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完善探析
2020-12-11王新兰
摘 要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的加快和禁毒制度的完善,我国的戒毒方式已经逐步发展成一套完整的戒毒体系。强制隔离戒毒制度也受到大众关注,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仍存在不足,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需要。本文就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进行具体分析,并探索相应的完善对策,为我国戒毒模式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提供参考。
关键词 强制隔离戒毒制度 困境 完善
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项目,项目名称:戒毒康复管理与文化构建研究,编号:JJKH2017 0772SK。
作者简介:王新兰,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授,研究方向:法律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12.085
在当今社会,毒品已经成为犯罪行为的重要组成因素,毒品相关的犯罪行为也逐年增加,毒品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的长治久安,这对我国的戒毒工作也是严峻的考验。2007年《禁毒法》明确规定了包括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在内的四种戒毒措施,赋予戒毒人员多重身份,他们既是违法者,又是受害者和病人,坚持以人为本,这也使得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备受推崇。但在制度的推行中仍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戒毒效果,下面就分析强制隔离戒毒制度面临的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
一、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困境
强制隔离戒毒制度作为《禁毒法》中规定的戒毒模式,在禁毒戒毒工作中的地位不言而喻,但该制度在发挥其作用的同时也存在很多问题,在实施过程中面临很多困境。
(一)《禁毒法》相关配套法律不健全
《禁毒法》最为我国禁毒斗争的综合性专项立法,其相关的配套法律仍不健全,主要体现在:
1.禁毒斗争不限国界,很多贩毒行为都是跨国犯罪,但目前我國的《禁毒法》和国际禁毒公约的衔接仍不够通顺。
2.我国对毒品犯罪行为有明确规定,但并未将吸毒行为定义为犯罪,仅仅是作为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3.保障戒毒人员权利和监督戒毒机构的相关法律体系仍有所欠缺。
(二)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法律地位不明确
在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时,我国是按照行政强制来实施的,但《戒毒法》中对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性质并未有明确规定,性质的不明确影响到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实施执行,会因概念不清引发法律问题,因此要尽快明确该制度的法律地位[1]。
(三)强制隔离戒毒程序配置不合理
1.决定程序方面。在判定吸毒人员是否需要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时,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判定。但在实际判定过程中,没有设立相应的听证程序来保障吸毒人员的人身自由,听证程序的缺失导致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执行得不到有效监督。此外,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监督体系不健全,既没有通过法律来对权利进行分散,形成相互监督制约的局面,也没有依靠社会力量实现外部监督,这很难保证权利不被滥用。
2.执行程序方面。我国颁布的《禁毒法》和《戒毒条例》在授予公安机关决定权、审批权的同时还授予了执行权,这一规定使得权力过度集中,不利于戒毒工作的科学性;在对强制隔离戒毒时间有多项法律条文,执行时间的标准不同,损害了戒毒执法的公正性和严谨性,影响了戒毒效果。
(四)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权利保障欠缺
《禁毒法》中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权利保障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规定不清晰导致管理人员侵犯戒毒人员权利的情况。
1.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医疗条件有限。吸毒会导致各种身体疾病的出现,吸毒人员的身体素质和免疫力都急剧下降,需要强制戒毒场所为其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以此保证戒毒工作的开展。但实际情况是,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一般位于比较偏远的地方,戒毒场所内的医疗条件有限,无法帮助戒毒人员完成身体的治疗调理工作,为他们提供足够的医疗保障。
2.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规定探视次数较少。《禁毒法》中明确规定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探视。但在实际执行中可以发现,戒毒人员的探视次数过少。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样的,一方面是相关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戒毒场所为确保安全性往往会限制探视次数;另一方面是由于戒毒场所大多是拘留所等转型的,工作人员在完成工作时对戒毒人员的身份属性认知不明确,管理较为严格。
二、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完善
(一)完善《禁毒法》相关配套法律
1.和国际禁毒法律接轨。很多大型毒品违法活动都是跨国进行的,我国的禁毒斗争离不开其他国家的支持。因此为了保障禁毒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国要做好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的衔接工作。
2.明确强制隔离戒毒的相关规定。(1)明确收治标准。通过对相关法律条文的完善,出台统一完善的收治标准,根据极度人员的各项身体数据及其他信息进行分类,展开针对性就职,提升救治效果;(2)为戒毒场所提供政策扶持。加大对戒毒场所的扶持力度,提供足够的医疗和人力资源,保障收治工作的稳定开展;(3)健全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完善《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相关条文,将框架性的概念细化,保障戒毒人员在戒毒期间的合法
