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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的模式创新及实践探析*
——以武汉理工大学为例

2020-11-24刘介明赵佳林

关键词:武汉理工大学科技成果专利

梁 宵,刘介明,赵佳林

(1.武汉理工大学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0;2. 武汉理工大学 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以来,我国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猛增,高校更是成为专利申请的主力军。与急剧增加的申请量形成对比的是专利寿命短、有效专利数量少。2018年,我国普通高校有效发明专利件数高达357010件,而真正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数的专利仅766件,其所占年专利总数的比例为0.21%,专利所有权转让与许可数为6265件,仅占普通高校有效发明专利总量的1.75%,2018年专利所有权转让与许可收入仅为189682万元。[1]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等问题日益显现。2020年2月,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也指出了这一问题。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各高校纷纷成立专门的技术成果转移与转化机构,但其中,能够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成功案例太少。专利质量与市场需求脱节、专利管理运营技术落后等成为影响高校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因素。为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提出的“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畅通技术转移通道”的号召,本文以武汉理工大学为研究案例,从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出发,考察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具体实践并总结经验,以为我国高校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一、相关研究综述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我国高校专利转化应遵守“坚持质量优先”、“突出导向作用”和“强化政策引导”的基本原则。而在此之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早已经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当前有关这方面的研究文献大多侧重于高校专利产业化影响因素和提升策略的研究。对当前文献进行研读梳理发现,影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因素主要有以下方面:其一,专利质量不高,导致技术转化率低,进而影响高校专利转化。马忠法指出,我国现有的一些不当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导致专利申请弄虚作假现象严重、垃圾专利较多,使得技术转化率低,并变相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2]徐棣枫、周元等认为,高校目前实行的专利政策,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问题,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快速增长,使得学校每年需支付的专利申请费不断攀升,加上已授权专利的专利年费及繁重的财政负担使得每年有大批专利以不缴年费的方式被放弃。[3]金玉成、程龙对申请阶段影响专利质量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发现条件寿命期、权利要求数量与申请人是否有企业对申请质量有显著影响。[4]其二,专利的转化运用没有成为晋升职称的考虑因素。张藤予指出,高质量专利不是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而为满足科研项目的结题要求而申请专利是影响高校专利技术转移的重要因素。受这些因素影响,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项目课题组随之解散,对应相关项目的专利因没有后续经费支持缴纳专利费,致使专利申请被撤或专利权终止。[5]其三,高校专利转化服务平台不完善。徐棣枫、周元等通过对江苏高校专利工作的调查研究发现,江苏高校大多尚未建立专利申请校内审查、专利转让许可和使用审批、专利退出和专利运营制度,导致了专利申请的放任,专利放弃的随意和专利转化能力的不足等现象的存在。[3]刘斌、谢婷婷等人认为,目前高校打造的科技园、孵化园等机构,由于其涉及领域、机构复杂多样,管理部门存在利益交叉和职责交错现象,造成高校专利转化难以整合成有效的经济发展力量。[6]唐恒、程龙等认为,技术产品的成功转化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技术提供方的配套服务,“重产品、轻服务”已经成为制约高校专利转化的重要瓶颈。[7]其四,校企合作转化运营机制不成熟。CHANG等指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与外部研发伙伴关系会实质性地影响专利许可收入。[8]张丹指出[9],企业与高校之间信息不对称是影响高校专利转化的重要因素。高校与企业的联系一般是通过一些政府组织的成果交易会、洽谈会,或是学校网页上公布的相关信息,等待企业上门。但仅靠交易会和网页公布信息这种注重规模和形式的沟通方式,难以使企业对专利成果进行深入了解。Alexander Leischnig等通过对管理组织间协作对技术转让成功的净效应和结构效应进行分析,发现学术单位的联盟管理能力对技术转移有显著的正向影响。[10]

还有学者针对高校专利转移转化的提升展开了研究,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高校专利转化的路径与模式问题。武建龙等从科技创新资源优化配置与技术创新各环节有效衔接的视角,分析了高校专利技术产业化路径的基本类型及特点,并构建了高校专利技术产业化路径选择矩阵与动态转化模型。[11]李昶、唐恒等从专利转化模式的视角,探讨了需求导向对高校专利转化模式的作用机理,构建了高校专利转化模式选择的影响机制及模型。[12]罗林波等人从实用角度出发,梳理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五种模式,即科技成果直接转化孵化公司、科技成果与企业需求对接、重大科技成果打包转化、组建学科性公司和专利包运营。[13]二是关于产品与服务的组合效应问题。唐恒、程龙等以产品与服务的组合效应为出发点,提出了基于跟踪服务、咨询服务和自主服务模式的专利产品与服务组合选择矩阵以及三种模式之间相互转化的专利产品与服务组合转化模型。[7]三是关于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及与外部研发伙伴的关系问题。CHANG等揭示了外部研究伙伴关系与学术许可模式之间的关系受行业研究资助的调节,更倾向于国内和合作导向的许可。[8]Silas U. Nsanzumuhire等对68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关于UIC实施过程的文献进行分析,并运用扎根理论方法对所提取的数据进行了定性分析,发现连续相互作用常常被认为是知识转移的最佳方法。[14]Kasia Zalewska-Kurek等探讨了在校企合作过程中,研究人员如何处理自主权,科研人员在决定研究方向和研究执行时有强烈的科学自主权的需要,但为了获取资金,他们需要接受企业对其经营自主权的限制。[15]

