。蝴蝶的动作迟钝缓慢,而远处的灯光却闪烁不定,两者形成鲜明对比。哪怕强烈的灯光变化没有刺激到蝴蝶,至少也刺激到了观众,使其从被动的观看状态变得兴奋不已。蝴蝶的迟钝与周围的喧闹形成对比,这是多么荒谬,也揭示了蝴蝶的悲剧人生。

2 虚拟人物:灯光与演员

在许多场景中,灯光和演员之间存在一种独特的关系。在叙事过程中,演员不去表演唱词内容,形体动作保持“僵硬”状态,人物精神情感的变化反而是通过灯光的变化进行表现。灯光与演员“手拉手”,展现人物的内心世界及其行为动机。在这种情况下,有些表演其实是由灯光完成的。笔者想要思考的是,在后现代戏剧剧场背景下,这部歌剧中灯光艺术和表演艺术之间的关系。

威尔逊的作品因其极简主义风格、演员的异样装扮及其视觉品质而为人所知:如同绘画和雕像般静穆。由于演员所散发出的距离感和冷漠感(的确自相矛盾),会促使观众去“探究”其灵魂和身体所要表达的情感。威尔逊了解演员身上高深莫测的冷漠感和细微的情感表达,并利用这种方式促使观众对观演内容进行反思。演员传递出的(微乎其微的)信息是开放性的,对于特定的情感类型,没有特定的表现形式,因而能让每位观众都参与进来,使其更积极主动地对剧情展开自己的想象。

如同布莱希特(Brecht)那样,威尔逊也要求演员自身及其情感要与文本和人物保持距离,不要与之产生情感共鸣。文本的(再)呈现反而是通过高度程式化的形体动作和舞蹈化的肢体语言来实现,从剧本吟诵变为形体动作,暗含对文本的批判性接受。为了避免重复文本提到的动作,演员的动作都是细微的、缓慢的、僵硬的,偶尔也用于反映戏剧性事件的其他方面,营造紧张氛围,为多重解读提供更多空间。

像布莱希特一样,威尔逊也促使观众对演出进行探究和反思,令其聆听音乐,用心感受,并使用高度程式化的舞台画面对隐含内容展开想象。在人类的形体动作方面,威尔逊的极简主义舞蹈风格具有高度的开放性。为了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根据身体所能暗示的信息,形体表达(除声音外)得到大大简化,仅仅传达其核心思想。在这部歌剧作品中,人物的身体像雕像一样被束缚住,在这种方式下,情感得到抑制。

在笔者讨论表演艺术和灯光艺术之间的关系前,有必要先阐述一下威尔逊的舞台艺术为演员带来的内在张力,以及为诗意灯光带来的可能性。黑格尔(Hegel)区分“感性”(基于感官的审美体验)和“理性”(概念层面的意义)——前者是最美丽的,后者在哲学上处于最高地位。根据他的说法,在古希腊神话的诸神雕像上,既展现了令人愉悦的美,又揭露了其内心的痛苦,并且这两种品质在这些雕像上达到完美的平衡。康德(Kant)把它称为“崇高的情感”——一种源自痛苦的愉悦[2]。至于文本,希腊悲剧本身被视为是理性的,然而,将其以演出形式演绎出来时,它会唤起一种感官体验。根据人们的思维方式,当通过一种视觉化形式表现一个概念时,人们会采用某种特定符号识别这个概念。不可避免的是,人们不仅表现了这个概念,限制其形式表达,而且通过这种改造,也缩短了潜在的认知过程,对概念的诠释变得狭隘了,这是毫无必要的。黑格尔认为,由一种表现所引发的审美体验可能会抑制理性或概念的表达。

