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及对策
2020-12-08张秀红修文彦夏兆刚
张秀红 修文彦 赵 冉 赵 辉 夏兆刚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讲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这是一个最大的短板,也是一个标志性的指标。”从全国脱贫攻坚情况看,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和中部地区尽管存在一些难点,但总体上如期脱贫不成问题。而西部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连片特困地区贫困程度深、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是脱贫攻坚的短板,也是最该发力的地区。从发展基础来看,农村贫困地区具有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的独特优势,也是多年来重点扶持发展地区。如何从产业发展角度,进一步发挥绿色、有机食品对脱贫攻坚,尤其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积极作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绿色、有机食品工作的着重发力点。本文从分析我国农村贫困状况着手,系统总结了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对脱贫攻坚发挥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二、我国农村贫困地区现状分析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脱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成绩,截至2019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0年末的16 566万人减少至550万人,累计减少16 016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0年的17.2%下降至0.6%,累计下降16.6个百分点。尽管成效显著,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决战终局脱贫攻坚,稳定脱贫成果依然是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新时期,脱贫攻坚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变化,需要我们采取更加积极稳妥的政策予以推进。
(一)从数量上看,虽然比例不高,但绝对数量多
截至2019年底,我国贫困发生率虽然只有0.6%,但绝对人数还有550万。从发展形势看,目前易脱贫地区和人口已经解决得差不多了,越往后脱贫攻坚成本越高、难度越大、见效越慢。按照每投入2万元大体解决一个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测算,至少还需要投入1 000多亿元。
(二)从分布上看,农村贫困人口总体广泛分布与局部部分集中并存
从原有全国832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的山区。这些地区遍布全国20多个省区市,相对偏远、交通不便、发展基础薄弱、人员受教育程度低。从2020年3月份国务院扶贫办公布的52个最后一批脱贫“挂牌督战县”来看,主要集中在新疆(10个)、云南(9个)、贵州(9个)、广西(8个)、甘肃(8个)、四川(7个)和宁夏(1个)等省区。全部为中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的边远地区,脱贫难度更大。
(三)从收入上看,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逐渐放缓,返贫现象增加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恩格尔系数,是农村最常用的福利指标,具有有效的可衡量性。2010-2019年,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逐年增长,由5 919元增加到16 021元(见下页图1所示),但增幅不稳定,并呈下降趋势。我国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虽逐年降低,但所占比重仍然较大且降低幅度较小(见下页图2所示)。不少贫困户稳定脱贫能力差,因灾、因病、因学返贫现象时有发生。
三、绿色、有机食品产业精准扶贫发展现状
(一)绿色、有机食品发展基本情况
图1 2010-2019年我国农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趋势
图2 2010-2019年我国农村家庭恩格尔系数变化趋势
绿色食品作为一项开创性事业,自1990年启动以来,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始终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已成为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农产品及食品精品品牌。截至2019年底,全国有效用标企业总数达15 984家,产品总数达36 345个,年销售额达4 656.6亿元,出口41.31亿美元,主要种类产品占全国同类产品比例达5%左右;建设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721个,面积1.6亿亩,带动农户2 173万户。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13 813家生产企业获得了中国国标有机产品认证,证书21 746张,有机生产面积310万公顷(其中农业系统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认证企业1 184家,产品4 381个);农业系统分阶段建成有机农业基地57个,总规模达5 475.8万亩,涵盖谷物、蔬菜、水果、畜牧等24个产品类别。
(二)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对脱贫攻坚具有积极推进作用
贫困地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大多自然环境好,工业污染少,农产品质量优良且独具特色,适合发展绿色、有机食品产业。通过开发,能将其资源优势、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同时,能够保持环境持续稳定向好。此外,农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发展绿色、有机食品能够尽可能带动贫困地区农民就业,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过多年努力,贫困地区绿色、有机食品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2019年,全国832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共发展绿色食品企业1 496家,产品3 245个,分别占全国当年发展总数的23.2%和22.1%。农业系统有机食品企业数214家,产品756个,分别占农业系统全国认证总数的18.1%和17.3%。目前,贫困地区已建成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56个,占基地总数的21.6%。已建成的57个有机农业基地中,有39个建在国家级贫困县,占基地总数的68.4%,面积5 239.8万亩,占总规模的95.7%
(三)对绿色、有机食品产业扶贫的支持情况
目前,对绿色、有机食品在产业扶贫方面支持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
1.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层面。一是制定政策,减免费用。为了充分调动定点扶贫地区地方政府和企业发展绿色食品积极性,自2008年起,作为农业部绿色、有机食品主管部门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绿色中心”)相继制定了针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绿色、有机食品认证费、标志使用费减免政策。2019年,在原有大幅降低绿色食品标志许可费和标志使用费的基础上,升级为全部免除所有国家级贫困县绿色食品标志许可费和标志使用费,减免幅度达1 869.25万元。农业系统对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内的有机企业减免认证费的35%,2019年减免157.11万元。2020年农业系统有机认证机构将全部减免新冠疫情较重的湖北省所有有机认证企业认证费,将比2019年多减免费用160万元左右。二是多措并举,综合支援。认证(审核)方面,为了贯彻落实绿色中心对定点扶贫地区对口援助工作,推进这些地区绿色、有机食品事业发展,绿色中心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打破常规,开辟“快车道”,对来自定点扶贫地区的认证申请采取“五优先”政策,促进当地绿色、有机食品加快发展;基地建设方面,通过支持发展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产品基地,夯实扶贫地区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发展基础;培训方面,加大对扶贫地区认证、管理、检查等专业人员培训力度,加强绿色食品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2019年,绿色中心继续支持当地加大对大兴安岭南麓片区、新疆、西藏、河北张北县等地培训力度和技术指导;宣传方面,支持贫困地区参加多届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和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免收来自湖北恩施、贵州赫章、四川雅安、西藏、河北张北县等地区的展位费,免收推介活动费用。
