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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视角下的译者行为分析
——以伍尔芙《达洛维夫人》转述话语汉译为个案

2020-11-24

英语知识 2020年1期
关键词:求真译文译者

潘 冬

(徐州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江苏徐州;扬州大学文学院,江苏扬州)

1.引言

在译者行为批评理论体系中,译者是切入点,社会视域为批评维度,译者行为是落脚点。译者行为批评聚焦社会视域下译者“语言内”和“语言外”翻译行为的规律,其“求真—务实”连续统评价模式关涉作者/原文、译文和读者/社会,动态展示了译者从“语言人”到“社会人”的身份转变过程(周领顺,2014:85)。译者是具有意志性的翻译活动的主体,译文不可避免地融入译者的意志性,或隐或现地充斥着意志性译者行为痕迹(周宣丰等,2019),译者行为归根结底是由译者的意识支配的(周领顺,2014:104)。已有文献对译者行为的研究,主要是译后阐释(赵国月,2018),即对比译文与原文,探寻译者行为的规律及成因(如唐蕾,2016;戴文静,2017;黄勤 余果,2017;周领顺 张西语,2018等),是一种由外到内的分析视角。周领顺(2014:3)认为,译者行为批评“关注的是意志体译者行为的合理度,其行为越有理性,就越能被社会所理解,而理性行为下译文的接受度就越高”。那么,译者有何理性?理性又如何影响译者行为呢?从现有文献来看,学界鲜有从理性的角度对译者以及译者行为的研究。理性是人的内在属性(Rescher, 1988: 2),翻译是一种理性参与的实践活动,译者行为也是理性的产物。引入理性视角,有助于我们在分析译文与原文或不同译文的基础上,发现译者的潜在理性,从而为译内行为和译外行为提供新的阐释。

2.理性的内涵及有效性要求

根据《辞海》(2000:1467),理性指人的概念判断、评价、推理等思维形式、活动或能力。实际上,理性是一个具有历史性的概念。审视西方哲学的发展脉络,我们可以发现,从古希腊时期的宇宙本源、世界灵魂,到中世纪的上帝赋予说以及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性论,再到近代人的精神能力以及当代的“合理性”,理性的概念经历了从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到实践论的历史演变过程(王天成,2001;伍志燕,2012;张结根,2019)。自康德以来的西方哲学认为,理性包含信念、行为和评价三个方面,这三个理性要素的有机统一决定了个体行为的理性化(Rescher, 1988:2-3);而合理性则要求个体运用理性实现优化选择,调动最佳资源,实现理想目标(伍志燕,2012)。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性是社会生活的本质属性,理性只有通过人的实践活动才能得以表征。理性既包含人的思维能力,也包含用理性的眼光批判自身的态度、制定准则和规范约束自身行为、适应客观世界和社会的价值判断和存在属性,即合理的属性,它存在于实践活动和思维之中,具有个体性、社会性、文化性和历史性等特征。

理性概念的语境化及重新语境化总是与人的认知以及社会历史文化密切相关。马克思·韦伯的纯粹目的导向的工具理性和完全信仰驱动的价值理性是基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研究(转引自魏向清,2018),而哈贝马斯不满于现代社会“异化”的主体间性关系,在批判马克思·韦伯的基础上,将其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融入到以真实性(a validity claim to truth)、正当性(a validity claim to rightness)和真诚性(a validity claim to truthfulness)等三大有效性为原则的交往理性之中,构建了人际交往行为的话语伦理模式。哈贝马斯对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进行了重新阐释,他认为,“每一种理性行为都必须在两个维度上得到评估:一是达成目的的手段是否合适;二是相关意图的内容是否合理”(同上)。他还强调,达成理解是人类交际的目的,内在于人类的言语中,语言是人类实现沟通与理解的首要手段(Finlayson, 2005: 34)。交往行为体现了交往理性,其目标的实现并非绝对取决于实现目标的工具或改造世界的程度(同上:48),而是在满足三大有效性的基础上,以语言为手段,实现彼此之间的相互理解。交往理性是一种实践理性,是对人类实践行为的理性思考,其理性诉求在于有效沟通与理解,对人类的实践活动具有方法论上的指导意义。

