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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金融体系演变的历程、经验与展望

2020-12-07陈俭

社会科学动态 2020年11期
关键词:市场化改革金融体系金融市场

摘要:新中国金融体系70年的演变经历三个阶段:1949—1978年传统社会主义的计划金融体系、1978—2008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金融体系基本框架的构建及其规范化改革,以及2009年至今金融体系的市场化、国际化、多元化发展。新中国金融体系演变的基本经验是坚持金融改革的中国道路,坚持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理念,坚持金融改革的稳定有序发展与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等。中国金融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存在金融体系结构不合理、金融体系内部资金空转、金融“脱实向虚”等问题。新时期中国金融体系改革必须坚持市场化方向,调整优化金融体系结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以及加快金融体系的对外开放与创新。

关键词:金融市场;金融体系;银行主导;市场化改革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中国城乡金融关系发展研究(1949—2019)”(项目编号:19BJL012)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982(2020)11-0005-09

一、问题的提出

金融体系是由金融市场、金融中介和金融管理制度等方面内容构成的有机体,金融体系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承担着经济结算、资源跨期配置、投资与风险管理等功能,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一般而言,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演变,金融体系也发生相应的变化。目前,世界发达经济体主要有市场导向的金融体系与银行导向的金融体系,前者是以美英为代表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实施的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运行模式;后者是以德日为代表的强政府国家实施的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运行模式。这两种金融体系各有优劣,都在本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不能用“孰是孰非”来作简单的价值判断。不过,当今世界发展总趋势是由银行导向的金融体系向市场导向的金融体系演化。

新中国金融业走过了曲折而光辉的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成功抵御两次世界性金融危机的冲击,形成了不同于西方的金融发展道路。这期间中国金融体系扮演什么角色?对此需要完整的阐释。目前,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中国金融体系中的金融制度、金融中介、金融市场的横向研究,也有对整个金融业50年、60年发展演进的整体介绍,但是鲜有对中国金融体系70年发展历程进行长时段的纵向研究。实际上,对我国金融体系进行更长时间的梳理与纵向分析,总结金融体系发展的中国经验,对我国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金融业的改革开放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新中国金融体系发展的伟大历程

(一)1949—1978年传统社会主义的计划金融体系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共产党就在华北、西北等解放区原有银行的基础上组建了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人民币,开始统一解放区的货币与金融政策,并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建立分支机构,为建立全国“大一统”金融体制奠定了基础。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为了解决国民党政府留下的严重通货膨胀与各种金融乱象,中央政府用人民币取代其他货币,建立独立自主的人民币本位制度,统一全国货币金融,并通过没收国民党政府银行、取消帝国主义国家银行、赎买与改造私人银行,逐渐在城市建立了单一的中国人民银行机构,并把基层机构延伸到县与部分乡镇。同时,在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1951年开始试办农村信用社,以此取缔民间金融与占领农村金融市场。1956年以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农村信用社逐渐被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层机构。而其他金融业务,如证券、保险业也都在国内停办了。这样,在整个中国就建立了传统社会主义的计划金融体系。

这种金融体系的特点主要有:一是实行“大一统”的计划金融管理模式。一方面,整个社会基本上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金融机构。中国银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个下属单位,主要负责所有与进出口相关的外汇业务。中国农业银行主要负责管理农村金融业务,在1955年和1963年两次建立,但又很快撤销;农村信用社自建立起就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并长期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基层机构而存在。1954年成立的中国建设银行,长期作为财政部下属的一个专门办理财政基建拨款的机构。另一方面,实行“统存统贷”的计划金融管理制度。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信贷计划和现金管理计划对下级银行下达存款和贷款指标,对现金进行严格管理,实现对全国金融统一的计划管理。二是建立起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合一的单一体制,企业只对银行发生信用关系,取消了企业之间的信用关系,居民除了存款与购买少量的国债外,更没有其他金融产品与金融活动。三是中国人民银行不能根据国民经济发展与运行作出独立的经济决策,只能按照国家计划承担企业的“非定额流动资金”贷款,企业其他所需资金由财政拨款解决;1969年开始银行被纳入了财政部门管理,只充当结算、出纳为主的“管资金”单一角色,承担的资金配置功能非常弱。四是货币在计划金融体系下,货币的作用与价值不能体现,甚至根本称不上是真正的货币,而是一种表明劳动者在共同的勞动产品中占有份额的“凭证”且“它们是不流通的”①。

