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疫情时期”的民办幼儿园政策更需积极有为
2020-11-23付欣悦
付欣悦
摘 要: “后疫情时期”民办幼儿园发展面临挑战,存在日常运营资金吃紧、师资队伍稳定性受到影响的状况。相关民办幼儿园的相关政策,面临机遇与挑战。后疫情时期,民办幼儿园的扶持政策着力点,可以从三方面入手:开展普惠性民办园政策实施现状调研,坚决维护民办幼儿园教师各项专业权利,推进各项财政扶持和税金减免工作。
关键词: “后疫情时期” 民办幼儿园 扶持政策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会议上发布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守住‘六保底线,就能稳住经济基本盘;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就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疫情冲击之下,2020年的政府工作重点是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学前教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民办幼儿园作为学前教育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和发展既关系到其中从业者的民生,更关系到幼儿及家庭的利益,应该得到学前教育“保民生”工作的重视。后疫情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受到极大冲击,如何在现有的条件下确保本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目标最大限度地实现?需要审慎思考。
一、“后疫情时期”民办幼儿园生存状况分析
一般来说,民办幼儿园指的是由非国家机关及下属部门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针对3岁—6岁儿童进行保教活动的学前教育机构。随着近年来治理理念的深入和学前教育领域公私合作的推进,民办幼儿园的类别更加多样化,从提供服务的类别来看,主要分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两类①。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作为普惠性幼儿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近年来收到了格外关注和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出现既改善了民众心目中民办幼儿园营利性的形象,更促进了一些政策的公民办并轨。即便如此,受到历史政策和现实疫情的双重影响,民办幼儿园还是面临一些突出困难。
其一,日常运营资金吃紧。稳定的资金来源关系到学前教育的质量,更是维护普惠性民办园之“有质量”的保障,一直以来受到政策的重视。当然,保教费需要依规收取,很多地方都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意见,比如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江西省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以及管理的意见》(赣发改收费字〔2013〕705号)文件要求:“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疫情开始以来,多地责令预收保教费的幼儿园展开退费工作。幼儿园退费有理有据,但对于民办幼儿园特别是中小型民办幼儿园的生存无疑挑战巨大。一方面,依据相关规定,幼儿园需要支付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工资、房租等固定开销,另一方面,保教费用等收入急剧降低。虽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假如幼儿园开办租借的房屋属于政府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则可以获得租金减免,但这只是一种政策引导而非强制命令,大部分民办幼儿园租用的房屋场地所有还是企业或个人,使得这一政策更多只是一种倡导,并没有行政强制性。对于大多租借民营单位房屋的民办幼儿园来说,这一优惠政策效果有限。疫情冲击之下,许多民办幼儿园采取找投资、找贷款、线上授课等各种方式缓解资金压力,但收效甚微。民办幼儿园的服务具有公益性,为了妥善支持民办幼儿园特别是其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维护基本的保教质量,相关部门需要提供更加全面和细致的支持。
其二,师资队伍稳定性受到更多冲击。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2018年全国学前教育机构数量266677所,其中民办165779所(占比约64.16%),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占比约66.22%,教师占比约62.33%,可见即便经过了若干年扩大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数量之后,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及教职工数量依然占主体。教师队伍的素质直接影响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科学的有质量的幼儿园教育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办园条件与师资队伍,能提供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保育和教育”[1](9-10)。长期以来,民办幼儿园教师的相关待遇无法纳入与公办园教师同等的专业发展保障中,拥有职称的民办园教师数量少[2](36-42),导致民办幼儿园教师职业归属感不强,流动性较强,影响了民办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高,这种情况即便是在政府支持力度最大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中同样存在[3](39-44)。疫情之下,一些幼儿园教师不得不干副业维持基本的收入,难以收获作为专业人员的职业自豪感和幸福感,不仅直接影响幼儿园教师队伍总体专业性的提升,更会进一步影响幼儿园保教质量。专业工作者更需专业关照,后疫情时代,民办幼儿园的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着怎样的挑战?需要怎样有针对性地支持?亟待更多研究的关注。
二、“后疫情时期”民办幼儿园相关政策的机遇与挑战