翻译是人类重要的跨文化交际活动,“它试图跨越不同话语传统,使各民族的思想与文化得以沟通和交流”(许钧,1998);其本质是以语言符号为媒介,实施知识传播和话语交际的实践活动(魏向清,2018)。翻译具有交往行为的特质,即涉及多个(显性或隐性)主体、以语言为媒介、以对话为主要形式、遵守一定的社会规范并以主体间的理解与共识为目标。交往行为要满足真实性、真诚性和正当性的要求,以此来实现具体生活世界的交往实践理性。也就是说,这三大有效性要求是交往行为的前提、原则和主要内容。哈贝马斯强调,“任何言语行为都包含三个有效性要求,这是达成理解的必要条件。但在具体语境中,只有一种有效性会得以突显或主题化”(Finlayson, 2005: 35-36)。我们认为,翻译是译者在交往理性指导下的实践活动,其目的是通过作者—译者—读者以及原文—译者—译文之间的对话,实现不同思维方式和语言文化之间的理解与互动。

3.译者行为的理性分析

译者行为是“社会视域下译者的语言性翻译行为和社会性非译行为的总和”(周领顺,2014:25),是译者“借翻译实现自己意志性的工具和途径的行为”(同上:17),可以分为译内行为和译外行为。前者主要体现译文对原文的语内关照,是对原文的“求真”,以“务实”为取向;后者是译者基于社会需求借译文对原文的调适,考量译文对原文的“务实”,以“求真”为基础(同上:18)。译者行为表现的是译者复杂的心理过程,是一个充满动机、无法摆脱且不断受到牵制的过程(同上:80)。下面我们将以Woolf的意识流小说Mrs.Dalloway中的转述话语汉译为例,分析三大有效性指导下的译者行为。

3.1 译内行为的“真实性”

哈贝马斯认为,“真实性”表现在对事态或事实的陈述之中,有助于听者对事态或事实的了解与认识(章国锋,2004)。那么,翻译实践如何体现“真实性”这一有效性要求呢?我们认为,翻译实践理性中的“真实性”体现在翻译过程中言语交往行为内容的“真理主张”(魏向清,2018),是译文对原文的跨语正确表征,译文体现原文的“真”,即忠实于原文。译者是理性的个体,具有基于知识和信念等把握客体的能力,致力于探究客体之间的内在关系(Rescher, 1988:7)。翻译所求的“真”,是存在于原文本中的意义,是译者在“真实性”原则指导下在译文中再现原文的内容。求真是翻译的必要条件,求真的过程外在体现为译者全部或部分求取原文语言所负载意义真相的行为(周领顺,2014:76-77)。例如:

(1)How fresh, how calm, stiller than this of course, the air was in the early morning; like the flap of a wave; the kiss of a wave; chill and sharpend yet(for a girl of eighteen as she then was) solemn…(Woolf, 2015: 3)

那是清早的空气,多么清新,多么宁静,当然比这里沉寂;像海浪的轻拍;像海浪的轻吻;清凉袭人,然而(对于像当时她那样一个十八岁的姑娘来说)十分肃穆……(王家湘译,2001:3)

例(1)是达洛维夫人买花路上的意识流。译者具备鉴赏和翻译意识流文学作品的信念与知识,根据上下文以及句子的具体结构,如过去式、指示代词this、感叹句、省略句以及插入语等小句结构的使用,可以判定例(1)是自由间接话语,具有叙事双声性,蕴含叙述者和主人公的双重声音;同时,不同句式结构的结合使用,可以体现主人公的跳跃性思维,具有一定的叙述美学效果。译者基于真实有效性,以忠实原文为初始“译向”,基于自己的英、汉语文学专业素养,进行“求真”翻译。译文保留了原文的自由间接话语表征方式及小句结构;在内容上,译文也再现了原文的意义。有时,译者会守住内容“求真”的底线,但改变了原文的表征形式。例如:

(2)And she opened her scissors, and said, did he mind her just finishing what she was doing to her dress, for they had a party that night? (Woolf, 2015:30)

(2a)她打开剪刀,问他是否介意她把裙衣补完,因为他们晚上有宴会。(王家湘译,2001:37)

译文(2a)忠实于原文的内容,但却改变了原文的话语表征方式。例(2)虽然有转述动词said,但被转述句(did he...that night?)是疑问句式,基于此结构线索,译者能够准确判定该小句为自由间接话语。但译者把自由间接话语译成了间接话语,增强了叙述者干预,消除了主人公的声音,导致原文的双声叙事变成了译文的单声叙事。我们发现,谷启楠的译文与王家湘的译文采取了同样的处理方式。如:

(2b)她打开剪刀,并且问他是否介意她补裙子,因为他们当天晚上要举行晚会。(谷启楠译,2003:38)

译文(2a)和(2b)都把“said”翻译成了“问”,把独立的疑问句译成了从属小句,应该是翻译过程中,把原文加工成间接话语以后再进行的翻译。而孙梁和苏美的译文却运用了不同的翻译方式,如:

(2c)她打开剪刀,一面告诉他,她家今晚有宴会。她这就把裙子补完,他介意吗?(孙梁 苏美译,2000:42)

孙梁和苏美把原文的疑问句拆成两个小句,把译文处理成间接话语和自由间接话语的混合体,部分改变了原文的话语表征方式和叙事效果。

以上三种译文的生产都是译者认知的产物,译者在“真实性”原则指导下,在内容上忠实于原文,但在形式上改变了原文的叙事方式。译文的不同,也说明了理性具有个体差异。文学作品的文学性表现在“文”和“情”两个方面:“文”是形式,涉及语词选择、句法结构和叙事方式等方面;“情”为内容,是作者借语言之力表征的情感(周领顺,2014:179)。文学型文本的翻译要求以“忠实”原文为底线,至少是主要内容上的“求真”(同上)。译者在“真实性”指导下的“求真”行为,以原文为观照,解码原文,在译文中重新编码,求原文之真,力求展示原文的“文”与“情”。“忠实”体现的是原文与译文内容上的关系,译者会根据表达的需要对译文的语序进行微调(如(2c)),以使译文表达更加流畅,符合受众的认知需求。这是译者语言性的表现,体现了译者语言人的身份。

3.2 译外行为的“真诚性”

哈贝马斯认为,根据交往行为涉及的主体,生活世界又可分为由外在实体构成的客观世界、交织人际关系网络的社会世界和指涉个人情感的主观世界;“真诚性”指向主观世界,蕴含“真诚性”要求的表述方式是表达自我内心情感与主观体验的话语表征方式(章国锋,2004)。实践理性在本质上体现的是一种“向善”原则,“以如何使存在合乎人的理想及人的合理需要为关切之点”(杨国荣,2012),合理需要既体现理性主体存在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体现符合一定社会、不仅要求译者具有“向善”的心理前提,也要具有“向善”的行为。这种行为要求译者在对原文意义全部或部分求真的基础上,以服务读者或社会为目的采取具有“真诚性”的态度和方法。译外行为以务实为用,追求译文与社会的和谐关系,体现了译者社会人的身份。例如:

(3)Edgar J.Watkiss, with his roll of lead piping round his arm, said audibly, humorously of course:“The Proime Minister’s kyar.” (Woolf, 2015: 11)

(3a)埃德加·丁·沃基斯的手臂上套着他惯用的一卷铅管,用别人听得见的声音,以幽默的口吻说:“休(首)相大人的机(汽)车嘛。”(孙梁 苏美译,2000:14)

(3b)埃德加·杰·沃基斯的胳膊上绕着一卷铅管,用人们听得见的声音、当然是带着幽默的口气说道:“所相(首相)的汽擦(汽车)。”(王家湘译,2001:13)

