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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背景下学生资助工作廉政风险防控问题研究*

2020-12-01

法制博览 2020年32期
关键词:廉政困难资助

黄 娟

江苏海洋大学,江苏 连云港 222005

2020年是我国脱贫攻坚工作的收官之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国家对学生资助投入力度不仅没有减弱,反而以较大幅度增长[1]。随着学生资助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国高校学生资助资金投入逐年递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形成资助项目增多、覆盖范围增广、投入力度大几个鲜明特点。学生资助不仅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保障,同时还肩负着促进教育公平、推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使命,是一项重大的关系民生、连着民心的工程。学生资助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同志强调:“要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工作监管力度。资助工作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群众关注度高,容不得一丝一毫的偏差”[2]。学生资助工作涉及大量国家资助金管理、分配与发放,存在很大的廉政风险。资助工作涉及到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勤工助学学生的上岗及考核、学校各类临时困难补助的评审发放,这些工作环节,都存在着廉政风险,是廉政风险防控的重点,必须加强防控措施,落实监督责任,保障国家资助政策落实,资助金用到实处。

一、大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

要解决学生资助工程中的廉政风险问题,首先要排查、发现工作中可能潜在的风险点。根据笔者多年从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积累的经验,认为资助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主要存在如下方面。

(一)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2019年开始,根据教育部出台《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其中一项就是取消了家庭经济困难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这一举措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表达了国家对这一群体的关心爱护,但同时也进一步增加了高校资助工作者对于家庭困难生认定工作的难度。依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生的困难程度划分为一般困难、比较困难和特殊困难三个等级。在学校实际认定过程中,这个标准比较模糊,没有一个有效的参考,加上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低有别,标准难以统一,这些都会导致认定等级出现偏差。认定等级的偏差就会导致资助等级的偏差,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不公平的现象。

(二)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目前,高校学生奖助学金主要有国奖、国励和国家助学金。一些大学也有校设助学金和一些用于困难生的社会捐赠基金。这些奖助学金名目较多,且都设有不同的评审条件,大部分学生对和自己关系不大的政策缺乏了解,这会导致在申请、评审环节出现不透明的情况,在公示环节也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诱发违规情况的发生。如果班主任、辅导员在认定工作中图省事,前期调研不足,工作不细致,或者部分资助工作人员认识不到位,不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及规范进行操作,主观上存在照顾学生干部或特定对象,就会出现不公正的结果,导致廉政问题的发生。

(三)勤工助学及困难补助工作。高校普遍设立了勤工助学的岗位和突发事件的临时困难补助,以体现学校关爱,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生活经济压力,保障其正常在校学习。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应优先保障其勤工助学上岗机会,但有的部门在勤工助学招聘工作中存在不按规范实施,讲人情现象;工作中负责人频繁变动,各部门在考核学生上岗工时存在不连续性和随意性。由于学生家庭突发事件种类繁多,导致认定等级标准难以统一,补助金额也存在一定自由裁量范围,如果资助工作人员不能严守工作规程和纪律,就会出现违规现象。

二、大学生资助工作中出现风险点成因剖析

(一)部分高校资助工作人员主观上存在思想层面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学生资助工作量大,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生等工作难度高,需要班主任辅导员有耐心,负责任,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部分工作人员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不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就会使国家资助金用到不该用的学生身上。此外,一些辅导员、班主任规矩意识不强,法律意识与防范意识淡薄,对学生拿到的国家奖助学金在班级进行截流冲抵班费,或者根据个人对班级困难学生情况的主观了解进行二次分配,意识不到自身行为的不规范、不合理。对违纪违法严肃性认识不足,认为只要把资助金都用在学生身上,不往自己口袋里装,就可以平安无事。实际工作中调研还发现,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生对一些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不是非常明确,这部分学生会误认为自己不符合资助项目的要求而放弃申请。部分家庭经济并不困难的学生干部因熟悉政策,想办法开出一些虚假证明蒙混老师,企图挤占国家资助金。

(二)部分高校资助工作相关廉政风险防控配套制度在客观上不完备。高校围绕国家资助体系出台了系列政策,这些政策里都会有部分条目涉及到廉政风险防控,但是缺乏单独的系统防控制度和实施细则[3]。随着这几年国家对扶贫工作的重视,高校的资助种类及资助资金量涨幅都非常快,但是廉政风险防控相关的制度建设没有跟上。学校集中精力在工程预算、合同管理、基础建设等方面制定了风险防控制度,但这部分制度涉及的范围无法涵盖资助工作,难以完全渗透到资助工作的每一个具体环节。

