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书法史课程教学现状与提升的新探索—以史学史的方法开展书法史教学
2020-12-02王月彤
⊙ 王月彤
一、书法史教学现状与存在问题
书法史一直是高校书法教育的核心课程,主要是以书体和书风的演变为教学重点。高校老师为了更好地提升教学质量,一直在输入与输出的道路上不断强化,在不断吸收最新研究成果的同时,注重教学内容和方法的不断更新,两者相辅相成。开展书法史课程的教学,主要取决于两方面,一是课程教材,二是教学方法。而目前大多数高校在这两方面开展的方式都较为单一。首先是课程教材,目前书法史的教材主要使用丛文俊先生等人主编的《中国书法史》七卷本。七卷本《中国书法史》是书法史研究的学术经典,被众多研究者引用,也是目前考研考博的重要参考书目。因此不管是教师还是学生,都是以七卷本《中国书法史》为基本教材的。其次是教学方法,教师以教材为基础开展教学内容,以时间为轴,以朝代为划分,对古代的书体、书家、书作等问题进行解读,主要还是以往的老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教学模式。
有研究者就高校书法教学展开过讨论,认为高校书法专业古代书法史教学存在一定问题:
教学时紧扣教材,教学内容过于死板;教学时以经典书法家和书法作品为主,教学内容局限;教学时以书法常识性介绍为主,教学内容过于资料化。高校书法专业教师用这样的方式讲述内容,看似很全面,实际上是走马观花式地了解书法历史,无法让学生掌握中国文化和书法的精髓。[1]
目前诸多高校的书法史课程教学还是传统的灌输式教育。而高等教育本应该是引导式教育,教师应该注重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高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参与度,给学生更多拓展和发挥的空间。从根本上说,当下书法史教学存在的最大问题,还是教学方法的问题,传统的教学方法已经无法适应当下的时代要求和学生的学习需求。还有学者就当前古代书法史教学方法提出:
紧扣教材、忽视拓展和发挥的教学方式,虽然有利于帮助学生夯实书法基础,容易把握教学内容和教学进步,但其弊端在于会让教师的教学思路产生局限,主要体现在教学内容归于代办,教学内容过于资料化,不利于学生在书法思路上的扩展,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和学习兴趣。[2]
因此,要改变书法史课程教学现状,就必须从问题出发,充分拓展学习内容,改进教学方法,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增加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真正做到启发式教学。
二、问题解决路径
以往有学者在提出高校书法教育存在的问题的同时,也提供了一些教学建议:
书法史教学应改变以往陈旧式的教学方式,善于提取书法史中的内容,开展专题教学,将教学和研究结合起来,时刻关注前沿动态,教师把最新的研究成果和理念反映在课堂上。[3]
要解决当前书法史课程资料化,知识灌输的问题,就必须回到课程的两个决定因素,即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因此解决路径主要通过三方面:拓展书法史学习内容、师生互动的教学方式、信息多媒体平台的运用。拓展书法史学习内容针对教材资料化的问题,师生互动和信息多媒体平台都是为了改进教学方式。师生互动主要是将小组探索学习和教师讲授相结合,尽可能让每一位同学参与问题的思考和资料的搜集,多媒体平台的建立旨在分享和展示学习资料和成果。
1.拓展书法史学习内容
拓展书法史学习内容,是针对教材资料化问题提出的,以求充分拓展书法史学习内容,让学生更深刻地理解书法史。众所周知,诸多高校书法史学习教材为《中国书法史》七卷本,它作为学术权威确实无可厚非,但是简单地重复书中的内容无疑只是在给学生灌输枯燥的知识,并没有厘清这些知识的来龙去脉,没有让学生做到“知其然”并且“知其所以然”。因此,笔者在此提出将历史学中“史学史”的研究方法,转化为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去探索七卷本《中国书法史》是如何被书写出来的,如此便可拓展出去,将更多的文献和知识联系起来。
陈振濂先生曾在其《书法学概论》中阐明了书法史、书法史学之间的区别:
书法史是事实的联缀,而书法史学则是理论的构架。书法史是物质意义上的具体,书法史学则是抽象的精神投射;书法史是对象的陈述,书法史学是方法构架的思辨;书法史追问是什么,而书法史学老是怀疑并想证明书法为什么是这样的。[4]
以往也有学者就书法史学史的相关问题进行过探讨,如胡春桃、洪权所发表的论文《史学史学科背景下的书法史学史的探索》,从史学史学科出发,不断回顾、关照书法史的写作:
“史学史”是一门近代意义的学科。它是以史学本身的发生、发展为研究对象,研究史家研究历史的发展脉络和发展规律。书法史学史以书法史学为基础,它要对人们认识和撰述书法历史的起源与发展,历史与现状作系统的清理和总结。[5]
史学史的说法在历史学领域较为成熟,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研究方法并成立学科。而将这种方法引入书法史的研究和教学中较为新颖,书法史学史的研究将会激发书法史研究的不断反思,是书法史研究中比较前沿的研究方法。简单地说,七卷本《中国书法史》旨在叙述历朝书法的历史,而书法史学则是研究这些书法史和相关理论是如何被构建出来的。书法史注重的是书体、书家的历史状态与结果,而书法史学讨论的是书法史是如何被书写出来的。前者呈现的是结果,后者演绎过程。
史学史的研究方法,转化为教学方法,就是带领学生以史学史的思维来重新思考当下的书法史,通过整理和解读更多的文献来理解当下的书法史是如何被书写出来的。这种方法将会大大扩张书法史的教学内容,不再局限于教材,拓展到更多的古代文献和近现代著述。如此,教学将不再局限于七卷本《中国书法史》上的书本内容,进而带领学生去探索书本上的内容是如何被书写出来的,学术是如何产生的,激发学生积极思考,而不是被动地接受一个历史结果。教学目的是让学生理解真实的历史、不同撰者叙述的书法史、书法史学史几个不同层面的问题。被撰述的历史与真实的历史其实是存在一定差距的,因此所谓的历史永远是变化的、动态的,书法的历史其实有很多松动的地方和有趣的部分。
2.小组探索学习与教师专题讲授相结合
小组探索学习与教师专题讲授,旨在让学生以小组协作的方式完成文献的搜集、阅读、整理工作,并以小组讲演的方式展示出来,更好地实现教师与学生的互动教学。书法史一直是以时间为轴,以朝代为章节划分开展的,特定时代的书法有其内在的特色。因此教师一般以朝代为专题开展书法史教学,这种教学安排能够更清楚地讲解每个朝代的书法与文艺特色。教师以各朝代为专题,组织学生以小组协作的方式进行合作学习。可将学生分为七组,每组负责研讨七卷本中的一卷,每组负责一至两个朝代。以宋辽金卷为例,具体要做的任务包括:
(1)分配章节任务,各小组通过整理注释中的引用文献,形成一个文献目录;
(2)了解每一部文献作者、成书朝代,并按时间将目录排序;
(3)对每朝的文献再进行分类,分为书传类、书论类、文集和笔记三大类;
(4)小组课业展示,讨论书法史是如何生成的。
如此一来,学生将会初步了解,宋辽金卷是作者通过阅读了哪些古代文献才生成北宋书法史、南宋书法史、辽金书法史。例如要理解宋代书法史是如何生成的,必须厘清几个部分,一是作者曹宝麟先生所写宋代书法史本身,二是宋代至民国时期所写的北宋书法史。要想演绎七卷本《中国书法史》中的宋代书法史是如何被生成的,就必须理解七卷本《中国书法史》本身。如此一来,就必须在理解七卷本《中国书法史》的基础上,进一步阅读和整理书中引用的古代文献,包括宋代以来的书史、书论文献,以及拓展文献如文集笔记。
该过程具有一定难度,教师可以进行一定的引导,例如就宋代以来的书传文献拟出一条线索,从朱长文《续书断》到《宣和书谱》,再到南宋董史的《皇宋书录》,再到明代陶宗仪著《书史会要》。还可以就文献分类和阅读给予一定的指导。如此作业旨在让学生在整理和查找引用文献的过程中发掘文献内在的传递关系,让学生把书法史读活起来,探索他们手中的书法史是如何生成的。而查找文献以小组协作的方式完成,也锻炼了组员之间的协作能力、组织能力、表达能力。
3.信息多媒体平台的运用
当前已经是信息化时代,多媒体平台的运用将是今后开展教学的趋势。传统的授课模式课时有限,一学期的课时加起来也不过24小时左右,运用多媒体平台互动教学将会更好地利用课下时间,让学生更多地投入课程学习。教师可以建立微信公众号,将学生所收集的文献资料整理好发布在平台上,以供所有学生共享,并且发布同学们制作的课件,如此可以分享给更多学习书法史的人。运用多媒体信息平台发布课件也是对同学们研究成果的肯定,平时也可以转载一些优秀的书法史研究文章,带领学生关注书法史的最新研究动态。
三、案例分析—北宋书法史教学
提到北宋书法史,最为熟知的就是“宋四家”,北宋书法史是否就是“宋四家”的故事,北宋书法史又是如何被书写出来的,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以后现代历史叙事学的观点来看,我们所阅读的历史都是被书写和建构出来的,因此我们所叙述的历史与真实发生的历史永远存在距离,叙述的历史永远在努力地接近真实的历史,因而也可以不断被书写和重构。因此北宋书法史绝不只是七卷本《中国书法史》给我们的历史,并不是终点。
《中国书法史》宋金辽卷,共十章,前五章即北宋时期的书法史,以时间为轴,分为前期、中期、后期三个时段。前期部分介绍宋初书法状态,中期部分主要以欧阳修和蔡襄的书法活动为中心展开叙述,后期部分主要就苏、黄、米三家的交游和书法活动进行讲述。可以说,北宋书法史是以名家的书法活动为中心展开的书史。那我们是否可以提出疑问,为何北宋时期其他书家就寂寂无闻而淹没于书法史中?
