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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中国古代公案小说研究述评

2020-12-13闫博

大理大学学报 2020年3期

闫博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昆明650106)

公案小说的研究“经过近一个世纪的不懈努力,无论是相关文献的收集整理还是思想、艺术层面的开掘均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为丰厚的收获”〔1〕。早在20世纪初,鲁迅、胡适、孙楷第、阿英、赵景深等学者就对公案小说的思想、艺术、版本、目录、故事流变等方面进行了开创式的研究。但是“几乎都是这些学者们在广袤的中国小说领域大面积开拓耕耘时所获得的副产品”〔2〕。这时的研究还不算系统和深入,而且大多数学者是以批评的眼光看待这类小说,指出其思想上的平庸或艺术上的拙劣。新中国建立后,大多数学者对公案小说的研究多是出于政治的热情,而非理性的、学术的批判。可以说,20世纪五六十年代,除了以《三侠五义》为代表的包公文学研究有所进展外,对于公案小说的研究几乎处于停滞状态。而20世纪70年代国外却掀起公案小说研究的热潮。美国、日本等国以马幼恒、阿部泰记、小野四平等学者为代表,发表了一系列高水准的研究论文,将公案小说的研究,尤其是明代几部公案小说集的研究进一步深化。进入20世纪80年代,公案小说的研究恢复正常,不仅出版了大量的公案小说供读者阅读,更有一系列专著及论文使得公案小说研究从整体上更加规范化、系统化。对于20世纪公案小说的研究状况,以夏启发、苗怀明、吕小蓬等为代表的学者,在其论文中已多有论述,其中苗怀明从酝酿与开创、蜕变与萧条、勃兴与规范三个阶段对20世纪公案小说的研究予以梳理①参见苗怀明《二十世纪中国古代公案小说研究的回顾与前瞻》,《社会科学战线》2000年第4期第120-127页。,论证尤为详实。

进入21世纪后,公案小说的研究更加繁荣,越来越多的学人参与到公案小说的研究中,不仅在数量上有所突破,更在内容和方法上有所创新,取得了不俗的进展。但对于21世纪的研究成果,目前却少有文章进行专门评述。基于此,本文以2000年为开端,收集了21世纪以来有关公案小说研究的专著及论文,将学界对于公案小说研究的成果与问题进行汇总与述评。

一、研究数量上的增加

笔者在中国知网、万方、维普、超新、读秀等大型数据库上进行查阅,发现进入21世纪,研究公案小说的文献在数量上有所激增。截至2019年6月,以“公案小说”一词进行模糊检索,与公案小说有关的专著及论文的数量情况为:知网上共收录期刊论文522篇,其中21世纪前后数量对比为123:399,读秀上收录著作2 023部,其中21世纪前后数量对比为821:1 202。因为每个数据库收录文献的标准不同,所以在数量上难免有所差异,但是不难看出,进入21世纪后研究公案小说的文献在数量上有了明显的增加。导致21世纪公案小说的研究文献在数量上激增的原因很多。

第一,客观上讲大多数据库收录的文献以20世纪80年代为开端,最早也只能追溯到50年代末60年代初,而21世纪对公案小说研究的文献基本上都收录于各数据库中。另外随着新千年后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使得从事相关研究的人员不断增多,也间接影响了公案小说的研究。

第二,20世纪80年代学界对于侦探小说和侠义小说的研究也影响了公案小说的相关研究。侦探小说自近代产生之后,虽然受到了读者的欢迎,但因其思想性和艺术性等方面的原因被摒弃于学术视野之外。改革开放之后,侦探小说在题材内容、思想主题、民族特色等方面都有所改善,而且这一时期,“外国各种类型的侦探小说如潮水般的涌入,侦探小说的译介达到了空前的繁荣,据学者统计,八十年代初期,中国的文学类图书市场中,译介的侦探小说就占了四分之一”〔3〕。侦探小说在出版界的繁荣引起了理论界的关注,使之成为研究热点之一。而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便成为比较研究的对象。20世纪80年代的“武侠热”同样带动了公案小说的研究。武侠小说即侠义小说,源远流长,至清末与公案小说合流产生了侠义公案小说,其代表作有:《施公案》《彭公案》《三侠五义》(又称《忠烈侠义传》)①《施公案》,宝文堂书店,1982年版;贪梦道人撰,秦克、巩军校点《彭公案》,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石玉昆撰《忠烈侠义传》,收入《古本小说集成》(第3辑第14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等。从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中论及《清之侠义小说与公案》开始,学界对侠义小说、侠义公案小说进行比较研究时,也必然要谈及公案小说。