因此,传统社会主义的计划金融体系与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为计划经济“把计划、守口子”,在动员储蓄支持工业化战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这种金融体系下,金融从属于财政,财政主导金融,金融的基本功能丧失,金融的作用微乎其微,金融的发展也处在较低水平。

(二)1978—2008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金融体系基本框架的构建及其规范化改革

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标志着中国开始进入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由传统经济向现代经济的过渡时期。国民经济分配格局中,居民与企业部门在财政收入结构中占比越来越大,银行信用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又加上1983年7月国家实行“拨改贷”政策,原有的计划金融体系已经不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审时度势对传统“大一统”模式的计划金融体系进行改革,由此开始了由传统社会主义的计划金融体系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金融体系的过渡。该进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78年至1992年引进市场经济金融体系的基本结构。197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从财政部分离出来,独立办公,原有的“大一统”中国人民银行逐渐被拆分,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相继成立,成为专业性银行,不仅进行商业化经营,也承担国家政策性业务。专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拆分与分设,为后者从单一国家银行转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中央银行创造了条件。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标志着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

除专业银行外,还开始建立了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地方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这些机构开始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夹缝中尝试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来开展金融活动。此时,金融市场也开始建立起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与深入进行,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市场融资活动,1990年、1991年分别成立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这样,自1984年后包括票据承兑贴现市场、同业拆借市场、外汇市场和资本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就初步形成了。

虽然这时期中国引进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体系,金融的基本功能得到了恢复,各类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始发挥作用,中央银行制度也建立起来并开始运行。但是,国民经济发展还处在“双轨制”的摩擦时期,引进的市场经济金融体系发挥的作用有限。金融体系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专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仍然缺乏独立性,无法正常开展业务,中央银行把它们当作下属机构来管理,并对其贷款额度进行控制。而且,中央银行职能不具体且不能独立行使,常常受到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使其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缺乏独立的监管;金融市场还很不规范,缺乏专业性监督,致使各种金融乱象频出。

第二阶段是1993—2001年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金融体系框架。为落实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国务院作出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就金融体制改革进行了新的部署,我国金融体系开始进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契合的改革探索时期。

按照十四大的精神要求,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原有的专业银行开始向独立经营的商业银行转变,其政策性业务由新成立的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承担,中国人民银行原有的政策性与商业性金融业务也被剥离,只承担中央银行的职能,负责制定货币政策、加强金融监管、实施金融业的宏观调控等。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的颁布和实施,从根本上理顺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之间的关系,为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与商业银行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金融市场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在货币市场方面,中国人民银行1993年发布《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同业拆借资金拆借秩序的通知》,禁止乱拆借,发展规范的银行同业拆借和票据贴现,1996年基本建立起全国统一的银行间拆借市场;在票据市场方面,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商业汇票办法》,1997年又实行《支付结算办法》,对加强汇票管理、促进商业汇票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在资本市场方面,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一系列政策法规整顿和规范证券市场,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股票融资,规范股票的发行与上市。在外汇市场方面,1994年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成为可以兑换的货币。

在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改革发展的基础上,金融制度也不断完善。首先是建立新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商业银行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发展,宏观调控由直接调控转向间接调控。其次,在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制度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对金融业实行分业监管,1998年成立的保监会与1992年成立的证监会分别负责保险业和证券业的监管,人民银行专门负责银行业、信托业的监管。

