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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国别智库下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研究

2020-12-11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重庆401120

关键词:国别智库非洲

刘 畅 周 江(西南政法大学 国际法学院,重庆401120)

国别及区域研究智库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国际层面,自2015年起,《全球智库报告》新增“最佳区域政策研究智库”(Best Regional Studies Policy Research Think Tank)的专项排名,并将该类智库分为“高校附属”型(University Affiliated)与“非高校附属的独立”型(Free Standing, Not University Affiliated)两类序列;其在前一类型下收录的智库数量从最初的22 所已上升至32 所①。而在国内层面,依托高校学科优势开展国别及区域研究的智库建设已经取得可喜成果,相关智库已经成为国家新型智库建设的代表力量,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了高水平的智力支撑。如,清华—布鲁金斯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自2016年起连续被评定为排名第一的“最杰出(高校)区域研究中心”;而清华—卡内基全球政策中心、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等,或连续数年入选《全球智库报告》“最佳区域政策研究智库(高校附属型)”排行榜,或一直在国内高校智库相关排行位于前列。

当前,高校国别智库的建设已经有了较富成果的在先实践,国别智库下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亦可立足于包括智库建设与学科建设的互益、依托智库的学科人才培养等关联问题在内的相关经验得以提炼、延展与拓深。

一、特色国别智库人才培养的价值指向

人才培养作为高校智库之功能,应与战略研究、政策建言、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的四项功能并行。立足高校国别智库的发展定位、研究对象、研究特色及服务方向,高校国别智库至少在专业性、复合性、国际性等几方面体现了其人才培养的特色指向。

第一,人才培养的专业性与特色凝练。广义而言,国别智库以特定地理单元、国家或文化区域研究为特定对象;狭义而言,国别智库更以特定国家或若干国家为专门性的研究指向。这意味着,高校国别智库将天然地因国家、地理或文化标签而富有特色倾向。专注于某一国别或地区或文化圈行为体的研究投入与成果积累,既使高校国别智库因相应的特色凝练而更具竞争力,也令高校国别智库下的人才培养在培养目标、培养方案、知识体系及技能训练等各方面都获益于专业性的滋养,并将取得更高品质的专业培养成效。

第二,人才培养的复合性与学科融合。高校智库的复合性,既意指其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或国际交流等功能领域的复合,也意在跨专业、多学科的理论交融与人才聚合。由于国别智库的研究内容往往需要关涉特定国家及区域从历史、政治、经济、社会到文化、语言、宗教、外交等诸多方面,多重学科理论及多元研究视角势必将成为其智识生产的必然基础,也将成为高校国别智库人才培养的必然目标与必备素养。

第三,人才培养的国际性与教育治理参与。对高校国别智库而言,以某国家或某地区为预设的研究出发点已决定了其鲜明的涉外指向。由此,人才培养的国际性是高校国别智库的题中应有之义:一方面,其国际化的办学模式、多形式的国际交流、开放性的学习单元以及对某国家或地区研究及知识创造的参与,都将为高校国别智库的人才培养提供丰富的国际化平台与机遇;另一方面,特定国别及地区的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也将深化有关国家群体及区域的教育治理观察,从而推动相关高等教育机构在全球教育治理中的参与及话语表达[1]。

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在人才培养上的价值目标在于,要培养改革发展决策方案的建言人、公共政策效果的评估者以及能够塑造和引导社会舆论的生力军[2]。在这一价值目标之下,法学专业正是依托高校智库进行人才培养的路径下契合度较高、成效较优的实例。法学学生将在未来主要从事立法、司法、执法相关工作,与社会规则及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与调整有割舍不断的联系,其在高校智库运行过程中的研究参与及能力训练,无疑将为其未来职业生涯带来直接且密切的影响。对于高素质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高校国别智库的专业特色、多元复合、国际交流无一不契合这一特定类型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与举措规划考量[3]。

二、特色国别智库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路径建议

(一)重视特色国别智库对新兴学科或专业的培育与凝练

已有研究表明,高校学科与高校智库之间往往存在互动互联互补的密切关系[4]。学科发展与智库建设的互动互益主要集中于三大方面:一是学科与智库相互支撑,且有着较为完善的体制机制保障;二是学科与智库在学术战略、研究方向上具有高度的协同性;三是学科与智库的发展都服从服务于人才培养这一核心任务,通过二者的良性互动为创新型人才培养奠定坚实的基础[5]。

