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大英雄能本色 是真名士自风流
——音乐分析心得谈
2020-12-02李吉提
文 李吉提
一、音乐分析的多元互补
音乐作品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出于不同的研究目的,音乐分析可以从不同视角切入,并得出不同的结论。犹如苏轼《题西林壁》中所写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针对同一部作品,从事和声研究的人,可以像“基因研究”那样深入、仔细地专注音乐作品横向与纵向的音高结构关系;而从事音乐整体形态结构分析的人,则会更多地从乐思的生成、发展、变化等音乐陈述逻辑和整体结构布局等方面进行研究;音乐史或音乐美学专业的人,会偏重于从史学、美学和社会学等视角来解析作品的风格、审美、社会功能及其所承载的哲学思想。除此而外,不同时代、民族和不同个性作曲家的音乐创作取向也各自有别。因此,音乐分析的方法和结论也必定是多元的、互补的。
笔者希望以音乐形态结构研究为主的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学者,与以史学、美学、哲学研究为主的音乐学各专业学者,能在音乐分析方面相互沟通,也希望听到作曲家对自己作品的解读。但作为作曲技术理论专业的音乐分析工作者,并不是作曲家的代言人,他们必须能够独立地借助音乐文本和音响资料,对作曲家创作的主要意图和主要技术手段进行科学的分析与判断,以体现音乐分析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存在的价值。经验证明,每当理论家梳理、分析和挖掘出作曲家下意识采用的技术和由此流露出的潜意识情感时,也常给作曲家带来意外的惊喜。
以分析实践为基础的音乐分析理论建设起步于个案分析(即针对单首具体音乐作品的分析)。但它在“积少成多”的过程中,可以逐步扩展为针对某一历史时期、某一地域民族、某一流派作曲家的作曲技术分析归纳,进而提炼为某种理论体系(如西方经典音乐分析理论体系);而如若还能将不同音乐的“比较”引入分析思路(诸如中外、古今、不同地域民族、不同流派作曲家作品的比较,乃至同一作曲家在不同时期作品的风格比较等),音乐分析的视野也将会再次拓宽——“比较”将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认识音乐分析对象,所以音乐分析的质量也可能获得再次的提升。
以作曲技术理论研究为目的的音乐分析,虽然也常涉及创作的历史背景、民族地域风情、艺术流派、作曲家的个性生成等跨音乐学、美学、哲学、文学或姊妹艺术等内容,但分析的主体,依然应该是音乐,所以,论文一定要以音乐文本(乐谱)分析为依据。另外,音乐是听觉艺术,故“听”对于任何音乐理论专业而言都很重要——脱离听觉音响的分析会很危险,写出的论文难免出现严重的缺憾。
音乐分析对象的选定也很重要。经典或当今世界第一流的音乐作品,是笔者音乐分析对象的首选。因为笔者是中央音乐学院作曲系教“曲式与作品分析”课的教师,对于作曲系的教学而言,音乐分析就是通过分析别人的作品来学作曲。恩师姚锦新教授曾对笔者说:“如果你教西服制作,最好到巴黎时装店挑选著名设计师制作的精品西装,而不是在国内地摊上随便买一件由国人仿制的西装。教音乐分析也要注意这个问题。有的老师为了‘省事’或迁就学生的水平,在讲古典奏鸣曲式时,不分析贝多芬等大师的作品,而以二三流作曲家的小奏鸣曲来顶替,这种做法我很不赞同。因为这无法使学生领悟到西方奏鸣曲式的真谛(大意)。”正所谓“唯大英雄能本色”——选择分析对象时,眼界要高,心中要有“大格局”,寻找大英雄,研究大 问题。
在中国,什么样的作曲家才称得上是“大英雄”呢?笔者想,是能代表、继承、发扬民族优秀文化和能引领时代前进的作曲家。此外,“能本色”三个字也很重要。“能”,就是有见识、有能力、有魄力,能随心所欲地调动各种作曲技术手段来进行音乐创作;“本色”,则是指作曲家的本性及作品的品格。它们包括:作为中国人,与中华文明最为深远的血肉联系;作为现代人,所具备的当代意识和审美取向;作为个体,彰显自我个性和独树一帜;作为世界公民,能走向世界,与异域文明交流,能体现宽泛的人文精神等各方面。总之,都绝非是那些“千人一面”“东施效颦”,或因生吞活剥西方现代技术而“失去自我”的人和作品。笔者心目中的“英雄榜”和他们的业绩,大部分已在笔者发表过的书著和论文中涉及了,另一些还在继续研究之中。然而,还有部分作曲家的作品,或因音乐文本及音响资料欠缺,或因本人知识结构和技术功力不够,或因老眼昏花精力有限而未敢触及者——“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