这时期我国基本建立起国有银行主导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体系框架,但是国有银行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中,由于原有制度惯性与金融法制不健全、监管制度不完善,国有商业银行聚集了大量的不良资产,大概在25—45%②,又加上1997年爆发了亚洲金融危机,我国经济金融都面临巨大的考验。当年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决定成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专门管理国有四大行剥离的1.39万亿元不良资产。实际上,我国国有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为战胜亚洲金融危机和国有企业脱困起到重要作用。

第三阶段2002—2008年金融体系的治理及规范化改革。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新的阶段,经济发展方式发生转变,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同时,中国加入WTO后对外开放迈入了新的台阶,这些变化对金融体系的改革提出新的要求,我国金融体制进入治理整顿与规范化改革时期。

金融机构改革的重点在落实2002年第二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对国有金融机构进行整顿与规范化改革。包括:改革会计准则、实行贷款五级分类、继续剥离银行不良资产、充实国有金融机构资本金等政策,对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的财务进行重组,并完成股份化改造,积极鼓励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在境内外上市融资。2003年以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完成财务重组和股份制改造,并成功上市;农村信用社改革也取得重要进展,资产质量和产权制度不断优化;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等银行完成财务重组;中国银河证券、华夏证券等证券公司财务重组和风险处理成效突出;中国人寿、中国人保等国有保险公司也完成重组改制并成功上市。上市以后的国有金融机构能够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去改善治理结构,更加注重财务风险管理,并接受中小投資者的监督,这无疑会提高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与整体实力。

为促进金融市场的规范化发展,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部门采取措施,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和法制建设;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破除上市国有企业股权设置中国有股与流通股双轨运行的不合理现象,使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得到恢复与加强。同时,金融监管制度也不断完善。2003年成立了银监会,形成了“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格局,理清了中国人民银行宏观调控与金融监管的职能,使中央银行制度更加完善。

在各项改革措施推动下,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的金融制度不断完善,国有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得到规范化发展。其中,银行类金融机构发展最快,截至2008年底,各类金融机构56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达到62.39万亿元③;金融市场也得到较快发展,债券市场发行量、存量稳步增加。截至2008年债券存量15.1万亿元、股票总市值12.1万亿元、保险总资产3.34万亿元,分别占GDP的50.3%、40.4%、11.1%④,资本市场的筹资功能不断完善。正是对金融体系的规范化改革,才使我国金融业具有成功抗击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初步基础。

(三)2009至今金融体系的市场化、国际化、多元化发展

随着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爆发,世界各国都在想方设法减轻危机对经济社会的冲击。其中,中国政府在经济领域提出刺激经济的一揽子计划,特别需要金融配合国家宏观经济决策,这对中国金融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金融体系的规范化改革还没有完成,就开始向市场化、国际化与多元化方向发展。

金融危机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市场在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后,中国政府就加快了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步伐。金融领域的市场化主要是指资金的价格市场化,包括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以降低资金配置的低效与扭曲度,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其中,利率市场化包括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关键是存款利率市场化。中国利率市场化始于1996年同业拆借利率市场化,2004年开始利率市场化的试点,直到2013年7月20日贷款利率全面放开管制;而金融市场上的债券、票据和拆借利率市场化早在金融危机爆发前就已形成。而近年来存款利率几经调整,浮动范围由基准利率的1.1倍、1.2倍、1.3倍到1.5倍上限,存款利率距离完全市场化只有一步之遥。汇率市场化改革始于1994年将官方汇率与调剂汇率并轨,而后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目标,要求汇率的浮动要以市场供求为准则。经过2007年、2012年、2014年三次调整,人民币对美元每日浮动范围由3‰扩大到2%⑤,实际上中央银行已经退出常态化的外汇干预。