综上可知,当前对高校专利成果转化管理策略的研究多从宏观方面把控,不管是从高校内部产业化路径的选择出发建立模型,还是从外部校企合作方式出发寻求合作,都未能结合高校内部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工作提出微观建议。本文以武汉理工大学为例,探讨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的具体实践问题,所谓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就是指以横向科研项目为着眼点,通过对横向项目科研经费、平台、科研人员队伍等方面的改革,构建适合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的普适性架构。

二、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的必要性

(一)主动适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导向

创新驱动就是要让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指出,要“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体系”、“畅通技术转移通道”。为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国家多次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国务院、教育部、科技部等也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通知》、《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等有关文件,旨在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并“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作为对单位予以支持的参考依据”。可见,实施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适用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导向。

(二)切实满足区域经济转型升级需要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加强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撑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地方区域经济发展面临新旧动能转换、提质增效的压力。“聚焦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以创新要素的集聚与流动促进产业合理分工,推动区域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整体提升”,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亟需科技创新成果的强有力支撑,高等学校作为我国创新体系中的中坚力量,理应积极推动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发展需要,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三)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服务社会职能

高等学校承担着重要的社会服务职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学校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高等学校应该将坚持产学研协调发展,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为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应该要坚持面向生产实践的需要,为行业产业升级、企业技术改造及新产品研发等提供智力支持。高等学校应该主动发挥社会服务职能,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推动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只有深度推进产学研融合,优化资源配置,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水平,才能切实增强高等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

(四)突破高等学校横向科技发展瓶颈

科技成果转化是学校科技和社会服务活动的重要内容,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才能为支撑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和综合国力的提升,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形势下对科技支撑的需求持续增加,高等学校的科技成果积极服务于产业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科技合作与服务方面,与社会需求之间仍然存在不适应、不匹配等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横向科研经费增长乏力。近十年来,体现高等学校科技合作与服务能力的横向科研经费总量增长缓慢,百万级横向项目数量少且到款经费占横向科研总经费的比例低,亟需实施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改变高等学校横向项目经费结构,实现学校横向科技高质量发展。二是专利转化亮点不多。当前专利转移转化整体上呈现“三少”特点,即专利转化项数少、专利转化收入少、高价值专利包少,专利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没有得到体现,也阻滞了横向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实施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有利于提升专利转移转化质量,是突破高等学校横向科技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之一。

三、高等学校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的“双轮驱动”模式

(一)高等学校横向科研“双轮驱动”模式的具体内涵

所谓“双轮驱动”就是指“打造特色大项目群”和“转化高价值专利包”两个轮子相互促进、协调发展、持续发力,如图1所示。(1)打造特色项目群,即整合校内外资源,大力提升学校承担百万级重大横向项目能力,重视高价值新产品、新装备和新技术等研发项目,以重大项目为牵引进行横向项目的规模化布局,做大做强横向项目,实现经费大幅增长。(2)转化高价值专利包,是指面向市场需求,挖掘培育一批能够支撑产业和区域创新发展的高价值专利,并推动其高效转移转化,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学校专利转化数量和质量,实现专利转化高收益,推动经费同步增长。高等学校在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中,宏观上需要实施横向科研“双轮驱动”模式,以建立并形成科研经费的可持续增长机制。

图1 高等学校横向科研的“双轮驱动”模式创新

(二)高等学校横向科研“双轮驱动”模式的“四个转变”

