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供给的空间错配与环境污染转移——来自城市层面的经验证据
2020-12-14李宝礼邵帅张学斌
李宝礼,邵帅,张学斌
中国土地供给的空间错配与环境污染转移——来自城市层面的经验证据
李宝礼1,2,邵帅3,1,张学斌1
(1. 上海财经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上海,200433;2. 安徽科技学院财经学院,安徽蚌埠,233000;3. 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上海,200237)
针对中国普遍存在的环境污染跨区转移现象,基于2003—2016年中国268个城市的面板数据样本,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和三阶段最小二乘法并结合中介效应模型,探析了中国土地供给政策对环境污染转移的影响和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土地供给的空间错配显著提升了供地指标充裕地区的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废水的排放强度。具体地,偏向中西部地区的土地供给政策通过降低中西部地区的环境规制强度,提高了东部城市的房价和工资水平,从而推动了环境污染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偏向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城市的土地供给政策通过推高核心城市的房价和工资水平而引致了环境污染由区域内的核心城市向一般城市转移;土地供给政策通过环境规制推动环境污染由核心城市向一般城市转移的现象仅发生在东部地区内部。中介效应模型的检验结果进一步表明,工业用地出让面积和住宅用地出让面积主要通过环境规制和房价对两种工业污染物排放产生间接影响。
土地供给;污染转移;环境规制;房价;中介效应模型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凭借丰富的劳动力、土地与环境资源优势,一举奠定了“世界工厂”的地位。“两头在外”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推动了中国经济总量快速增长,与此同时,承接发达国家的污染产业转移也让中国付出了生态环境恶化的代价。在以GDP为考核依据的晋升激励机制作用下,有些地方政府官员不惜以本地区的环境资源为代价,争夺FDI,加速了污染产业由发达国家向中国转移,环境污染的跨国转移是造成中国环境污染问题严峻的重要原因之一[1]。然而另一个需要注意的情况是,污染转移不仅发生在国家之间,中国内部的污染转移问题同样突出。近年来,随着东部地区产业转型升级步伐的加快,污染产业由东部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趋势愈加明显[2]。中国内部污染转移弹性的强度不断提高,甚至超过了世界向中国的污染转移弹性[3]。环境污染的跨区转移不利于中国总体环境状况的改善,一方面环境污染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并未降低污染总量,为了争夺转移产业,中西部落后地区难免以更宽松的环境规制为筹码吸引资本流入,从而造成全国性污染增加[4]。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作为中国的生态宝库,蕴含丰富的森林资源,是中国主要河流的发源地和流经地,生态环境脆弱,修复难度大,一旦环境遭到破坏,环境污染极易传导到东部地区。
“污染避难所假说”是著名的研究环境污染转移的理论,最早由Walte et al[5]提出,指出发展中国家为了吸引资本流入制定的较低的环境保护标准是导致污染产业由发达国家流向发展中国家的主要原因。“污染避难所假说”的内在逻辑是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或地区通常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而放松环境规制,进行环境规制的“逐底竞争”,从而造成污染产业大量流入该地区[6]。遵循这一思路,国内外学者从环境规制视角对污染转移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在国家层面的污染转移上,William和Wallace[7]从理论上证明了环境规制门槛低的发展中国家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污染产业转移的“避难所”。相较于环境规制更严格的发达国家,宽松的环境规制正在使发展中国家沦为“污染天堂”[8]。国内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外商直接投资导致了中国环境污染的恶化,“污染避难所效应”在中国是成立的[9-11]。
在中国内部的污染转移问题上,Neal[12]通过实证研究证明了环境规制“逐底竞争”现象的存在,地方政府在制定本地区的环境规制时,通常以相邻地区为参照,实施“以邻为壑”的环境规制政策,导致污染产业转移到环境规制更低的地区。周浩等[13]发现环境规制强度越松的地区越容易吸引污染企业落户,由此导致的污染转移不仅发生在东部到中西部之间,东部地区内部同样存在污染转移。沈坤荣等[14]认为中国部分城市为了短期利益实施的环境规制政策引起了污染的就近转移,不利于全局环境的治理。金晓雨[4]利用三重差分法构造环境规制实验发现,国内环境污染存在由环境规制更严格的省份向环境规制更弱省份转移的现象。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政府对环境治理的重视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出台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政策,强化了对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问责,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一些学者在环境规制之外开辟了新的视角对污染转移进行了研究,例如,徐鲲等[15]认为地方政府竞争增加了落后地区的污染排放强度;李斌等[16]认为政企合谋加剧了地区污染转移;尤济红等[17]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视角出发,认为随着城市群的扩容,环境污染由原位城市向新加入的外围城市转移。