随着2010年中国GDP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经济日益迈向世界舞台的中心,金融业的对外开放步伐加快,金融体系国际化进程也快速发展。首先是人民币的国际化。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元、欧元等世界主要货币的汇率波动很大,全球跨境贸易结算风险很大。为降低风险,2009年中国开始快速发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并发挥人民币互换协议作用。截至2018年底,中国与38个国家(地区)签署了人民币互换协议⑥,扩大了人民币的国际使用范围。同时,2016年10月人民币开始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人民币国际化的速度大大加快。其次,资本市场的国际化。2014年4月10日“沪港通”开始启动,2016年12月5日“深港通”正式运行,实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证券交易所的互联互通,中国资本市场通过与港交所的联通走向国际。第三,金融体系支持企业“走出去”。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加大中国与欧亚各国的互联互通;2014年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15年成立亚投行,金融体系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寻找投资机会并提供相应的投融资服务。

随着中国金融体系的市场化、国际化进一步发展,金融参与主体增加、金融市场扩大与金融业开放步伐加快,各种金融创新出现,金融体系呈现出多元化发展的趋势。这种多元化最突出的表现就是非银行金融部门的兴起。首先,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典当行、担保公司、小额信贷公司、互联网金融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较快,这类机构放贷灵活、手续便捷,符合中小企业快速融资的要求,与银行部门存在互补性。其次,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票据、汇金债等非金融债券市场发展迅速,2008年非金融债券(不含国债)占国内银行信贷的比例为4.14%,2016年增加到23.07%⑦,成为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途径。第三,在应对金融危机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和居民加杠杆使银行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出现了结构性变化,即银行对居民和非金融企业的债务减少,对居民的债权上升,对非金融企业债权减少,对金融企业债权上升⑧。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兴起,客观上使传统银行存贷款业务发生变化,银行内部以及银行与其它金融企业互相投资,使银行混业经营成为趋势,这又倒逼中国实行混业监管制度的改革。

三、中国金融體系70年发展的基本经验

70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金融体系为本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做出了关键贡献,且成功抗击了两次世界性金融危机的冲击,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道路,必须总结金融体系演变的经验来指导金融业的进一步改革开放与金融业的高质量发展。中国金融体系70年发展演变的基本经验主要包括:

(一)坚持金融改革走中国道路

新中国金融体系70年发展历程取得了光辉的成就,最重要的一条经验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新中国成立初期,金融体系并不是模仿苏联那样剥夺资本家金融机构来建立,而是与私人金融机构建立公私合营银行,然后和平赎买成为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部分,使新中国金融体系建立一开始就形成了有别于苏联模式的发展道路。

在改革开放初期,正值西方新自由主义思潮兴起,在金融领域反对政府干预,主张私有化;而且,资本市场发展与金融衍生品的大量出现等金融创新成为发达经济体的主流。当时经济陷入困境的很多发展中国家,如拉美的墨西哥、巴西和阿根廷都开始采纳“华盛顿共识”的建议,搞金融自由化、私有化,以此来改善经济窘境,最后的结果都是事与愿违,说明西方的道路并不适合发展中国家。与此同时,中国政府在金融改革中坚持走自己的道路:引进市场经济金融体系的基本结构,但主要目的是恢复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针对国内缺乏资本市场发展环境,有步骤地培育金融市场,并根据自己的国情建立起国有专业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这种金融体系在20世纪80年代国民经济投资“拨改贷”改革后承担着“第二财政”功能,有力地支持城市经济发展与国民经济向市场化顺利转轨,实现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事实证明,改革开放一开始,我们就坚持走中国特色的金融改革发展道路是正确的选择。