与其他模仿艺术一样,在戏剧表演中,概念和形式之间也存在复杂乃至解构的关系。例如,当看一个演员演绎人物时,演员的声音、形体、对文本的个人解读以及其他因素都会影响人们对台词的理解。因此,真实的视觉体现会掩盖概念层面的理想。感性先于理性,因为人造场景会影响概念层面的品质和抽象维度的表达,与此同时获得更多的“愉悦感”。正如雷曼(Lehmann)引用黑格尔的话,戏剧“抛弃一切表面上不符合真实概念的东西,只有通过这种‘净化’才能产生理想”[3]。虽然戏剧文本总是为舞台而写,文本作品也总是通过视觉表现呈现出来(理性依赖感性),但是,戏剧也有其自身解构理想的方式。正如威尔逊所使用的隐喻用光方式,灯光摆脱具体的原有形式。它包含戏剧本身,紧扣戏剧文本。灯光不仅左右着人们的情感(潜意识),还在意识层面影响着人们,而后者是通过唤起情感和对符号概念层面的思考后实现的。

布莱希特抛弃了沉迷陶醉的氛围和精心打造的幻觉,引起人们对现实主义戏剧的兴趣,直至今日依然如此,就戏剧文本的演出而言,它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来临。虽然布莱希特仍保留原有戏剧样式,包括人物、戏剧情节和冲突,但是他把演出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概念层面和认知活动上。布莱希特不追求舞台的逼真度,把更多的解读空间留给观众去想象。然而,人物之间的冲突仍是演出的核心内容。根据雷曼的说法,简·柯林斯(Jane Collins)和安德鲁·尼斯贝特(Andrew Nisbet)指出,当代戏剧的冲突发生在“身体之间”,而后现代戏剧的冲突发生在“身体之上”[4]。在这个方面,威尔逊可被视为布莱希特的继承者。然而,在威尔逊的戏剧中,演员有意掩饰自己的个性,通过高超的演技提升其感官表现。从这层意义上来说,他们服从于高度的感官表现,其蕴含的美学思想精妙绝伦、鲜明突出,而演出中的文本(黑格尔式的“理性”)则失去了部分影响力。

像爱德华·戈登·克雷(Edward Gordon Craig)一样,威尔逊也寻求通过戏剧的呈现方式来实现戏剧的本质,毕竟在演出中,演员只是众多元素之一。笔者在这里使用的“戏剧”一词,不仅指代特定文本(《蝴蝶夫人》剧本)所表达的核心思想,还指代威尔逊所面临的演出形式问题,即调整戏剧文本,使其在后现代戏剧演出中发挥作用。威尔逊掩盖了演员(像“超级木偶”一样)的真实个性,采用的手段包括浓妆、假发、手套、身体变形、怪诞的说话方式以及严格受控的肢体语言等。②

在这部歌剧中,与威尔逊合作过的演员也证实了这个观点。谢丽尔·巴克(Cheryl Barker)在荷兰版和法国版《蝴蝶夫人》中饰演主角蝴蝶(巧巧桑),她在一次视频采访中提到,表演这个人物时,要抑制住自己的情感和形体动作是多么的难。舞台上的人物形象是高度程式化的,受到严格控制,她甚至都不知道通过面部表情或眼神能传达什么。在荷兰版《蝴蝶夫人》中饰演平克尔顿一角的马丁·汤普森(Martin Thompson)表示,以如此精炼的表演方式来演绎,“其思想是纯粹而直接的”。这部作品通过高度程式化的“表演方式”,聚焦作品的核心和本质,这也暗含现实主义戏剧的另一种美学。汤普森几乎仿效黑格尔的“理性”和“感性”观点,评论道:“人们只看见了思想。就像人们挥动自己的手一样,就像人们转动自己的头一样。它只是指向一件非常具体的事,不涉及其他事。”演员的形体动作具有象征意义,威尔逊习惯按象形文字对其进行设计。当他导演这部歌剧时,描述这种工作流程:“一开始,我让整部作品沉浸在无声无息的状态中。形体动作必须依靠自身力量。演员不是先随着音乐开始表演,而是随着运动开始表演。”然后,威尔逊说道:“有些人类学家认为,人类先有运动,然后才会说话,从运动中发声,声音达到一个更高的振动频率后,语言就形成了。”③

在这个方面,康塞尔(Counsell)指出:“在一个生活节奏飞快的社会中,人们被‘信息’狂轰滥炸,在拥挤不堪的公共场所内,被迫与他人分享私人的表达空间,对威尔逊来说,他需要撤回到一个可供个人思索的世界里,这是一种个人的‘生存方式’。正是当代的生活方式及其问题对他的作品产生了影响。”[5]