已有研究成果为本文研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但是还没有文献从土地供给偏向的视角对污染转移问题展开研究。中国政府为了平衡区域经济发展,限制大城市规模,鼓励中小城市发展,在2003年前后对土地供给政策进行了重要改革,实施偏向中西部地区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中小城市的土地供给政策。从逻辑上而言,这一土地供给政策改革可能会从多个方面对环境污染转移产生影响。一方面,偏向中西部地区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中小城市的土地供给政策可能会造成城市间工业用地价格差异,进而影响到企业的选址决策,占地规模较大的高污染型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可能选择从高地价城市向低地价城市转移。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中小城市的区位劣势明显,经济集聚度较低,对资本和劳动力的吸引力较弱。那么,这些地区在获得超过其经济发展水平需求的土地供给指标后,可能会通过设置较低的环境规制门槛,以达到吸引企业流入的目的。此外,劳动力价格也是影响污染型企业选址决策的重要因素。劳动力价格取决于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尤其是住房价格,进一步的,住房价格高低又受制于城市土地供给量,因此,中央政府土地供给政策可能会通过影响房价和工资,进而推动污染由劳动力成本较高的地区向劳动力成本低的地区 转移。
相对于已有文献,本文的边际贡献是:一是从中央土地供给政策出发,探索土地供给政策影响污染转移的内在机制和传导路径,为研究环境污染转移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二是本文不但识别了土地供给政策对环境污染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影响,而且特别区分了土地供给政策对区域内部环境污染由核心城市向一般城市转移的影响。三是采用工具变量2SLS、3SLS模型,科学评估了土地供给政策影响污染转移的传导机制,进一步基于工具变量中介效应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分析结果的可靠性。
二、中国环境污染转移的现状与机制分析
(一) 中国环境污染转移的现状
图1和图2分别给出了1998—2016年中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工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国比重的区域内省份占比均值和区域排放总量占比的变化趋势①。由图可以看出,1998年东部地区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41%和40.8%,东部各省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废水排放量占全国比重的均值分别为4.09%和3.99%,四项指标均明显高于同期的中部和西部地区。此后,东部地区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工业废水排放量的区域内省份占比均值和区域排放占比均呈下降趋势,中部和西部地区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和工业废水排放量的两项指标则呈上升态势。截至2016年,东部地区的两种工业污染物排放无论是在区域内省份占比均值上还是区域总量占比上均被中部和西部超越。可见,在区域层面上中国环境污染正在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其中东部地区为环境污染的转出地,中部和西部地区为环境污染的转入地。
图1 东中西部地区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变化趋势
图2 东中西部地区工业废水排放变化趋势
由图1和图2还可以看出,2003年之前,东中西三大区域的两种工业污染物排放占比的变动较为平稳,东部地区污染物排放明显高于中部和西部地区。2003年之后,东部地区的工业废水排放量和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占比均出现了明显的下降,与之相对应的是中部和西部地区两种污染物排放占比开始出现加速上升的态势。2003年前后,中央政府的土地供给政策出现了较大变化,一方面,国土资源部于2003年出台的《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给调控的紧急通知》和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严厉打击了土地违法使用,其中对东部地区的土地违法行为打击最为严厉。另一方面,为了平衡区域经济发展,中央政府于2003年实施了偏向中西部地区的土地供给政策,此后中西部地区新增土地供给量占全国比重开始呈上升趋势,如图3所示。那么,偏向中西部的土地供给政策与环境污染的跨区转移在时点上的重叠是偶发巧合还是有其内在的逻辑机制,需要从理论与实证上进一步探究。通过上述分析,本文发现中国环境污染存在由东部发达地区向中西部落后地区转移的特征事实,并提出假说1:
图3 中西部地区新增土地出让面积占全国比重
假说1 中央政府偏向中西部地区的土地供给政策对污染的跨区转移产生影响。
图4和图5分别给出了2003—2016年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核心城市与一般城市的工业废水排放量和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占所属地区比重的变化趋势,以识别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内部是否存在环境污染由经济发达城市向经济落后城市转移的问题②。从图4和图5可以看出,东部地区核心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和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占所属地区的比重均呈明显下降趋势,核心城市与一般城市间两种污染排放占比的差距随时间推移逐步扩大。说明东部地区存在工业污染由区域内部的核心城市向一般城市转移的倾向。中西部地区的核心城市与一般城市的工业废水和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占所属地区的比重在样本期间内变动较为平稳,与东部地区相比中西部地区内工业污染由核心城市向一般城市转移的趋势不明显。
图4 核心城市与一般城市工业废水排放占比变化趋势
图5 核心城市与一般城市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占比变化趋势