高等学校在实施横向科研“双轮驱动”模式中,重点需要推进以下四个转变:(1)转变供给方式。改变以单一项目和单向依靠产学研合作项目来支撑横向科技发展的供给方式,采取以“特色项目群”和“高价值专利链”的双轮驱动方式来支撑横向科技发展的战略。精准对接三大行业和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需求,通过科技成果凝练,布局特色项目群。基于特色项目群产生并转化高价值专利,在地方高科技产业园中孵化优质产业化项目,形成高价值产品和高回报收益。通过高科技产业园的发展,产生新的特色项目群,产业反哺项目,形成良性循环,推动横向科技的可持续发展。(2)转变考核方式。推动目标责任制、研究生导师遴选、职称评定和岗位晋级等考核,由横向科研经费单一指标向多元指标转变,由重项目向项目与专利并重转变,由重项目经费向重项目总经费、百万级项目经费、千万级项目经费并重转变。增加百万级重大横向项目、专利申请和转化等指标及其比重,对接学科评估指标,提升学校横向科研的社会影响力和贡献率。(3)转变经费结构。以百万级、千万级项目和专利转化为横向科研经费增长突破口,提升百万级以上科技合作项目占比,提升专利转化经费占比,提升专利许可和转让经费占比,做实做大专利作价入股收益。(4)转变工作重心。由“守株待兔”式坐等企业上门寻求合作,转变为“主动出击”式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行业转型升级,借助更多更强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发挥各自高校的学科优势,拓展学校社会服务空间。由单纯以“获取项目”为核心的科技活动,转变为以“技术转移”和“转化专利”为核心的科技活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质量与效益。

四、高等学校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的实践案例分析

(一)整合校内外资源,构建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资源联动机制

高等学校在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中,尤其应该重视对于校内外资源的整合,武汉理工大学已构建了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总体谋划、多元协同、服务联动”的知识产权运营联动机制。图2是武汉理工大学在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中建立起来的知识产权运营联动机制。

图2 武汉理工大学的知识产权运营联动机制

武汉理工大学的“总体谋划、多元协同、服务联动”的知识产权运营联动机制主要包括:(1)创新校内多部门联动模式。依托学校已经成立的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国家第二批高校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和湖北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与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合作共建),联合研究生院、教务处、科发院、人事处、社发处、产业集团、创业学院等单位,构建“研究院—成果转化分中心—大学生创业园—产业孵化器—研究生分院”的“五位一体”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开展上,按“搭建校地平台—委派专人常驻—调查产业企业—制定规划计划—定期考核效果”五个步骤逐步开展工作,建设与管理好科技服务平台,务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效运行。(2)聚合校友和三大行业资源。通过定期举办“校友企业家论坛”和走访校友企业等形式,加强与校友企业对接共谋发展;加强与学校三大行业骨干企业沟通和交流,建立学校与三大行业骨干企业高层互访机制,为学校横向科技服务于三大行业骨干企业打通最后一公里搭建平台。(3)提升产学研对接活动质量。通过学校高层引领和社会合作与校友工作处提供三大行业骨干企业有效需求信息;深入挖掘重点区域及重点企业需求,全面了解重点区域未来产业发展规划,重点企业年度研发计划及未来战略规划,有效形成特定区域大项目群和特大企业大项目群。

(二)强化横向科研平台支撑,加强校外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机构建设管理

高等学校在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的实践中,应该将强化横向科研平台支撑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予以推进,加强校外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具体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注重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平台及机构的科学合理布局。精准匹配政产学研各方资源,科学合理地布局校地、校企科技服务平台,促进学校科研成果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的深度融合。如武汉理工大学在供给侧改革的具体实践中,根据合作主体和需求不同,实施“3+3”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模式:一是与重点地区共建“3”类不同层次的校地合作平台,即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和专利转化工作站;二是与重点企业共建“3”类不同层次的校企合作平台,即大型校企研发中心、中型校企研发中心和小型校企研发基地。(2)强化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机构的考核评估。强化对校外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机构的动态管理,科技转化中心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年度考核、中期检查、周期评定”的原则对其进行考核和评估。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将各机构的运行管理与资源建设、科技合作与科技成果、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成果转让与企业孵化、标志性成果等方面作为主要考核内容,按运行阶段设置相应考核方案。系统规范考核流程,建立“机构自评、单位审核、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评定”的考核流程,对重点考核指标做到从严从紧,对考核结果的审核及评定做到各级压实责任。(3)充分发挥校外科技转化机构作用。充分发挥校外科技转化机构的科技支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学科协同创新平台和人才培养与高端人才引进平台的作用,推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广泛推介学校科技成果,积极推进学校科技成果在重点区域与重点企业转让、孵化和产业化;深入了解重点区域与重点企业产业发展方向,及时反馈和处理技术需求,组织学校科技人员承担重大科技项目;配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按相应规程开展相应层次和类型的人才培养,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推动专利申请和授权量质双提质

