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协商治理理论与实践有效互动的中轴逻辑及其实现
2020-12-14魏崇辉
魏崇辉
新时代协商治理理论与实践有效互动的中轴逻辑及其实现
魏崇辉
(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240)
现有协商治理研究对本土协商治理的超越性有待澄明。这源于未能实现对协商治理理论与实践有效互动的中轴逻辑的准确考察与践行。基于对理论与实践及其两者之间关系的准确认知,厘清其中存在的核心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真问题”,以推动协商治理理论的形成与实践的有效互动,是协商治理研究的价值所在。底层参与协商治理是社会主义的基本要义,必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基层领导作用,充分调动底层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不断拓宽党领导底层参与协商治理的渠道。研究与践行底层关怀,推进协商治理,要加强对协商治理中国特色的彰显与传播。新时代协商治理理论与实践有效互动的中轴逻辑,是考察与践行中国特色的底层关怀。
协商治理;理论与实践;中轴逻辑;底层关怀;新时代;中国特色
逻辑上,政治学领域协商治理研究包括协商治理理论研究、协商治理实践研究以及理论与实践互动研究。学界通过对协商治理的研究,实现协商治理的理论与政治共进,助力协商治理实践,实现二者本土化的有效互动。因此,理论上,必须认识到底层参与是社会主义协商治理的基本要义;实践上,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底层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不断拓宽党领导底层参与协商治理的渠道。围绕党的领导、为人民服务、“中国人的基本预设”等基本要素提炼中国特色协商治理的理论内涵,挖掘符合基本要素的协商治理实现形式,是理论与实践有效互动的中轴逻辑,是协商治理研究的基本内容。
一、协商治理研究现状
以“协商治理”为题名进行检索,截至2019年12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共收录58篇相关论文,研究成果集中在对其基本内涵、演进逻辑、基本方向及其推进路径的厘析上。代表性的成果主要有:王浦劬[1]界定了中国协商治理的基本内涵、演进逻辑,强调协商治理是人民民主的运行机制,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重要方式,是中国特色的人权实现和保障途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党与政党、政党与界别、政府与社会、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协商共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是较早全面厘定中国协商治理的文献。胡象明[2]将中国式协商治理界定为深化公共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并指出,中国协商治理是以中国式民主即协商民主为基础的公共治理模式。何包钢[3]以实验研究来论证基于中国实际,通过协商民主来发展协商治理才是民主发展的基础。王岩[4]从理论与实践统一的角度梳理了当代中国协商治理的理论前提、生存土壤、生存场域、必然主体、多元客体、基本形式、基本目标、基本原则、评价尺度。显然,现代意义上的“协商治理”获得学界较为普遍的共识,被用来概括和阐发中国改革与发展的历程及其未来走向。但对于理论与实践如何进行联系,或者说,对理论与实践之间联系的媒介的研究尚有欠缺。
协商治理研究应以“真问题”①为目标,启迪、推动协商治理理论的形成与实践的发展。协商治理理论体系尚在不断形成与发展中,需要学术话语的支撑与协助。这彰显出学术研究的必要性及其价值。从“治理”到“国家治理”“协商治理”展示出治理话语从西方到中国的转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为人类社会贡献的全新治理理念。但是,现有研究有待进一步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澄明本土协商治理的“超越性”,而不是集中于唱衰西方的协商治理。对于“超越性”的表现,未有明晰的学理解释。事实上,西方学界有公共行政理论与实践有效互动的可资借鉴的经验。从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进入“行政改革的时代”,行政管理领域的学者已经开始了“新公共管理”的相关研究。“新公共管理”对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的影响,并引发了国别特色,其关键原因在于不同国家的公共行政具有不同的传统,面临着不同的现实问题,尤其是面临着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问题[6](298−310)。
我国协商治理的独特优势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首先体现在党的领导,同时与为人民服务、“中国人的基本预设”密切相关。可以说,中国协商治理是统合了党的领导、为人民服务、“中国人的基本预设”的协商治理理论与实践。这种协商治理理论与实践围绕中国特色的底层关怀实现结合与互动。对“超越性”的理解必然包含协商治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
第二,将协商治理研究变成语言游戏②,规避过于随意的倾向。过于随意的倾向主要表现在:一是协商治理研究的泛化。信息化时代,跨学科研究本无可厚非,但事实上,大多数知识人仅在自己的学科领域有更多的发言权。近年来学界将协商民主与协商治理研究广泛运用于“乡村治理”“城市社区治理”“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参政党建设”“基层治理”“环境治理”乃至“疫情治理”等领域。论述千篇一律,大同小异,提出的方案往往是套路统一,对于各自领域的核心议题大多未能涉猎或深入探讨。二是超现实语境的协商治理研究。研究者在学术研究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调整,甚至改变自己的观点,这本无可厚非,关键是这种“调整与改变”需要建立在知识本位之上,基于现实进行。