(三)资助工作廉政风险防控缺乏事前预警,事后监督成效不明显。高校虽然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一同研究部署,一并管理考核,但是仍然存在着风险防控预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学校布置完资助相关工作以后对于学院可能发生的风险点过于依赖学生的投诉和反馈来发现,事后处理多,事前监管少。另外,资助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涉及到学校、二级学院、专业、班级等多个环节,监管工作难度大,虽然学校会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各项工作的评审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且单靠学生工作处进行监督效果十分有限,学校纪委、财务、审计和学工一体化的监督模式没有形成,缺乏合力,导致监督效果不够明显。

三、完善资助工作廉政风险防控路径

在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高校做好资助宣传,牢牢把控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全面落实好国家的每一项资助,是落实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路径。而在所有的工作中,困难生精准认定工作是保障学生资助工作健康开展的基础,在此基础上抓好资助工作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建设,提高监管的效果,确保每项资助项目落到实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切实解决资助工作廉政风险隐患。

(一)政策宣传落实到位,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高校要切实落实好资助政策宣传。目前,各高校都非常重视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及成效宣传,宣传的范围也由高校之内向外扩展,比如在困难生进校以前,高校可组织“资助政策家乡行”“资助政策母校行”等活动,将政策宣传到经济困难学生所在的村镇、考生原所在的中学等,使得大部分的学生及家长在入校以前就充分地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增强宣传工作成效。在困难生进校以后,高校可通过“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入学教育、新生主题班会等形式宣讲国家资助政策。[4]资助类学生社团组织还可以在每一项重要工作开展之前,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海报、或者新媒体推送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每一个学生。同时,学校可定期对院校二级资助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培训。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人人懂政策的良好氛围,从根本上保障学生充分了解所能获得的资助,避免出现在资助项目上的错报、漏报、谎报等情况。此外,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因熟知国家资助政策,也可以在班级评议、学院和学校二级公示的过程中起到很好的监督作用。

(二)困难学生精准识别,保障资助工作对象精准

只有精准识别出家庭经济困难生,充分了解其困难程度和等级,才能保障资助工作对象没有偏差,让每一分国家资助金都用在应该用到的学生身上。高校要根据目前国家最新的文件精神,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集中认定、分散补充,以实现困难学生库的动态管理。在集中认定阶段,可以通过班级评议、个别谈话、宿舍走访、校园卡消费情况等多种途径,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摸底,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生精准识别。由于国家取消贫困证明,学校可以采取一些更灵活的方式进行认定工作,比如班主任在收集证明材料方面可以请学生简单写一个自传、拍摄一些家庭实景照片等,在班级评议阶段可采用问卷星、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在保护学生隐私的情况下尽可能收集到认定依据。对于中途因家庭经济遭遇变故致贫的学生要及时补充更新集中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库,做到实时动态管理,确保认定人员精准、等级精准。对于班级成立的评议小组和学院成立的评审小组,组员要符合学校文件的相关要求,人员名单要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并且对于最终的认定结果要进行二级公示,根据每年最新的认定情况调整家庭经济困难生的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

(三)完善组织机构防控体系,规范工作制度流程

要健全完善组织机构,成立院校两级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岗位责任,从组织上保障不出现廉政风险问题。校级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资助工作,负责协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并依据国家、省文件精神制定完善各项资助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根据最新精神对制度及时修订,增强制度的时效性。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对学院的资助工作全面负责,完成具体落实。每一项工作,都应该有流程图,并指导学院和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严格对照流程图上的关键环节和具体要求开展工作,层层压实各级岗位责任,约束管理行为,确保制度发挥廉政风险防范作用。比如:在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时,各部门的用工需求要经过校级勤工助学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进行招聘,招聘的对象必须是经过学院审批推荐的学生,对于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录用,统一管理,严格考核工作量。对于家庭遭遇突发灾害给予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要经过本人申请、班主任核实、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等程序,确定资助金额,资助结果要在合适范围内公示。只有处处注意工作的细节,加强制度落实,才能促进工作的公正性。

(四)加强岗位教育监督,全面提高监管效能

要根据各级资助工作人员不同需求,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教育,以集中培训和讲座等多种形式,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内容,引导资助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提高防范意识,做到廉洁自律。针对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不同岗位的廉政风险点,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让大家对自身岗位可能会发生的廉政风险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并将廉政风险意识“内化于心”,规范其资助工作行为,保证“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同时加强岗位监督,形成有效的风险防范联动机制。将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增强资助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比如,加强公示力度,完善信息监督。在每一项工作布置时都要通过办公网、展板、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公布举报方式,便于接受全校师生对资助工作的监督,增加学生对资助工作的知情权,提升广大学生的监督能力。通过电话回访、问卷星调查等方式对资助工作进行后期跟踪;接到学生举报后,应立即全面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追责。

总而言之,做好高校资助工作是落实教育扶贫的重要一环,只有对资助工作中廉政防控风险的重要性有充分清醒的认识,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全方位加强防范,落实职责,完善各级监督与管理工作,才能保障国家资助政策切实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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