本文界定的核心城市与一般城市分别为区域内经济发达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城市。在财政分权体制下,两类城市面临的财政平衡压力不同。与经济发达城市相比,经济发展落后城市的预算内财政收入无法满足财政支出需求,不得不依靠土地出让收入来弥补财政收支缺口,造成经济发展落后城市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现象[18]。中央政府为了缓解经济发展落后城市的财政压力,在用地指标的分配上对其给予一定的倾斜,使得经济发展落后城市获得了远远超过其非农就业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需要的土地供给[19]。1999年国务院批准颁发了《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明确要求严格限制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城市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对中西部内陆地区的经济发达城市并没有提出限制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要求,造成东部地区经济发达的核心城市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一般城市之间的土地供给差距远高于中西部地区。如图6所示,2003—2016年东部地区核心城市新增土地供给面积占东部地区的比重呈明显下降态势,中西部地区核心城市的新增土地供给面积占比也呈下降态势,但降幅显著小于东部地区。那么,偏向经济落后的一般城市的土地供给政策是否会造成环境污染由发达的核心城市向一般城市转移?由此,本文得出东部地区内部存在环境污染由核心城市向非核心城市转移的特征事实假说2:
假说2 偏向经济落后城市的土地供给导致环境污染由经济发达城市向落后城市转移。
图6 核心城市与一般城市新增土地供给量占比变化趋势
(二) 土地供给政策影响环境污染的机制分析
由于中国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政策,因而城市的建设用地供应受到中央和省级政府的严格管制。在平衡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指导下,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划拨与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之间存在空间错配问题[19]。加之全国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不允许通过市场手段进行跨区交易的再配置,这是否会造成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丰裕度不同的城市之间工业用地价格分异?工业用地价格是地方政府进行引资竞争的有效工具[20],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几乎都采用了土地优惠政策,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压低工业用地出让价格来争取工业企业入驻[20]。当用地成本在企业经营成本中所占比重较高时,用地指标充裕城市所具有的土地价格优势将在引资竞争中占得先机,吸引企业流入本地。另外,本文认为地方政府为了最大化利用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可能会不惜放松工业企业进入的环境规制,导致用地指标越充裕的地区越有可能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牺牲本地区的自然环境。据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说:
假说3 土地供给政策可能通过工业用地价格影响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本,进而影响城市工业污染排放。
假说4 土地供给政策可能通过影响城市环境规制强度进而作用于城市工业污染排放。
除了土地价格与环境规制之外,劳动力价格也是影响企业生产成本的重要因素,劳动力价格取决于劳动生产率和生活成本。劳动生产率提高引致的工资上涨有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会削弱区域工业布局的比较优势。而以房价为主要构成因素的生活成本的提高会导致高房价地区的劳动力资源流出,进而倒逼高房价地区的工资上涨[19]。由高房价推动的工资上涨偏离了劳动生产率提高工资的趋势,削弱了高房价地区工业发展的比较优势,迫使工业企业向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区域转移。陈斌开等[21]的研究表明土地供给的减少是中国高房价的重要推手。中国土地供给的空间配置政策压低了作为人口流入地的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城市的土地供给量,加剧了人地分离的矛盾。东部地区住房需求增加与住宅供地不足引致的土地购置成本的上涨已经成为东部地区房价过快上涨的主要原因[22]。据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说:
假说5 土地供给政策通过房价和工资影响工业企业的生产成本,并最终作用于城市工业污染排放。
三、计量模型与变量说明
(一) 识别策略
本文的实证模型主要检验中国土地供给政策如何推动环境污染的空间转移。由于土地供给政策的制定权限严格控制在中央和省级政府手中,具有较强的外生性,同时土地供给政策可能通过影响工业用地价格、环境规制强度、房价和工资,进而影响环境污染排放。基于此,本文借鉴王勇等[23]的实证研究方法,通过构建基于工具变量的最小二乘回归模型(IV-2SLS),识别土地供给政策通过工业用地价格和环境规制强度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具体模型如下:
借鉴邓慧慧等[24]的方法,构建工具变量三阶段最小二乘回归模型(IV-3SLS)识别土地供给政策通过影响房价并传导到工资,进而对环境污染的影响。具体模型如下:
其中M为机制变量,表示地区时期的工业用地价格和环境规制强度;pland表示城市人均新增土地供给面积;pollution表示地区时期的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废水排放强度;hp为地区时期的商品房价格;saly为地区时期的人均工资水平;x为一系列控制变量。、、、、为随机扰动项。
(二) 变量说明