协商治理研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理论无法解释实践,更遑论指导实践。对此,协商治理研究却没有及时“调整与改变”。应然构造理论、助力实践的协商治理研究变成了政治话语的简单重复。究其缘由,是对促成理论与实践互动的关键性因素的认知不到位。
当代中国的协商治理是以马克思主义政治观为根本指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存在场域,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基本形式的、适合我国国情民意的公共治理模式,包括理论与实践两部分。学界有对源于西方的“协商(deliberation)民主”与中国“政治协商(consultation)制度”的甄别③。这种理想化的甄别,恰恰是对理论与实践的有效互动未能进行充分认知的表现,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之后。在中国语境下,学术与政治密不可分,本文所阐释的协商治理是学术与政治双重意义上的。从逻辑上来说,学界通过对协商治理的研究,实现与政治的共进,构造协商治理理论,助力协商治理实践,实现二者的本土化有效互动。对不同语境下协商治理理论的研究、对不同形式的协商治理实践的研究和对理论与实践的互动研究构成了政治学协商治理研究的不同学术类型。但与诸如“经济学人”满足经济实践多样、多元需求的细分不 同[7](31−36),政治学研究缺少必要深入的剖析。例如,村民自治存在着不良趋向与风险,需要“搭建日常协商治理的平台和载体”“加强农村协商治理的程序化、制度化建设”“提升民众的协商治理意识和能力”[8]等等,我们亦可以从意识形态角度将“农村治理方式变革的基本方向”定义为“中国特色农村民主协商治理机制”,而此处的“中国特色”被阐发为“政治正确性、形式多样性、相对平等性、民主效率平衡性、改良嵌入性”[9]。目前国内大多数研究成果集中于对中国协商治理之功能定位、价值核心等应然层面的阐释上,未能充分剖析如何将中国协商治理理论与实践结合在一起的关键性因素以及作为这种关键性因素所依凭的中国特色,而试图采用西方的协商治理理论来分析中国协商治理实践以实现二者的衔接。
二、底层关怀:新时代推进协商治理的中轴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被置放于“不充分”之前,体现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这一新的发展历史方位的准确把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对“不平衡不充分”的集中理解应聚焦于底层关怀。
贝尔认为,社会科学大师们总是试图运用中轴原理阐述社会变迁。他指出,马克思的理论以“商品生产”这个资本主义的中轴展开,固然,“商品生产”并非其理论的全部。“权力的合法性”是政治学的中轴原理。社会学的中轴原理是“社会结构”,经济学的中轴原理则为“边际效用”。所谓“中轴”是指使得特定社会得以结合在一起的关键性因素[10](8−9)。很多时候,有些研究存在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情况,使得其显得苍白无力④。如何在理论与实践之间建立“媒介和连接”显得非常重要。“底层关怀”是阐释新时代协商治理理论与实践有效互动的关键概念。在底层关怀的解释框架内,通过对底层参与协商治理的透析,可以在理论上把握中国协商治理的社会主义性质,通过拓宽党领导底层参与协商治理的渠道,可以在实践中进一步推进中国协商治理,从而实现协商治理理论与实践的有效互动。协商治理理论与实践在当代中国的结合是围绕底层关怀形成的。理论形态的协商治理以底层参与为基本要义,实践形态的协商治理以党领导底层参与为基本渠道,这形塑出当代中国协商治理中轴逻辑之基本内涵。
(一) 底层参与:社会主义协商治理的基本要义
任何一个社会都会有“底层”,在其良性发展状态下,“底层”最基本的权利应该得到保障。社会阶层之间应该是流动的,“底层”应该有向上流动的可能与机会。对一个社会发展程度的科学判定应该是看该社会底层的生存状况。这对于一个秉持社会主义理念的国家来说显得尤为重要。“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民主制建立的过程,是比夺权政权更为深刻、全面的革命。这也是确立劳动者社会主体地位的过程。”“如何坚持社会主义原则,进一步明确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提高劳动者的社会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以民主法制改革行政集权体制,依然是中国革命的首要和核心任务。”[11](152−153)就全社会而言,“底层”是由农民、农民工和城市失业者等低收入群体构成的社会阶层。改革的过程是利益的重新分配与调整过程,这一过程的直接后果是可能产生一定规模的底层。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应该体现在坚守大多数底层的根本立场,维护大多数底层的根本利益。“‘底层结构’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国家治理的基础,是社会稳定发展的核心力量。共产党构建了一个‘底层结构’得天下。今天‘中国道路’能否走得通,其关键仍然是‘底层结构’的构建。”[12]
但是,我国社会底层弱势化倾向依然在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不是社会福利过高,而是相当一部分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权利没有得到有效保障。逻辑上,底层参与社会主义协商治理之理论构成还有:底层最基本权利的有效保障,相对低水平基本福利的社会之全覆盖。同时不能忽视的是,由于中国社会处于急剧社会转型时期,利益调整频仍,因此,需要充分关注底层,同时还要防备“中产过渡层与中产边缘层”⑤普遍滑向“底层”的危险,防止阶层固化及定型化。只有展开对底层参与这一社会主义协商治理基本要义的研究,直面社会主义协商治理中的“真问题”,才能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治理理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才能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治理实践的不断前行与进步。
(二) 拓宽党领导底层参与协商治理的渠道