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金融体制开始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金融体系框架而进行改革,这种金融体系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实际上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资本市场开始发展壮大,大型国有金融机构承担着金融资源配置的功能。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与很多发展中国家一样,中国金融改革也遇到一些困难,如银行财务管理混乱、不良资产高、亏损严重及监管制度缺乏等,这些问题的解决与否关系到国家改革稳定的大局。针对这些问题,中国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没有把这些问题完全交给“市场”去解决,也没有采取银行私有化的政策,而是根据中国银行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专门管理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为国有银行“松绑”,并对国有金融机构进行治理整顿与公司化改革。2004年后国有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革中主要坚持“国有控股”,并积极引进国外战略投资者,推动金融体系的健康化、规范化发展,使中国金融体系能够成功抵御两次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反观大多数苏东国家,在经济金融转轨过程中,没有解决好银行的财务管理问题,盲目对银行私有化、市场化与国际化,不健康、不规范的金融体系难以抵御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国内的金融业务几乎全部让位给西方银行。据统计,很多东欧国家的外资银行在银行业总资产中占到90%以上,而中国目前外资银行只占2%左右⑨,且多为推动国有商业银行治理结构改善而引进的国外战略投资者,这样保证了中国央行不受外资银行的约束而采取独立自主的货币政策,不仅形成了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道路,也为发展中国家金融改革发展树立典范。

2008年金融危机后,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中国金融改革开放也加快了步伐,并在借鉴西方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推动金融体系的市场化、国际化、多元化发展。但是,中国政府不迷信西方金融模式,不盲从西方金融创新而完全放开金融衍生品市场,而是有步骤地、稳健地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金融衍生品,这是中国受到金融危机冲击较小的最主要原因。正是坚持在金融改革中走中国道路,才使中国金融业由弱变大、变强。2017年世界500强企业排行榜中,国有四大行即“工建农中”占據金融业的前四名,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发展潜力方面都处在世界前列。

(二)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实体经济是财富的源泉”“金融是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只有为实体经济服务,金融才能健康发展。70年来中国金融体系自建立起就围绕实体经济开展业务运作,并在为实体经济服务中发展。新中国建立伊始,金融体系就围绕城乡实体经济的互动交流服务,对战胜通货膨胀、厘定金融秩序与恢复发展国民经济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计划经济时期,虽然“大财政、小金融”体制下金融功能被弱化、虚化,但金融在动员城乡储蓄支持工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仍不容置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这与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分不开,金融改革发展始终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相伴而生。1982年开始,随着中国投融资体制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金融开始代替财政成为经济资源配置的核心。国有银行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展,都是金融在支持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随着实体企业组织形式与市场环境的变化而变化;1990年代末开始剥离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与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的治理整顿以及2008年后的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人民币国际化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兴起等,都是为了协调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关系而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等方面作出的制度安排,是为适应中国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以及实体企业市场化、国际化发展而做出相配套的金融改革支持政策。

需要强调的是,从1978年开始至2008年,中国劳动年龄人口的占比超过了世界平均水平,而同期中国GDP保持在平均10%的高速增长,这种状况被称为“人口红利”时期,这期间也是中国城市化、工业化大发展时期。如何把农村庞大的人口转移到城市?如何把人口劣势变为人力资源优势?结论是金融的支持。正是建立起国有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把低成本吸收的储蓄转为对实体企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的投资,其高储蓄、高投资的特点保证了劳动人口与资本的结合,推动着中国“投资驱动型”经济模式的发展。2008年以后随着中国人口红利的消失,中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投资驱动开始向创新驱动发展,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支持重点转向高新技术产业、绿色产业等领域;而且逐渐开放资本市场,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为实体企业提供多样化融资渠道。同时,针对农村地区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情况,中国政府提出“金融扶贫”“金融服务中小企业”等政策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近年来,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中国企业走出去成为一种新趋势。与此相适应,中国金融业也加大了对外开放的步伐,“人民币国际化”“资本项目可兑换”以及金融国际化过程中建立的“丝路基金”“亚投行”等都是金融体系支持实体企业走出去的基本策略。可见,为实体经济服务是中国金融业的根本宗旨,正是牢牢抓住“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个牛鼻子,才保证了中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与不断壮大。

