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战略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构建
——以MIT为例
2020-12-28李娜
李 娜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湖北武汉430205)
创新对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人类幸福的实现具有根源性的驱动力量,“创新驱动”作为国家重要发展战略具有引导各领域发展的重要作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定位是培养创新人才,是造就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主力军,是提高国家创新能力、高校科技成果高效率转化的重要支撑,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系统的不完善将导致创新人才队伍培养的停滞不前。因此,本文借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以下简称MIT)优秀的创新创业实践经验,揭示国内创新创业教育遇到的困境并分析其原因,以期构建出符合中国国情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为当前我国的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提供生长点和理论依据。
一、MIT创新创业教育的生态系统分析
任何高校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都是一个由各种要素组合而成的复杂系统,在各要素的联合沟通中结合外部供给的环境而运行。下面,我们从主体要素、特色和模式三个方面入手进行分析,以窥MIT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之全貌。
(一)MIT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主体要素
在社会中,一个系统的构成并不是一两个单位或者要素简单的拼接,而是在外部人文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影响之下,由各种复杂元素紧密联合、协同作用而生成的一种精密的“生态系统”。就创新创业教育而言,它的顺利展开也同样离不开其社会生态圈内各个主体的参与和活动。聚焦到MIT的创新创业教育,其主体要素是师生、高校、合作企业以及政府。首先,MIT创新创业教育系统中的师生范畴不同于普通的高校,其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师分为内部的学术型教授和外部的实践型教授两种。前者主要依赖于学校内部资料进行学术研究,而后者主要是外聘或者是与学校创新项目合作的资深创业者、教授、企业家等,他们被要求每周有固定的时间给学生授课或者参加创新创业项目。同时,学校还将教师参与企业创立的经历作为教师聘用、评估和晋升的硬性指标。从很大程度上而言,MIT的做法不仅弥补了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力量的不足,同时也调动了教师的创新创业积极性,并为本校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创新创业实践机会与平台。此外,MIT创新创业教育的服务对象并不仅仅局限于商学院的学生,其课程与资源同时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只要对创新创业感兴趣,那么无论他是来自哪个学院,修习的哪个专业,均可根据自身情况选修创业课程,真正做到全员创新,全校创业。其次,高校在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中是支撑力量,它为各类创新项目提供机会平台,如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大使计划、先进制造中心、技术许可办公室等。同时还有为学生提供的跨学科综合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等,形成了以高校为活动核心的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并逐渐走向全球化。再次,企业是国家创新创业能力体现的主要载体。企业把“创新”融入企业文化,是创新创业在意识层面得到重视与升华的一种具体表现。企业与高校创新人才紧密交流合作,不仅保证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顺利展开与平稳运行,同时也将促进传统型企业向创新型企业的转型。一方面,创新理念指导下的企业给创新人才自由创作与施展才华提供了平台,另一方面,企业将创新人才及团体的想法、成果或专利等付诸实践,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文化收益。最后,政府作为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之一,扮演的是大方向调控的角色。美国政府积极鼓励中小型企业的建立,并通过制定政策吸引民间资金流向风险投资业,支持具有可行性与发展前景的商业计划。美国政府对小型创业公司的支持以及美国良好的投资市场环境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出路,同时也极大调动了大学生创新创业的热情。[1]
(二)MIT的创新创业模式
经过多年的发展,MIT创业创新模式逐渐走向成熟,并持续散发其特有的创新创业活力。查尔斯·库尼(Charles Cooney)教授在首届麻省理工中国创新与创业论坛上指出,MIT创新创业模式可以简化为“选择—导向—连接”模式。MIT创新创业体系流程图如图1所示,当一个好的想法或创意出现,MIT便会拨一笔小额资金用于资助此创意转化为实体。当创意演变为发明时,MIT会提供创新创业导师,弥补创业者对客户和产品的认知不足,同时再次投以资金去帮助发明者寻找市场,帮助创业者进行创业,并对新公司的后续发展给予关注与支持。但值得关注的是,一个好的创意之所以能够成功地转化为产品,不仅有赖于MIT所提供的创业指导与资金支持,还离不开MIT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内外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促进与补充。[2]55-57
(三)MIT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特征
MIT作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创新创业高校,具有很多独具特色的关键点,从而形成了本校创新文化以及创业教育特色,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以高校为主导的“政产学研”交互一体,相互依赖的循环优化组合。
