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职院校的民法典教育
2020-12-14刘亦明
摘 要:习近平指出,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民法典教育理应是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分析了当前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弱化背景下民法典教育存在的若干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提出高职院校加强民法典教育的对策与建議。
关键词:高职院校;民法典;法治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具有重大意义[1]。大学生法治教育是指通过向高校大学生讲授我国的法律传统文化,开展法律的基本常识与基本理论的教育,让高校大学生从法律文化器物层面上了解我国法律的体系结构、规则规范,再通过向高校大学生传播我国法律文化的思想精髓、精神价值,对他们进行意识层面的塑造,形成懂得法律、遵守法律、相信法律、维护法律的思想意识[2]。随着民法典的实施与普及,高职院校应更加重视以民法典为核心的民法教育,创新民法教育思路,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一、民法典在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中的地位
(一)民法典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基本法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涵盖富足的物质层面,而且对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等精神层面的需求也变得日益强烈。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回应新时代发展需求,反映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诉求,其内容几乎涉及所有的民事活动,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了全方位的法治保障。民法典在社会关系调整和行为规范方面具有基础及中枢作用,肩负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的高职教育,教育学生学民法、懂民法、用民法是法治教育的应有之义。
(二)民法典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是我国民事法律规范的集大成者,其颁布实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举措。对于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共同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体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良法善治,必将发挥重大积极作用。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其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发挥民事法律制度的引领、规范、保障等功能,有力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3]将民法典教育嵌入高职院校学生综合素养教育过程,充分发挥法治教育的功能,推动全体学生自觉守法,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性循环,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三)民法典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科书
民法典第一条开宗明义地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其立法目的之一,并融入每一条规则之中。它所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等原则,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基本原则层面的直接转化和表达。[4]我国民法典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具有教化功能,主要体现在:一是弘扬权利意识;二是弘扬尊重他人权利的观念;三是提倡诚实信用的行为要求;四是提倡平等观。[5]正如德国法学家耶林所指出:“不是公法而是私法才是各民族政治教育的真正学校”。[6]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使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取向与思想政治教育的高度契合性应当赋予民法典在高职院校法治教育中特殊的地位。
二、当前高职院校民法典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整体上有弱化趋势
一是法治教育体系不合理。主要表现在:教学方向方面,侧重于部分法律条文的理解和应用,忽视了法治思想的传导、法治理念的树立与法治信仰的培养;教学内容方面,主要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为依托,该教材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高职院校学生的法治水平,但法律内容在该课程设置过少,教学时长较短,教学模式单一,满足不了法治教育的需要;教学方式上,虽然很多高职院校开始尝试一些审判旁听、模拟法庭等教学活动,但总体来看,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实践环节仍然偏少,无法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
二是法治教育目的不明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教学目标是开展法律基本理论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提高法律能力、强化法律信仰。但在高职院校实践过程中,其教学目标发生了偏移。很多高职院校仍然认为法治教育是一种应试教育,对这门课的考核仅仅以一张考试的试卷作为考核依据。而学生的学习也存在功利化倾向,为了应付考试在考前突击复习,考完就忘。长期以来形成的教育模式导致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实际效果游离于既定目标之外。
三是法治教育师资较薄弱。法治教育是一项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的综合性教育,对教师的法学理论水平与法治实践经验都有较高的要求。很多高职院校从事法治教育的教师都不是法学科班出身,往往是从中文、党史、思政等文科专业抽调出来附带教授法律基础知识,这些教师法治理论基础薄弱,对法治教育内容的讲授大多停留在照本宣科上,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二)高职院校民法典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
一是对民法典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高职院校往往只注重专业技术知识、职业技能方法的教育,对包括民法典在内的人文素质教育重视不够,人才培养观念滞后于时代的需要。部分高职院校管理者没有认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工作重心放在专业学科的教学,法治教育成为边缘学科。高职院校学生往往认为法律方面的基础知识太枯燥、太庞杂,认为学法就是背法条,不愿意学习法治思想方面的知识,更谈不上对民法进行深入学习了。
二是尚未设置民法典课程。如前所述,在现有高职教育结构下,法治教育本身没有独立的地位,内容稀释和碎片化了的法律知识内容被纳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整体只占该课程的三分之一,更遑论只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民法了。民法典出台之前,民法法律部门以一部《民法总则》《民法通则》为轴心法律规范,附之以其他一些单行民事法律,这种松散结构不利于民法统一的知识传播。民法典出台之后,为高职院校设置民法典课程提供了契机。
三、加强高职院校民法典教育的对策与建议
解决高职院校法治教育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加强高职院校民法典教育在内的法治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法治知识的传播、法治思维的养成、法治素养的提升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高职院校的民法教育更是任重而道远。
(一)树立高职院校法治教育新理念
大学教育阶段既是帮助大学生塑造人生观、世界观的关键时期,也是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积累良好社会公德、培育健全法律人格的重要阶段。在新时代开展高职院校法治教育工作,首先应当教育学生树立法治理念、涵养法治意识、培育法治信仰。这就要求发挥民法典的教育教化功能,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学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让法治犹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般地浸润学生心田,孕育成法治中国的累累硕果[8]。
(二)重新审视民法典在法治教育中的地位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将有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民法典确认市场主体的法律资格、权利义务,强化民事主体在市场经济中的平等地位,为保证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建立了完备的规则体系,为各类民事主体提供了稳定的行为预期,为各类民事活动提供了基本依据,有利于充分调动民事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竞争,推动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9]高职院校学生是未来的国家建设者、社会塑造者,肩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任。民法典的重要性必然要求高职院校对法治教育做出回应和调整。只有充分认识民法典教育的深远意义,高职院校学生的民法素养才能有效提升。
(三)优化高职院校法治教育课程体系
习近平出,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10]高职院校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要求,优化高职院校法治教育课程体系,将法律课程与德育课程分开,有条件的院校可以先行设置民法典课程。当然,要充分考虑高职院校学生有别于法学专业和本科学生的特点,课程设置既能实现民法典教学目标又符合学生的实际情况。
(四)配强高职院校民法典教学师资队伍
师资力量是影响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重要因素。适应民法典教学的新形势,加快师资力量的建设步伐。一方面对现有的教师进行培训和深造,同时吸收新鲜力量充实师资队伍,形成专业素质扎实的民法典教学团队。另一方面,以多种灵活方式尝试引进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的法律工作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实务型专家为高职院校学生开展民法典教育,形成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和融合的教学氛围。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J].求是,2020年第12期.
[2] 刘海宽.理工科大学生法治教育现状及其对策研究[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10.
[3] 唐一军.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谱写法治中国新篇章[N].法制日报,2020-06-17.
[4] 周佑勇.贯彻实施民法典,提高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J].学习时报,2020-06-19.
[5] 王利明.彰显时代性:中国民法典的鲜明特色[J].东方法学,2020年第4期.
[6] 鲁道夫·冯·耶林.刘权译.论权利而斗争[M].法律出版社,2019年版.第73页.
[7] 李润青.高校校园的法治环境与法制建设[J].南方论坛,2010年第7期.
[8]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258-259.
[9] 张军.把实施民法典贯穿法律监督始终[J].求是.2020年第12期.
[10] 习近平.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J].求是,2020年第12期.
作者简介:刘亦明(1984- ),女,湖南新化人,保险职业学院副教授,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中共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