实践的进步可以为理论的发展提供丰富的素材。考察与践行底层参与协商治理首先不能回避“三农”问题。中国若干年之前,在“工业是否应该反哺农业”上存有争议,现在“中国已到工业反哺农业的发展阶段”[13]。现代化带来的可能后果之一就是城乡差距。统筹城乡关系,“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基本抓手只能是“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改革发展进程、共同享受改革发展成果”[14]。但在实践中,包括教育在内的相关公共政策及其执行往往成为“治理术”。“教育已经成为能够理性调节农村家庭所有人时间和空间的重要因素,影响其迁移、定居、工作和生活等各个方面,成为以城市化和工业化为特征的发展主义的治理术。农村中小学的布局调整并非农村城镇化的必然结果,而是推动城市化的重要手段,是追求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的发展主义的战略安排。”[15]如何实现底层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是我国目前需要迫切面对的问题。
对协商治理的有效参与是确保底层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基本渠道。在政府主导协商治理的背景下,特别是在社会、市场并不发达的落后地区,底层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在何时以何种方式得以保障都由政府规定。为了减少社会转型带来的负面效应,维持社会秩序,树立必要权威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这不应该成为不拓宽党领导底层参与协商治理渠道的理由与借口。社会转型同样激发了底层社会治理的原生动力,底层“能够担当起社会治理中积极的‘施力者’”[16]。当代中国可以有效充分地调动底层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不断拓宽底层参与协商治理的渠道。
与此同时,要拓宽底层参与协商治理渠道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政体制,是……唯一有能力、有一定意愿约束市场化过度扩展的社会主义因素”[17]。这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腐败治理、金融整顿、精准扶贫等的成效可以看出。因此,实践上,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底层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不断拓宽党领导底层参与协商治理的渠道。诚然,对“渠道”的提炼与传播、挖掘与保障都需要立足于中国实践,找寻其中的中国特色。
三、中国特色:考察与践行有效互动中轴逻辑的基本依凭
对底层关怀的考察与践行必须基于协商治理的中国特色展开。中国特色是考察与践行协商治理理论与实践有效互动中轴逻辑的基本依凭。全球化与社会转型对中国协商治理理论与实践提出了机遇与挑战,触发我们对现代治理先行者的广泛观察与思考。但很长一段时间内,西方政治哲学与思想史是中国政治学研究的显学,特别是哈贝马斯、阿伦特、罗尔斯等被看成公共性思想研究领域的代表。对西方政治哲学与思想史的追踪与关注可以为研究提供借鉴,但这不能成为对诸如协商治理中国特色关键性议题研究进行忽视的理由。要认识到“我们要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最根本的还有一个文化自信”[18]。“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19]
(一) 凝练与传播协商治理的中国特色:考察有效互动中轴逻辑的基本依托
党的领导、为人民服务、“中国人的基本预设”是中国特色协商治理的基本要素。“现代中国社会最主要的社会关系是党内关系和党群关系。中国共产党的存在及其领导地位是现代中国社会最基本的事实,也是现代中国社会最基本的结构要素。”“这一事实有目共睹,无须论证。”[20](11)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协商治理的研究与发展限定了方向。
党的领导是国家治理的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协商治理的最大特点,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在错综复杂的国家治理中牢牢把握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才能成功动员起以底层为重要基石的广大人民群众为之努力奋斗。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保持政治稳定,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的显著优势”列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十三个方面显著优势的首位。这充分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深刻总结了我国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经验,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基本遵循。协商治理中党的领导,特别是党领导底层参与协商治理之逻辑与方略的凝练与传播,对于考察与践行协商治理理论与实践互动的中轴逻辑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对“中国人的基本预设”的基本理解。学界对此有不同的认识,梁漱溟的“伦理本位”理论强调中国社会的家本位、伦理性以及家、国、社会与个体等非对立的特点;费孝通的“差序格局”紧扣中国家族的“五服图”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框架,提出中国的社会格局以己为中心向外逐渐推延的结构;许烺光的“情境中心”则指出中国人在社会行为上对他人、亲属、国家的依赖关系,建立起一个由家庭中的两人组合成推延式社会的方法[21]。应该说以上各个视角对“中国人的基本预设”的论说都有其合理性。但是需特别指出,韧性与非对立性是多元主体之间关系的基本特征。当代中国,不管是哪个视角下的“中国人的基本预设”,都是与坚持党的领导,与为人民服务自然相契合的。因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论从何种角度解读,“中国人的基本预设”要发挥作用都必须依从和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为人民服务而展开。底层关怀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和问题,在当代中国有其特定的意涵。换句话说,如果不能充分认识底层关怀中的中国特色,那么无论如何对其考察和践行,都终将是一句空话。因此,必须基于对“中国人的基本预设”的充分理解,来阐释中国传统与当代的治理理论与实践。构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基本内容的“治国理政”“以民为本”“和而不同”“天下大同”以及“中国梦”“小康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等命题都包含有协商治理的相关内容。
