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财务状况及解决对策刍议
2020-11-26陈建芳
陈建芳
一、引言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各地政府积极鼓励扶持,采取“电商+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合作模式,引领带动当地优质农产品特色产业向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合作社助力脱贫攻坚、振兴乡村,被称为“扶贫车间”,它的发展无疑关乎脱贫长效机制和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二、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示范社数量的增长,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质量和规范运行水平大幅度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形成了政府指导支持有力、合作社内部规范运行、村民入股分红的共赢局面。在这种相互整合资源,重组生产要素,抱团取暖抵御市场风险的背景下,要想实现长远发展,必须解决一些问题。
三、农民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一是截至2019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18.6万家,但能够带领村民发家致富的可能还不足1/3。究其原因主要是准入门槛低、注册成本少。在一些地区,只需要提供5位农民的名单,便可以轻松成立一个农民合作社,既不验资,也不用交钱,再加上除了有政府政策上的扶持之外,还有税收优惠,所以大量空壳合作社出现。这些空壳合作社的存在不仅导致土地资源闲置、国家补贴资金浪费,还可能被不法之徒利用,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财务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合作社选择兼职人员或者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财务管理工作,其对合作社的真实经济业务了解不全面、科目运用不规范,无法真实地对合作社的经营成果进行反映,会计核算也会出现较大的问题。以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计入为例,资金到位后,应先在专项应付款科目记载,之后再根据用途计入相应的会计科目,实际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基金。但部分合作社常将这部分资金直接计入其他收入,使其成为账外的游离资产,长此以往,极易被部分人员侵占。
三是内外部控监督制度缺失,使其成为新的灰色地带。合作社在成立之初都会在章程中选举出监事人员,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无法起到监督作用。监事人员缺乏会计知识,看不懂会计报表,特别是事前监督的缺失让内部监督形同虚设。因此,收益分配制度不完善、盈利不透明、财务不公开,监督与制衡机制的缺失使权力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这样极易降低农民的积极性,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长久发展。
外部监督的缺位也使农民合作社深藏猫腻。没有常规审计,合作社的设立程序、财务收支管理、财产清查、账簿设立等制度执行都处于监管的薄弱环节。尤其是一些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入社或以村干部个人名义成立的合作社,极易将不能在村委会报销的事项转嫁到合作社报销。特别是在享受国家财政补贴后,资金的用途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但后续监管的滞后极易成为风险点。
四、关于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建议
虽然2018年7月1日起执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外部合作、内部管理、扶持政策、政府管理等作了进一步的规范,但由于合作社拥有与公司同等的市场主体资格、法律地位,再加上扶持资金的增多,财务管理如不及时跟进,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微腐败”的温床。
(一)现行的2008年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有待完善
随着农民合作社种类的增多及电商业务的兴起,其经营涉及一二三产业,如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信息和技术服务等。很多业务超出了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范围,科目设置上没有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待处理财产损溢、财务费用等,会计人员在账务处理时凭各自的理解归属科目,不能反映真实的经济业务。特别是没有累计摊销科目,农民以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形成的无形资产减值时,没有经验的会计无从下手。建议参照企业会计准则增设一些科目,与时俱进,全面客观地反映经济业务。
(二)建议推广统一的成本低的合作社电算化财务软件,特别是重点关注扶持资金以供相关部门查阅监管资金的用途以及流向
由于大部分合作社选择兼职人员或代理机构记账,没有统一的电算化软件,手工记账科目运用不准确,账簿设置不全、不规范,给外部审计监管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建议开发低成本的、适合农民合作社使用的财务软件,并让规模适中或示范合作社聘请专职会计,加强岗前培训,在提高其专业技能水平的同时,帮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从制度上弥补财务管理漏洞。
(三)内部控制与外部审计相结合,引导合作社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首先,要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提高社员的积极性,做实“成员账户”,保障成员的权益不受侵害,共享发展红利。其次,要强化民主管理,落实“三会”制度,鼓励社员增强民主意识,合理使用知情权与监督权;选举出有责任心且懂法律、财经知识的监事成员,定期进行财务公开。同时,加强事前监督,完善资金额度使用审批程序,大额、重要的支出项目需经集体讨论后再决定。
相关部门应对合作社开展定期审计,加强财政扶持资金拨付前的信用评估调查,落实综合协调机制,执行好与其他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率,实行跟踪问效制,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该用的地方,充分发挥杠杆作用。同时,坚决清理整顿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空壳”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引导、帮助它们注销。
(四)注重人才培养,多方面培育复合型人才
随着“导航式财务”新概念的提出,会计的发展趋势已经从“总结过去”转为“预测未来”。时至今日,会计人员不应再是那个“关注效率和监管合规”的技术人员,应该“关注响应力和洞察力”,从执行政策、提供服务的人员转变为熟悉业务和为合作社决策提供支持的伙伴。会计人员的能力需要与时俱进,除了要具备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外,还应具备创造力、远见,敢为人先,拥抱并善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为合作社创造价值。要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培训会和交流会,这不仅有利于会计人员互相学习和共同提高,取长补短,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熟练运用于日常工作中,更有利于开拓会计人员的思维,使其更加懂得“应对环境的不确定性”,为合作社未来的发展保驾护航。
(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农民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涉及很多问题,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更多,在这样的情况下,应当加大普法宣传的力度,增强财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责任感,使其在工作过程中做到认真仔细,多想、多问、多学。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时,一定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同时可以请教有经验的相关工作人员,不能擅作主张,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
(六)财务公开,透明管理
财务工作本就是相当细致的,容不得半点马虎,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不能做到财务公开、透明管理,就很有可能出现财务管理问题。为了避免这样的问题发生,农民合作社的财务状况一定要及时公开,这有利于避免财务问题和管理失误的发生,也有利于农民合作社及时发现、尽快解决财务问题。
现代农业无疑要走集约式发展道路。抱团取暖、革弊创新、合作才能共赢的合作社的路能走多远?财务规范管理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做好财务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是农民合作社长久发展的必然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