城市的工业用地价格、环境规制强度以及工资水平与城市工业污染之间可能存在联立性偏误造成的内生性问题。一方面,工业用地价格、环境规制强度和工资水平的提高能够推升本地工业污染企业的生产成本,导致工业污染企业从本地区流出,从而抑制本地的工业污染水平。另一方面,本地工业污染水平的提高使得地方政府面临较大的环境治理压力,从而迫使地方政府通过提高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和环境规制强度来对进入的工业企业进行筛选。另外,环境污染增加使得劳动力出于健康因素的考虑由高污染地区向低污染地区转移,造成高污染地区劳动力供给减少,倒逼高污染地区用工工资上涨。为了消除内生性问题造成的估计偏误,本文采用工具变量法,通过寻找工业用地价格、环境规制和工资的工具变量来解决联立性内生性问题。我们认为城市土地供给情况是一个合适的工具变量,首先,城市的新增土地供给由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政策决定,满足工具变量的外生性条件;其次,如前文的机制分析所述,城市土地供给能够通过影响工业用地价格、环境规制、房价和工资,进而作用于城市工业污染,满足相关性条件。基于此,本文使用城市人均新增土地供给面积()作为城市土地供给情况的代理变量,在实际回归中我们使用人均新增土地供给面积的滞后一期值作为当期工业用地价格、环境规制和工资的工具变量,以减少上述变量反过来影响当期新增土地供给面积的可能性。
除工具变量外,本文余下的变量主要包括三类:①工业污染变量。采用城市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2)和工业废水排放强度()作为工业污染的衡量指标,其中排放强度以城市两种工业污染物当年的排放总量与该城市当年的工业增加值之比计算得到,表示每单位工业增加值所产生的污染物质数量。②机制变量。包括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变量(),考虑到工业用地主要以协议方式出让,本文以各城市协议用地出让价格作为工业用地出让价格的度量指标;环境规制变量(),本文借鉴余东华等[25]的方法,采用各城市工业二氧化硫与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与两种污染物排放占比的加权之和作为环境规制强度的代理指标,该指标数值越高表明环境规制越严格;房价变量(),以各城市商品房年度销售额与年度销售面积之比计算得到各城市商品房年度销售均价;工资变量(),以各城市单位从业人员的年度平均工资作为度量指变。③控制变量。包括一系列控制城市特征的变量,如城市人均GDP(),城市人口密度(),产业结构(,以城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度量),城市失业率(,以城市登记失业人数除以城市单位就业人数、城市私营及个体就业人数和失业人数三者之和作为衡量指标),对外开放度(,以城市当年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全国比重衡量),财政压力(,以各城市政府财政支出与财政收入之比衡量)。
本文以2003—2016年中国268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为研究对象。样本中的土地数据主要来自《中国国土资源年鉴》,房价数据主要来自《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其余数据均主要来自《中国城市统计年鉴》,部分年份和部分城市的缺失数据来自各城市统计年鉴、统计公报及各城市房管局网站。表1报告了样本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情况。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 基准回归结果
根据面板模型的固定效应和随机效应的Hausman检验结果,本文采用时间和个体固定效应模型,并将城市样本聚类到所在省份进行聚类稳健标准误的工具变量最小二乘回归,估计土地供给政策通过工业用地价格和环境规制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表2汇报了土地供给政策通过工业用地价格对城市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强度和城市工业废水排放强度影响的基准回归结果。从表中可以看出,工具变量第一阶段回归中的Cragg-Donald Wald F值为2.15,无法拒绝弱工具变量的原假设,表明人均新增土地供给面积与土地协议出让价格之间不存在高度相关。表2中的第一阶段回归结果表明,城市人均新增土地供给量对土地协议出让价格有负向影响,但在统计上不显著。第二阶段回归结果中土地协议出让价格对城市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废水排放的影响均为负,在统计上仍不显著。说明城市之间人均土地供给量的差异并不会造成城市间土地协议出让价格出现显著分异,从而未能对城市工业污染产生显著影响,假说3不得证。
表1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2 基准回归结果:土地协议出让价格与城市工业污染
注:第一阶段回归系数中括号内的数值为t统计量值,第二阶段回归中括号内的数值为z统计量值,限于篇幅,表1中没有给出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
这一结果可能与地方政府将土地作为引资竞争的主要手段有关。地方政府为了在引资竞争中胜出,即使在用地指标紧缺的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也广泛采用土地优惠政策,甚至“零地价”来争夺企业入驻。以浙江省为例,2003年前后,浙江省的工业用地平均出让价格约为8万元/亩,而其土地开发成本约为10万元/亩,更有超过1/4的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不到开发成本的一半[19]。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所进行的工业用地出让价格“逐低竞争”,拉平了供地指标稀缺度不同的城市之间的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差异,导致土地供给政策对工业用地出让价格的影响不显著,工业用地出让价格的趋同,弱化了价格对污染型企业流入的杠杆调节作用,造成工业用地价格对城市工业污染排放不存在显著的影响。本文认为,在城市间工业用地价格趋同的背景下,供地指标稀缺的城市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可能会对迁入企业进行筛选,例如设置较高的环境标准,吸引高技术含量、低污染排放的企业入驻。反之,供地指标富余的城市为了用完指标,则会降低环境标准,导致污染企业大量流入(假说4)。另外,在供地总量的约束下,用地指标紧缺的城市为了弥补工业用地低价出让造成的土地财政收入流失,可能通过抬高居住用地价格进行补偿[25],从而造成供地指标稀缺度不同城市间的房价出现显著的分异(假说5)。接下来,本文将对这两种情况进行实证检验。