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武汉理工大学在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的实践中的具体举措包括:(1)强化政策保障。从源头鼓励教师申请高质量、可转化的专利。根据科研创新的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支持政策,提升专利申请质量。(2)健全激励措施。如武汉理工大学在供给侧改革实践中,修订了武汉理工大学科研津贴分配办法,取消发明专利授权奖励,增加和提高对专利转化、专利奖和标准必要专利的奖励。(3)实施目标考核。对内规范专利申请质量审核管控措施和方案,建立专利信用管理档案;对外严格代理机构考核,建立协议代理机构对口服务机制、代理质量投诉惩戒机制。

(四)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力度,培育一批横向科研团队

在面向转化的横向科研团队培育与支持方面,武汉理工大学的具体实践包括:(1)设立成果转化培育基金。学校每年安排一定经费,鼓励和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成果熟化和转化,帮助他们提升承担重大横向项目的能力。学校制定了《武汉理工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成果转化培育类项目实施细则》,规范成果转化培育自主创新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2)申报成果转化培育项目。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评审细则”,规范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评审,确保成果转化培育项目遴选质量;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成果转化培育项目管理。(3)组建精准科研小分队。对经评审通过的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项目,同步组建精准科研小分队,指定专利服务专员,协助培育和申请高价值专利,推动形成“项目—专利—转化”的良性循环机制。

(五)做好专利挖掘和布局,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包

高等学校在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中,应该重点聚焦重大研发团队的新产品新装备、专利大户的研发产品系列、三大行业的特色细分产品或技术,引导专利布局,形成大批高价值专利包。如武汉理工大学在供给侧改革实践中,对立项的横向精准科研小分队项目进行专利分析评议,筛选出有较高市场化和产业化前景的项目,给予专业的专利预警分析、布局,做好专利导航,跟踪专利申请。对重点团队、重点项目安排专门的代理服务机构和代理人,挖掘创新成果、指导专利申请、分析现有专利,将基本核心专利和外围专利进行有效包装组合。对接用好国家、湖北省知识产权局扶持政策,积极参与湖北省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海外护航工程、知识产权运用示范工程等项目申报。

(六)拓展成果转化渠道,科学选择成果转化路径和策略

高等学校在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的实践中,应该积极拓展成果转化渠道,科学选择成果转化路径和策略。重点需要开展以下工作:(1)聚焦高价值专利转化。依托重大科技项目,校外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平台,充分发挥学校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加强高价值专利策划和宣传。(2)拓展成果转化市场化渠道。制定《借助第三方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规定》,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程序、方法及收益分配等,稳步推进与湖北技术交易所等社会机构的合作,不断延伸科技成果转化的触角。(3)助推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鼓励以转让、作价入股等方式加强技术转移,研究破解科技成果转化“中试”难题,推进学校高价值科技成果与社会资本对接,抢抓国家推出“科创板”的机遇,培育大型高科技企业。

(七)抓好横向科研服务队伍建设,打造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专业队伍

在横向科研服务与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专业队伍建设方面,武汉理工大学在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的实践中采取了以下举措:(1)实施精细化服务。对外面向重点区域、服务重点企业,对内聚焦重点单位、服务重点教授。面向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构建区域科技服务网络(平台+专人+依托单位),对重点区域提供重点支持、匹配重点任务,对重点企业摸准科技需求、提供科技成果,匹配教授团队开展深入合作。面向重点学院、重点教授,制作校地、校企对接服务手册,探索校地、校企对接工作成熟模式,精准对接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需求,建立学院科技成果转化“联系专员”制度,安排专人联系学院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建立重点教授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专员”制度,指定专人为重点教授开展横向科研提供全面点对点服务。(2)加强区域中心主任队伍建设。区域中心主任由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归口管理,根据工作安排和岗位任务书负责对应的校外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机构的运行管理工作,完成目标任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应积极主动与当地科技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对接工作。科技转化中心依据相应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其进行考核,评定等级实施奖惩,激发工作动力,充分发挥作用。(3)设置科技转化岗。科技转化特聘人员岗位采用“专兼结合”方式,设置“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专职特聘人员”和“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兼职特聘人员”两种岗位,专门从事学校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工作。科技转化岗专职特聘人员的聘任,由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审核同意,报主管校领导审批。享受科技转化特聘人员专项酬金和绩效奖励。采用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任务酬金;聘期考核或聘期内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任,返回原单位工作。

五、结 语

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的重大创新,旨在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扩大有效供给,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具有一定的市场经济属性,同样需要从供给侧进行改革,优化调整科技成果供给结构,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近年来,武汉理工大学以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为主线,探索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发展新方式,校外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机构布局不断优化完善,重大横向科研项目取得突破,百万级以上项目到款占比逐年提升,横向科研总经费连续三年创历史新高,取得了初步成效,以实践验证了横向科研供给侧改革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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