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探究
2020-11-25李修懿
李修懿
摘 要 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改革是高职院校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高职院校践行工匠精神,学生自我成长及法律专业课程自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实践中,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还存在很多问题。鉴于此,本文对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改革进行探究,主要结合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剖析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现状与问题,从而提出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改革路径,为理论研究与实践教学提供新的方向。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法律专业 实践教学 改革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獻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x.2020.12.034
Abstract The practice teaching reform of law major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reform of curriculum practice teaching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practice of craftsmanship spirit, the self-development of student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law courses. But in practice,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in the practice teaching of law major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n view of the legal curriculum reform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legal curriculum reform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and puts forward the main path of law teaching reform and practice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Keywords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law major; practice teaching; reform
高职院校如何开展课程实践教学的改革长久以来一直是高职院校的热门议题。而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始终围绕培养掌握我国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部门从事涉及政法工作的专业人才而进行。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是以实践案例及操作技能为主旨,力求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满足基层岗位对高职院校法律人才的需求。但是在实践教学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教学目标定位不准确,实践教育内容选择随意性强,教学设计有待调整等,致使实践教学效果不是很理想。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对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进行探索,这也是高职院校课程实践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1 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意义
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等是高职院校法律专业的主要课程,其目标在于培养学生能较熟练地应用法律法规处理各类法律事务,解决各类法律纠纷。因此,课程实践对于高职法律专业的意义非常重要。
从高校职能角度来说,具有培育高职院校工匠精神、构建法治社会的作用。作为专业培育我国职业技术型人才的基地,高职院校的规模日渐扩大,成为独立的社会群体。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是传递法治意识,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是高职院校践行工匠精神,培养合格人才的前置。目前,随着社会职业教育趋势变化,高职院校师生规模扩大,占比增高,高职院校的法学专业化教育亟待重视,水平亟待提高。高职院校开设法律专业课程,以法律课程的开设为基础,可以为院校注入法治思维,培养师生的法制意识,在法律专业课程的学习中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同时,学习宪法等法律基础课程,有利于树立学生的爱国情怀,规范学生的行为意识,培养其正确职业价值观。只有规范学生行为,树立起知法守法的基本职业操守,高职院校才能培育高质量的,德才兼备的,具有良好职业观的人才,进而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职业者。
从学生个人发展角度来看,是提升职业认知,培养法律素养的关键途径。开设法律类专业课程为学生的职业发展提供了基础的法律认知,锻炼其法治思维,养成其法律意识,增强其法治理念,政法类院校大学生尤其必须具备此专业素养。高职院校作为培育社会技能型人才,更需要注意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因此,法律专业课程的开设对高职院校学生有重要作用。更重要的是,从适应社会的角度来说,高职院校学生进入社会早,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有利于其拓宽知识层面,增强法治意识,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更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制要义,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人。