有时笔者也会关注那些虽然暂时名气不大,但很有才气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作曲家及其作品,并通过写乐评对他们进行鼓励、帮助和宣传。文章的立足点也多在于对他们长处的发现,而很少求全责备。因为只有新人不断地成长,中国音乐的发展才有希望。
笔者所谓研究中的“大问题”,是指研究那些关乎音乐分析理论继承与发展的根本问题。比如,西方音乐创作与理论从古典到现代都出现了那些变化?怎样认识中国音乐结构的特点、规律并建立起中国音乐分析体系?等等。但是,宏观问题的研究,又必须建立在对大量不同时代具有代表性作品的深入调查和个案分析基础之上,这样的论文才会有说服力。比如,中国民众多层次社会结构和文化的多样性,决定了中国音乐创作在不同领域中都会有佼佼者不断涌现。谁人能称得起“大英雄”?不同人群会有不同的看法和标准,分析理论家也须参考不同群体的需求,锐意观察并予以分析评价。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能发现一位大英雄,与研究一位大家已经公认的大英雄同样功不可没。
二、法无定法的音乐分析论文写作
音乐分析“论文”不同于音乐分析“作业”或 “教材”。作业只求学生学会用老师教予的知识,对老师提出的问题做出回答。教材以强调基础知识的普适性、系统性和内容的继承性为主(如拙著《曲式与作品分析》①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3 年版。)。论文的价值贵在“建树”,凡论文者,总是要在学术上有新的发现、立论,提出某些阶段性的新结论,或新的研究思路、方法。为此,笔者要求自己,并告诫学生,写论文前,一定要首先预测和评估自己论文的学术价值,绝不可为了强赶乘某种机会而“为赋新词强说愁”地去硬性拼凑,自欺欺人,浪费大家的时间。心存善意地拿出真知灼见,才是我们学者应该遵循的治学态度。
笔者是历经过十多年的音乐分析教学后,直到1989 年,才在全国曲式与作品分析教学研讨会上发了一篇比较正式的学术论文,题为《曲式教学之我见——音乐分析的结构力问题专论》②载人民音乐出版社编辑部编《论曲式与音乐作品分析》,人民音乐出版社1993 年出版。,出新点在于笔者在音乐分析领域提出了有关“ 张力、内聚力、平衡力”(简称“三个力”)分析的新看法,认为构成音乐作品结构力的因素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音乐作品的调式、调性及和声功能框架;二是音乐作品的主题及旋律音调编排;三是音乐的结构时值比例关系;四是音色音响的布局与编排等。为此,笔者还分别阐述了面对西方“以德奥古典音乐为基础的西方传统音乐”、“非德奥系统的音乐”(民族乐派和浪漫派中与民间音乐或文学戏剧结构有关的音乐作品),以及“调性、旋律淡化或消失后的现代音乐”三种不同类型音乐的不同分析思路,并提供了部分作品的分析实例……这篇针对音乐分析的“结构力论”虽然是在教学研讨会上提出,并且主要反映为那一时期笔者对西方音乐分析理论研究的成果,但其立论却并不拘泥于教学,还能广及音乐分析各 领域。
此后,笔者又陆续发表了《中国传统音乐的结构力观念》《中国传统音乐的结构力观念(之二)——传统音乐结构与中国古典文学、戏剧(结构)的关系》《音乐结构技法的显现与隐蔽——中国传统音乐的结构力观念(之三)》③分别发表于《中央音乐学院学报》1994 年第1、2 期,1995 年第3 期。,从此拉开了笔者从事中国音乐分析研究的序幕。
新的研究课题扩展了笔者的学术视野。特别是因为采用了中西音乐比较的思路和方法,更使笔者比较快地觉悟到:人类存在共性,也存在差异。中外音乐如果抽象到逻辑和认知层面,共性会相对较多(如音乐陈述逻辑大都呈现为“呼——应”“问——答”“头——腹——尾”“起——开——合”或“起——承——转——合”等样式);但是落实到音乐语言的风格、韵味等表情细节时,世界各地音乐的差异就会变得十分明显(这很类似世界人种在骨骼结构大体相似,而肤色、五官等细节和神态上的差异却很大)。基于这些新的认识,笔者率先在中央音乐学院为研究生开设了“中国音乐分析”课程,并于2004 年撰写了《中国音乐结构分析概论》④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4 年版,2018 年第四次印刷。(以下简称《概论》)。这部专著也可以看作是一部大论文,与笔者此前发表过的几篇论文一脉相承,却又非常明显地加强了对中国民族音乐语言和风格要素的分析。《概论》的“上编”着力于研究中国传统音乐自身的结构规律和独特魅力;“中编”从中西二重视角分析“中西合璧”(或“西体中用”)的中国专业音乐创作;“下编”则全面开启对中国现代(前卫性)新音乐创作的研究:揭示中国当代音乐创作如何汲取西方现代作曲技术,以及它们与中国传统音乐的深层联系……从而成为许多音乐院校研究生的必读书目。