(二) 挖掘与保障中国特色协商治理实践形式:践行有效互动中轴逻辑的基本凭借
发源于西方的现代协商治理理论对后发国家的协商治理具有一定的启发。但是,我们更需要面对的是,谁应当在什么基础上才能成功适用“协商治理”,本土化的协商治理是为了谁而治理。“即使中国能找到使人民协商制度产生实际的政治效果的某些方式,即使人民协商制度在国家层面上能被采用,它首先需要在地方社团层面上进行试验,这对于在一个政治的实质结构转型中保持一种完美理想的状态来说是绝对重要的;只有这样,民主协商的理念才能成为现实。”[22](173)协商治理是基于协商民主的治理理论与实践。
对于“协商民主”,中西方就有不同的理解与实践形式。“在儒学民本主义深层结构中实现民做主,就只能是大众选举民之主。”[23](258)此种价值观念之下,可以经常看到“有困难找政府,谋便利给群众”[24]。在中国语境下需要探索的是中国特色的协商治理实践形式,“民主很重要,治理更重要”[25]。
协商民主是协商治理的实现形式,主要包括政治协商与社会协商。中国特色协商治理实践形式主要是基于制度化的政治协商与民主恳谈会、居民论坛、民主恳谈会等民主形式的协商治理。在长期革命与建设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以形成和发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07年发布的《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中指出,政治协商有两种基本方式: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协商;一种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发布于201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渠道是我国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
党的十三大倡导建立的“社会协商对话制度”,进一步丰富与完善了中国特色协商民主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条件、承担的历史责任和基本政治理念,共同决定了在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程序选择必须以协商为价值偏好。所以,借助统一战线所提供的现成的政治资源、社会资源和制度资源在中国发展协商政治,应该成为中国新世纪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与目标。”[26]习近平强调,“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27]。以底层为主体的中国人民从各地实际出发,探索各具特色的协商治理之路。包括如“地市网络问政”之“河源经验”、“区县治权改革”之“顺德实践”、“乡村自治优化”之“下围实验”以及“三元统一”“乡村自治新路”之“广东探索”的“中国治理的广东样本”[28];如浙江探索的“将为全球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贡献可能的‘中国方案’”的“最多跑一次”[29];如“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审批服务一窗口、综合执法一队伍、基层治理一网格、指挥调度一中心”的“1+4”基层治理的江苏经验[30],等等。
总之,作为底层关怀的自然彰显,坚持党的领导、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契合“中国人的基本预设”的协商治理实践形式,都应受到保护。
四、结论
底层关怀是新时代中国协商治理推进的中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脱贫攻坚提升到治国理政的新高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体现出强烈的底层关怀。精准扶贫中,“协商不仅仅是一种制度,更重要的是它是一种方法、手段”。“通过发动和参与、对话与沟通、反馈与纠错、原则与变通等多重机制对扶贫对象、扶贫标准、扶贫措施等内容进行具体协商,这无疑为精准扶贫工作的各个环节提供了强而有效的技术支持。”[31]“发动和参与、对话与沟通、反馈与纠错、原则与变通”展示了普通中国人基本关系预设的行为逻辑。体现强烈底层关怀的精准扶贫是当代中国特色协商治理实践形式,为理论提供了丰富的素材。诚然,目前的研究对于“中国特色”的阐发是远远不够的,而且不应局限于考察与践行底层关怀。
与以往的协商治理研究理路一致,本文没有、也不可能在短短的一篇论文中勾勒出一条中国协商治理之路。先验的协商治理之路事实上并不存在。本文只是试图通过梳理中国协商治理研究现状,研究“真问题”,以尝试构造协商治理理论,助力协商治理实践。努力探讨协商治理中的某些核心议题及其中国式应对。对于中国协商治理的发展,需要的是耐心与坚持。坚持“面对未来,要破解发展面临的各种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除了深化改革开放,别无他途”[32](85)。要看到中国已经取得的进步,同时更应该看到中国目前的不足之处与更加进步的可能。如果对人类社会“大历史”[33]有足够的认知,如果对人的一生之“漫长”与人自身的“渺小”有足够的理解,那么就应该对他人、对社会的发展有足够的耐心。
① 波普尔在《猜想和反驳》中指出“科学和知识的增长永远始于问题,终于问题——愈来愈深化的问题,愈来愈启发新问题的问题。”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第318页。