2.各级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层面。具备绿色、有机食品开发条件的省区市,尤其是贫困地区较为集中的地方政府纷纷出台政策,将绿色、有机食品作为重要产业进行打造。云南省自2018年开始,提出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食品牌”,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相关工作。青海省自2018年与农业农村部签订协议,开展省部共建绿色食品省相关工作。各地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贫困地区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予以引导、扶持,对企业发展绿色、有机食品予以费用方面奖励或补助。如内蒙古、广西、宁夏等自治区将有机农业列入自治区品牌农业(特色农业)发展规划,明确任务措施;黑龙江、辽宁、江苏、安徽、上海、重庆等省市对绿色食品有机农业项目的认证费、产品环境检(监)测费用给予财政补贴;海南省政府出台支持品牌农业发展政策,制定了对首个绿色食品认证产品补贴10万元,有机认证的首个产品奖励30万元支持政策。全国部分地市县对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均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
四、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在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
精准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准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从目前绿色、有机食品产业扶贫现状看,切实做到精准扶贫,还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扶持方式还需进一步改进
目前,绿色、有机食品对贫困地区的扶持还仅限于产品认证、环境监测、产品检测等方面,形式上主要以认证后补贴为主,没有形成系统的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发展补贴政策体系,缺少对相应地区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的整体长远规划和基础设施、投入品、人员培训等方面扶持或补贴。
(二)扶持精度和力度尚需进一步提高
脱贫攻坚重点要做到精准,目前贫困地区发展绿色、有机食品进行费用减免或补贴只能解决企业认证成本高的问题。如何减轻企业因开发绿色、有机食品造成的成本上升、产量下降、优质不优价等问题,还需各级政府精准研究,进一步扩大奖补范围、加大补偿力度,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政策,鼓励更多生产者、流通者和消费者积极参与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发展。
(三)绿色、有机食品对贫困地区扶持优势未完全体现
绿色、有机食品经过多年发展,虽然已经在消费者心中具有较高地位,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也较高,但从目前消费市场看,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绿色、有机食品优质优价机制还未完全形成,许多绿色、有机食品生产企业前期投入较多,但难以完全通过市场获得回报;二是贫困地区远离一二线城市绿色、有机食品消费主市场,需求信息和供给信息不匹配,市场渠道不健全,普遍存在生产出来卖不出去的情况;三是许多贫困地区虽然有各种优质特色产品,但由于宣传不到位、没有品牌,消费者不了解,更谈不上去购买。
五、进一步发挥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在脱贫攻坚中作用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创新扶持思路和方式
1.加大各级政府支持力度。虽然许多贫困地区具有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的自然环境和产品优势,但较常规农业需要更多的劳动力、技术、认证、营销等成本投入,这对贫困地区来说非常困难。因此,需要政府在政策上引导,资金上支持,除了做到对贫困地区企业认证费用予以支持或补贴外,还应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技术开发、市场开拓、机制创新等方面予以扶持。
2.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每个地区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的优势和劣势各不相同,因此各地政府在制定发展规划时,一定要根据当地条件,合理布局,统筹协调好基地与农户的关系,保护、调动好农民生产积极性。
3.坚持市场导向原则。发展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应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各自的作用。政府应改变原来干涉过多的现象,转而在产业规划、政策制定、市场推荐和品牌打造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推动创造发展氛围。如何发展、发展规模与数量、市场销售等应由企业自主决定。只有这样,才能保持本地区绿色、有机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贫困地区绿色、有机食品产业发展社会服务体系
1.加大技术和人才支持力度。发展绿色、有机食品生产过程中对投入品、质量管理体系等有严格要求,也是制约贫困地区最大的瓶颈。这就需要发达地区和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给予贫困地区多种形式扶持,通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才计划,引导大学生到贫困地区工作,提高贫困地区经营管理能力,通过下派农业系统干部到贫困地区实行“一对一”包扶指导,进一步加大智力和技术支持力度。
2.创新贫困地区企业发展环境。在组织形式方面,通过承包土地、房屋入股等形式使贫困地区企业存续形式更加多样;在产业业态方面,要改变贫困地区第一产业为主的模式,通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升贫困地区农产品附加值和效益;在市场营销方面,通过聘请职业经理人、开展电子商务、网上销售等创新贫困地区企业运行机制。
3.建立培训服务和技术示范推广基地。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技术、标准要求是多个学科先进技术的综合,对受教育程度较低的贫困地区企业人员和农民来说接受更难,应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推广机构,建立绿色、有机食品咨询和培训服务机构,为生产者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同时,建设技术示范推广基地,为贫困地区企业和农民提供直观有效的考察和学习场所。
(三)进一步打通市场渠道,促进生产持续发展
1.强化宣传和引导。“酒香也怕巷子深”。贫困地区绿色、有机食品各具特色,品质优良,但没有市场宣传,消费者不知道、不了解,很难产生购买欲望。因此,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贫困地区绿色、有机食品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
2.改变贫困地区企业和农民生产观念,树立市场意识。贫困地区综合经济发展水平较低、观念落后,大多数处于工业化初期或中期,产业结构单一,市场经济不完善,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要让贫困地区绿色、有机食品企业走出去,通过多参加展销会、研讨会和培训班,提升认识、增长知识、开拓市场。
3.提升品质,增强市场竞争力。贫困地区绿色、有机食品企业除了借助公共品牌外,还需要加强自身品牌建设和培育,形成公共品牌、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相互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