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居延新簡集釋》書信札記
2020-11-30汪蓉蓉
汪蓉蓉
關鍵詞: 居延新簡 書信 綴合
西北漢簡包括較多書信類簡牘,這是漢代吏卒屯戍於此的文字遺存。書信内容多涉及節日問候、錢財借貸、職事請託等事,從中可知他們真實的感情與生活狀態。《居延新簡集釋》第七册中簡EPF22∶463爲一枚書信用簡,根據其内容,有研究者將此命名爲《佚名與某掾書》。(1)參見楊芬: 《出土秦漢書信匯校集注》,博士學位論文,武漢大學2010年,第96頁。爲便於討論,謹摘録釋文如下:
……
幸所服官六百石具弩一□□□□□
附尚子春車來歸行到河上河水盛溺失亡衣服穀粟及
弩矢求索弩不可卒得□□□哀爲求弩中令用者請辨
(EPF22∶463A)
賈直待叩=頭=亟不事=在掾叩=頭=即有弩處來人幸語賈直
得奉穀往叩=頭=諸事皆掾所明叩=頭=謹因往人奉記今再拜
白·爲見不多文以公事方私亟自□□爲書已贖稍去文
(EPF22∶463B(2)張德芳: 《居延新簡集釋(七)》,甘肅文化出版社2016年,第532—533頁。)
據EPF22∶463A面可知,致信人在與他人乘車過河時不慎丢失衣服、糧食和弩等物品,事後也没有打撈上來,因此寫信給某掾以求購合乎標準的具弩。B面言及弩的價值,託言收信人若有合適弩具請及時告知自己,並請説明其價值以便購買。根據圖版,簡牘右邊殘去,僅存收信人官職爲“掾”,即“掾史”,結合本簡出土位置,此處應爲甲渠候掾,專司甲渠候官文書事務,與致信人二人姓名均不詳。
另外,簡EPF22∶697所記載内容同屬書信範疇。爲便於行文,也將釋文迻録如下:
□黨伏地言
夏侯掾執事坐前毋它甚善叩=頭=前因□事叩=頭=因言□
(EPF22∶697A)
□□□□□也甲渠□多□□□□□□□□□□五十
□□□□六石八斗半今少石一斗餘粟一石六斗一升大麥四石桼升
(EPF22∶697B(3)張德芳: 《居延新簡集釋(七)》第575—576頁。)
整理者按語指出此簡爲書信。寫信人名黨,收信人名爲夏侯掾。簡文殘,具體内容不詳。(4)張德芳: 《居延新簡集釋(七)》第576頁。A面首行頂格書寫致信人、禮拜語、啓事語,以下留白,隨後换行至第二行書寫收信人信息,後續書信正文内容。B面記載了若干穀物的出入數據。僅據本簡似難以獲知A、B面所載内容之間的聯繫。
觀察圖版可知,兩簡同爲雙面書寫,文字較爲潦草,筆跡墨色不均。兩簡均出自F22遺址,其中簡EPF22∶463長、寬分别22.80厘米、4.50厘米,簡EPF22∶697長寬分别爲22.75厘米、2.30厘米,(5)兩簡數據源於馬怡、張榮强著: 《居延新簡釋校》,天津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800、823頁。其長度差額爲0.05厘米,差距微小,應不影響兩簡綴合。此外兩簡材質、文理相同,且整體劈裂走勢相同,因文字漫滅較爲嚴重,茬口處文字尚需進一步釋讀,其中A面“夏侯掾執事坐前”處筆畫契合尤爲明顯,據彩色及紅外圖版雖成色有差,但仍應不影響兩簡綴合。基於此,經左右綴合之後,可將釋文整理如下:
□黨伏地言:
夏侯掾執事坐前: 毋它,甚善,叩頭叩頭。前因□事,叩頭叩頭,因言□
幸所服官六百石具弩一,□□□□□
附尚子春車來歸,行到河上,河水盛,溺,失亡衣服、穀粟及
弩矢,求索弩,不可卒得,□□□哀爲求弩中令用者,請辨
(EPF22∶463A+EPF22∶697A)
賈直待,叩頭叩頭。亟不事,事在掾,叩頭叩頭。即有弩處,來人幸語賈直,
得奉穀往,叩頭叩頭。諸事皆掾所明,叩頭叩頭。謹因往人奉記今,再拜
白·。爲見不多,文以公事,方私亟自□□爲書,已贖稍去文□ □ □ □ □也,甲渠□多□□□□□□□□□□五十□□□□六石八斗半,今少石一斗,餘粟一石六斗一升,大麥四石桼升。
(EPF22∶463B+EPF22∶697B)
如上,經綴合之後可知,該簡牘爲黨寫給夏侯掾以求購弩具的書信。下面對簡文做進一步疏解。
“執事”猶從事。對人的敬稱,在書信中經常與姓、職官連用。(6)[日] 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簡牘研究班編: 《漢簡語匯——中國古代木簡辭典》,(東京)岩波書店2015年,第224頁。此處表示黨對夏侯姓掾史的尊敬之意。
坐前,與“足下”同爲敬稱,“前”表示方位,(7)參見聶菲: 《文牘套語中的“足下”攷辨》,簡帛網2016年5月13日,http: //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555。西北漢簡所見“坐前”使用的基本語境有四種: 1. 與官職連用;2. 與人名連用;3. 與“卿”連用;4. 與尊稱詞“執事”連用。(8)參見黄豔萍: 《西北漢簡中的“坐前”小釋》,《昆明學院學報》2015年第2期,第113—117頁。此處與“執事”連用,聯繫前文“□黨伏地言”,這裏表示黨在夏侯掾坐前行拜禮,以示恭敬之意,爲書信啓事語,應與“夏侯掾執事”連讀,斷句屬上。