有别于其他高校智库,国别智库的人才培养的独特优势尤其在新兴或特色的学科或专业方向的凝练及建设方面得到突出体现。如,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下设的丝路学院对丝路学的承继、激发与延展,对“一带一路”学成为单独学科的推进[6];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对非洲研究品牌学科的确立,继而延展出非洲政治与国际关系、非洲经济、非洲教育、非洲历史文化、非洲音乐等专业方向。

为服务于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相关国别法律智库亦应重视在国别及区域法律研究及法律社会服务过程中对法学二级学科及特色专业的创新提炼、持续培育与品牌推行。一方面,“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是近五年来为实现教育开放目标的重点人才培养范畴②,相关“国别和区域”指向既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提示了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前景,亦与该类法律人才培养的“涉外”标签天然关联;另一方面,国别法律智库的研究目标、研究成果与服务对象正围绕“国别与区域研究”展开,国别法律智库的研究方向与研究特色的选择,必将直接促进或间接导向相关法学二级学科的方向凝练,或推动体现社会趋势、符合战略需求的新兴学科的成形,或至少推动满足社会需求的特色专业的提炼,并由此为特色化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设定良性基调。

(二)特色国别智库下的学位项目与非学位项目的同步建设

就依托特色国别智库的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而言,无论是与学科常规人才培养更具趋同性的长期系统的学位项目,还是更具时效特征以实务性和应用性为目标的非学位短期项目,都各有价值,无法相互替代,应获得同等的重视与发展投入。

在学位项目方面,相关项目设置应首先满足法学学生的专业人才培养所需,同时亦可考虑向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开放双学位或辅修学位的项目渠道。一方面,同时向法学学科内外的不同专业学生开放,与智库人才培养在学科壁垒突破、专业跨越融合、专业方向人才交流上的优势相契合;另一方面,将法学专业以外学生吸收到特色人才培养项目之中,有利于智库的资源、成果及时扩散至更为广阔的培养对象群体,从而取得更具影响力的成效回馈。

在非学位项目方面,相关项目设置应既包括面向在校及应届毕业生的实习生项目,也包括面向在职人员尤其为相关决策层、干部层的短期培训。教育是现代智库除了研究、咨询以外的基础社会功能,其教育对象既可以为社会公众也可以为社会精英。尤其在国际人才培养方面,特色国别智库表现尤为突出。

学位项目更多着眼于对未来政策精英的培养,包括法学领域相关的专家、规则制定者、决策者及执行人员;而非学位项目则是对当前政策形成和决策过程相关人员的教育灌输与引导。从长远来看,对未来涉外法律精英人才的塑造有赖于学位项目的系统规划与基础支撑,将受益于实习生项目的素养培育、能力训练与经验累积;而有关决策层及实务层的培训,将为智库构建与政府及决策者之间的关系,建立长期稳定的咨政渠道, 传播智库研究人员的政策观点等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基于智库合作的优势交融与特色并举

对于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相关智库的合作与交流将是整合智库优势、共享智库资源、突显智库特色的有效手段。

第一,高校内的国别智库合作。当前,高校智库建设与高校研究中心、研究基地的转型在各高校都呈现蓬勃发展状态。就特色国别智库而言,仅以国内政法院校为例,中国政法大学下设有中德法学院、中美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下设有中俄经济与法比较研究中心、欧洲法比较法研究所、东盟刑事法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下设有俄罗斯法研究中心、中美环境法研究中心、中国—阿拉伯法律研究中心、金砖国家法律政策研究中心等。因而,围绕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与以俄罗斯法、美国法、金砖国家法、阿拉伯国家法为研究特色的国别及区域智库展开校内合作可为优先选项,通过交叉选课、合作授课、智库联合巡讲、跨智库选题与指导、跨专业人才训赛组队等,可以有效丰富国别智库人才的培养内容,推进学科内的跨专业交流与合作。

第二,国内国别智库间的合作。除了较为便利易行的校内智库人才培养合作之外,国内不同高校的特色智库间的合作对于提升智库人才培养品牌的吸引力更具价值。以特色国别智库代表样本的非洲研究院为例,非洲研究院与清华大学的“发展中国家研究博士项目”、香港天大研究院“非洲研究博士项目”建立有合作通道,对于本研究院“非洲学”优秀硕士毕业生可给予以全额奖学金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③。而从重庆范围内的高校国别智库建设来看,尽管并非所有相关智库都专注于法律研究或限于法学学科,但基于国别或区域人才培养的特定目标与需求,仍可通过智库合作在不同层面获益。如,依托四川外国语大学的以色列研究中心,有着突出的小语种和多语言优势,而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下的“一带一路”实验班也正以小语种为其特色之一,两者合作,可以在小语种教学及其国别人才培养的相关经验上有良好的互动与交流。