(3a)和(3b)对转述话语的翻译都使用了加注法,即用括号加注原文正确的译法。孙梁和苏美(2000: 14)甚至在译本中做了脚注,说明“The Proime Minister’s kyar”模仿伦敦土音,是伦敦东区的科克奈方言(Cockney dialect)。这是译者在“真诚性”原则指导下,关注原文因素、更多传达原文意义以求读者理解原文而采取的翻译方法。两种译文对方言的翻译虽有所区别,但都体现了原文的“土味”,具有一定的可理解性。有时译者会过多地考虑读者因素,例如:

(4)It is I who am blocking the way, he thought.Was he not being looked at and pointed at; was he not weighted there, rooted to the pavement, for a purpose? But for what purpose? (Woolf, 2015: 11)

(4a)是我挡住了路,他想。难道人们不是在瞅他,对他指指点点吗?难道他不是别有用心地占住了人行道,仿佛在地上生了根吗?可是,他的用心何在呢?(孙梁 苏美译,2000:15)

(4b)他想,是我堵住了路。难道人们不是在看着他、对他指指点点吗?难道他不是为了一个目的才像在人行道上生了根般站在那里的吗?但是为的是什么目的呢?(王家湘译,2001:14)

这是小说中的人物Septimus站在交通堵塞的马路上的意识流,从自由直接话语过渡到自由间接话语,叙事干预增强。译者基本保留了原文的话语表征方式,并在真诚有效性原则的指导下,以目标读者为取向进行翻译。译文(4a)中的“瞅他”“指指点点”“别有用心”“生了根”“用心何在”等词语,生动形象,比较符合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提高了译文的接受度;相较于(4b)而言,(4a)的译者理性更高,更关注读者的需求,译文的可读性更强。

3.3 译文合理的“正当性”

哈贝马斯认为,交往行为受行为规范或价值的制约,“一切交往行为都会满足或违背规范所确认的社会期待与常规”(章国锋,2004)。正当性是对客体属性、价值或行为结果和目标等的评价,指涉行为及其结果的合理性;“以合乎普遍规范为内在要求,合理性所体现的则是行为的社会认可与实践认可……正当性原则由此既构成了行为选择的依据,又引导着行动的展开”(杨国荣,2012)。翻译是一种跨语种的符号重构,体现了作者—译者—读者之间的主体间性关系,尤其是体现了译者与读者之间的沟通实践关系。翻译实践的正当性要求译文的合规律性和合规范性,这里的规范既指社会规范,也含语言规范。译者对原文的认知与理解受到目标语的社会规范和语言规范及规律性的影响和制约,那么,翻译过程与翻译产出就无法脱离译入语的社会意识形态框架、社会规范及语言规范。所以,译者在两种不同的社会规范和语言规范内从事翻译实践,受不同规范体系和价值体系的制约和影响,要力求在“正当性”原则的指导下,寻求译文的合理性。例如:

(5)Why wouldn’t she ask him to her party? He asked.(Woolf, 2015: 30)

(5a)为什么她不想请他来赴会呢?他问她。(孙梁 苏美译,2000:42)

(5b)她为什么不打算邀请他参加她的宴会?他问道。(王家湘译,2001:37)

例(5)转述句在后,而被转述句是特殊疑问句,虽然时态是过去式,但句式不受转述动词“asked”的管辖。基于个人认知,译者能判断此句为自由间接话语。但这是一种非典型的自由间接转述话语,即“非介入自由间接话语”(distancing free indirect discourse)(Vandelanotte,2004),转述句在被转述句之后,责任主体(he)滞后出现,延迟了阅读期待,拉近了读者的阅读距离,增强了读者的具身体验。首先,译文(5a)和(5b)是译者在“真实性”原则指导下的产出,在内容上忠实于原文;其次,译者遵守“正当性”原则,受原文叙事方式和表征规范的制约,译文在形式上服从原文的叙述规范,仍然使用自由间接话语的表征方式,能起到和原文相同的叙事效果。然而,在具体表述上,两个译文还是有些区别。在(5a)中,被转述句的主位是“为什么”,转述句补充了“问”的对象,主客体关系更加明晰;而在(5b)中,被转述句的主位是“她”,转述句未增译任何成分。两个译文虽然在功能结构上有些许差异,但基本符合汉语的表述习惯。译文的差异恰恰体现了理性具有个体性。“正当性”指导下的译文的合理性不仅体现在译者遵守原文规范,还体现在译者主动顺应译入语的语言规范与价值选择。例如:

(6)①Shall I tell her, he thought, or not? ②He would like to make a clean breast of it all.③But she is too cold, he thought; ④sewing, with her scissors;⑤Daisy would look ordinary beside Clarissa.⑥And she would think me a failure, which I am in their sense, he thought; ⑦in the Dalloways’ sense.(小句编号为作者所加)(Woolf, 2015: 32)

(6a)要不要告诉她呢?他寻思着。他很想实情相告,但又觉得她太冷酷,一味拿着剪刀做针线;在克拉丽莎身旁,戴西会显得十分平庸。克拉丽莎会把他看作失败者,他想。在他们眼中,在达洛卫一家的眼中,我是个失败者。(孙梁 苏美译,2000:44)

(6b)我要不要告诉她呢?他心想。他很想和盘托出这一切。但是,她太冷漠了,他想;只顾又剪又缝的;戴西在克拉丽莎旁边会显得十分平庸。她会认为我是个失败者,从他们的意义上,从达洛维家的意义上,我是个失败者。(王家湘译,2001:37)

例(6)是Peter Walsh与Clarissa单独相处时的意识流。从句逗标记判断,本例包含七个小句;根据语境、时态及人称代词等语法标记,①③⑥是自由直接话语,②④⑤⑦是自由间接话语,自由间接话语包含叙述者和Peter的双重声音。由于汉语无时态标记,人称代词有时会省略,自由话语的判定只能根据语境或句逗标记。从小句①的翻译来看,译文均保留了原文的自由直接话语表征方式,却未能精确反映Peter的心理状态。原文“he thought”作为插入语,隔离了“Shall I tell her”和“or not”,表现了转述者犹豫不决的心理,(6a)和(6b)对此句的整合翻译均未能充分体现转述者的心理状态。逗号也具有符号意义,小句④⑦前的分号就是分隔自由直接话语和自由间接话语的符号标记,但(6a)把小句④以及(6b)把小句⑦处理成了间接话语,擦除了叙述者的声音。实际上,诸如小句④⑦这种非常规的省略句是Woolf表达人物意识流的常用手段。但译者在“正当性”原则的指导下,对原文的意识流表征方式重新编辑,以使译文更明晰、通畅、顺达,更符合汉语的表达方式以及读者的阅读习惯。如(6a)把原文小句⑥中的“she”译成了“克拉丽莎”,以防读者混淆“she”的前指;(6b)把原文⑥⑦整合成一句,这种翻译行为都是以译入语的语言规范和价值选择为取向,以求译文在译入语中的合理性。

4.结语

翻译是一个动态的自律过程,离不开实践理性的指导。翻译的过程就是译者理性发挥作用的过程,信念、行为和评价等理性要素总是与译者行为如影随形。“求真—务实”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求真”与“务实”为连续统的两极,译者总是尽量寻求两者的平衡,力求做到求真为本,务实为用,求真与务实相互兼顾(周领顺,2014:87)。“求真”与“务实”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不能完全割裂,也不存在绝对求真和绝对务实的翻译实践。“真实性”原则制约着译者忠实于原文的内容,以求真翻译体现译文对原文的忠实度,是具有语言性的译内行为;“真诚性”原则指导译者以目标读者为取向,以务实翻译体现译文的务实度,是具有社会性的译外行为;“正当性”原则要求译者顺应原文和译文所属的社会、文化和语言规范和价值标准,合乎理性的标准。三个有效性要求并非独立发挥作用,而是共存于翻译实践的动态过程,依据具体的翻译对象得以凸显。译者知识与信念的差异导致了理性具有个体性、社会性和历史性,这也是理性作用于同一个文本而生产不同译本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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