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既有社区体育健身场所整合建设策略
2020-11-28薛云,杨帆
薛 云,杨 帆
(金陵科技学院 建筑工程学院,江苏 南京 211169)
1 引言
国务院颁发的《中国健康行动(2019~2030年)》特别提出要求统筹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建设,包括体育公园的建设,社区健身中心等全民健身场地和设施,推进城市绿道慢跑道的建设,努力建设“15分钟健身圈”。
截至2020年,体育场所历史建设内容的重点集中在大型场馆建设,与城市居民联系最为紧密,也最常利用的社区体育设施仅占全国体育设施的5%。根据2007~2013 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距离居民居住地超过1 km 的锻炼场地占40%以上。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数量严重不足,质量不能满足居民需求。社区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人们应该在社区中享有各项公共服务包括公共体育服务,“15分钟健身圈”特别是体育服务设施也应以社区为中心进行建设。部分体育设施内容与居住区人员结构不匹配,导致设施的使用率不高。因此在城市详细规划中增加城市公共空间体育设施布局势在必行。
2 社区体育设施所面临的困境
随着我国全民健身进程的不断推进,势必会形成多元化体育健身的局面,在这一过程中只有依靠社区才能完成体育健身场所的基本覆盖。目前问题在于体育设施供应面积严重不足,体育设施内容结构不能满足城市居民需求,社区级的体育设施缺乏相应的统一规划,缺乏相应的主管部门进一步监督管理。因此一方面体育设施面临巨大的需求,另一方面也面临体育设施功能不能满足居民需求,造成的浪费。
3 社区体育设施的结构
在城市社区内的体育设施系统应该有层级顺序,结构分明。在目前的城区详细规划当中,社区体育设施的层级结构关系的系统性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在既有城市新地块的规划中增加体育设施是常用的手段,通常居住区有体育设施规划要求,但公共建筑却没有,所以体育设施场地布置大部分落在居住区中。在居住区中布置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存在以下一些问题:首先居住区设计有社区体育设施场地千人标准属于推荐性,各体育设施场地大部分并不强制要求执行,因此在规划初始社区,体育设施场地就数量不足。其次社区的体育设施规划缺乏整体性。在各地块规划时,一般居住区规划只需要通过规划局的审批,并不做周围体育设施内容的调研,所以在规划时标准不一,结果导致整个地块的体育设施内容会重复设置。
4 以街道为主体整合城区既有社区体育健身场所
街道应当成为基本单元,统筹规划本街道内部的体育设施数量和结构。街道内部的社区体育健身场所,大致可以分为居住区内部场所和城市公共空间内的体育设施场所。
整个街道内部居住区现有的条件比较宽松,因此居住区内设置体育健身设施,依然是主要途径。首先,要严格控制居住区规划时体育健身场所的设计工作,做到每个居住区有一定比例的体育健身场所,为社区体育健身提供空间可能。各居住区内部的体育设施内容结构应当受到整个社区体育设施结构的限制,同时考虑到体育健身内容,对居住区内部的影响,尽量减少居民间的冲突。
其次,在居住区之外,城市的公共空间之内加强梳理体育健身场所是不可或缺的手段。开展全民健身、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不能完全依靠居住区内部的体育设施来完成所有社区层次的体育锻炼。部分体育活动的性质决定了设置在城市公共场所的体育健身场所的使用效率更高。
4.1 居住区体育健身场所建设基础
当前城市居住区规划手法由于城市基本条件的限制,发生了很多变化。 居住区规划向生态化发展,在这样的基础上,体育健身场所的设计更加灵活也更有保障。居住区规划提高了建筑的容积率,对建筑日照和建筑间距的要求有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居住区设计中小高层、高层住宅越来越多,节约土地资源的同时也减少了建筑用地,高层楼栋间距规范要求大于等于40 m。这样的楼间距使绿化用地大大增加,提供了设置体育健身场所的基本条件。
但居住区本身的性质也限制了健身内容的设定。体育健身场所并不是居住区社区的主要内容,体育建设内容常常与景观规划相结合,同时也是以景观规划为主。健身内容设置重复性较高,标准较低,开发商并不花心思在体育设施规划上。居住区内部的体育场所只对本区域员开放,使用人员辐射范围较小;同时因为是靠近居住区,受到噪音限制的影响较大,噪音较大的体育健身内容会造成居民之间的矛盾。