② 学术语言的作用首先是“传递准确的信息”,同时可以给人以“赏心悦目”的感觉。但是,如今甚至出现了学术语言的困境与危机。“没有更多的创造力给读者一种语言上的力量感与柔美感。”“不停地抛概念,不停地玩框架,不停地弄数据,等等。”刘晨:《学术语言的贫困》,《社会科学报》2015年6月11日第5版。
③ 西方“协商民主”中的“协商”(deliberation)“……不仅反对不假思索的决策,更反对为了个人或团体利益而进行讨价还价”,因此该词译为“审议”或“慎议”更为妥帖。金安平、姚传明:《“协商民主”:在中国的误读、偶合以及创造性转换的可能》,《新视野》2007年第5期。
④ 黄宗智认为,“毛泽东思想的洞见在于它非常清晰地认识到为众多理论家和学者所忽视的问题,即如何在理论和实践间进行媒介和连接。”而“媒介和连接”理论和实践的“中轴”应该是“实事求是”。参见黄宗智:《中国的新型正义体系:实践与理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第33页。
⑤ “中产边缘层和中产过渡层”,主要是在中产阶层内部那些与下层连接的群体,特别是“经营销售群体边缘层”“技术人员队伍的边缘层”“普通办事员、行政人员的边缘层”“服务人员边缘层”。参见李强:《中产过渡层与中产边缘层》,《江苏社会科学》201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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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entral axis logic of effectiv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onsultative governance and its realization in the new era
WEI Chonghui
(School of Marxism,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hanghai 200240, China)
The transcendence of the existing consultative governance research over the local negotiation governance needs to be clarified, which is due to the failure to accurately examine and practise the central axis logic of effectiv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onsultative governance. Based on the accurate understanding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ory and practice, it is the value of consultative governance research to clarify the core issues, to solve the "real problem" pertinently, and to enlighten and promote the formation of the theory of consultative governanc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practice. We should fully understand that it is the fundamental meaning of socialism to participate in consultative governance of the bottom, should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the grass roots of the party organizations, mobilize the enthusiasm of the bottom to participate in social governance fully, and broaden the channels for the bottom of the Party leadership to participate in consultative governance. To investigate and practise the bottom care and to promote the consultative governance, we need to strengthen the refinement and dissemination of the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nsultative governance. The axis logic of the effective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consultative governance in the new era is to investigate and practise the bottom car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consultative governance; theory and practice; the axis logic; bottom care; the new era;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D627
A
1672-3104(2020)06−0001−09
10.11817/j.issn. 1672-3104. 2020.06.001
2019−05−09;
2020−05−06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时代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话语体系构建研究”(19JZD009)
魏崇辉,江苏徐州人,博士,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当代中国政治与公共治理,联系邮箱:chonghui79@163.com
[编辑: 游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