(三)坚持金融改革的稳定有序发展

金融是经济的核心,金融稳则经济稳。新中国金融体系70年发展历程,有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坚持金融改革的稳定有序发展。新中国初期,如何战胜旧中国长期战乱引起的恶性通货膨胀并快速建立起新的金融体系取代旧的金融体系?新中国政府坚持金融改革的稳步有序发展:先统一机构,后统一货币,再统一金融政策,很快解决了长达十几年的通货膨胀问题;然后与私人金融机构建立公私合营银行,发挥私人金融资本的积极作用,最后以赎买方式把它变成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部分,形成了“大一统”的计划金融体系。计划经济体制时期,财政是资源配置的中心,但金融始终承担着“把计划、守口子”的任务,起稳计划、促发展的作用。因此,正是坚持金融改革的稳定有序的发展,才保证了国民经济的恢复、社会主义改造及社会主义建设的开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实行“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性改革策略,而金融改革又滞后于经济改革,说明金融改革比经济改革更加谨慎。金融的渐进式改革要求为国有经济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以使经济平稳增长,由此我国金融制度安排就具有国有产权和市场垄断的性质⑩。就金融机构来说,政府通过设立准入门槛支持国有金融机构发展。国有银行从1980年代的专业银行、90年代的商业银行发展到21世纪的股份制银行,都是在中央政府的主导下稳定有序进行,不仅为国有企业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促进了国民经济稳定发展,而且在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中自身组织也不断优化。同时,对非国有金融机构进行优化,如当农村合作基金会和民间借贷发展混乱威胁国民经济稳定时,中央政府便予以取缔。长期以来,金融资源的绝大部分被国有金融机构配置给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半壁江山的民营经济却面临贷款难、贷款贵的局面,政府开始尝试放宽对民间金融机构的限制,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各种民间金融机构开始出现,担保公司、典当行、互联网金融等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开始较快发展,目的是在国有银行之外获得资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就金融市场来说,政府一直对各类金融市场开放持谨慎态度,证券、期货、保险等主要金融市场的设立由政府部门审批,且主要金融活动都处在政府金融监管之下。金融市场的主要业务、主要金融产品必须经过政府批准或审核才能经营,且批准设立的金融市场及其主要业务、产品多是为企业融资服务的。可见,国有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上垄断了金融业务,保证了金融业的稳定有序发展,也有利于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然而,金融市场发展的核心是要让市场在金融资源的配置中发挥关键作用,也就是金融市场化。金融市场化的关键是利率市场化和汇率市场化,虽然在1990年代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试点已经启动,但真正利率市场化、汇率市场化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随着金融体系的市场化、国际化和多元化发展逐渐形成并稳定发展的,且利率市场化还没有完全实施。

综上,中国国有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中,国有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上垄断了金融业务,金融机构改革、金融市场化改革都采取渐进性的、滞后经济发展的“被动”改革策略,保证了金融业的稳定有序发展,也有利于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但是,客观上牺牲了金融体系的效率,形成了“金融低效率—经济增长高效率”的局面?輥?輯?訛。

(四)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70年来新中国金融体系由无到有、由无序到有序、由弱到强、由封闭到开放,还有一条重要经验就是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无论是在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改革开放时期,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为金融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保证经济金融发展的正确方向;才能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在金融改革中促进经济发展;才能战胜金融危机与有效防治各种金融风险,指导中国金融事业实现多次跨越式发展。

新中国初期,面临严重的通货膨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强制没收官僚资本、和平赎买与改造私人金融机构,掌握了金融工作的主动权和对金融的控制力,很快就治理了通货膨胀,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并成功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正是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让金融按照中央计划的要求把好国家计划的“口子”,保证国家预算平衡。