4.2 城市公共空间体育健身场所建设基础
挖掘体育设施用地的复合性,增强用地的综合性,是目前改造成既有城区体育设施用地的主要方式。在城市更新过程中,需要改变原有的粗放性规划的模式,更加精细的规划各种用地。城市公共空间指城市居民进行公共交往活动的开放性场所,为大多数人服务。在城市公共空间设置体育健身场所既能够增加体育设施的数量同时也能够填补城市公共空间的活动内容。
城市规划中公共空间的尺度常常展示城市形象,因此依据城市节点尺度确定,但也造成了城市公共空间尺度也与人体尺度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协调,对城市生活的支持度不高,公共性不足。在城市公共空间中增加体育健身设施一方面可以缓解体育设施短缺的局面,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改善城市公共空间的空间质量,增加公共空间的使用率,改善原有公共空间“橱窗化”的现象。
城市公共空间的类型非常多,我们在设置体育健身设施的时候,要注意保持原有公共空间的基本功能,同时不能和原有的城市公共空间功能相冲突。因此我们在选择的时候,城市公园、城市广场(包括商业广场),街头绿地,都是我们比较好的选择对象。
5 社区体育健身场地建设策略
5.1 加强政策制定以及体育设施各等级规划
各地应根据自身内容制定满足当地需求的体育设施社区规划以及各街道特色内容。各新居住区规划体育设施场地时,应当符合街道的体育设施整体规划。
在城市公共空间设置体育健身设施,提供了功能的多样性,也是对城市公共空间丰富资源的混合使用。但是这样一种多功能的使用,需要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持,也需要有一定的设计导向。既保证原有公共空间的正常使用,也能够见缝插针的设置相应的体育健身设施,增强城市公共空间的活力。
5.2 加强以街道为主体的社区体育设施管理
社区体育设施是打造“15分钟健身圈”的主要内容,明确以街道为主体责任,能更方便的管理,提高体育设施服务的质量。在体育设施建设中,有3/4的体育实施经费是由政府提供的。以政府为主导、多元投入为发展的动力,着重注意对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整体规划和对相关设施场地的监管上。提高社区体育公共服务的有效性,调动居民健身的积极性。推进社区体育公共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为社区体育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5.3 部分体育内容设置时可适当降低标准或研制出小规模的场地需求
就近设置和场地的数量,一直是体育设施设置的难点。既有城区的场地一般比较小,难以设置较大规模的体育场地。因此我们在设置时可以考虑小规模或者小范围人群参加的场地。以前一直在提倡足球运动,但实际上11人制的足球场的要求太高,同时人员也难以凑足,因此三五人场地的足球锻炼场所应当得到制定和推广。
目前体育设施用地还非常缺乏的情况下,应当降低标准,允许一些低标准场地的出现,逐步提高体育健身场地的数量和标准。很多居民在体育锻炼时很难达到专业的要求,因此初步或者相对来说较低标准的场地应该得到大量的建设。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之后,我们可以选择合适的地点,建设一些专业的场地。
5.4 升级改造部分体育设施场所
部分体育设施的使用率不高,一方面是由于健身场地内容与使用人群有一定冲突,体育健身内容不合时宜;另一方面体育设施周围的微环境,也对设施的使用产生了极大程度的影响。因此街道需要根据本区人口的人口结构运动习惯对本地区的体育健身场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调研,在原规范的基础上进行适宜的调整,以满足本街道居民的需要,营造适合本区域的体育健身特色。为满足居民逐步提高的健身需求,进一步提升体育设施场地的环境建设,增强场地的舒适性,以提高场地的使用效率。
6 结论
在城市更新改造的过程中,推动规划的细致化发展,做好体育健身场所的设计工作,保证每个社区一定比例的体育健身场所,为社区体育健身提供空间可能。城市公共空间的体育健身场所建设是必然趋势,我国的系育设施建设系统必将更加科学化、完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