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弗洛伊德心理学与柏拉图哲学之何以合乎正义的探究

2020-11-25骆建平

时代人物 2020年20期
关键词:欲望自我正义

骆建平

关键词:理性;激情;欲望;本我;自我;超我;正义

柏拉图哲学和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相隔2000年的学问——在对人内心心理的剖析上有异曲同工之妙。

理性,激情,欲望的正义观

柏拉图(Plato,Πλ?τeων,公元前427年-公元前347年),出生于雅典,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也是古希腊伟大的教育家、数学家,和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并称为希腊三贤。柏拉图的著作《理想国》书名希腊文原文意思是“城邦论”,还有一个副标题“论正义,政治的”,都跟城邦政治有关系。什么是正义?这个问题贯穿于《理想国》始终。柏拉图认为一个城邦的正义就是人们“各做各的事”,而他又认为城邦政治的正义首先要落实到个人的正义。由此柏拉图从分析心灵的结构着手。他指出,正如城邦有三种人,人的心灵也由三个部分组成:理性、欲望和激情。但这是一个微观世界,眼睛是看不见的,需要用实证主义的方法证明。后人把这叫作“柏拉图的心理学”。(1)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最初提出了理性与欲望的概念,但他借由“国家由三等人组成,則灵魂也应该有一个第三者”的信念,肯定人的心灵还有第三种力量——激情。他通过讲述一个寓言故事,指出愤怒有时作为欲望之外的一个东西和欲望发生冲突。这证明激情(愤怒)是不同于欲望的另一种东西。同样,它也能被证明是不同于理性的另一种东西。人们在小孩身上可以看到:他们差不多一出世就充满了激情,但是有些孩子我们从未看到他们使用理性,而大多数孩子他们能使用理性则都是很迟很迟以后的事情。此外,柏拉图认为人的激情是理性的盟友,他是理性的天然辅助者(如果不被坏教育所败坏的话)。因此,柏拉图认为人性中这三者的正义是这样的:如果一个人自身内的各种品质在其自身内各起各的作用,那他就是正义的,也就是在做他本分的事情。

超我、自我、本我的协调性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年5月6日-1939年9月23日)是奥地利精神病学家、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他在上世纪建立了一个庞大的精神分析学说体系。他早期提出的三层心理结构理论(意识、前意识和无意识),侧重从心灵学的角度剖析了人的心理,后期的人格三部论(本我、自我和超我),侧重从哲学高度剖析了人的心灵。(2)

在弗洛伊德的后期的人格三部论中,他把人格分为先天的、非理性的、追求满足的本我,习得的、理性的、具有现实导向的自我,道德的、超理性的超我。本我是人格最主要的一部分,由遗传的本能和欲望构成,不懂得价值判断,无所谓道德性,它是受唯乐原则支配的非理性的冲动;自我代表理性和审慎,是根据唯实原则活动的意识系统;超我是根据社会行为标准在父母和师长的教训下所形成的结构,代表人内心的理想和良知(尽管有些人的良知系统是无意识的和本我的)。不论本我,还是自我,抑或超我,都不是某种预成的东西。本我,作为本能的活动中心和心理的代表,是进化的产物。自我出自本我,是比本我更高级的心理过程,是人与客观现实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超我伴随着自我的出现而出现,它作为自我的典范,是在社会活动中逐渐形成的。(奥布霍娃 1988:13)最后弗洛伊德关于个人如何能使自我内心平衡、协调的问题给出过如下的答案:在外部世界,自我需要压抑本我的冲动;在内部世界,超我需要控制本我以免其反客为主。

理性与非理性,正义与非正义

将柏拉图心理学和弗洛伊德人格三部论作对比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柏拉图三人格符合正义的关键在于理性,而弗洛伊德三人格符合正义的关键却在于本我。

《理想国》第四卷说:“我们以什么为根据承认国家是正义的,我们也将以同样的根据承认个人是正义的。”国家的正义在于哲学王自上而下统治护卫者和生产者们,而护卫者是辅助哲学王的(理想国中也许已经不允许有艺术家这个“第四阶层”存在)。同样的,个人的正义在于理性完全支配激情和欲望,激情是服从、协助理性的,但欲望一定是被完全压制的。做到这点且能保持一生的人,我们说它是智慧的、节制的、理性的人。这里我们就看出柏拉图理想主义的一面,这是对他的老师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逻辑延续——掌握了真正的美德就能由理性出发做相应的正确的事,也就是说有美德的人是不会做坏事的。然而我们从人类发展的2000多年的历史来看,这是有些荒谬的。也有不少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即使知道关于美德的知识,但他表面是一套,背地里是另一套。实际上,柏拉图因为过于理想而忽略了人的意志软弱的问题,而软弱的最大阻力和障碍,就是欲望,就是弗洛伊德人格三部论中的本我。

