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三重维度:生成、理论与实践
2020-11-30
(深圳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深圳,51806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科技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等生态问题也日渐凸显。如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在保证经济稳步增长的同时,生态环境也能得到保护,已成为我国新时代发展问题的核心命题之一。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提出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这一理念把人的前途命运与大自然的兴衰联系起来,倡导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解,构建一个经济繁荣、生态良好、人民幸福的生命共同体,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新境界。习近平以其敏锐的洞察力和开阔的视野,把生命共同体理论扩展到全球范围,倡导人类生态命运共同体意识,助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在充分认识我国当前生态环境现状的基础上,习近平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它有着自身的生成逻辑、理论主张和实践要求。
一、“生命共同体”理念的生成维度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不是凭空形成的,有其自身内在生成逻辑。它充分汲取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人合一”自然观的精华,以马克思恩格斯有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思想为根基,及时创新中国共产党的生态思想。
(一)中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自然观
我国传统文化底蕴深厚、源远流长,其中也蕴含着十分丰富的生态思想,这些思想也影响着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形成和发展。中国古代在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内容相当丰富,特别在“天人合一”问题上有着多种观点,争论不休。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核心命题,我国儒、道、释三家都对“天人合一”思想进行过深入探讨。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然哲学的重要发源地,《周易》被誉为“大道之源”,是中国古代人民思想、智慧的结晶,书中充分讲述“天人合一”的思想。《周易·文言传·乾》 中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1]这是中国最早提出的“天人合一”的观点。这说明,在中国古代,人们就已经特别敬畏自然,尊重自然规律,以追求天人合一。在儒家学派看来,“天人合一”思想是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准则。孔子认为,万物消长都有其规律,应当充分尊重其习性和规律,强调“四时者,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取予有节,出入有时;开阖张歙,不失其叙;喜怒刚柔,不离其理。”[2]道家认为,天就是自然,人本是自然的一部分,却因人为制定的各种规则、制度使人的自身偏离自然发展。因此,应打碎加在人身上的藩篱,使之重新复归于自然。道家生态思想主张“道法自然”、“无为而治”。老子认为,万事万物都是处于相互联系的循环统一体中,人与自然是平等的关系,人不应该凌驾于自然之上,而是要充分认识自然、尊重自然,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无为而治”也不是不作为,而是指人类要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更好地解决问题和改善环境。
习近平高度重视中国传统文化,认为这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基因,有其独特的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他把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生态哲学思想与当代生态文明建设联系起来,为其“生命共同体”理念积淀了深厚的传统文化基因。
(二)马克思恩格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思想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来源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看法。习近平生态文明吸收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生态思想的精髓,结合中国生态环境现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理论,更有针对性地指导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
马克思生态思想是马克思理论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马克思虽没有系统论述其生态思想,但他的论著中有较多关于生态思想的论述。根据19世纪资本主义发展的现状,马克思提出了一些有关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认为人类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类与自然界是相互影响并相互作用的密不可分的关系。首先,自然界是先于人类而存在的,人类与其他动植物一样,都是源于自然,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有其自身的存在价值,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所必需的物质基础。其次,马克思充分肯定了人类的主观能动性,强调实践是人类与自然界联系的中介,自然界因为有了人的参与而能够被分为“自在自然”与“人化自然”,人与自然在实践中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最后,马克思看到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家为了追求剩余价值,肆意掠夺大自然,造成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因此希望摆脱资本主义制度的模式及其剥削的生产方式,寻求超越生态危机的路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同时,恩格斯也强调了人与自然为内在统一体的观点,在《自然辩证法》 中,他强调,“我们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支配自然界,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去支配自然界——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3]由此可见,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人与自然本就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生命统一体。
(三)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生态建设的重要思想