第三,特色国别智库的国际合作。基于其特定的研究目标与研究对象,国别智库天然地具有极强的国际化指向。从当前实践来看,特色国别智库有关人才培养的国际合作可在两方面有所作为:一是智库依托学校及学科展开相关合作办学,该类项目已在较多高校智库人才培养中有所实践。通过合作建设智库单一学位或双学位项目,可以使所培养的人才更具竞争力和跨学科资源支持。二是几乎所有具有影响力的高校智库都以其庞大、优质、国际化的校友网络为傲,并通过其人才培养不断拓展这一网络资源,都对校友网络在人才培养中的价值有所明确。背靠以校友网络和校友基金会为代表的校友资源,高校智库更能在建设中呈现“小机构、大网络”的形态,从而有效地利用丰富的学术资源和政策资源,搭建世界高水平的人才培养国际通道。

三、特色国别智库下配合学科人才培养的环节设计

无论是否开设学位项目或非学位项目,几乎所有的样本智库都积极通过对学科常规人才培养过程的参与、渗透、融合、革新,发挥其智库人才培养的优势与价值。

(一)基于智库特色的课程体系革新

依智库优势或特色量身定制课程体系或革新课程设置,或在现有课程授课内容中有意识地引入智库成果与前沿概念。前一类实践如非洲研究院,为其国际关系硕士学位设计有“非洲政治与国际关系”“中非关系专题研究”“非洲地区组织”“非洲经济与中非经贸关系”等特色核心课程,以配合该专业学位下“中非关系”“非洲国际关系”“国际关系与非洲发展问题”的研究方向④。后一类实践如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面向全校各类学生开设20 余门课程,其中“中国国情与发展”“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战略与方法”“公共政策分析”“发展与治理”“国际发展前沿问题”“当代中国研究”“中国传统治国思想”“政府组织与治理模式”等课程均立足于国际研究院优秀资源与前沿成果,为清华大学文化核心素质课程⑤。

从国内政法院校相关国别智库来看,中国政法大学的中德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大学的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均有相关探索。中德法学院为其德国法和欧盟法硕士学位设置有包括“比较法学总论”“德国民法”“德国商法”“德国物权法”“德国债法”“德国宪法”“德国行政法”“德国刑法”“德国刑诉法”“德国民诉法”“欧盟法概论”“德国及欧洲经济法”等在内的主干课程体系。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在其“一带一路”双法双语实验班两年的国内学习阶段,设计了224 个课时的“东盟小语种语言课”、224 个课时的“东盟国家法律(一至七)”以及32 个课题的“东盟国家文化与法律制度(双语或外教)”,作为在其他涉外法律基础课程之外的特色安排。两者的课程设计均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收获,但都局限于特定学位项目下的课程规划:前者仅限于硕士学位项目,后者仅限于本科实验班项目,两者作为特色国别智库在课程设计上对学科常规人才培养的渗透、辐射还有待加强。将智库研究及成果引入课堂,可以促进教学内容的更新,对现实问题的敏感,并及时反馈理论与实践的对接。例如,立足智库研究主题考虑单独增设限选或任选课程;或在不宜单独增设课程的情形下,有意识地在现有课程授课中加入相关智库研究成果或阶段性成果,亦是进一步考量的方向。

(二)智库实践平台与特色配套的有效利用

智库实践背景与平台是智库人才培养的重要优势体现。相关的实践实训环节既可在课堂内加以利用,也可以在课堂外或整或零地实践。在课堂内,可借鉴智库工作模式全面革新授课方式,大幅度地以研讨会和工作坊的教学形式替代传统的理论讲授模式,甚至全课程通用新兴授课方式,为学生带来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人际沟通、表达技巧、统筹管理等多方面的高效刺激与提升。在课堂外,除了较为集中的实习生项目外,还可以积极参与智库相关学术会议、学术论坛、学术期刊的各个筹备环节;担任智库研究员项目助理,体验承担某智库成果部分或全部的研究及创造过程;参与智库特色的学生课题;组织模拟智库政策研究训赛等,获得情境实践的经验。