前述中我们看到,柏拉图三人格里理性必须对激情和欲望有绝对统治权,实行理性专制主义,这才叫正义。但在现实中,这种和谐状态常常是被破坏的,人们的内心大多数是处在“非正义”的状态。不正义,就是这三个部分之间争斗不和、互相干涉,灵魂的某一部分要起来反对整个灵魂,企图在内部取得领导地位。然而,这在弗洛伊德那里却是个最基本的现象。柏拉图因为不能容忍这种不正义,而对欲望或激情的“造反”性格持否定态度,这其实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人格分裂——理想主义型人物的自我不能承受这生命之重,例如哈姆雷特的悲剧。就此而已,理想主义最终必将遭致自我的毁灭。康德也是看到了这点才决定要批判纯粹理性——这个对虚无的神化。

18世纪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对人格三部分有如下看法:理性是且只应当是激情的奴隶,并且除了服从激情和为激情服务之外,不能扮演其他角色(Reason is, and ought only to be the slave of the passions, and can never pretend to any other office than to serve and obey them)。(3)休谟认为决定人们言行的是感性而不是理性,纯理性决断是不存在的,任何决策表面的理性原因背后的感性原因才是决定因素和根本驱动力。这也为弗洛伊德的人格三部论提供了一个理论基础。如我在本章开头所述,有趣之处就在于弗洛伊德认为个人对欲望、本我的自我控制才是决定一个人人格是否正义的决定性因素。自我从本我中分化出来,它和本我绝不是生硬的分隔而立的关系——自我的低等部分混合在本我中间——“自我,首先是身体的自我”。(4)与此同时,超我从自我中分化出来。关于它们的起源和关系不再赘述。值得关注的是,在柏拉图看来,具有先天领导优势理应统管欲望的理性和激情,在弗洛伊德看来它们却是由所谓低级的本我(欲望)中生发出来的。这看似是一场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之争。

事实是,本我的唯乐原则是如此强大,以至于自我的唯实原则和超我的道德原则常常被其反噬。我们不反对自我和超我对本我有管制作用,然而这种管制力量是虚弱的、软弱的。自我与超我的历史不过几千年,然而本我的历史却有上百万年,我们如果只是为了凸显人类中心主义的狂妄自大,而将理性捧上神坛,人类最后必将反受其害(二战就是人类理性激进的冒险)。

柏拉图建构了一个以理性为王的正义之理想国,弗洛伊德则是在调研了大量实验报告后揭露“人往往为其欲望和本我所奴役”的真相。乍一看,我们认为理想国何其之美好,何其之正义,何其之令我们向往!但是这样一个乌托邦,在真相面前不堪一击。弗洛伊德虽然暗示着我们很难摆脱本我与欲望对我们的奴役以及非理性在生活中占了主导地位,这不免令我们有些失望。但是我们能说弗氏关于人格的构想就是非正义的吗?显然不能苟同。恰恰是弗氏有着和马克思一样敢于揭露现实的批判态度,敢于肯定人的不完美,肯定人性中占大部分的欲望和本我,后人才能在这个基础上重构我们对人性的认识,追求一个更具实操性,符合现实主义正义观的可实现的理想世界。

参考文献

(1)[古希腊]柏拉图,张竹明译.理想国(导言第三章)[M]译林出版社

(2)张莉.弗洛伊德人格理论中的非理性主义倾向及价值[J]外语艺术教育研究,2007(01)

(3)[英国]大卫·休谟.情感心理学

(4)[奥]弗洛伊德.周珺译.自我与本我(第二章)[M]百花文艺出版社;天津人民出版社。

猜你喜欢

欲望自我正义
实践正义是否可以脱离理论正义
真实的人生,完整的人性
探讨私小说中的“自我”
科幻中的美与自我
电影的幻象与欲望的辩证关系查鸣
庄之蝶:欲望激流中的沉沦者
成长中的“自我”
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