表3汇报了土地供给量通过环境规制对城市工业污染影响的工具变量二阶段最小二乘法估计结果。表2中工具变量第一阶段回归中的Cragg-Donald Wald F值为29.45,拒绝了弱工具变量的原假设,表明人均新增土地供给面积与环境规制之间高度相关。从表3的第一阶段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工具变量对环境规制的影响系数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负。可能的原因是,新增土地供给量充足的地区,为了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政府分配的用地指标,以推动当地的工业发展,不惜降低环境准入门槛以吸引工业企业入驻,导致土地供给越多的地区,环境规制强度越弱。在工具变量第二阶段回归中,环境规制与城市工业二氧化硫和城市工业废水排放之间均在1%的统计水平上负相关,平均而言,环境规制强度每提高1个单位,城市工业二氧化硫排放和工业废水排放将分别下降4.15%和2.87%。因此,表3的回归结果表明,土地供给量越多的城市,越倾向放松环境规制,从而造成城市工业污染排放增加,假说4得证。
表4汇报了运用工具变量三阶段最小二乘法对方程组(3)−(5)的回归结果,检验土地供给量通过房价和工资对城市工业污染排放的影响。从表4可以看出,城市人均新增土地供给面积在1%的统计水平上对房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平均而言,上一年度人均新增土地供给面积每提高1%,房价下降约0.16%。其原因可能是土地供给量大的城市,住房供给弹性较高,充足的土地供给保障了城市住房供给能够灵活调节人口城市化引致的住房需求冲击,从而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同时,土地引资竞争也使得土地供给量较小的城市为了获取更多的土地财政收入,不得不抬高居住用地价格以弥补工业用地低价出让造成的损失,从而导致土地供给量越小的城市,房价越高。实证结果印证了地方政府在引资竞争中压低工业用地价格,抬高居住用地价格以弥补机会成本的观点[26]。从表4中还可以看出,城市住房价格显著推升了工资上涨,平均而言,住房价格提高1%,会导致工资上涨0.86%,可见高房价使得居住成本成为居民生活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房价上涨引致的生活成本上升“倒逼”工资上涨,加剧了工资水平与劳动生产率的偏离。最后,工资水平对城市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废水排放的估计系数均在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负。其原因可能是,由房价推升的工资上涨偏离了劳动生产率提高工资的趋势,房价“倒逼”工资上涨造成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升速度低于生产成本增加的速度,导致企业利润下降,投资减少,迫使劳动力密集型的高污染企业向劳动力成本低的地区转移,导致高工资地区的环境污染下降。表4的回归结果证实了假说5。
表3 基准回归结果:环境规制与城市工业污染
注:***表示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第一阶段回归系数中括号内的数值为t统计量值,第二阶段回归中括号内的数值为z统计 量值
注:**、***分别表示在5%和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括号中的数值为z统计量值
(二) 土地供给空间配置政策与污染的跨区转移效应检验
由前文的分析可知,以城市人均新增土地供给面积作为工具变量的二阶段最小二乘法和三阶段最小二乘法的回归结果表明,土地供给政策通过影响城市的环境规制强度、房价及工资水平进而影响城市的工业污染排放。在此,本文将进一步分析,偏向中西部和经济相对落后的一般城市的土地供给政策是否会造成环境污染在区域间由东部向中西部转移,以及在区域内部由核心城市向一般城市转移。为了检验土地供给空间配置政策的污染转移效应,本文重新构建了方程(1)−(5)中的工具变量。首先,我们用人均新增土地供给面积变量与区域虚拟变量(中西部地区=1,东部地区=0)的乘积项(ln×1)代替原模型的工具变量,检验偏向中西部的土地供给政策是否会造成污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其次,用人均新增土地供给面积与城市虚拟变量(一般城市=1,核心城市=0)的乘积项(ln×2)作为新的工具变量,检验偏向一般城市的土地供给政策是否会造成污染由核心城市向一般城市转移。
表5给出了以乘积项为新工具变量的方程(1)−(2)的估计结果。其中全国层面和东部地区的第一阶段回归的Cragg-Donald Wald F值分别为35.84和24.73,均拒绝了弱工具变量原假设。全国层面的ln×1和东部地区的ln×2回归系数均在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为负。这说明,以东部地区为参照,偏向中西部地区的土地供给政策显著降低了中西部地区的环境规制强度;同样,在东部地区内部,以核心城市为参照,偏向一般城市的土地供给政策显著降低了一般城市的环境规制强度。我们对这一现象的解释是,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一般城市与东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内部的核心城市相比,存在明显的区位劣势,再加上城市间引资竞争造成的工业用地出让价格趋同,使得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一般城市只能通过降低所属地区的环境规制标准,吸引高污染型企业入驻,以达到用完相对富余的土地供给指标,实现当地工业发展的目的。表5的第二阶段回归结果表明,环境规制的降低显著提升了城市的工业污染强度,由此说明,偏向中西部和东部地区一般城市的土地供给引致的地区间环境规制标准的差异,导致工业污染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由东部地区的核心城市向区域内的一般城市转移。假说1和假说2得证。
表5中,中西部地区内部的工业污染转移的工具变量最小二乘回归结果的Cragg-Donald Wald F值不显著,说明ln×2并不是中西部地区城市环境规制的一个有效工具变量。这可能与中西部地区的核心城市与一般城市之间的土地供给量并未表现出明显的异质性有关(如图6所示),中央政府在中西部地区的土地供给政策上也未表现出明显的偏向一般城市的倾向,从而使得中西部地区内部没有发生土地供给政策通过环境规制引致污染转移的效应。