改革開放以来,中国经济开启了向市场化转型发展的新征程。在经济转型中,党非常重视金融工作,并在金融工作中加强党的领导,保证了在金融改革中促进经济发展。1982年随着国家投资政策的改变,金融逐渐替代财政成为资金配置的核心。在党的领导下,及时进行了金融体制改革,“强金融”开始代替财政为国有企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弥补了我国经济分权化改革中财政能力弱化的趋势,保证了经济转轨顺利进行。1990年代党又提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金融体系,坚持金融改革要承担起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及国民经济整体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发展的任务,避免了国有经济市场化改革所引起的经济、社会震荡,经济金融改革跨越了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贫困陷阱”。21世纪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党对各种金融乱象进行了有效治理,又审时度势推进金融市场化、规范化改革,金融业发展更健康。在此基础上,党又高瞻远瞩,在全球范围谋划金融业发展的大格局,努力推进金融发展的国际化,并将人民币加入SDR货币篮子,使人民币紧随美元和欧元成为其中第三大储备货币,在支持中国经济走出去的同时实现金融业的跨越式发展。

而且,在党的领导下,金融改革始终坚持以国有银行、国有资本为主导的渐进性改革,能正确处理金融改革、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在国际风云变幻时期避免东欧地区及很多发展中国家金融私有化、自由化过程中金融业被外资银行控制的不利局面,既保证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又保证了金融改革的政治方向。同时,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金融稳定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党非常重视金融的稳定发展,始终坚持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并在金融实践中重视金融改革与金融创新的自主性、安全性和可控性,注重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成功抵御了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冲击。

四、中国金融体系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未来发展展望

70年来中国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产品不断丰富,金融资产规模不断扩大,金融资产质量与服务效率稳步提升,金融抗风险能力也不断增强。但是,目前中国金融体系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主要包括:一是金融体系是国有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行政化色彩严重,不可避免地造成了金融资源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之间、东部和西部地区之间布局不均衡,甚至出现金融资源错配与经济效率的损失。二是金融体系结构不合理,银行、证券、保险业发展不平衡,银行间接融资占80%以上,银行资产虚高,造成了企业过度依赖银行,银行领域积累了很高的潜在风险。三是金融体系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有距离,特别是金融体系出现资金内部空转、“脱实向虚”现象,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与结构优化服务的质量不高,为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能力不足。尤其是十八大以来中国市场化改革进入深水区,金融改革滞后对整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制约越来越明显,逐渐成为进一步改革开放的主要障碍。因此,新时期推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对现有金融体系进行改革与优化,建立与现代经济体系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

(一)金融体系由政府主导向市场化转变

长期以来,中国建立国有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保证了资金投向国家重点产业与关键领域,对国民经济发展、壮大起到决定性作用。然而,国有银行主导金融体系在我国实际上是政府主导,绝大部分金融资源都被配置给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属于同类属产权,且二者都有政府的隐性担保,极易发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金融资源错配严重,为经济体系、金融体系衍生了很大风险。而且,国有企业占用了大量金融资源,占国民经济绝大部分比重的民营企业却面临着融资难、融资贵的局面,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存在资金缺乏的掣肘。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金融产品和金融组织创新日益复杂多变,以及金融体系的市场化、国际化、多元化稳步发展,政府主导的金融体系很难适应经济金融形势的新变化,金融体系由政府主导向市场化转变就成为建立现代金融体系的必然选择。这就要求我们在金融领域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保持金融稳定的前提下,让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起关键作用,提高金融市场化程度,特别是利率、汇率完全市场化,让投资双方根据资金的市场价格甄别有价值的投资、项目核算成本等自主作出經营决策,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与服务质量。同时,政府要放松对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的控制,并按照法治化、市场化的原则做好金融工作的宏观调控与风险控制,服务好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大局,这是今后我国金融体系改革的关键环节。