权益。
3.建立有效的法律监管体系。《禁毒法》和《戒毒条例》中对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执法监督并未有明确规定,为确保戒毒工作的有序开展,建立有效的法律监督体系很有必要,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1)完善相关法律中的监督条款,对强制隔离戒毒机关的相关文件和戒毒场所的环境、戒毒环节、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监督;(2)增加外部监管力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拥有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权、审批权和执行权,这使得权力过于集中,因此要加强外部监管力度,可以将检察机关纳入外部监管机制中,对强制隔离戒毒的程序和戒毒的期限、评估体系以及戒毒场所的具体活动等实施全方位监督,规范强制隔离戒毒的执法行为,保障戒毒工作的有序进行[2]。
(二)建立完善的隔离戒毒程序
1.决定程序方面。(1)在强制隔离戒毒过程中,可以增加听证程序。吸毒人员有权为自己进行辩护,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强制隔离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和裁决,根据审理结果决定使是否执行强制隔离戒毒;(2)检察机关要行使监督权。在对吸毒人员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时,检察院有权对整个程序进行监督,同时对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方式、诊断评估标准等进行监督。
2.执行程序方面。(1)完善毒瘾检测、戒毒效果评估体系。大力建设毒瘾鉴定机构和戒毒效果评估小组,保障毒瘾检测和评估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2)完善戒毒期限的相关规定。强制隔离戒毒本质上是一种治疗手段,目的是为了让帮助戒毒人员摆脱毒品,因此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实际戒毒情况再灵活制定戒毒期限。
(三)健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权利保障
1.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医疗服务水平。针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疗服务水平较低的问题,应采取多项措施来降低就医门槛,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戒毒人员的合法权利。(1)修订完善《禁毒法》及相关法律对戒毒人员享受医疗服务的范围以及戒毒场所配备的医疗资源的标准等进行明确规定;(2)健全戒毒所内的医疗卫生体系,加强医疗队伍建设,搭建医疗平台共享机制,定期定时对戒毒人员进行身体检查诊断,确保他们可以获得有效治疗。
2.增加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探访次数。《禁毒法》对戒毒人员享受的探视权规定比较笼统,甚至会因为多种原因缩减探访次数,这不利于戒毒人员完成戒毒,容易导致他们出现抗拒心理,也影响到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因此有必要明确探访的次数和时间,保证探访权可以顺利行使[3]。
3.提高戒毒人员的劳动报酬。针对目前存在的戒毒人员劳动时间长、报酬低的问题,可以从法律条文入手,规定戒毒人员的劳动报酬,同时完善相关的监督工作,保障戒毒人员获得应有报酬和休假权利。
4.保障戒毒人员的隐私权。戒毒人员具有违法者、受害者和病人三重身份,强制隔离戒毒的目的是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应注重对戒毒人员隐私权的保护,减少因外界歧视使得心理失衡从而复吸的现象发生。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戒毒场所工作人员要遵从保密条例,不得私自泄露戒毒人员信息,在社区戒毒阶段,社区人员也要保障戒毒人员的隐私。
(四)保障强制隔离戒毒的有效性
1.戒毒应以戒毒为主,惩罚为辅。现阶段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目标虽然是帮助戒毒人员回归社会,但由于以往观念的限制,大多还是“重惩罚、轻戒毒”,在这样的大环境下,戒毒人员没有得到良好的心理疏导,即使戒毒成功也会走上复吸的道路,因此在戒毒工作中要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戒毒上,以戒毒治疗为主,保障戒毒工作的有效性。可以提升强制隔离戒毒中的医疗性,将戒毒定位于治疗,通过建设相应的心理咨询室、减压室等场所,在心理治疗师的帮助下完成对戒毒人员的心理治疗,从根本上摆脱对毒品的依赖。
2.加强戒毒人员的就业培训。戒毒人员在戒毒成功后走上复吸的道路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无法适应社会。因此在戒毒过程中要注重对戒毒人员就业能力的培养,保证他们在完成戒毒后能够正常就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集合社会力量,开展就业培训课程,与劳动部门结合起来,帮助戒毒人员拓宽就业渠道,并对戒毒成功人员进行跟踪调查,针对性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保障他们能够正常回归社会。
3.打造中国特色的社区戒毒反毒体制。目前我国的戒毒工作已经在逐渐开始借助社会基层政府力量,但社会团体的参与度仍很低,在这种现状下,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打造中国特色的戒毒反毒体系,从更上提高戒毒的康复率,增加强制隔离戒毒的有效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强制隔离戒毒制度是我国戒毒工作的重要制度,是先行有效的。但在具体执行时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具体可从完善《禁毒法》相关配套法律、建立完善的隔离戒毒程序、健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权利保障、保障强制隔离戒毒的有效性等多方面对强制隔离戒毒制度进行完善,进一步提高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有效性,为禁毒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参考文献:
[1] 周立平.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困境与对策[J].丝路视野,2018(01):55.
[2] 靳澜涛.《禁毒法》修订背景下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完善(下)——基于境外戒毒立法经验的考量與借鉴[J].中国药物滥用防治杂志,2017,23(04):187-191.
[3] 郭健.论我国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的完善[D].西北大学,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