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动作风格,它被编排成一套形体动作,旨在表现其内心欲望和情感状态,也许这也是导演对剧情的批判性反思。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在威尔逊的作品中,演员自己的个性特征又能得到多少展现和流露呢?演员彻底成为导演的“超级木偶”,舞蹈动作耳目一新,脸部被浓妆所掩盖,只有装扮下的面部表情④。除了演员的声音(声音依然是自然真实的),他们完全服从于形体的形式特征。整个演出画面呈现出一种梦幻意象的感觉,有很多鲜艳夺目的色块,色彩变化出乎意料之外。

灯光和演员之间具有一定的关系,这给灯光、音乐、剧本的体验和解读提供了有趣的新视角和可能性。例如,第一幕结束前,婚礼遭到邦佐(Bonzo)和尚的抵制后,蝴蝶和平克尔顿之间有一段二重唱,在整段二重唱中,灯光发挥了主导作用。平克尔顿对蝴蝶所承受的痛苦深表同情,她也爱上了平克尔顿,并从中得到一丝安慰。然而,他们的肢体动作和面部表情并没有把这一点展现出来,与人们日常生活的表现不符。事实上,在这段浪漫的二重唱过程中,这对恋人既没有肢体接触,也没有看向对方;他们站得很近,面朝观众,动作僵硬,仿佛想要牵起彼此的手,但又无法逾越两人之间的鸿沟。当他们吟唱时,天幕上的灯光变化了很多次,营造出许多层次丰富的蓝色调画面,这让人们想起马克·罗斯科(Mark Rothko)笔下那些鲜艳的色彩画,展现人物情感变化的各个阶段。视觉(灯光)效果为演员服务,灯光变化似乎与人物及其情感变化相关联。

在这部作品中,灯光偶尔也会表现人物的情绪状态,比如婚礼上突然出现的红橙光景,这与蝴蝶对邦佐和尚的到来感到震惊相呼应。因此,在《蝴蝶夫人》中,戏剧性动作的呈现依赖灯光技术的参与,它作为核心元素,把曾经只留给演员的角色也交由灯光来表演。显然,灯光技术占据主导地位,再加上缓慢细微的表演样式,使灯光和演员之间产生新的关系。灯光在一定程度发挥着演员的作用,正如阿庇亚(Appia)所言:“灯光应该像演员一样充满活力。”

3 展现灯光的“不可抗力”

当笔者在巴黎歌剧院欣赏《蝴蝶夫人》的演出时,灯光对视觉感知的影响和空间尺寸的营造,着实令人拍案叫绝。在演出过程中,灯光形成自己的“场景”或“情节”,随着音乐的变化而变化,它跟随演员的表演,与其他元素配合默契。有时,灯光也会脱离音乐和剧本所营造的氛围,让观众意识到他们只是旁观者而已。在吟诵和吟唱时,通过配音、图片、字幕及其派生物——连环画等方式,一幅幅连贯的静态画面勾起人们对早期电影叙事的回忆。

在《表演艺术分析:理论与实践指南》(The Analysis of Performance Art: A Guide to its Theory and Practice)一书中,安东尼·豪厄尔(Anthony Howell)表达了对于静态画面的观演体验:“静态画面可以促使人们阅读演出作品,与其说在观看传统剧目,倒不如说在品读一幅画。当静态画面呈现在那儿时,观众不必跟着动作走。他们根据自己的节奏阅读这一幕场景,眼睛按照自身意愿上下随意游走。从另一个方面来看,当人们跟着剧情走时,没有给予其充分的时间形成自己的想法。相反,人们只是在接收这部作品。人们对于它的想法形成于幕间和剧终后。当面对一幅画时,人们会形成自己的想法,在画布的激发下,会积极主动地去思考问题。”[6]

通过光景间的淡入淡出,灯光变化营造出这部歌剧的另一种进程感,灯光节奏和音乐节奏两者配合得当。柔和缓慢的灯光变化充当着“透明的”代言人,存在于无形之中,灯光变化不易被观众所察觉。