十年之后,拙著《中国当代音乐分 析》⑤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3 年版。出版,其构思又有了新的变化。它好像是《概论》的续篇,而目的则在于集中就中国当代音乐发展状况,结合笔者在以往著述中还没有提到过的部分作曲家的作品(特别是近些年来的新作)谈一点个人的认识。至于某作曲家的作品是否被选入,以及选择哪部作品等,仅与笔者个人研究的积累和所希望说明的问题有关,而与该作曲家的知名度或该作品在该作曲家创作中所处的地位并无直接关系。笔者分析的方法也是只谈“主要特点”,而非教科书式的“全方位分析”,以便于支撑笔者阐述的主要观点,与大家进行学术讨论。⑥此处的行文借鉴了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好书推荐”栏目的网上宣传资料。上述论文在社会上形成了一定影响。作曲家郭文景教授也在网上评论称:“李吉提先生是最早在音乐分析领域将中国当代音乐放到与西方音乐同等地位的音乐分析学者,学术成果斐然。”
音乐分析论文的质量,首先取决于作者所拥有的学识、资料和技术。学识越广,积累越多,写起来自然也会越加顺手。正所谓“是真名士自风流”。笔者是通过广泛阅读别人的论文来学习论文写作的:从选题、分析思路、分析方法到分析结论等文章构成的特点,都留心关注,这对培养笔者清晰的头脑、严谨的逻辑思维都大有帮助;笔者又特别偏爱那些既能对音乐作品的技术进行精准的技术分析,又能对其艺术表现做出“画龙点睛”提示的文章,很愿意向这些聪明的作者“借点聪明”——他们都是笔者的老师;笔者看过的另一些论文虽然言之有物,但纯粹的技术分析和大量的计算公式,常常会给人“艰深”和“高冷”的感觉,让人难以感受作品的意境和温度;还有专爱采用很生僻的概念、词汇来解析的音乐者,将本来比较简单的事物分析得高深莫测,被阅读者调侃为“用谁都听不懂的语言来讲谁都知道的事”——这些论文,也从另一侧面提醒了笔者,要求自己最好能够做到“既有温度,又有深度”,尽量拉近文章与读者的距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最近,作曲家温德青教授在评介《中国当代音乐分析》这本书的帖子上留下了这样的话:“我喜欢李吉提老师的论文文风,准确、清晰、易懂、亲切、平等、平和、不装、娓娓述来……”这也正是笔者的追求,能看到这样的反馈,笔者很欣慰。
笔者的音乐分析实践之路是:从西方音乐分析到中国音乐分析;从古典音乐分析到现代音乐分析;从共性写作时期的音乐作品分析到个性化时期的音乐个性分析;还汲取了比较音乐和综合音乐分析的思路等。但饭要一口一口吃,事要一件一件做,绝不幻想“一跃”而跳过“龙门”去。笔者写论文时,会将音乐技术分析放到音乐的整体艺术表现背景下去写,因为只有将作曲家及其音乐作品所使用的技术放到特定时代去看,才能领悟其创新的价值与贡献。如作曲家冼星海与诗人光未然合作的《黄河大合唱》,在反法西斯战场上,曾鼓舞中国人民获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在和平年月里,它又继续培育和激励着国人对祖国的无比热爱与深情。这些常演常新的作品已成经典。为此,笔者在《音乐研究》1995 年第2 期上曾发表过《斗转星移话〈黄河〉——写在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五十周年》⑦李吉提《斗转星移话〈黄河〉——写在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五十周年》,《音乐研究》1995 年第2 期。的文章,从学术上分析了这部作品的音乐所具有的强烈战斗号召性,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还须对其深刻的史诗性和抒情性做进一步分析,以认识和体验这部经典作品丰富深刻的精神内涵。