第三,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国外掀起了公案小说的研究热潮,产生较多有影响力乃至于突破性的研究成果,将公案小说的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这也激发了国内学者的研究热情。如黄岩柏的《中国公案小说史》可谓20世纪公案小说研究的杰出性成果,作者在该书后记中不无感慨地写到,“还有外国的某位同行。他写文章说,整理中国公案小说的责任历史地落在他们肩上了。这对我促进不小……我如果整理得有一点成绩,没白当一回中国人;如果整理得不太好,为祖国继续努力,重新来过”〔4〕。弥补国内研究的不足,为国争光,这些想法激励着很多学者参与到公案小说的研究之中。

第四,公案小说的研究仍存在较大的空间。20世纪对于公案小说的研究虽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诞生了一批有影响力的专著和论文②参见黄岩柏《中国公案小说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孟犁野《公案小说艺术发展史》,警官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曹亦冰《侠义公案小说史》,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但至今一些问题仍没有取得较有说服力的结论,使得学术界对于一些基本问题未达成完全的共识,存在有待商榷的空间。而中国古代小说研究又长期偏重于经典作品的研究,使得经典作品研究较难有创新性和突破性进展,国内对于公案小说的研究基本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可挖掘性较强。

总之,从数量上来看,近20年来研究公案小说的文献数量超过了21世纪之前的研究数量。但是相较于四大名著为代表的经典小说研究,公案小说研究仍处于相对薄弱领域。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上的创新

21世纪以来学界研究公案小说的文献不仅在数量上有所提升,更在内容和方法上有所创新。21世纪以前对于公案小说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文学领域,包括对公案小说的作者生平、版本、故事流变、思想特征、人物形象、历史演变等内容进行研究。21世纪后公案小说的研究虽然仍以文学领域为主,但同时也出现了法学、语言学、民俗学等多学科研究。这些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专著和论文中,其中尤以论文为主。

这一时期与“公案小说”有关的书籍以普及型读物为主,近二十年间至少有十几家出版社先后以丛书的方式刊印以《百家公案》《海公案》《包公案》《于公案》《狄公案》《李公案》①参见安遇时编集《包龙图判百家公案》,收入《古本小说集成》(第2辑第1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李春芳编次《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收入《古本小说集成》(第3辑第18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冯不异点校《包公案》,宝文堂出版社,1985年版;《于公案奇闻》,收入《古本小说集成》(第3辑第14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武则天四大奇案》,收入《古本小说集成》(第4辑第22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惜红居士编撰,侯会、李耘校点《李公案奇闻》,群众出版社,2002年版。等为代表的公案小说,其中也杂有以《施公案》《彭公案》《三侠五义》(又称《忠烈侠义传》)等为代表的一些侠义公案小说②参见中国古典公案小说精品书库主编《中国古典公案小说精品书库》,北京燕山出版社,2007年版;李品武主编《中国公案小说》,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王艳军主编《中国公案小说》,线装书局出版社,2014年版;牛瑞泉主编《经典书香·中国古典公案丛书》,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7年版。。

研究型的专著则相对较少③比较有代表性的著作可参见吕小蓬《古代小说公案文化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年版;杨绪容《〈百家公案〉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苗怀明《中国古代公案小说史论》,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王琰玲《明清公案小说研究》,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08年版。,其中杨绪容的《〈百家公案〉研究》是第一部研究《百家公案》的专著,作为一本少有的公案小说个案研究,作者不仅从微观上对《百家公案》的作者、版本、故事源流、人物形象、思想意义、艺术价值、影响等内容进行了细致的考证和分析,更以此为基础从宏观上分析了包公文学在故事和文体方面对其他清官文学的影响以及与清官文化的关系,书中有不少独到的见解。而且作者在研究方法上力求实现文学个案与文学史、文学与法律学、文学与文化学、文学与思想史的结合〔5〕。但是该书主要侧重于《百家公案》及包公文学的研究,而其他的公案小说则较少谈及,研究视角相对较窄。苗怀明的《中国古代公案小说史论》以宋元公案小说为起始,晚清公案小说的转型与消亡为终结,梳理了中国古代公案小说的发展历史,并以此为基础分析了不同时期公案小说的特征以及一些典型的描写,如“析产继立”“婚恋奸情”等案件,流氓、豪强、商人等形象及其文化内涵。书中有不少精彩的论述,如对“说公案”内涵的辨析、明代短篇公案小说集与书商的商业运作之间的关系等,其见解比较独到。但是该书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作为一部公案小说史研究专著更偏重于通俗性公案小说的研究,对文言公案小说的研究略显不足。除专著之外,在一些小说研究史中也有对公案小说的提及④参见孙一珍《明代小说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王齐洲《中国通俗小说史》,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武润婷《中国古代长篇白话小说发展研究》,山东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专列一章或几章对公案小说进行研究。

