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与国际化大流通体系构建
2020-11-27博士
王 丽 博士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 北京 100101)
问题的提出
为了加快推进区域间的交流合作与建设发展,要进一步抓住“一带一路”建设浪潮加快构建国际化大流通体系。“一带一路”建设不仅推动着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同时也是我国与其他国家加强经贸往来的重要窗口。国际化大流通体系的构建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相关研究也对“一带一路”与国际化大流通体系构建的关系进行了较多讨论。繆鸿(2019)在研究中提到,“一带一路”建设对我国的出口贸易具有重要影响,尤其是沿线国家流通体系的发达程度直接影响着我国的出口规模,认为推动沿线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对发展双边贸易具有积极作用。游俊雄(2018)认为“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了沿线贸易的发展,对于活跃世界贸易市场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打破西方国家的贸易垄断,但是沿线贸易存在着产品单一、流通水平较低等现实问题,这对于构建高效率的流通体系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黄雪宁(2017)在研究中指出,“一带一路”建设是全球化深入发展的重要表现,也是加强我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联系的重要通道,依托“一带一路”形成的贸易流通体系对我国的经济结构转型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也是促进多边贸易发展的重要平台。石玫珑(2018)认为西部地区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区域优势,能够更有效的推进区域对外贸易的发展,但是西部地区与沿线国家存在着产业乏力、流通不畅等现实问题,在构建大流通体系的进程中具有一定的阻碍作用,主张进一步推进地方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重点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从以往研究来看,“一带一路”建设对国际大流通体系建设的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受到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原因,国际贸易摩擦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国际化大流通体系的建设造成了约束效应,但是前人研究中对于“一带一路”与国际化大流通体系建设的关系并没有做进一步的讨论,本文拟从制约因素、历史机遇与建设路径等方面阐释“一带一路”与国际化大流通体系构建的内在关联,进而寻找构建国际化大流通体系的途径。
国际化大流通体系建设的制约因素
(一)文化因素引致的消费储蓄差异
区域发展的失衡是导致国际化流通体系建设进程缓慢的重要原因,尤其在国际贸易过程中,由于消费储蓄结构的差异导致进出口国之间存在着长期的贸易失衡关系,以中美两国为例,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着较强的风险意识,倾向于采取储蓄的方式选择规避风险,以减少由于突发事件引起的风险冲击,2018年我国居民的储蓄率高达36.8%,较高的储蓄倾向导致我国居民的消费支出总体不足,并且从2018年的人口构成来看,我国仍然有5亿多农村人口,这也导致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总体偏低,在消费内容方面以日常生活用品为主;而美国居民2018年的储蓄率仅为7.6%,居民有着更高的消费倾向,消费内容的质量偏高。这种由于不同文化观念导致的消费储蓄结构也引起了中美之间的贸易失衡,贸易摩擦往往难以避免。
(二)技术标准规范存在着区域差异
世界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较大差距,而经济发展差距引起的技术差距也成为国际化流通体系建设的关键屏障,发达国家在技术标准的规则制定方面掌握着主动权,而发展中国家则处于相对劣势地位,这也导致同类商品的市场定价存在着明显差距,并且技术使用方往往需要向技术研发方支付高昂的租赁或者购买费用。在国际化大流通体系框架下,商流、物流、信息流都成为贸易往来的重要内容,除了商品质量的技术标准存在着区域差异,信息技术也成为制约区域流通的现实阻碍,如何打破由技术标准差异引起的贸易壁垒也成为大流通体系构建的难题。并且,在世界贸易关系逐渐加深的背景下,知识产权认定也成为贸易往来的基本原则,这也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研发造成了门槛约束,即便达到了研发能力也会受到现有知识产权规则的使用限制,从而进一步削弱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更新能力,难以打破由发达国家制定的技术规则。