毋它,此處與“毋它坐”“毋官獄征事”同義,“毋”通“無”,“坐”指坐罪,“毋它坐”即没有其他罪,與“甚善”連用表黨希望夏侯掾不受訴訟煩擾。相同用法如“間者起居,無它,甚善”,“間者起居,毋它,甚善善”等。(9)分别參見簡73EJF3∶127A、73EJF3∶197B+174B。甘肅簡牘博物馆等編: 《肩水金關漢簡(伍)》中册,中西書局2016年,第27、37頁。
服,似可理解爲負載。(10)參見楊芬: 《出土秦漢書信匯校集注》第96頁。
官六百石具弩,射力有六百石的官弩,此處指黨所配戴的弩。日常侯望、行戍,漢代邊疆各部遂吏卒配備有不同器具,簡73EJT21∶46記載:
騂北亭長王禹 七石具弩一傷二角 稾矢五百五十 服一 犢丸三 枲長弦二
士吏 六石具弩一傷三角 陷堅矢百五十 蘭二完四 大黄承弦二
……(11)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 《肩水金關漢簡(貳)》中册,中西書局2015年,第31頁。
弩居其中之一。
附尚子春車,“附”表搭乘,《史記·項羽本紀》“吴江亭長檥船待”,裴駰《集解》引孟康曰:“檥音蟻,附也。附船著岸也。”“附車”即乘車。“尚子春”爲黨所乘車車主姓名。簡EPT40∶76《宜農辟取肉名》記録了二十人取肉姓名,其中存載尚子春一名,惜具體年代不詳。(12)參見張德芳: 《居延新簡集釋(二)》,甘肅文化出版社2016年,第152—153頁。
“來歸”表示歸來。“來”“歸”,行爲動詞表順承。《漢書·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載:平陵侯蘇建“三月丙辰封,六年,坐爲前將軍與翕侯信俱敗,獨身脱來歸,當斬,贖罪,免”。《漢書·李陵傳》:“請少卿來歸故鄉,毋憂富貴。”
“盛”表河水湍急的意思。《漢書·溝洫志》載:“往六七歲,河水大盛,增丈七尺,壞黎陽南郭門,入至隄下。”
溺,水淹義。
求索,尋找、搜索。(13)參見楊芬: 《出土秦漢書信匯校集注》第97頁。
不可卒得,指没有得到。漢簡中另有“不可得”,爲習用語,同樣表示未得到之意,但一般專指債務追討的結果之一,(14)參見沈剛: 《居延漢簡語詞彙釋》,科學出版社2008年,第24頁。與此處“不可卒得”指向不同。
“中令”指符合標準。
請辨,“辨”通“辯”,這裏特指“辨吿”之意,指黨請求夏侯掾及時告知弩賈值,以便於“奉穀”求購。
亟不事,“亟”爲程度副詞。“不事”與“不任事”同義,在漢簡中主要表示某物不堪使用,(15)參見[日] 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簡牘研究班編: 《漢簡語匯——中國古代木簡辭典》第475頁。也可指某人不能任職理事、承擔役事,簡ⅤT1611③∶311:
此處“亟不事”表示黨因丢失弩而無法處理政務,情況緊迫。
來人,即使人來,(17)[日] 京都大學人文科學研究所簡牘研究班編: 《漢簡語匯——中國古代木簡辭典》第559頁。使動用法,此處指夏侯掾派遣送信的人。
往人,與“往者”同義,此處指黨所遣送信的人,例見簡73EJT24∶20“謹因往人奉書叩頭再拜白”。(18)參見甘肅簡牘博物館等編: 《肩水金關漢簡(贰)》中册,第275頁。
爲見不多,表示已很久不得相見。
桼,新莽及建武初期“七”的特殊寫法。《居延漢簡人名編年》中有夏侯常爲甲溝尉史,相應的記年簡僅有天鳳五年一例,具體職業生涯不詳。(19)李振宏、孫英民: 《居延漢簡人名編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年,第303頁。
通過以上疏解,可理清簡文大意: 在書信中,黨詳細述説自己乘坐尚子春的車,在過河時不慎丢失了弩,終而求索不得,因此請求夏侯掾若找到合適的弩,使人來告訴黨價錢,黨帶穀物去償付。此處穀物用作交换。(20)楊芬: 《出土秦漢書信匯校集注》第97頁。如此,則簡EPF22∶697B所記穀物數字,或即與此前的交易紀録相關联。
結合秦漢簡牘中書信的書寫格式可知,本書信中“□黨伏地言”爲標題内容,此處頂格書寫,單獨成行;第二行首先書寫收信人、禮拜語,後續書信正文,先行拜禮,其次言事,將弩一事委託於夏侯掾。言畢,再次重複禮拜語“再拜”。墨點表示句意轉换,後文以客套語開始,談及黨與夏侯掾已多日不見,公文本應以公務處理爲是,實不該以書信託言私事,此處表達黨的謙卑之意。最後言及黨自己俸禄出入的歷史紀録,似爲此次弩具支出的計算。本書信内容過長,正反面連寫,這與秦漢時期書信格式相符合。最後,根據綴合之後書信内容,其名稱可更改爲《□黨與夏侯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