电影音乐也以类似的方式发挥着作用,它在影片中添加了声音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观众的情感,以防其对音乐本身过度关注。电影音乐以背景音乐方式存在,融入叙事过程中,保持“透明性”,充当主体对象的背景。虽然在大部分观众的眼中,灯光也具有“透明”的潜质,但是当灯光效果超过一定程度时,也会引人关注。当灯光变化柔和缓慢时,人们几乎无法察觉到这些变化何时开始、何时结束。然而,威尔逊设计的快速灯光变化是很极端的,很容易被大部分观众所察觉,灯光打破时空的连贯性,丝毫不考虑逼真感。灯光和音乐所营造的氛围效果常常大相径庭,虽然这两个元素偶尔也能和谐统一。当灯光与剧本内容构成对比时,或者当灯光不再为叙事服务时,两者建立的这种潜在关系也可能发生改变。

这部作品的灯光结构(即光景序列)反映在音乐和叙事上。在叙事过程中,灯光设计表现人物的心理发展历程,并与作品的音乐结构相互映照。当然,灯光独立于其他元素,它在演出过程中营造丰富的舞台语汇,成为这部作品的一个主导“视觉乐谱”。在很多情况下,灯光变化是由叙事以外的其他事件所激发的,甚至由外部原因所导致。虽然灯光建立了自己的行动模式、性情特征和“行为方式”,但是,除了形式层面的变化,偶尔也会脱离台词和叙事层面,展现深奥晦涩的一面。在空荡开阔的空间内,蝴蝶的命运似乎受到一股力量(光)的控制,仿佛大自然的强大力量围绕在她身边,利用灯光的变化特性(引人注目的画面几乎都在天幕上),撼动着她身处的环境。快速强烈的灯光变化影响观众的空间感知,表现了在超技术环境中人类的脆弱性,这是由戏剧舞台所决定的。因此,虽然灯光“支配着”演员,但是,灯光效果还是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在歌剧《内战》(the CIVIL wars)中,威尔逊的合作伙伴、舞美设计汤姆·卡姆(Tom Kamm)的一句话,很好地诠释了灯光的主导性,他说:“对威尔逊来说,布景就是画布,他把灯光描绘在画布上,就像画画一样”[7]。雷曼写道:“威尔逊的灯光画作,强化了自然过程和人类事件相统一的理念……所做的事像是在梦中发生的一样,因此,正如哈姆雷特(Hamlet)所说:‘失去了行动的意义’。它们变成了一个事件”[3]。

威尔逊的灯光风格和手法,确实对演员的表演产生了很大影响。显然,作为歌剧演员,必须听从指挥的安排。但与此同时,他们也必须演绎其“舞蹈乐谱”,并与灯光相配合,乃至可以让一束光勾勒一个细节,甚至小到一张脸、一只手。精美绝伦的灯光仿佛是一个虚幻的人物,凭借其自身的力量,展示自我意识下的行为方式,而演员的自由解读则受到严格限制。某些情感的表达不在于演员的静穆和自我克制,而在于精准的形体动作和灯光变化之间的完美融合。然而,在这两者的对比下,其各自的优势都得到进一步增强。

注释:

① 灯光也会改变舞台上其他元素的画面效果,尽管改变程度不及对天幕的影响。

② 例如,在巴黎版的《蝴蝶夫人》作品中,美国人(夏普莱斯、平克尔顿、凯特·平克尔顿和孩子)化了淡妆,而日本人的装扮就要浓烈得多,给人一种非常冷漠的感觉,化妆痕迹十分明显。也许是要通过程式化的装扮来区分种族和民族,这与西方殖民主义思想有关,对“他者”进行分类,给他者贴标签。

③ 对罗伯特·威尔逊所做的采访,访谈内容关于他所执导的贾科莫·普契尼(Giacomo Puccini)歌剧作品《蝴蝶夫人》,阿姆斯特丹荷兰国家歌剧院(De NederLandse Opera)2003年上演。DVD由Opus Arte录制于2005年。

④ 在《蝴蝶夫人》这部作品中,只有美国男人弗洛莱斯(Flowless)、平克尔顿以及孩子的装扮比较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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