中国共产党从建国以来就十分重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吸取“大跃进”时期为发展经济而破坏生态环境的教训后,大力鼓励全体人民积极参与到植树造林的行动中,提出“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均要按规格种起树来,实行绿化。”[4]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春天,为国家的发展带来了强大的生机和活力。在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加强了法制建设,并首次把生态环境保护上升至法治层面,促进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制化进程。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要在现代化建设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要利用科学技术的进步来促进经济增长,改变过去“高投入、高耗能、低产出”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实现经济和生态的协调发展。我国还积极参与到国际生态环境保护活动中,签署了许多国际环保公约,为全球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增添中国力量。以胡锦涛为核心的第四代领导集体,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强调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主张实行循环经济与低碳发展。不仅如此,胡锦涛还格外注重提高国民的生态意识,加强对国民的生态教育,以此提高国民的生态自觉性。党的十八大以后,生态文明建设受到党中央前所未有的重视,正式被纳入到“五位一体”的总体战略布局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更是强调,要把建设美丽中国作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之一。
新时代下,在充分认识我国当前生态环境现状的基础上,以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生态思想为基础,继承和创新历届党的领导集体的生态思想,习近平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论述,强调要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共建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
二、“生命共同体”理念的理论维度
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有着丰富的理论内容,理论主张从自然内部到人与自然相处,再延展到全球人类合作,具体包含自然内部是紧密联系的生命共同体、人与自然是共生共荣的生命共同体和全球人类是生态命运相通的生命共同体三个命题。
(一)自然内部是紧密联系的生命共同体
习近平指出:“大自然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系统。比如,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5]大自然是一个由生物与环境相结合的具有自身循环规律的动态平衡的生命共同体,自然界内的所有动物、植物以及微生物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物质交换和能量流动。生态圈中的所有生物为了维持自身基本活动所需的能量,都需要从自然界中吸取空气、水分、阳光和其他营养物质。而这些生物在其生长、繁育及其他活动中又会释放和排泄出各种物质到环境中,甚至生命结束后的残体也回归到环境中,重新滋养着环境,如此循环往复。自然界内部就是这样一个相互影响、密不可分、紧密联系着的生命共同体。
在人类出现之前,自然界就已经形成和发展了一段非常漫长的时间,孕育了多样化和可循环的生态系统。随着生态学的不断发展,现代生态学家普遍认为,生物和环境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由于物质和能量在生态系统要素间的流动,使各要素相互联系、相互制约而形成一个整体,无论哪一要素发生变化,都会引起另一要素随之发生变化。这就说明,生态系统内部之间有着自身的联系方式和运动规律。动物、植物、微生物及环境共同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生命有机体,通过物质变换为纽带来维持生物圈的平衡和循环。人类在治理生态环境的过程中,不能把生态系统中的某一环节独立出来,而应该把范围扩大至整个自然界的每一个生命,把生物圈中的每一环节都纳入到生态保护的范围。对待自然,不仅要取之有节、用之有度,更要把握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性和整体性,用系统论的思想和方法论来解决生态环境问题,以实现自然与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人与自然是共生共荣的生命共同体
习近平说过:“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6]可见,人类社会和自然界是一个环环相扣、内部有机联系的系统完整的整体,是相互影响,不可分割的。对待环境,我们要抱着如同对待我们生命的态度,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方面,人类与自然是共生关系。人类与其他动物和植物一样,都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马克思指出,人类的产生与其他动植物一样,同样是生物进化的结果。自然界不仅孕育了人,还孕育出人类社会。首先,人类生活所需的生活资料来自于自然界。自然界中的空气、阳光和水都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人类衣食住行等活动所需要的一切生活资料也都离不开自然界的馈赠,离开了自然界,人类也不复存在。其次,人类生产活动所需要的生产资料来自于自然界。如果没有自然界,人类就无法进行任何生产活动。自然界是人类劳动得以实现的基础,人类进行生产活动所需的原材料及其生产工具都需要自然界提供。
另一方面,人与自然是共荣关系。人与自然在实践活动中相互影响、相互作用。马克思认为,世界可以划分为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即自然界与人类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和动物与自然的关系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人可以能动地改造自然界,而动物只是被动地适应自然界。人类为了满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把自然界看作是自己的活动对象,并通过实践活动对自然界不断进行改造,使得自然界不断被人化。与此同时,自然又借由人类的实践活动反作用于人和社会,使人和社会自然化。过去,我国曾走过“先发展,后治理”的错误发展路径,尽管经济得到了发展,但却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雾霾、沙尘暴、水体污染等环境问题层出不穷,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因此,人类只有根据自然规律适当地改造自然,才能使“青山常在,银山常有”,反之则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不仅破坏生态环境,也会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总而言之,人与自然作为共生共荣的生命共同体,只有善待环境,人类社会才有可能繁荣兴盛、生生不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人类社会永续发展所必须妥善处理的一大命题。
(三)全球人类是生态命运相通的生命共同体