表6汇报了运用新工具变量对方程(3)−(5)进行三阶段最小二乘回归的估计结果③。可以看出,分地区的回归结果均显著为负,其中在全国层面上,以东部地区为参照,人均新增土地供给面积增加1%,中西部地区的房价比东部地区多下降0.042%;以东部和中西部地区的核心城市为参照,人均新增土地供给面积增加1%,一般城市的房价相对于核心城市分别多下降0.037%和0.022%。说明土地供给政策对中西部地区和一般城市的房价影响高于东部地区和核心城市,这可能是由于东部地区和核心城市聚集了更多的经济、教育和医疗等优质资源,对人口的吸引力强。人口的大量涌入造成东部地区和核心城市形成了巨大的住房供求缺口,使其住房需求侧对房价的拉动作用高于住房供给侧对房价的抑制作用。从表6中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偏向中西部和一般城市的土地供给政策对中西部地区和一般城市的房价有显著的促降效应,降低了中西部地区和一般城市由房价推动的工资上涨,使得高污染企业出于降低劳动力成本的目的,将企业迁入该地区,从而带动工业污染由土地供给指标紧缺的东部地区和核心城市向中西部地区和一般城市转移。进一步证实了假说1和假说2。
表5 环境规制与工业污染的转移效应
注:**、***分别表示在5%和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括号中的数值为z统计量值
表6 房价、工资与工业污染转移效应
注:**、***分别表示在5%和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括号中的数值为z统计量值
五、基于工具变量中介效应模型的稳健性检验
在前文的实证分析中,我们使用上一年度的城市人均新增土地供给面积作为工具变量,通过构建二阶段和三阶段最小二乘模型,检验土地供给政策通过工业用地出让价格、环境规制、房价和工资机制对城市工业污染的影响。本部分中,我们通过改变工具变量设定,并采用工具变量中介效应模型对基准回归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以进一步检验回归结果的可靠性。
图7显示了工具变量模型和工具变量中介效应模型的分析思路。其中表示外生工具变量,在前文的分析中,我们以城市人均新增土地供给面积作为机制变量()的工具变量,识别土地供给政策通过机制变量对城市工业污染的影响。在前文中,工具变量与机制变量之间的相关性是建立在新增土地供给面积对城市人均工业用地出让面积和城市人均住宅用地出让面积有显著影响的隐含假设基础上的。该方法成立的前提是工业用地出让面积和住宅用地出让面积与城市新增土地供给面积一样,只受中央土地供给政策的影响,具有外生性。但是,城市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出让面积并不完全来自城市当年新增土地供给面积,还与前期的存量面积有关,因此,城市当年的工业和住宅用地出让面积并非是外生的政策变量,其当年供应数量还与城市工业发展和人口流动等影响城市工业污染的经济和社会因素有关。在逻辑上,城市人均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出让面积()既可能直接影响城市工业污染排放(),也可能通过影响环境规制、房价和工资等中介机制变量()影响城市工业污染。因此,不能将城市人均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出让面积作为机制变量的工具变量加入模型,需要将其单独提取出来作为影响城市工业污染排放的处理变量()。由于城市人均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出让面积()和中介机制变量()与城市工业污染排放()之间可能存在联立性因果和遗漏变量造成的内生性问题,为了分离出→→的中介效应和直接效应,理论上需要分别为和寻找一个工具变量,但是就本文而言找出多个合适的工具变量存在很大难度。
图7 工具变量模型和工具变量中介效应模型
幸运的是,Rodrigo et al[27]构建了工具变量中介效应模型,并证明了一个工具变量可以估计出因果中介效应模型。因此,本文借鉴Rodrigo等的做法,寻找城市人均工业用地出让面积和人均住宅用地出让面积的合适工具变量(),识别城市人均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出让面积通过中介机制变量对城市工业污染的中介效应和直接效应。在前文中,我们将城市人均新增土地供给面积作为机制变量的工具变量,但是,由于中央和省级政府的用地指标分配政策会参考城市上一年度的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出让面积,使得新增土地出让面积不再是城市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出让面积的合适工具变量,二者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基于此,本文以各城市到天津、上海和深圳三大港口城市的直线距离作为城市人均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出让面积的工具变量,理由如下:首先在中央偏向中西部地区和一般城市的土地供给政策背景下,离三大港口城市距离越远的城市越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土地供给配置,满足工具变量相关性的假定;其次,城市与三大港口的距离是外生的,不会直接影响城市的工业污染排放,满足外生性的假定。
根据Rodrigo等提出的工具变量中介效应估计方法,本文构建如下的工具变量中介效应模型。
表7 工具变量中介效应模型回归结果
如表7所示,模型(1)−模型(2)中方程6的2SLS第一阶段回归结果的值(值(T on Z))和方程8的2SLS第一阶段回归结果的值(值(M on Z|T))均大于10,说明以各城市到三大港口城市的直线距离作为工具变量与城市人均工业用地出让面积和人均住宅用地出让面积之间高度相关。从表7中的模型(1)可以看出,工业用地出让面积对城市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废水排放强度影响的总效应在10%的统计水平上分别为0.60和0.48,直接效应在5%的统计水平上分别为0.09和0.11,间接效应在1%和5%的统计水平上分别为0.51和0.37。其中间接效应对两种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的影响效应分别占总效应的85%和77%,这说明城市人均工业用地出让面积的增加,降低了城市的环境规制强度,进而造成了城市工业污染排放的增加,与前文的研究结论一致。
从表7中的模型(2)可以看出,城市人均住宅用地出让面积对城市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废水排放强度影响的总效应在10%的统计水平上分别为0.46和0.29。城市人均住宅用地出让面积对城市工业污染的直接效应较小并且在统计上不显著。城市人均住宅用地出让面积通过工资对城市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废水排放强度影响的间接效应在10%的统计水平上分别为0.42和0.21。间接效应分别解释了总效应变动的91%和75%,这说明城市人均住宅用地出让面积主要通过影响城市工资水平进而对城市工业污染产生间接影响。模型(2)的回归结果与前文的研究结论一致。