与此同时,相关智库的特色平台、辅助设施、文献资源等建设成果也应灵活、便利地服务于人才培养成效。例如,非洲研究院已经建成较为完备的配套设施,包括非洲图书资料信息中心、非洲艺术传媒中心、非洲投资贸易咨询中心、非洲博物馆,同时不断推出《非洲研究文库》《非洲地区发展报告》《非洲研究》等专著或期刊类型的智库出版物,既是非洲学下政治、文化、教育、音乐各专业人才培养的最便利的实训拓展场景,也是其特色智库人才培养成果的第一展示平台。再如,中国—东盟研究中心已建成特色法律数据库《中国—东盟法律文献数据库》,以东盟国家法律实务界及相关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为相关涉外法律人才学习及研究提供了较为系统、具有时效性的文献及案例来源,而形成学生参与中心课题的常态研究渠道,将是利用智库平台激励人才培养的可行方向。

(三)智库成员在相关人才培养中参与度的多维提升

智库研究团队是高校智库服务于人才培养的重要资源。基于特色国别智库培养涉外法律人才,应利用多重渠道推动智库专家、研究成员从理论教学到实践实训,积极参与各环节培训。例如,第一,以兼职导师或实务专家等方式将智库成员直接引入课堂,可视其授课意愿、投入时间、研究进度等情形,或独立承担某一智库成果相关课程,或以专题方式承担课程中的部分环节,或与配合课程主讲教师开展特别课堂活动,实现任课师资间的专题互动与特色拓展。第二,推行校内“旋转门”机制。从我国高校智库的建设现实来看,应可借鉴学习“旋转门”的人才流动模式。但在智库未能达到相应的研究高度与行业地位之时,推动普通教师队伍与高校智库成员实现在校内的轮转将是较有价值的先期试验。长期将学科教师队伍与智库研究团队相重合,或使普通教师直接承担智库研究任务,可能面临时间精力难以兼顾,且各自团队优势难以体现的困难。但通过校内“旋转门”机制,一方面使普通教师通过适当时间的智库研究参与,获得特色学术标签、提炼更具前景的研究方向;另一方面使智库成员通过适当时间的一线教学传递智库成果、传播智库品牌,以获得教学相长的效果。第三,规划设计基于智库研究领域或特色方向的学生训赛,并推动智库成员以教练、顾问或评委等方式参与到训赛项目中,通过指导、建议、咨询、点评等环节渗透融合相关知识、能力及方法,是智库成员参与人才培养的又一路径。

结 语

围绕特色国别智库下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可以形成以下结论:第一,与规则的塑造、理解、执行及演进相关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正与智库的公共政策评估、决策方案建言、社会风向引导的传统功能紧密契合;第二,高校智库人才培养的普遍优势同样适用于特色国别智库,并在基于国别智库的法律人才培养中得以拓展发扬;第三,特色国别智库尤其在专业方向凝练、高端人才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有其独到价值与实现路径,并将由此服务于卓越法律人才的预期成效;第四,特色国别智库的天然涉外及国际指向,于法律人才培养的“涉外”目标实现有切实贡献,助力“一带一路”建设的成功实践。

从当前相关实践来看,国内高校特色国别智库的建设进度与成效尚存明显参差,而已立足相关国别智库开展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当前实践或经验尚浅或相对局限。通过对智库特色下新兴学科或专业的培育与凝练、学位项目与非学位项目的同步建设、常规学科人才培养环节的配合设计、智库合作的多重推进,基于特色国别智库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应有可资期待的路径开辟、成效提升与品牌回馈。

①2019年的《TTCSP 报告》在“高校附属”型的“最佳地区政策研究智库”单元下收录了来自12 个国家的共32 所高校智库并作出排名,其中美国以7 所高校智库、英国以4 所高校智库、中国以3 所高校智库入围。参见McGann, James G., "2019 Global Go To Think Tank Index Report"(2020).TTCSP Global Go To Think Tank Index Reports.17 [EB/OL]. https://repository.upenn.edu/think_tanks/17,第248-249页。

②参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4月29日);刘延东:《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的讲话》(2017年1月23日)。

③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招生计划”[EB/OL],http://ias.zjnu.cn/2016/0930/c6192a141300/page.htm,2020年3月19日最后访问。

④浙江师范大学非洲研究院:“培养方案”,http://ias.zjnu.cn/pyfa/list.htm,2020年3月10日最后访问。

⑤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教学工作”[EB/OL],http://www.iccs.tsinghua.edu.cn/AboutSt/jxgz.html,2020年5月16日最后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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