从法律课程教学的方面来讲,是其改革的必然需求。法律的生命不在逻辑而在实践。法律课程需要理论教学,也需要实践教学,两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如果只重视法律理论教学而忽视实践教学,只会是闭门造车,纸上谈兵,使学生脱离实际生产生活的需要,盲目拘泥于理论的条条框框,无法结合实际需要发挥所学,更无法在将来的实践工作中切实解决法律类问题。没有实践教学,法律专业课程就无从开展,无从服务与社会。所以,在遵循法律课程自身的专业属性和特质的基础上,高职院校只有充分认识专业法律课程的现状,重视发展实践教学,才能使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并真正促进其法律专业知识的提升。
2 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现状探析
纵观全球范围内实践教学成效显著的国家,美国德国当属其中,其理论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以美国的实用主义哲学代表人物约翰杜威为例,他强调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反对“以教师为中心”,并以“从做中学”为指导思想进行了教育实践,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教育的发展。而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以企业实践教学与职业学校理论教学相结合为特色,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企业为出发点,培养具有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引领世界职业教育发展,也极大促进了德国经济的腾飞。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实践教学的理论和具体实践方面起步较晚,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实践过程中也开始凸显其存在的不足。
2.1 教学内容随意性强
法律专业是实用性和实践性较强的专业,为了保证法律专业课程设计的合理性,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体系的目标设定主要是以高职院校法律专业人才培养为目标。 但在实践中,由于多种原因,高职院校的许多法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难以接近现实,在教学目标的制定中难以突出培养学生的具体实践技能,因此,学生的实践技能很难真正得以提高。客观实际中,教学往往存在实践教学环节中目标定位不明确,实践教学过程中内容选择及课程设计不合理,相关实训活动随意性强,导致没有达到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目标。
2.2 教学方式相对滞后
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相比于理论教学来说,主要强调实践性。目前普遍而言,课程教学依然采取传统教学方式,在实践教学中仍然是以教师为中心,缺乏以学生为主体教学的教学设计和配套的实践课程体系。此外,目前关于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形式和方法仍有待探討。有的院校采用调查、论文研讨等方式进行初步改革,却未能根本从对口从业需求角度设计专业实操课程因而缺乏科学性;有的高职院校采用普通本科法学如诊所式教的实践形式,实践型较强,但是存在耽误学生基础课程掌握的问题;还有学者推崇模拟仿真实践,即模拟创设实践中的法律问题,使学生主动分析研究,虽然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但是教学效果有待考证。到底需要采取何种教学形式和方法才能使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效果得到明显的提升,还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
2.3 考核标准不够科学
目前,大多数高职院校已经开展了法律专科课程的实践教学,但是很多学校还欠缺专业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相关的专业课程设施也没有达到一定的标准。在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评估中,评估标准较为保守,仍然以法律知识检验为主,学生实践分数的比重偏低甚至不予考虑;评估方法不够科学,侧重于最终结果,往往忽略了学生的实践过程。在一些学校,虽然法律专业课程的考试突破了传统的试卷并开始尝试过程评估,但实施过程只依赖于对教师的纯粹主观评价,没有相对明确的指导原则和教学思路。法律实践课程考试与理论课程考试没有区别,难以反馈学生在法律实践中的能力水平。在这种模式下,一定程度上还存在考查不够全面的问题,学生学习热情的降低,很难有效实现实践教学计划,导致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育效果不理想。
2.4 师资水平有待提高
在一定程度上,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教学水平的提高是建立在教师教学水平的基础之上的。教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理念在教学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学生的学习效果具有重要的影响。虽然近年来,高职院校教师进入门槛学历不低,也聘请了一些社会法律领域的专家,兼职教学或辅导,建立了相应的法律培训基地,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师资,但也存在教学时间短,经验不足,教学条件有限,环境建设欠缺,实践教学活动难以如期安排开展等问题。部分法律专业教师是毕业后直接应聘到高职院校担任教师,更缺乏一线经验,实践教学方面亟待提高。当然要求专业教师在寒暑假期间利用机会在行业学习是很好的机会,但也有时间短,学习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3 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改革路径探索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问题主要在于教学内容随意性强,教学方式相对滞后,考核标准不够科学,师资水平有待提高。针对这些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推动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改革发展。
3.1 科学规划教学内容