在论文方面,出现了多部以公案小说为研究对象的博士论文,使得公案小说研究的内容不断深入,方法上不断创新。有些学位论文⑤参见夏启发《明代公案小说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1年;杨绪容《〈百家公案〉研究》,复旦大学,2001年;吕小蓬《古代小说中公案因素的文化探析》,首都师范大学,2002年;朴明真《明代白话公案小说研究》,北京大学,2013年。对公案小说进行个案研究或是整体性研究。此外,还有将“公案小说”作为研究对象之一与其他类型小说进行综合研究⑥参见李世新《中国侦探小说及其比较研究》,四川大学,2006年;张萍《高罗佩及其〈狄公案〉的文化研究》,北京语言大学,2007年;廖小云《建阳本小说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除博士论文之外,还有几十篇硕士论文,近两百篇期刊论文。这些论文大多数从文学的角度对公案小说进行研究,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公案小说”的内涵、版本、故事流变、成书过程等内容进行专书或多书的考订及公案小说史的梳理:专书研究如杨绪容的《〈百家公案〉研究》;侯忠义的《蓝鼎元和他的〈鹿洲公案〉》一文对蓝鼎元的生平和《鹿洲公案》的版本、案件、特点等进行分析〔6〕;另有苏敏的《〈新民公案〉研究》①参见苏敏硕士学位论文《〈新民公案〉研究》,辽宁师范大学,2007年。等。

除专书研究之外,还有整体性多书研究及公案小说史的梳理,如夏启发对明代公案小说繁荣的原因、嬗变、主题类型、后世影响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考证〔2〕,具有较大参考价值;石昌渝从类型上指出明代公案小说具有主题的同一性、司法诉讼的实用性等特点,最早来源于法家类“饵笔书”,是晚明文化普及浪潮的产物〔7〕,该文与以往从题材上研究公案小说有所不同,见解独到;张善姬从清代文人短篇小说集中选取117篇案件,对其类型、思想内涵、文学价值等进行研究〔8〕,该论文属于这一时期为数不多的专门针对文言公案小说进行研究的文章。

二是着重于对公案小说中的人物形象、叙事特征、思想文化内涵研究进行分析,对公案小说中的人物形象进行较为集中的研究②参见硕士学位论文:曾玲《白话公案小说中的判官形象》,湘潭大学,2008年;吴宁宁《万历年间公案小说中的商人形象研究》,安徽大学,2015年。。近二十年来从叙事学的角度对公案小说的研究较之20世纪有明显的新意③参见张晨硕士学位论文《中国古代白话短篇公案小说的叙事特征》,天津师范大学,2011年;宋怡心《公案小说“缀段式”叙事手法的起源与演进——兼与侦探小说叙事线索比较研究》,《文化学刊》2016年第8期第217-218页。。另外,邓百意的《晚明的公案小说创作——小说观念的变迁与叙事模式的曲折演进》以小说观与叙事操作的双向互动为视角,探讨二者对于公案小说创作的影响,指出“比照公案题材的话本与拟话本的叙事风貌,晚明出现的一大批公案专集恰似一股逆流,向着粗陈梗概的原始叙事回归”〔9〕。与公案小说相关的文化研究也是这一时期的关注点之一,主要集中于法文化、鬼神文化、清官文化等研究④参见徐清华硕士学位论文《凌濛初“二拍”中的公案小说文化因素研究》,西南大学,2013年;王湘华《超人力因素的多元审视——清代白话公案小说中怪异文化现象探略》,《长春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第62-65页。,吕小蓬的《古代小说中公案因素的文化探析》以公案作为小说构成的一个文化因素,考察公案在唐宋元明清时期小说中的文学、文化面貌〔10〕。

三是将公案小说与其他类型小说进行比较研究以及公案小说的翻译研究,尤其是将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进行比较研究相对较多,仍是这一时期公案小说研究的主要领域之一⑤参见苗怀明《从公案到侦探——论晚清公案小说的终结与近代侦探小说的生成》,《明清小说研究》2001年第2期第47-66页;杨绪容《从公案到侦探:对近代小说过渡形态的考察》,《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第108-113页。。其中杨绪容的论文将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进行对比,指出侦探小说与公案小说在内容、思想、结构等方面都有本质的不同,但侦探小说与公案小说也有相同之处〔11〕。李世新的博士学位论文以时间为线索,探讨中国侦探小说对古代公案小说、公案文化的继承与发展,侦探小说与公案小说、侠义小说的相互关系⑥参见李世新《中国侦探小说及其比较研究》,四川大学,2006年。,是这一时期较有代表性的将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进行比较研究的文章。

对于公案小说的域外翻译研究,20世纪较少有学者涉猎,属于这一时期较新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公案小说的泰文、英文等翻译研究⑦参见林佩玲硕士学位论文《〈包公案〉泰译本分析研究》,北京外国语大学,2013年;江慧敏、王宏印《狄公案系列小说的汉英翻译、异语创作与无本回译——汉学家高罗佩个案研究》,《中国翻译》2017年第2期第35-42页;汪宝荣、姚伟《叙事模式观照下中国公案小说外译策略——高罗佩个案考察》,《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报》2014年第4期第43-49页。。