六、结论与启示
环境污染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城市转移不利于降低中国工业生产活动中的单位污染排放强度和中国整体环境质量的改善。然而,鲜有文献从中国土地供给的空间错配视角对环境污染转移进行实证研究。本文利用2003—2016年中国268个地级市数据研究土地供给政策与环境污染转移的关系,使用工具变量2SLS、3SLS方法和工具变量中介效应模型识别其内在机制。研究发现,中国城市间工业二氧化硫和工业废水排放占比的变化趋势与城市新增土地供给量占比的变化趋势在时间路径上存在一致性,即两种工业污染排放占比越高的城市在时间路径上所获得的新增土地供给量占比也越高。2003年之后偏向中西部地区和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城市的土地供给政策,使得中西部地区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城市获得了超过其经济发展和人口流入需求的土地供给,这种政策偏向诱导这些地区通过放松环境规制,以达到用完用地指标,实现工业发展的目的,最终造成工业污染流向该地区。同时,东部地区和核心城市的土地供给受限,导致房价上涨,劳动力成本提高,迫使企业向劳动力成本更低的中西部地区和区域内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城市转移,并带动工业污染随之转移。进一步地,利用工具变量中介效应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结论依然成立,工业用地出让面积和住宅用地出让面积主要通过环境规制和房价对两种城市工业污染物排放产生间接影响。
中央偏向中西部地区和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城市的土地供给政策是调节区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手段,意在促进区域间“平衡发展”,但是这一政策导致了土地空间配置的失衡,有碍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和整体环境质量的改善。对此,本文得出以下几点启示:①改革现有的土地管理制度,使得建设用地的供应量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流动方向一致。从供给层面增加人口流入地的住房、教育和医疗用地,缓解人口流入地因生活成本上升推动的工资上涨所造成的资源配置扭曲。②增加对主要城市群和都市圈的土地供给量,提高经济的空间集聚度,充分发挥工业集聚的减排效应,避免环境污染的空间扩散造成的整体环境恶化和污染治理难度的加大。③实行用地指标的跨区调配制度,允许作为人口流入地,但用地指标不足的东部经济发达城市向中西部人口流出城市购买用地指标,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优化土地资源的空间配置。④细分引进企业的行业类别和特性,创新土地供给优惠方式。对于高新技术行业或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企业给与更大的支持力度,对于能带来经济效益但会造成污染的企业可以通过新的方式给与支持,例如污染治理费用抵扣土地租金等。⑤加强对地方政府土地出让行为的监管,通过提高引资质量以达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的目的。防止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竞争中为了最大化利用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不惜以环境为代价,放松环境规制,引入高污染型企业,造成地区环境污染加重。
① 在图1和图2中,东部地区包括:辽宁、河北、北京、天津、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中部地区包括:黑龙江、吉林、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图中左侧纵坐标表示历年东中西区域内各省区两种工业污染物排放占全国比重的均值;右侧纵坐标表示历年东中西部地区两种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占全国比重。
② 本文将东部地区的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三个经济发展水平最高、最成熟的经济圈中的核心城市和沈阳、济南、福州、石家庄、大连、青岛、厦门七个副省级城市界定为东部地区的核心城市,具体包括京津冀的北京、天津、唐山;长三角的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扬州、南通、镇江、泰州、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台州;珠三角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肇庆、江门、惠州、东莞、中山。除此以外的其他城市为一般城市。将中西部地区的省会城市界定为核心城市,除省会以外的其他地级市定义为一般城市。受数据可得性限制,本部分的计算并未包括全部城市样本,时间跨度为2003—2016年,本文的样本中共有101座东部城市,167座中西部城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③ 城市工业废水的参数估计结果的方向和显著性与城市工业二氧化硫类似,为了节省篇幅,本文没有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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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tial mismatch of land supply and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transfer in China: Evidence at the city level
LI Baoli1,2, SHAO Shuai3,1, ZHANG Xuebing1