MIT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是一个复杂的开放系统,其立足于高校师生的创新创业活动,将内外各要素联合起来共同运作。通过内外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为高校提供各类创新创业的实践机会与平台。具体来看,教师与学生组成的跨学科研究组织和机构促进科研的进步,而科研的发展也能扩大知识资源库,促进思想的深入碰撞和科技成果的转化。MIT中专、兼职教师和专家、在校生以及毕业校友自我创业的企业与学校本身有很多交流合作机会,科技成果的转化为企业带来效益,而企业的进一步投资也有利于MIT中创新项目的顺利、高效开展。政府的经济政策、高效管理政策等更是为高校、企业以及科研的交互合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同时,MIT在交互循环结构中有很大的自主能力,从而形成如图2所示的“政产学研”的优化结构。
2.“手脑并重”的创新创业理念和原则。
手脑并重(Mens et Manus)是MIT的校训,也是创始人William Barton Rogers 教育思想中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具体体现。MIT将“手脑并重”的理念植入到了创新创业课程当中,并致力于通过实践将想法转化为成果。MIT“双轨制”的教师授课模式就体现了“手脑并重”的理念。一方面,教师要充分利用校内资源进行学术研究,将最新的研究成果带给学生。另一方面,教师也同样需要有参与创建企业的真实体验,以保持对市场和产品的敏感性。对于学生而言,学生在创新创业系统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他们不仅是接受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而且也是参与创业活动最活跃的要素之一。MIT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创新创业课程以供选择,同时设置了各种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与基地,并鼓励学生创业社团的创立,旨在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学生的创业综合素质。在这些学生社团当中,学生能够接触到课堂上所不能得到的机会和技能,来自不同专业的学生聚集到一起进行交流和讨论,年轻的思想碰撞出新的创意火花,无形之中也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创业网络,有助于学生将来更好地融入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之中。
3.注重“跨学科”与“跨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MIT早期的创新创业教育研究表明,来自互补或者不同学科背景的创新创业团队相比于个人来说,对企业的创立和后续发展更有优势。[3]因此,MIT的大部分课程都是基于团体来设置课堂活动与学习方法的。学生在课堂上,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而是以团队为单位来进行学习与交流。这不仅增加了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也使得学生在团体中产生更多创新的想法。另外,MIT也十分重视“跨学科”和“跨机构”合作,并成立了麻省理工创业中心。该中心吸引力了各专业的学生共聚一堂,一同参与到中心的创新创业课程与活动当中,中心的指导教师团队也是跨学科、多领域的优秀人才。麻省理工创业中心的成立,推动了大批的创新驱动型企业的成立。
二、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自上世纪末发展至今,逐渐形成了商学院、创业型大学等多种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总体来看,与MIT成功的创新创业实践相比,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仍存在着许多问题。
(一)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功利性较强
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正确的目标定位。放眼我国高等院校,大都缺乏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正确认识与理解。传统意义上的创新创业教育常常被简单地视为培养企业家的教育,或者视为是缓解就业压力的一种权宜之计。这种带有功利主义色彩的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必然导致我国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偏差与滞后。一是创业者数量将会减少。创新创业教育一旦被视为是培养企业家的教育,那么就意味着它与大部分人绝缘了,其定位带来的创业难度让大部分学生望“创”兴叹,因而绝大部分人只好将创新创业视为与自身无关的事。二是大学生创业多数为生存性创业,这种创业一般是无创意、无计划的盲目创业。企业呈现寿命短、层次低、成功率低的特点。这是在功利主义教育目标的影响下,将创业视为缓解就业压力的手段所带来的后果。创业者不会将创业视为事业,而是当作暂时没有找到好工作的过渡,缺少创业精神与钻研动力,也不会对创业投入充分的热情和精力。[4]96-97三是创业者实践能力低下。功利主义目标下,高校将学生创立了多少企业、培养出了多少企业家视为创新创业教育成败的标准。为了在短期内看到成效,高校大力提倡学生自主创业,却忽视了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对学生创业的后续生存发展缺乏关心。这种以创业结果为导向的创新创业教育,导致了大学生创业能力不足,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效果不够理想。功利主义价值倾向的创新创业教育目标,没有将创业意识与创业精神融入到学生的思想和个人品质当中,单纯地教授创业知识不仅无法调动学生的创业积极性,更无法增加学生创业的能力。
(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不健全
1.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结构不完整。近年来,虽然已经有许多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到教育教学目标当中,但仍未形成完整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与其他专业课程之间以及创新创业课程自身内部的逻辑结构都尚未成熟。其中一些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仍然停留在将其视作通识课程的一部分,或仅仅是在学生就业指导课程中加入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容,并未作为独立的课程来展开教学。还有一些高校以选修课的形式来开设相关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开展课程时数不足,内容单调,缺乏合适教材。另外,也有部分高校以第二课程的方式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如设立创业中心、创业社团,开展创业计划大赛等。第二课堂虽有助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增长,但是实践活动所需成本太高,且受场地、资金影响较大。