生态危机不只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问题,它是关乎全球人类生命健康安全的全球性问题。在全球化趋势不可阻挡的今天,科技的进步把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无论是经济、文化,还是政治、生态等方面,各国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各个国家就如同一条生产线上的不同环节,无论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进而影响到整条生产线的生产。全球人类命运与共、休戚相关,没有一个国家、一个人能够独善其身,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呼声日益高涨。习近平“生命共同体”理念,不仅仅只是局限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问题上,这一思想的广度和深度是基于全球化的视野下而展开的,它的合理性和可借鉴性是能够突破国界的,为全球生态危机的解决提供思想引领。
当今世界,各个国家都在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生态危机,生态问题不断恶化的同时也在严重制约着各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全球性的生态危机若得不到有效缓和,势必会为危及全球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习近平以其开放的胸襟和广博的情怀,着眼于人类发展和世界前途,积极呼吁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这既是对解决全球生态危机的迫切呼唤,也是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应当承担起的责任与义务。气候问题、污染问题以及能源安全等各种生态问题都受到各国的密切关注,习近平这一思想不仅开启了中国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新时代,也为其他国家解决生态问题提供了重要借鉴。建设全球生态命运共同体,能够促进国际上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多边合作,达成一同保护生态环境的全球共识,为解决全球性生态危机营造良好的国际氛围,从而促进全球生态治理,实现人类的永续发展。
三、“生命共同体”理念的实践维度
理论只有通过具体实践的应用,才能展现出它的生命力。在实践层面上,习近平的“生命共同体”理念强调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落实生态政治,强化生态保护的制度保障;弘扬生态文化,提升公民生态道德修养以及加强国际合作,构建全球生态命运共同体。
(一)发展生态经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生态经济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能力范围内,发展一些经济发达、生态高效的产业,以实现经济腾飞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一种可持续发展方式。发展生态经济,必须遵循“循环经济”的原则。循环经济是减轻资源安全威胁、维持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循环经济减少生产和回收的提议不仅着眼于减少数量上的资源浪费,而且着眼于提高质量上的资源利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废弃物的数量,并尽可能避免对自然资源的污染。因此,发展循环经济是确保资源安全的必然选择。大力发展清洁生产、绿色生产以及节能降耗技术等环保产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生命共同体”理念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的。人类社会的发展需要以自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为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是相对立的。过去,我国遵循“先开发、后治理”的错误发展思路,经济虽然高速发展,但我国生态环境却因此愈发脆弱。习近平用辩证的思维去看待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两者之间的关系,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论,认为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是可以两者并存并且相互促进发展的。一方面,经济的发展可以为我们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更多的资本和底气。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等都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经济如果得不到发展,国家就难以维持对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专项拨款,生态环境治理的相关工作就会停滞不前。另一方面,生态资源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存在物,经济价值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通过生态资源转化得来的。当前我国正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化改造乡村的村容村貌。美丽乡村的建设,不仅改善了村民的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还带动了乡村生态旅游和农产品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可见,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不是一道单选题,只要找到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两者间的结合点,因时因地发展生态产业,利用生态技术把丰富的生态资源转化为高附加值的生态产品,生态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就可以成为现实。只有生态环境能够不断得到改善,生态资源的贡献力才能不断提升,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才能实现高水平的协调统一。
(二)落实生态政治,强化生态保护的制度保障
生态问题也是政治问题,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事关百姓的切身利益,更是对政府执政能力的考验。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生活和思维方式以及价值观念的重大变革。实现这一变革不仅需要靠国民的生态自觉,更需要运用制度和法治加以严管。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除了要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性、完整性以及协同性外,还要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范围内,落实生态法治,规范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
首先,我们必须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完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这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根本制度保障。也是实现国家生态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要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公报提到,要从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四个方面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党和政府创新地将上述四个领域的制度进行统筹和规划,形成了一个源头防治、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以及责任追究的环环相扣的生态治理体系,有利于把生态文明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生态治理效能,提高我国生态治理能力。
