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网络文化面临的问题及其措施研究
2020-11-25陈燕
陈燕
摘要:网络文化就是社会发展进程中关于文化的一种新的表达形式,是各种文化与现代网络技术相融合的产物。它在吸收了互联网的典型特征其中包括虚拟性、时效性与平等性的同时,也出现了网络文化“泛娱乐化”、网络核心技术落后以及法律监管体系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则必须从问题的本身入手,对此提出合适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网络文化;本质属性;特征;问题与措施
一、网络文化的内涵及其特征
(一)关于网络文化内涵的研究
关于如何理解网络文化的内涵,目前学界仍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有学者认为,网络文化就是信息文化也被称谓赛博文化,其特点在于以物理网络为核心,通过各种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信息管理技术的融合,对信息进行收集、加工、传递、利用,并由此创造的精神和物质财富的总和。还有部分学者认为,网络文化就是伴随着网络技术产生、发展而新生的一种新型文化。本文认为网络文化就是社会发展进程中文化的一种新的表达形式,是各种文化与现代网络技术相融合的产物。文化与网络的深度结合,从文化角度来看,网络文化是文化在时代发展中的转型,由书籍、报纸等常见文化样态转变为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文化样态。从网络角度来说,网络文化是对网络技术的一种文化变革,让冰冷的技术转为有文化温度的传播载体。总的来说,无论是从文化的网络样态,还是网络的文化特性,网络文化都是一种具有文化价值属性的社会意识形态的现实存在,在不断通过网络影响着、改变着人们的生活观念、价值观念以及行为方式,是现代社会继续向前健康发展的关键要素。
(二)关于网络文化的特征分析
网络文化具有虚拟性。网络是对文字、图片、声音、视频等信息进行传输、接收、共享的一个虚拟平台,而网络文化是以网络技术与文化相结合起来的产物,因此网络文化必然携带有网络自有的虚拟性特征。但是这种虚拟性不代表网络文化是虚假的、虚构的,它虽然不是能够让人亲身触摸到的有形物质,但却与我们的客观现实紧密相连,只是以虚拟的数字符号表现出来。相较于传统方式对文化的传播,不仅没有导致文化的实践性下降,反而帮助突破了我们传统文化传播的时空限制,网民利用网络的虚拟性以低成本的方式向社会传送着网络文化,不断的影响着受众思想、行为。
网络文化具有时效性。任何文化的传播都是需要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当中进行,以往传统的文化传播模式是会受到地域、时间、风俗习惯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文化的传播力不强,很多优秀文化就此销声匿迹。互联网技术的出现让20世纪成为了一个信息时代,完全打破了前述因素的限制,只要一台电脑或一部智能手机便可以随时阅览天下之大事小事,获得自己所需。网络文化亦是如此,通过网络技术将关于网络文化的文字、声音和视频等相关信息不断地进行实时共享和交换,相较于传统环境下的文化传播与交流不仅节约了印刷、出版等成本,还实现了即时传播,最大程度的避免了网络文化相关信息的流失,也能够将网络文化的价值最大化。
网络文化具有平等性。在过去几千年当中,所有信息渠道都被统治者与上层精英所掌控,普通群众完全缺乏相应的诉求和意见表达渠道,使得他们的合理利益无法得到一个有效的保障,这样的情况极易导致普通群众处于一种压抑状态,这必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而在网络这一大平台上,人人都可以在法律所允许的情况下肆意畅谈、指点江山,这不仅反映出人们从此有了表达诉求的宽阔渠道,同时也体现出人们不再仰视权威、而是可以和权威进行平等的交流。无论是什么职业、年龄、性别、国籍大家都可以平等的交流与沟通。其中“草根文化”的兴起就充分体现出普通民众越来越掌握话语权。
三、 新时代网络文化面临的问题
网络文化“泛娱乐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造成冲击。新时代,网络技术催生出来的网络文化在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发展传播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同时,也让随之而来的网络文化“泛娱乐化”现象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首先,网络文化“泛娱乐化”消解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流话语权。“泛娱乐化”一切以娱乐为标杆,用“娱乐”的语言恶搞、戏说历史经典人物、事件,曲解我们优秀的传统文化所内含的优秀价值观。其次,网络文化“泛娱乐化”侵蚀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流格局。“泛娱乐化”所内涵的享乐主义与消费主义与马克思关于实现人类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主张相对立。最后“泛娱乐化”销蚀了人们的美好价值追求,“泛娱乐化”犹如一种精神鸦片,让人们沉迷于虚幻的短暂的获得感当中,将幻想与现实相混淆,缺少对生命的真正思考。
网络安全核心技术较弱。目前,中国重大行业中的多数网络服务器以及相关网络设备等核心技术都在一定程度上依靠国外技术,也不能够对于计算机的的核心技术进行的全面掌握,导致我们的网络空间“赤裸裸”的展现在别人面前。这些情况都为国外的一些反动、敌对势力对我国进行文化渗透创造了大量机会,由其是近些年来,信息泄露与黑客入侵等网络安全问题频发不穷。如果网络安全保证不了,那必然保证不了国家安全,因此我们必须要加强技术创新与发展,将网络技术核心掌握在自己手中。
相关法律依据不完善。网络文化作为一种新兴事物,该监管体系必然还没有得到成熟的发展,其中就包括最重要的法律监管。我国网络文化法律监管问题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法律滞后性问题,一个法条的形成是需要长时间的打磨,为此有可能导致网络文化在遭受侵害时无法及时拿出直接性的法律依据,维护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第二,监管界限问题,相关法律既要维护整个网络文化运行的秩序,又要保证一定的自由空间,但现实情况往往很难在二者之间达到一个平衡。第三,执行力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的执行力虽然有所提高,但是仍然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维权需求。
四、新时代网络文化的优化对策
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和培育。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想实现长治久安,就必须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和价值引导,中国也不列外。我们要想实现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要有一个适合自己的价值体系来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的发展提供价值指导。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出现,正好回应了中国现实的呼吁,对中华整个民族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网络文化“泛娱乐化”大行其道的当代,我们更要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在这个喧嚣网络时代,借助技术手段传扬主流价值观,引导人们树立积极诉求。主动掌握网络话语权,为增进主流价值观的传播力提供条件,话语权是信息时代的关键,谁掌握了话语权就相当于掌握了信息入口,话语权权力之大,这都是无法被忽视的;
推进网络技术国产化发展。网络的核心技术事关网络话语权的掌握,为了保证国家安全,必须要为网络文化的传播提供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为此我们必须要创新发展高新网络技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需要将互联网高新技术与人们的现实需求的紧密结合,增强其实用性,与此同时加大对技术创新更新的奖励力度,为实现互联网技术自主可控化增加主动性。在此过程中还需要转变领导干部的唯理论的思维,将更多关注点落在实践当中,并在此过程中发挥模范作用,经营好、管理好政府等官方网站。
完善网络文化法律监管。第一,加强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有效的出台相关文件,相关部门必须积极主动的对网络文化的司法安全进行一个主动防护。第二,网络文化法律机制建立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网络文化的稳定发展,因此该法律机制应当在将网络安全管理体系作为治理重点的同时,也必须为网络文化的自由发展留出充足的发展空间。第三,通过激励执法人员的主动性来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使网络文化法律监管体系充分运转起来,进一步为网络文化的创新发展创设强有力的监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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