2.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内容不完善。目前,我国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仍缺乏一套统一的、科学的创新创业系列教材。现有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一般是从经济学的角度进行编制,主要内容为商业教育与创业基础常识教育。然而创业不仅是一个商业行为,还涉及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各个方面。由于缺少科学系统的创新创业教育教材,国内各高校当前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内容一般是根据学校现有的优势资源来建构,受到各高校现有教学资源水平的制约,学生所能接触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内容十分有限。有效的创新创业教育应该以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基础,建构满足学生创业需求并符合创新创业教育规律的系统的课程。各个高校根据自己的学科优势设计课程内容,弱化其他方面,必然导致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被人为地割裂,从而使课程的系统性与科学性丧失。[4]97-98
3.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后。2003年,教育部开始开展专业性的创业教育师资培训活动,迄今为止已培育出一大批优秀的创业培训教师,但仍然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国内大多数高校并没有专业的创新创业指导教师,担任创新创业教师者主要为辅导员、就业处行政管理人员、经济学院或商学院的教师。这些教师大多没有接受过专业的创新创业培训,而且缺乏创新创业的实践经历,教学内容大多照本宣科,教学方法单一。另外,教师本身仍然有其他的行政或教学工作,无法将精力投入到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当中。为了弥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力量的不足,一些学校高薪聘请校外优秀的企业家来授课,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学生带来了接触真实创业案例的机会,但是校外聘请人员大多缺乏理论知识与课堂教学经验,使创新创业教育简化为经验的传授,教学效果有些不尽如人意。
(三)“产学研”体系中高校定位的模糊
在MIT创新创业教育的“产学研”三螺旋体系中,政府、企业、高校三者分别担当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责任,但又相互合作、相互促进。MIT在三螺旋体系中,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其中,高校与政府的关系较为简单, MIT把握创新创业的总方向,政府出台政策,提供经费予以支持。在企业与MIT的关系中,MIT始终坚持科学研究为主体,引领企业的发展方向,保证创业者在科学研究的指导下进行创业与发展,防止企业发生偏离科学的可能性。高校作为科学研究的基地,是创意的来源,是创业的起点与源泉,企业一方面接收高校培养的创新创业人才,另一方面为学校提供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并将高校产生的创意技术商品化。高校与企业沟通紧密,共同创建创新创业教育内外生态圈。[2]167-168
但是,我国国内的情况却截然相反。在“产学研”三螺旋体系中,企业占据主导地位,高校从属于企业,服务于企业。企业以市场需要为准则来决定产品的导向,只有在企业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时,才会将目光投向高校,寻求高校的帮助。这种帮助具体表现为将企业项目的某部分外包给高校老师,由高校老师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帮助自己完成项目。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作购买了高校的此种服务,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逐渐异化为一种商品买卖关系。高校本该是产生创意与创新的地方,企业才是将创意转化为产品的场所。然而,现实情况却演变成企业根据市场与客户需求出创意,高校来帮助企业转化为产品。高校与企业联通不足,未能形成有效对接,不仅校内创新创业课程和研究成果没有向企业全部开放,企业也未为学校提供必要的实践平台与基地,两者之间只有买卖关系,并未形成真正的合作关系。长此以往,必然导致高校的创新能力降低,企业也得不到良性发展。因此,高校在“产学研”三螺旋体系中的角色,应当回归到主导地位,走到企业前面去探索创新创业新技术,引领企业走向创新道路。
三、构建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对策
本文以MIT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为参照,具体结合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现状,将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构建分为三个维度:在理念维度,高校必须从原有的功利主义价值目标回归到创新育人的价值定位;在结构维度,充分发挥高校在创新创业教育生态圈中的主导作用,促进生态圈内外部要素的协同联动;在环境维度,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三重维度的有机结合是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构建的关键所在。
(一)明确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与目标定位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转型与发展,从素质教育到创新教育再到创业教育成为我国教育发展的必然走向。当前我国的素质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许多老大难问题亟待解决。素质教育难以突破应试教育所带来的灌输教育方式,重书本知识、轻实践技能的教育传统依旧存在。因此,改变原有的“重理念,轻实践”观念,加速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建设创新型社会成为我国民族振兴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学生是创新创业的主力军,其创新意识的不断增强、创新知识的不断积累和创新能力的逐步提高对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十分重要。因此,高校作为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的摇篮与基地,其首要任务就是要纠正原来落后的就业思维和功利主义价值取向的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定位。