其次,制度的落实需要依靠法律的强制力实施来保驾护航。必须要加强对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贯彻,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决抵制过去“先发展后治理”的旧观念,不能把生态环境治理放在经济发展的后面,不能用生态资源的消耗来换取经济发展,要建立严密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某些地方政府官员为了经济发展而不顾生态环境的行为,必须追究其法律责任,而且要终身追究,坚决不能容忍。法律作为治国之重器,是保障和落实生态治理的重要依托。当前,我国正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充分利用这一契机加快生态法治制度创新,强化生态法治制度执行,让生态法治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三)弘扬生态文化,提升公民生态道德修养
要想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命共同体,关键在人。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必须动员全体社会成员广泛参与到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中去。这就需要转变人们的思维方式,树立生态文明的理念,从而转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养成低碳、环保、绿色的生活习惯。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需要发挥政府、社会、学校的三重合力,创建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生态文明宣传模式。首先,政府应是生态文明教育的倡导者和培育者。政府在宣传和教育上有着无法取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承担着教育公民、培养生态公民的监管责任,引领生态文明教育的目标和方向。政府能够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将生态红线的观念渗透到人民群众中去,增强民众的生态忧患意识、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其次,在社会层面,社会组织和基层社区可以发挥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优势,充分发挥当前多种媒体能够广泛且快速传播的长处,创新公众生态文明教育的宣传方式以及活动形式,大力推动公众生态文明的教育和传播,使生态文明的观念渗透进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最后,公众生态意识的培养和发展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学生是国家未来的接班人和建设者,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后备军,在学校开展系统的生态文明教育,有利于学生从小树立生态保护的理念,养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习惯。
建设生态文明,不仅需要加强对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教育,更重要的是使生态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人类作为生态系统中的一份子,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可循环性,如果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也必然会殃及人类自身。因此,每一个人都应当自觉主动投身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当中去,这就需要党和政府发挥领导作用,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中来,提倡公众使用绿色产品,按自然、环保、节俭、健康的方式生活,使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居住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使保护环境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使公民树立起生态自觉的意识,从自身做起,从每一个细微的行动做起,让每一个人都能成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中的“人”,自发自觉地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加强国际合作,构建全球生态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的生命共同体理念不仅蕴含着中国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现代化理念,同时也闪烁着对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智慧之光。坚持生命共同体思想不仅有助于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也同样有助于中国和其他国家一起,携手共建清洁美丽的美好地球家园。
人类共有一个家园,如今生态危机已超越了国界,需要全世界各个国家的共同努力,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独自应对全球性的生态危机。这就要求各个国家必须用全球正义的视野,坚持和平发展、携手合作,以负责任的精神同舟共济,共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全球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一举一动都受到广泛关注。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的趋势已是不可逆转的潮流,世界各国间的联系日益密切,海平面上升、臭氧层空洞、大气污染等全球生态危机影响着世界各国人民的生存和发展,解决全球生态问题迫在眉睫。作为负责任的大国,我国始终秉持和平、包容、开放的态度,主动承担起相应的大国责任,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放眼世界,以积极主动的姿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全球生态环境保护义务,深入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我国先后签署了很多国际环保公约,与世界各国保持友好合作关系,积极推动全球环境治理体系,在解决全球环境问题上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在世界各国的共同合作和努力下,生态环境问题愈发得到人们的重视,生态危机逐步缓和,相关环保工作也取得很大成绩。
坚持绿色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地球,共谋全球生态大业。必须坚持全球生态正义观,克服民族国家主体的狭隘性,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共同平等、民主地参与到解决全球生态问题当中。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携手合作,共同推动构建生命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