(三)流通基础设施水平的区域差异
标准化的基础设施是国际大流通体系构建的前提条件,也是实现区域间高效率流通的基本保障。而经济发展差距决定了世界各国的流通基础设施在建设标准方面存在差异性,发达国家在大型港口、机场建设等方面存在着绝对优势,运输效率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而发展中国家在技术约束条件下,单位资源消耗的货物运输能力相对较低,流通成本也处于较高水平。例如,长期以来仅有波音与空客两大国际航空公司拥有制造大飞机的能力,大飞机在运输速度与运输容量方面具有绝对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发达国家与其他地区的贸易往来效率,也相对减少了由于多次运输产生的额外成本,极大增强了发达国家在国际流通体系中的经济地位。而国际化大流通体系的构建将流通业的后勤保障功能推到了经济发展的前台,流通效能的提升直接关系到国际贸易的效率,这也要求国家、地区之间需要配备具有同等水平的基础设施,以实现更为通畅的贸易流通环境,但是流通基础设施水平的现实差异必然会减缓贸易进程,阻碍大流通体系的构建。
(四)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的再次抬头
贸易保护主义是伴随国际贸易发展而产生的,可以说自国际贸易产生之日起就存在着贸易保护行为,贸易保护主义不仅损害了出口国的利益,也不利于贸易保护国与外界的经济交流,对于国际大流通体系的构建具有严重危害。进入21世纪后,发展中国家的后发优势逐渐凸显,经济规模在不断扩大,而西方发达国家为了维持传统的经济地位,逐渐采取各种手段打压发展中国家,例如,美国为了维持本国农民的利益,一直在以出口退税或者农业补贴等政策维持着农业出口的经济地位,并且于2019年向中国、越南等国家先后加征关税,极大严重破坏了国际贸易规则,也不利于国际流通体系的构建。贸易保护是逆全球化的重要表现,也不利于国际化大流通体系的构建,“一带一路”建设在打破以西方为主导的贸易保护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维护区域经贸平等往来的重要表现。
“一带一路”为国际化大流通体系构建提供的时代机遇
(一)有利于促进区域资源整合,降低流通交易成本
“一带一路”延续古代丝绸之路形成,沿线交通运输障碍相对较少,沿途分布着各个国家的重要交通枢纽,运输效率得到了有力保障。依托“一带一路”战略平台,沿线国家或地区在开展双边与多边交流合作方面有着天然优势。丝路沿线途经整个新亚欧大陆桥,沿线城市为各个国家或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依托便利的交通运输优势,极大缩短了我国通往欧洲的运输距离,依托亚欧大陆桥,我国与欧洲众多国家开辟出水陆之外的贸易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全程只需要16天即可实现,相对于海路运输缩短了一半时间,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东西贸易的运输成本,提升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运输效率。
(二)有利于促进沿线经济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实力
“一带一路”途经65个国家和地区,凭借“一带一路”的蓬勃发展趋势,沿线多个国家的双边与多边贸易往来日益频繁,新兴经济市场正在逐渐壮大,仅以我国为例,2013-2018年我国对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经贸总额持续增长,各类企业的对外投资达到了900亿美元,深入发展的多边贸易往来极大带动了沿线区域经济的发展。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的众多国家处于中等收入水平,尤其中亚石油资源国最为明显,并且这部分国家的储蓄率也处于较高水平,高储蓄为对外投资提供了充足的资金供给,也为“一带一路”沿线的快速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内部动力。在过去的10余年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往来日益增多,经济总额增加了20%,在国内良好储蓄环境的保障下,向沿线国家的投资总量增长了近50%,极大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有利于打破西方贸易垄断,深化国际贸易发展
“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对于维护区域经济的稳定发展与政治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借助经济贸易往来的便车,各个国家与地区之间的多边贸易合作逐渐增多,这对于打破以西方国家为主导的国际贸易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截至目前,我国已经与“一带一路”框架中的54个国家签订双边税务优惠协定,在税率调整、项目用地、利息分配等方面都对我国企业发展给予了较大优惠,在鼓励我国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也拓宽了我国对外贸易的新型路径。例如,我国与新加坡签订的税务协定约定的各类税率在5%-10%,较低的税务负担极大吸引着我国外贸资金向新加坡的涌入,我国25%的“一带一路”外贸资金都涌入新加坡,对当地的经济发展起到了有利的促进作用。
