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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检察队伍优秀年轻干部 培养使用的实践思考

2020-11-25高祥阳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20年10期
关键词:治理能力年轻干部

高祥阳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做好年轻干部工作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明确要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立足自身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等为契机,持续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推动检察队伍更新司法理念、提升专业水平、提高治理能力,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关键词:年轻干部 培养使用 问题導向 治理能力

近年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下简称“北京市检一分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北京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部署要求,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始终坚持党的组织路线为党的政治路线服务,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注重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努力打造落实改革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锋队、履职尽责的主力军,带动提升检察队伍治理能力,更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是形势要求和现实需要

2018年6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2018年7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建设一支忠实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符合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忠诚干净担当、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

近年来,各项改革任务叠加推进,检察工作发展面临新挑战新机遇。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提高,对检察工作的期待由以前的“有没有”转变为现在的“好不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寄语青年干部,要自觉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日常工作、人生需求,通过学习找差距、知不足,把工作做到极致,努力成为检察工作的“工匠”“大家”。

北京市检一分院自1999年建院以来,高质效办理了一批省部级、厅局级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以及重特大暴力刑事案件等上级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的重大敏感复杂案件,高起点培养了一批全国、全市检察业务专家、业务标兵、业务能手。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工作、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一以贯之落实好党中央、北京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务实推动全面强化党建引领、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全面深化落实改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树立了追求卓越的鲜明导向、明确了争创一流的目标要求,取得了先进示范的积极成效。院领导班子考核测评、社会满意度测评等结果始终位居全市政法机关前列,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首都文明单位标兵”“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2年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双一流”争创活动综合先进单位。

在总结工作成效的同时,应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立足新时代新要求,如果因循守旧、故步自封,检察工作将难以满足人民需求、时代需要。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离不开检察队伍的朝气蓬勃。深入分析全院检察队伍建设、检察人才储备、检力资源配置等现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院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检察队伍建设不均衡。本院中层干部队伍年龄结构逐渐老化、素能结构相对单一,与之相对的是优秀年轻干部岗位历练不够、上升通道不畅。监察体制改革后,因职务犯罪侦防力量转隶,司法行政人员比例超过了司法体制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分流调整压力较大。伴随优秀人才向业务一线倾斜和流动,现有综合部门人员素能不能完全适应改革要求。综合行政工作发展面临人员减少、人才短缺等特殊困难。

二是检察人才储备不充分。司法体制改革对各类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知识水平、业务能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是目前来看,部分检察人员工作理念、思维方式尚未完全转变,对新的办案模式不适应,对司法责任制认识不到位,能力素质与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全院刑事检察人才和办案力量较为集中,而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人才相对较少。

三是检力资源利用不够好。新旧编制和职数衔接方面还存在一定问题,特别是内设机构改革后,如何利用原编制、职数解决干警职务职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以综合部门为例,内设机构撤销后,原有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虽然没有核减,但是因为部分内设机构已经不存在,导致相应的领导职数“名存实亡”,构建完善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人才交流机制,显得更加迫切。

二、在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中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

坚持问题导向,就是要补短板、强弱项。伴随司法体制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逐步深入,特别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实落地,改革对检察工作发展、检察队伍建设的促进作用得到充分释放。北京市检一分院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结合区域特征、分院职能、自身实际,创造性抓好贯彻落实。我们以落实改革为契机,充分利用改革提供的政策空间、调整机遇、工作便利,大力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制定本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轻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实施意见》等,实施青年干警成长工程,为年轻干部竞相发展、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

一是因势利导,精心培育。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服从大局、顺应大势,把自身成长成才融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之中。加强思想淬炼,教育引导年轻干部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成立青年干警“研习汇”,打造面向青年党员的理论学习研讨平台,坚持不懈抓好思想理论武装,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加强政治历练,教育引导年轻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结合,确保检察办案“三个效果”、检察监督双赢多赢共赢。加强实践锻炼,有计划、分批次选派80余名年轻干部到上级机关、兄弟单位、基层一线交流锻炼,认真落实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切实在重大案件、重大活动、重大任务中历练提升、考察识别干部。加强专业训练,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搭建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导师帮带等平台,为优秀人才培养深造、多出成果创造良好环境。

二是因地制宜,精细管理。建立健全发展规划,着眼近期需求和长远需要,从党建、业务、管理各个领域发现优秀人才,分专业、分层级、分类别建立年轻干部信息库,及时掌握情况。目前,本院在库年轻干部达到 70余人。建立健全成长档案,通过跟踪培养、多方印证,全面掌握年轻干部真实表现,对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年轻干部及时提拔使用,对表现一般、群众认可度不高的年轻干部加强教育引导,实现年轻干部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年度考评和日常考核,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促使年轻干部务实笃行、担当作为,推动建设一支来源广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年轻干部队伍。

三是因材施用,精准布局。提高选人用人精准度,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位置,最大限度发挥每一名优秀年轻干部积极性创造性。注重择优选配,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大胆启用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年轻干部,在全院切实形成了靠素质立身、凭实绩进步的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去年以来,择优选拔25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中层正副职、部门主任助理,其中中层正职平均年龄下降11岁。认真分析各领域专业配备需求和重点,畅通内外人才交流渠道,针对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等重要职务,选拔优秀检察官退出员额进行任职;在检察官遴选、公务员招录、事业编招聘中引进和选调工作急需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牢固树立大人才观,积极向领导机关、兄弟单位输送10余名优秀年轻干部。

三、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治理能力和履职质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一件大事,关乎党的命运、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人民的福祉,是百年大计。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通党建、通业务、通管理”导向,大力营造“追求卓越、争创一流”良好氛围,深化年轻干部工作成效,与时俱进加强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更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抓实改革深化,进一步细化检察队伍管理。巩固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成效,全面梳理内设机构改革以来职能运行情况,进一步理顺内设机构间职能衔接,同步加强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动态掌握各业务部门工作量、负荷度,在检察官办案组织相对固定基础上,科学调配、统筹使用办案力量。巩固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成效,健全检察官遴选、选升、考核、退出、惩戒等工作机制。巩固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成果,积极稳妥推进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执法勤务类警员职务序列管理,严格事业编制和聘用制辅助人员日常管理,推动各类人员分渠道发展、精细化管理、专业化建设。

二是抓实岗位练兵,进一步强化检察教育培训。坚持“教、学、练、战”一体,抓好实战练兵、业务培训,不断增强干警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全面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指导性案例进课堂等培训模式,持续扩大专项业务培训、网络培训规模。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干部双向交流机制,培养一批既精通党务综合工作又熟悉检察业务工作的复合型人才。进一步规范人才交流锻炼工作,加强与上级机关、兄弟单位、基层一线交流互动,立足检察职能、落实为民司法、参与社会治理。深化检学共建成效,积极推进师资、课程、教材三位一体建设,努力打造一批检察精品课程,培养一批优秀检察人才。

三是抓实激励引导,进一步优化检察人员考评。深入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各项政策措施,树立奖优罚劣、激励担当、促进发展的鲜明导向,最大限度激发全体检察人员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认真落实“案-件比”为核心的质量考评体系,主动对接最高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部署,进一步梳理本院业务类型、核心指标,充分用好绩效考评这個指挥棒,把责任落实到检察官。建立完善干部考核体系,统筹检察官考评、公务员考核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加强科技手段应用,简化考核评价程序,优化考核结果运用,实现奖勤罚懒目标。落实严管就是厚爱要求,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确保检察队伍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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