在科学规划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内容之前,有必要进一步收集岗位需求并对专业需求进行深入调查,更加明确定位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形成基于培养目标的实践教学计划。计划中,有必要建立以人才需求为目标的法律实践课程教学内容模块,根据学科特点科学合理地设置实践课程的数量,制定准确的教学管理计划和有序的课程监督机制,并明确师生在实践课程中的角色和任务。由此,确保每个实践教学内容科学合理,确保每个实践教育环节都有序实施。在此基础上,高职法律课程实践教学的教师可以选择性的开发具有专业特色的教材,使实践教学的教学内容更加丰富,可操作,编写教材的过程是教师自我完善的过程,最终达到改善教学质量的目的。
3.2 创新实践教学方法
高职院校应该突破传统的桎梏,大胆采用现代教育手段,积极探索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新方法和新路径,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手段进行实践教学,以达成较好的教学效果,使学生学以致用。其中,法律专业课程教学资源库和学习平台的使用,可以丰富学生的学习实践资源,提供多种灵活方法进行课程的实践锻炼。具体的实践教学方法如下:
第一,模拟法庭法。模拟法庭法可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提供了一个真实的学习环境。在学生掌握了基础知识的前提下,教师可以结合个案在课堂上模拟创建法庭环境。通过引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让学生扮演法官、律师、陪审员等角色,所有活动都能按照标准的法律程序来进行,能够有效地锻炼学生综合分析应变能力。当然在教学的过程中,教师扮演“引导者”,学生自主学习,收集信息,协调和组织相关程序,学生对案情进行分析,应用所学知识进行操作,学生既掌握课堂教学活动的主动权,也了解了真实的法庭环境,还锻炼了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通过法庭的应用使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但实践教学中难免存在法庭利用率低的问题。
第二,社会实践法。社会实践是高职院校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良好路径。各学校可以充分利用假期合理组织法学专业的学生开展公益性质的法律咨询和服务活动。包括在邻近社区和街道办事处设立公益法律咨询点,为公众提供基本的法律咨询和援助。通过参与社会实践,有效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培养其独立应用知识的技能,为学生的成长和未来就业提供方便。
第三,抗辩式教学法。抗辩式教学法指在实践中,通过引导学生模拟防守过程来提高其的抗辩技能。在抗辩式教学方法中,学生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通过辩护来维护各方的利益。通过这种方式,教师不会过多地干扰学生,而只会在组织课程和评估学生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学生使用自己的法律知识来维护其利益,能够激发其热情,以辩促学。抗辩式教学对提高学生的抗辩能力,培养其法律思维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也能实现学生的自我发展。
3.3 完善考核标准体系
衡量学生学习成果从来不应只重结果不重过程,因此,完善而科学的课程考核标准需要仔细考量。如何设计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如运用所学完成实践任务或解决实际问题,在法律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评估体系中尤为重要。优化现有评估方法,调整考核方式,是实践教学的重要方向。应尽可能完善考核标准体系,包括学生的卷面成绩、实训成绩、课堂表现、出勤率和社会实践活动都可以包含在评估系统中。在考核体系设计中,可以依据课程内容划分教学板块,每一版块设计实践模拟任务,根据学生完成情况参与评估。这种评估方法将鼓励学生更积极地参与日常实践,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法律课程实践教学,激发学生的学习活力,更客观地评估学生对实践课程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的掌握程度,符合新时代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
3.4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专业性和实践性是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两大特征,这就决定了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教师不仅需要有优秀的专业素养和过硬的理论水平,更需要具备一定的行业经验,而这恰恰是高职院校教师队伍所欠缺的。所以高职院校要重视青年教师的引进和培养,招聘过程中要通过专业与实践双重把关来适当提高门槛,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迅速积极地投入教学工作。法律专业课程的内容根据现行法律条款的修订而不断地进行调整,高校应提供便利条件支持专业法律教师进行学习培训,以深入加强学习,更新专业知识储备。通过对教师进行培训和教育,使其紧跟最新法律发展方向和动态,了解行业需求,进而合理规划教学方针。而院校适当采用激励机制也可以鼓励教师积极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增加行业实践锻炼,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实践教学。
4 结束语
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的实践教学具有重要的意义,是高职院校践行工匠精神和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础,是重塑学生价值观、职业观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法律专业知识的不二法门,是法律专业发展的必然需要。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具体包括教学内容随机性强,教学方法相对落后,教学评估标准不科学,教师综合教学水平有待提高等,上述原因都影响到了高职院校法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的发展。为了满足社会对高职院校法律人才的需求,针对以上问题,当下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实践教学改革应向创新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法,完善考核体系和优化教师队伍方向进一步努力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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