国际化大流通体系的建设路径探析
(一)制定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推进“一带一路”进入新高度
2017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首次召开,高峰论坛不仅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了良好的对话平台,也为消除区域经济发展偏见提供了重要机遇,极大改善了区域间的交流合作关系,也是各国求同存异的重要对话平台。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沿线国家的经济贸易往来逐渐增多,我国在“一带一路”深入推进过程中也受益颇多,2018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实现了近900亿美元的营业额,占到了同期总额的一半多,极大促进了我国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但是,受到部分国家政治局势的影响,我国的对外投资增速在逐渐放缓,多边贸易合作也受到了一定波及。从区域经济的长远发展来看,必须制定长期的经贸合作发展战略,推动各方在多边贸易制度层面展开深入交流,制定具有合作共赢效应的准则框架,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区发展浪潮推动各国沿边贸易区的建设,正确评估“一带一路”在全球化中的战略地位,持续挖掘周边国家的经济潜力,不断巩固多边贸易关系,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进入新高度。
(二)广泛开展多边交流合作,推动区域贸易制度平衡
制度结构引起的贸易态度差异对大流通体系的构建造成了严重阻碍,也制约着沿线国家经济交流的持续深化。例如,对于世贸组织成员,普遍享有成员国之间的同等税务优惠政策,但是,在国际贸易环境恶化的环境下,制度破坏的行为也在不断增多,极大损害着相关成员国的合法利益,也不利于开展深层次的对话交流。因此,依托“一带一路”开展更为广泛的多边交流合作势在必行,这也是推动区域贸易制度平衡的核心要素,要充分借助高峰论坛平台,借鉴现有国际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划妥善解决沿线经贸关系中的争端问题,持续减少现有贸易壁垒。例如,在多个经贸组织中我国已经与其他国家签订了相关的税务优惠协定,可以在现有合作成果基础上推动更多的沿线国家达成有利于区域发展的多边税务协定,实现区域内部的税务均衡,减少由于税务壁垒造成的贸易摩擦。
(三)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资源配置总体均衡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工业化水平层次不齐,产业结构表现出明显的空间差异,各国要充分利用地缘优势,鼓励对外贸易的发展,推动要素资源的空间流通,尤其在相邻国家之间要进一步加强对话交流,充分展示本国发展的经济优势,鼓励双方加强产业分工合作,最大限度的配置各国的优势资源,实现产业结构的跨国调整,提升区域资源的总体配置效率,推动沿线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例如,在我国人口红利消失背景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优势正在逐渐减弱,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着外部转移的问题,而东南亚地区低廉劳动力的优势仍然存在,这对于我国加工、制造等行业的对外转移具有重要意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劳动力供给相对失衡的问题,为国内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提供外部支撑,同时也为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发展注入了外部资金,促进当地就业岗位的增多与工业化水平的提升,促进两国资源的总体均衡。
(四)规范沿线质量认定标准,建立健全违约惩戒机制
质量认定标准的不同是贸易摩擦发生的重要原因,受到文化观念等因素的影响,各个国家对商品与服务的质量标准存在着较大差异,这也导致很多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在国际竞争中长期处于劣势地位。“一带一路”沿线以发展中国家为主,工业化水平相对较低,居民对产品质量的需求存在一定差异,要根据沿线国家的市场诉求,积极展开有关质量认定方面的平等对话,规范外贸商品与服务的质量标准,不仅要在贸易协定中明确违反质量认定标准的违约惩戒规则,也要加强对国内生产的监管力度,对于存在对外贸易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把控企业的质量关,加强对企业的质量监督力度,以对外贸易协定中的惩戒规则约束企业的生产行为,做到“谁生产谁负责,谁违约谁买单”,将企业的生存与产品质量紧密结合,切实维护好沿线的良好贸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