唐代以后的书法史,就是以书家为叙述对象的书法史。因此学习书法史,首先要明确各个朝代都包括哪些书家。通过阅读北宋书法史,可得出一份北宋书家目录,以《中国书法史》宋辽金卷为例,所述的北宋书家包括:太祖、赵普、太宗、徐铉、王著、李建中、林逋、陈尧佐、李宗谔、宋绶,涉及孙抃、吕公绰、叶清臣、吕公弼、王素、刘敞、欧阳修、蔡襄、石延年、唐询、苏舜钦、苏舜元、文彦博、韩琦、刘敞、苏轼、黄庭坚、米芾、沈辽、钱勰、蔡京、蔡卞、薛绍彭、赵佶,以及诸多书论家如朱长文、黄伯思、沈括、章惇、晁补之、陈师道、李之仪和无撰人名的《宣和书谱》。书家和书论家总共41人,以欧阳修、“宋四家”为重点叙述书家。此著作引用史料十分翔实,其中囊括了宋代以来书史、书论、文集笔记等众多文献。史传类文献包括《续书断》、《宣和书谱》、董史《书录》、陶宗仪《书史会要》、马宗霍《书林藻鉴》等。至明初陶宗仪的《书史会要》所立传的北宋书家就有265人,之后的书传类文献所录书家也是只增不减。可见我们如今所熟知的七卷本书《中国书法史》极大地简化了繁琐的书家传记,而选取其中的重要人物进行详述,以“宋四家”为中心,相关交游的文人为拓展,不涉及以往书传中的普通书家、僧人书家、女书家等其他群体。该样式的北宋书法史具有一定的优势,对于名人书家的史料挖掘详尽,细化了“宋四家”的个案研究。这种以宋代文人名家为中心的叙述方式,凸显了“宋四家”无法逾越的书坛地位,但同时也体现了一个深层问题,北宋书法的发展方向是由宋代文官阶层决定的。更具体地说,北宋书法潮流是以欧阳修、“宋四家”为中心的文人交游圈引领的。
通过整理历代书传文献可以看出,从北宋流传至清代,再到民国期间的书法史著述和现代书法史研究著述,进入书史的书家在不断变化。通过对历代书传文献的整理,可以观测到都有哪些书家进入和退出北宋书法史的舞台,历代撰述书史的作者又是怎样通过文献的传递来演绎北宋书史,其传承的核心与边缘至于何处。其实,北宋书史的核心书家群一直都是文人书家群体,元、明、清也延续了文人书家模式。其根本原因在于,文人士大夫阶层对于整个国家学术、艺术氛围以及舆论的掌控,宋代以来未曾改变。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宋代书法史,很多宋人的创见性论点就说得通了,例如宋代注重雅俗之分,注重人格、学养,忽略书写技术,重道轻技等,均是偏向文人特质的论点。
四、教学效果的巩固和反思
将史学史的研究方法运用于教学中,是将研究方法转化为教学方法,二者是不同的。史学史在说明历史是被不同人书写出来的同时,其探究的根本是背后史观的流派和演变。而将史学史的研究方法运用于教学中,不着意史观的流派对比,而注重引导学生梳理书法史学,以变化的观点来理解书法史。让学生明了书法史是灵活有趣的,不只是散落在书里的书家和书作;书法史不是结局和终点,而是不断在演绎的故事。
要巩固书法史教学效果主要有三种方法:一是布置学生完成作业,即前文提及的文献搜集、整理、阅读、理解;二是在课堂上展示小组课业成果,观测学生对于文献的理解程度;三是学生经过教师的讲解,重新整理文献材料,发现学术空白,确定一个可行的论文方向,最后以论文的形式呈现。针对学生的论文可进一步对教学效果进行反思,看学生是否掌握了梳理学术史的研究方法,是否对书法史有了更深的理解。而教学效果的巩固和反思有赖于师生间的信息互动,只有教师与学生形成教学与反馈的有效互动,双方才能不断进步,教学相长。
综上所述,史学史的教学方法是针对当下书法史教学现状和问题提出的探索性质的教学方法,需要教师与学生的有效互动。史学史的研究方法与梳理学术史有相似之处,梳理学术史主要是整理现代学术研究成果,而史学史则是针对更多的历代书史著述进行回顾,既囊括了现代史学成果,也包括了传统历史文献的传递。在史学史观念的引导下,学生会发现书法史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无数书史成果的汇集,书法史也是可以被不断重新书写的。书法史教学,不是照本宣科地讲述一个结果,而是启发学生去探索、发现这个结果是如何得来的,真正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注释:
[1][3]张福朋.高校书法专业古代书法教学研究[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9(09):44.
[2]张衡.论高校书法专业古代书法教学[J].艺术教育,2019(07):154.
[4]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书法学概论[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9:73-74.
[5]胡春涛,洪权.史学史学科背景下的书法史学史的探索[J].中国书法,2007(02):8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