(二)调整优化金融体系结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中国金融体系结构不合理:一方面,金融机构地区分布不均衡。东部地区金融机构网点多、服务效率高,中西部金融网点少、服务效率低;城市金融机构网点多、服务效率高,农村金融网点少、服务效率低,西部及农村地区金融发展不充分。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布局不均衡。银行间接融资占比过高,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占比过低,资本市场发育不充分。因此,中国金融体系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主要是解决金融体系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首先,要求放松对民间金融机构各种限制,大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的机构以及互联网金融,提高西部及其农村地区的金融供给水平与金融服务效率,解决地区之间、城乡之间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其次,在发挥国有商业银行重要作用的前提下,以国有资本控股模式完善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降低商业银行运营成本,建立新型的“银行—企业”关系,完善商业银行风险定价能力,并建立规范化的退出机制。最后,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这是调整优化金融体系结构的关键。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成熟的企业通过证券、债权、基金等金融工具在资本市场获得必要的融资支持是必然的选择,这是世界金融中心建设的必经之路,也是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并于2019年2月提出“要建设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并要求“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把好市场入口和市场出口两道关,加强对交易的全程监管”,这我国资本市场的未来发展与改革指明了方向。

(三)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原先靠投资驱动的“粗放型”经济模式难以为继,经济结构面临转型升级的压力。在此背景下,作为配置经济资源的核心要素一金融体系,为规避风险,把资金投向股市、债市或绕道进入房地产市场,资金在金融体系内部空转,对实体经济服务有弱化的倾向,也不利于金融体系的稳定发展。因此,金融体系应该抓住机遇,坚持金融供给侧改革,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首先,金融供给应紧密结合实体经济的生命周期,在实体企业发展初期实行银行信贷或发展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典当行、担保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企业筹集资金;在实体企业发展成熟期,发展股票市场、债券市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实现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与资本市场的优势互补,在金融体系改革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其次,在中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大环境下,以“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为契机,在支持现代制造业和装备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的同时,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支持的重点应由制造业为主转向现代服务业为主,由投资为主转向消费、技术进步为主,回归本源,降低金融投资风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最后,金融体系应转变服务理念,围绕支持人们自由创业及着眼于支持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来进行金融改革及加快金融发展,而不是把大部分资金低效供给国有企业,这是提高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的关键。

(四)加快金融体系的对外开放与创新

中国金融体系的对外开放取得了很大进步,特别是人民币国际化稳步发展。然而,中国金融体系的国际化与经济体系的国际化很不匹配,金融产品与金融市场远远落后于国外发达经济体,中资实体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依然主要由非中资金融机构提供相关服务,难以适应全球化竞争的要求。因此,加快金融体系的对外开放与创新是我国金融业走出去,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首先,金融业的对外开放要放开资本账户、金融账户,取消外资在中国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限制;同时,金融体系也要走出去,主动融入全球金融体系,积极参加国际金融合作与竞争,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配置金融资源。其次,鼓励实施金融创新。金融工具创新可以提供更便捷的融资服务;金融科技创新可以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与区块链等方面的技术与金融业的融合发展,使金融体系具有数字化特征,提高金融服务效率;金融组织创新能够有针对性地满足多层次的金融需求。只有通过金融创新来做大做强金融业,才能把我国建成世界性金融强国。最后,做好金融风险防控。金融体系的对外开放和创新都面临着风险问题,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需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加强金融市场交易的全过程“穿透式”监管,提高金融风险的识别、管理与防控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我国经济金融发展保驾护航。

注释:

① 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上海远东出版社2018年版,第229页。

②⑤⑨ 周小川:《金融改革发展及其内在逻辑》,《中国金融》2015年第19期。

③④ 张健华:《中国金融体系》,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年版,第15、16—17页。

⑥ 谭小芬、李昆:《发挥人民币互换协议作用  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中国证券报》2019年5月14日。

⑦⑧ 殷剑峰:《中国金融体系的演变和改革》,《中国经济报告》2018年第12期。

⑩ 戴金平、张成祥:《我国渐进式金融改革:发展与修正》,《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

力军、齐春宇:《渐进式改革、金融控制与经济增长》,《经济学家》2015年第3期。

江春:《何谓成熟的中国金融体系》,《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12期。

王国刚:《加快构建现代金融体系》,《中国金融》2018年第12期。

作者简介:陈俭,闽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福建漳州,363000。

(责任编辑  辰  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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