(1. Institut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chool of Urban and Region Science, 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Shanghai 200433, China; 2. Schoo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nhu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engbu 233000, China; 3. School of Business,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hanghai 200237, China)
In response to the ongoing cross-regional transfer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in China, based on the panel data of 268 cities in China from 2003 to 2016,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mpact and mechanism of land supply policy on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transfer by using two-stage least square method and three-stage least square method combined with intermediary effect model. The study finds that the spatial mismatch of land supply significantly increases the discharge intensity of industrial sulfur dioxide and industrial wastewater in areas with abundant land supply indicators. Specifically, the land supply policy that favors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promotes the transfer of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from the eastern region to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by reducing the intensity of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in the cities in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and increasing the housing prices and wages in the eastern cities where land use indicators are restricted; The land supply policy that favors the relatively backward cities has caused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to shift from core cities within the region to other ordinary cities by pushing up housing prices and wages in core cities; the phenomenon that land supply policy pushes the shift of pollution from core cities to general cities through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only exists in the eastern region. The test results of the mediation effect model further show that the supply of industrial land and the supply of residential land exerts an indirect impact on the emissions of two industrial pollutants mainly through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and housing prices.
land supply; pollution transfer;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s; housing prices; mediating effect model
F062.2
A
1672-3104(2020)06−0103−16
10.11817/j.issn. 1672-3104. 2020.06.010
2020−07−23;
2020−11−0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源供给侧的‘环境诅咒’效应:资源产业依赖对中国区域环境绩效的影响机制”(71773071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能源开发与消费的外部性治理”(71922015);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计划;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安徽省农村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实施绩效评价与路径优化研究”(AHSKY2019D093)
李宝礼,安徽滁州人,上海财经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博士后,安徽科技学院财经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城市与环境经济学;邵帅,黑龙江七台河人,博士,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能源与环境经济学,联系邮箱:shaoshuai8188@126.com;张学斌,山东东营人,上海财经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能源与环境经济学
[编辑: 何彩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