值得关注的是,荷兰人高罗佩结合中国古代的公案小说、公案故事与西方侦探小说的悬疑、推理手法写成《狄公案》系列小说,于20世纪50年代在欧美国家出版,又于80年代末传入我国。对高罗佩《狄公案》系列小说的研究,成为这一时期的学术热点之一,现有多篇学位论文,数十篇期刊论文从公案小说的翻译、传播、改写与接收等多个角度予以研究,拓宽了公案小说的研究领域,具有独特的价值与意义。如张萍的博士论文《高罗佩及其〈狄公案〉的文化研究》较具有典型性,该文以高罗佩及其狄公系列小说为研究对象,对通俗文学的文化功能进行探索,取得了不俗的成就。

公案小说作为一种文学作品,除了以文学为视角进行研究之外,还有从法学、语言学、民俗学等多学科视角进行研究,其中法学主要研究公案小说中的法律制度、判词书写及与文学的关系①参见梁振文硕士学位论文《明代公案小说中的“罪”与“罚”——以〈三言二拍〉为视角》,湘潭大学,2014年;王权明硕士学位论文《明代公案小说的判词研究》,上海师范大学,2016年;李鸣凤《论明代公案小说的法律观及其影响》,《明清小说研究》2018年第1期第92-105页。。在《论明代公案小说的法律观及其影响》一文中,作者提出“公案小说通过文学渲染,用道德强化法律和教化的力量。这些为百姓乐于接受的法律故事,其所塑造的社会心理,在今天的社会还能找到难以祛除的文化印记”〔12〕,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公案小说的影响。语言学主要是以公案小说为研究对象,分析其中的语法问题②参见硕士学位论文:王红玉《清末白话公案小说社会称谓词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14年;冉君《清末公案小说中的比喻词语研究》,山东大学,2008年。。民俗学主要关注公案小说中关于包公的内容,从而分析包公崇拜、包公故事的民间传播等问题③参见李永平博士学位论文《包公文学及其传播》,陕西师范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翟玉英《关于民间传说中的包公形象问题》,河南大学,2011年;何彬彬《包公崇拜源流论述》,淮北师范大学,2018年。。

总之,21世纪以来学界对于公案小说的研究在内容和方法上有所突破,取得了一些新的学术成果。内容上,公案小说的研究不仅在文学领域有所收获,如公案小说的考证、公案小说史的梳理,公案小说中人物形象、思想文化内涵的阐释,公案小说与其他类型小说的比较等,尤其是对于公案小说叙事特征及域外翻译研究等,取得了较新的成果。在法学、语言学、民俗学等领域也将公案小说列为研究对象,挖掘公案小说中关于法律、词汇使用、民间信仰等方面的内容。方法上,大多数学者自觉采用多学科的研究方法,结合文学、法学、历史学、民俗学的方法进行综合研究。

三、仍存在的问题

进入21世纪后经过学者们近二十年的不懈努力,公案小说研究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有所提升,尤其体现在跨学科多领域的共同研究上,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但也应注意的是对公案小说的研究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研究内容上看,虽然这一时期对于公案小说的研究出现了跨学科多视角的研究,但是研究领域仍存在相对集中的现象。如果说20世纪公案小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百家公案》《包公案》④参见安遇时编集《包龙图判百家公案》,收入《古本小说集成》(第2辑第1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冯不异点校《包公案》,宝文堂出版社,1985年版。等为代表的包公文学研究,近二十年来则集中于通俗性的白话公案小说研究,尤其是对明代公案小说的研究。对文言公案小说的研究则明显不足,有待进一步挖掘。

其次,从理论上看,公案小说研究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至今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如公案小说的界定,公案小说的产生期、成熟期、高峰期的划定,公案小说的代表作等,没有形成较统一的看法。研究界理论的不统一,就导致了出版界的混乱,如《施公案》《彭公案》《三侠五义》(又称《忠烈侠义传》)等侠义公案小说作品是否能列入公案小说系列丛书中,各出版社做法不一。对于公案小说的研究力度尤其是理论性研究有待进一步加深。而且相较于20世纪公案小说的研究,21世纪的公案小说研究,虽然在数量上有所繁荣,内容和方法上有所创新,但是基本上是在前人已有成果上的补充和修正,突破性的成果有限,创新性成果不足,有待今后进一步加强。

第三,从研究群体上看,在公案小说研究领域中,获得学术界认可的“大家”相对较少,而且整体水平不是很高,大多数学者还存在缺乏长期性、持久性的研究等问题。而且从相关研究文献的数量上来看,相较于对中国古代小说中经典作品的研究,公案小说的研究仍算是冷门,有待于更多学者长期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