笔者用笔的另一个特点,是喜欢突出重点。笔者认为一部作品真正的亮点往往只有几处,“点到为是”的分析可能更简明并具有启发性。记得恩师姚锦新教授曾说:“如果你给学生分析过一百首作品,但他们不会自己分析第一百零一首,你的教学就很失败。”所以,抓住作品技术出新的要点,用写作者的热情和分析方法去点燃读者继续分析作品的欲望,有时会比向他们面面俱到地宣布结论更为重要。例如,笔者为作曲家秦文琛的管弦乐曲写的《〈五月的圣途〉的单个音表述和节奏技术》⑧该文首刊在《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06 年第2 期,后与我分析秦文琛作品的另外两篇论文一齐收入论文专集《际之响——秦文琛的音乐》(人民音乐出版社2012年版)。等大量个案分析论文,均属此类。而拙著《中国当代音乐分析》中所积累的,包括谭盾的《南乡子》、温德青的唢呐协奏曲《痕迹4》和鲍元恺《京剧交响 曲》等,由中国当代老、中、青作曲家创作的33 部作品的个案分析,则主要是用以支撑笔者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当代音乐创作若干重大问题新看法的阐述。
笔者最近还写过一篇《中国室内歌剧的诗意呈现——从〈夜宴〉和〈画皮〉 谈 起》⑨李吉提《中国室内歌剧的诗意呈现——从〈夜宴〉和〈画皮〉 谈起》,《中央音乐学院学报》2019 年第3 期。,选择了著名作曲家郭文景的《夜宴》,和新生代作曲家郝维亚的《画皮》,两部作品的诞生相隔整整20 年。文章通过对二位作曲家音乐创作的共性与个性的分析比较,就中国室内歌剧对中国戏曲的多方面继承、多方位跨越,以及用现代审美视角和汲取现代技术,使之得以诗意呈现的问题进行专题探讨,以期能为中国文脉的继承和中国歌剧的发展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音乐分析论文有时也可以写得简短而有趣。为了解决学生在学习音乐分析过程中经常遇到的一系列问题,笔者曾写过《音乐分析趣谈》系列文章(以下简称《趣谈》),以十四篇短文的形式(每篇文稿的篇幅都自控在4000 字左右),在《乐府新声(沈阳音乐学院学报)》2006 年第3 期——2009 年第4 期上连载,以解决各种因音乐作品千差万别而给音乐分析带来的诸多困惑。例如,人们经常将音乐的“形象”“结构比例”与“结构功能”三个概念混淆。以为凡是 “好听”的、“规模大”的主题就一定是乐曲的“主部”或“主体结构”,其实不然。为此,在《趣谈》中笔者曾提醒读者:“长着花朵般羽冠的鹦鹉,将自己的‘小脑袋’掩盖在花冠之下,你能说好看的花冠是‘主体’结构,而‘小脑袋’是‘增生’结构吗?长颈鹿用长长的脖子将自己的头与身子‘连接’在一起,你能因为它的结构规模长大和醒目,就否认它是脖子吗?再如,长着长长尾羽的孔雀,其‘尾巴’结构的长度和华丽程度,都远远超过了身体,你能因此就认它是孔雀的‘主体结构’吗?”而后,笔者再结合学生对柴科夫斯基《第六交响曲》第三乐章和柴氏《第一钢琴协奏曲》第一乐章,以及门德尔松《e 小调小提琴协奏曲》第一乐章分析判断中的失误,阐明了我的分析方法及其道理……这样的《趣谈》看似轻松愉快,其实也花费了笔者不少心血,它是笔者几十年教学经验的总结,只不过采用了大题小做和亦庄亦谑的文笔而已。不少同行看过以后都很喜欢,反馈曰:“深入浅出,很受启发”。
作为社会的一员,笔者也关注当代音乐创作与社会音乐生活状况,并不时写些乐评之类。但笔者对乐评的要求是,乐评一定要姓“乐”,所以笔者写的乐评虽然较多涉及表情或社会反响等内容,但对音乐作品所有的议论、批评及誉美之词,也都注意以必要的音乐分析为依据,因此,笔者有些乐评与音乐分析的学术论文也已无严格区分。以笔者发表在《人民音乐》2018年第2 期的文章《郭文景与大歌剧〈骆驼祥子〉》为例,在该刊,它是被编放在“创作研究”栏的。但后来它荣获了文联主办的第三届“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奖,因而又被一些人视为“乐评”。而笔者前不久刚完成的《游走在现实与梦想之间“龙声华韵·张千一作品专场音乐会”述评》⑩李吉提《游走在现实与梦想之间——“龙声华韵·张千一作品专场音乐会”述评》,《人民音乐》2020年第1 期。, 则通过对同一作曲家在三个不同时期交响音乐创作技术风格的变化与比较,以及由此折射出的我国当代音乐家走过的道路,进行了综合分析述评……
个人的能力实在有限,况吾已年近80,不知道今后的路还能走多远。笔者希望能继续学习和劳作,以尽力弥补因自己学识的不足而给音乐分析研究工作带来的种种缺憾。以上的音乐分析心得随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