长久以来,我们都认为创新创业是为了更好地就业,或者说是找不到“好”工作后的另谋出路。以往的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大多定位为缓解就业压力的一种选择,是一种就业备选选项。在这种目标定位之下,高校将创新创业教育视为从属于就业指导工作的一部分,并不作详细、全面、系统的授课指导,学生创业意识不强,创新创业能力不足,创业层次也相应较低。高校应该将创新创业教育目标定位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发展学生创新创业个性上,并逐渐使创新创业信念渗透整个民族大众,真正植入国人的意识当中,使创新创业成为一种精神,一种文化。同时,要改变以创新创业数量为标准的评价指标,不盲目鼓励学生创新创业,不以创业数量为判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功与否的唯一指标。而是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落到实处,重视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培养。加大对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视力度,整合政策、资金、师资等各方面的资源,向创业型大学转变,避免创新创业教育沦为工商管理教育的附属品,真正将创新创业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创新育人。
(二)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目前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课程设置还处于摸索阶段,课程数量不足,跨学科渗透欠缺,与专业课程结合度不够,同时也缺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为此,我们从三个方面提出建议如下:首先,从纵向上来看,创新创业课程应该是前后衔接、层层递进的课程体系。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年级和能力选择不同程度的课程进行学习。其次,从横向上来看,创新创业教育应该实现跨学科渗透,打破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的界限,结合各专业的知识与特点,将创新创业课程与专业课程结合起来,在进行各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开展“专业+创新创业课程”的新模式,如“教育创业辅修”、“生命科学创业课程”等。最后,要加强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这主要表现在:第一,高校不仅要对学生进行创新创业知识与技能的传授,更要加强与企业的联通,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科研项目,并与企业合作设置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与平台,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第二,高校应该聘请专门的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担任创新创业课程的教师,把是否有过创新创业实践经历作为教师聘用、考核与晋升的评价标准之一;与此同时,加强教师与校外企业的合作与交流,时刻保证创新创业教师对市场、产品的前瞻性与敏感性。
(三)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内外资源的协同联动
高校应该勇于承担起创新创业教育主体的角色,不仅要对自身生态圈核心层内部的资源进行整合,更要加强对生态圈外部各要素的协同与联动,促进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1.优化校内组织结构,保证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每一所高校都是一个庞大的组织体系,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和活动的开展,必然离不开学校各组织的支持。我国大多数高校负责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部门大多是校团委、学生工作部(处)、就业处、教务处等部门,其他部门予以配合,其中各项工作又分派给不同的部门完成,并没有一个专门的部门负责创新创业的总体任务,这就造成了学校各职能部门工作相互推诿,效率底下,创新创业工作开展不起来。由此,我们可以借鉴MIT开设专门的创业中心,通过举办创业竞赛、创业俱乐部等方式达成创业经验的交流,完成创业指导工作。因此,我国也要加快创新创业中心等专门实体机构的创立,其他组织机构起到补充支持的作用,由创新创业中心统筹,形成运行有序的组织管理架构,使创新创业教育能够顺利开展,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便利条件。同时,需要建立高校多层级创新创业组织架构,不光在学校层面设立创新创业中心,同时各学院也可以依托自己的专业特长设立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保证创新创业教育的规范化与持续发展。[5]
2.联通政府与企业,建立“产学研”结合的创新创业体系。MIT创新创业教育实现了以高校为主导的“产学研”紧密联合的创新创业体系。在此体系下,高校、政府与企业协同联动,构成了一个平稳运行、持续发展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圈。因此,我国高校也不能关起门来搞教育,要积极寻求与企业、政府的合作。首先,高校应该勇于承担起“主导者”的责任,以正确的创业观引导学生积极创新创业,为学生传授创新创业的知识与技能。同时,要走出课堂,走出校门,走出实验室,走进市场与企业。设置各类创新创业的组织与课程,搭建各种创新创业的竞争平台,加强学生与企业者的沟通,使创新创业项目在沟通与竞争中不断成熟与完善。其次,企业应更好地与高校合作,促进高校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科研项目。同时为高校创新创业提供实践基地与实训平台,使学生的科研成果能成功转化,帮助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最后,充分发挥政府的调控功能,进行创新创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必要的绿色通道与资金保障。同时,积极建立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为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支持创新企业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