202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成果展现之年。这十年对于我国学前教育的发展意义重大,在这期间,国家和地方政府协力支持和规范学前教育的发展,取得了许多可喜的成绩。针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法规和政策逐渐完善,随着治理理念的普及及上级政策的引导,各地方政府开始逐渐改变非公即私的观念,尝试在已有体制框架下与民间力量加强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方面的合作,各种普惠性民办园、公建民营幼儿园、购买学位、“教育券”等合作方式接连出台,这些多方面的支持和合作发挥着有效的政策引导作用,使民办幼儿园由以往的野蛮生长、两极分化严重转向更加的普惠和公益——其中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满足着基本公共服务需求,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支持着人们的差异化和多样化需要,两者共同为实现“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为了更好地规范管理,2015年《教育法》修订后取消“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提法,2017年修订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正式提出将民办学校进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顺应了国际惯例,为非营利幼儿园接受政府全面支持畅通了渠道,同时为营利性幼儿园开发更具潜力和个性化的课程提供了动力。虽然分类管理相关细则及与普惠性政策的匹配等问题尚待研究,但它的出台是民办园依法扶持、依法管理、依法合作的重要一步。
2020年同时是民办幼儿园发展备受挑战的一年。疫情的冲击让人们更加重视“编制”和“稳定”的问题,无疑对民办幼儿园优秀师资的招聘和培养工作带来更多冲击。民办幼儿园师资问题由来已久,最关键的原因是现存的教师保障体系并没有真正纳入民办园教师,难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这种体制机制问题单纯依靠民办幼儿园自身无法解决,需要政府在体制方面更多革新。同时,疫情防控带来的卫生安全考验,对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的规范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危中有机,民办幼儿园相关政策即将迎来下一个十年,依然需要公共部门更为积极的政策研究和落实,如此,促使民办幼儿园的举办者更积极地与政府开展合作。作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在这一关键时期需要勇于“担责”,这种责任不能仅仅窄化为举办公办幼儿园的责任,更是一种对于整个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责任,具体表现为一种政策平台的搭建。尤其在当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政策尚在探索中推进时,面对民办幼儿园的所有者在申请认定营利还是非营利事项上的举棋不定,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协调,在这一关键时期切实拿出针对普惠性民办园的直接支持政策和对非普惠性民办园的税费优惠政策,让民办幼儿园管理者们渡过难关,真正感受到政策的延续性,增强他们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主人翁意识,引导更多的非营利办园和捐资助学行为出现。
三、“后疫情时期”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着力点
已有的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主体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后疫情时期”的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需要首先重点解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发展难题,兼具对其他类型民办幼儿园的支持,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策实施现状调研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由于较高的公益性,是民办幼儿园中最受政策关照的组成部分,自2010年提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这一名词之后,相关政策最长已经实施了近十年,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幼儿园数量已经比较可观,它们的存在极大地解决了“入园难、入园贵”学前教育一直以来的痛点和难点,使“幼有所育”更快实现。事实证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和扶持相关政策收效明显。但目前对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策的评估和督导还停留在比较粗浅的水平,相关政策评估更多只是停留在统计幼儿园数量上,缺乏对于相关补助的使用情况、使用途径、幼儿园保教质量的提升等系统的监控和反馈。疫情给民办幼儿园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冲击,这些冲击究竟是什么?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策即将迎来下一个十年之际,幼儿园管理者、教师和家长们有着怎样的需求?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关注和调研。为了提升相关调研的专业性,不妨吸引一些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的参与,用调研得来的数据真正提升政策评估的科学性,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更加精准可靠。
(二)坚决维护民办幼儿园教师各项专业权利
积极维护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各项权利需要积极推动针对非在编教师的财政补助工作,可以分步走优先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权利,再逐步扩大保障覆盖面。这项工作对于民办幼儿园教育质量的保障非常关键。
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政策层面的“并轨”是大势所趋,目前,只有纯公办幼儿园教师的相关编制内待遇有保障,其余公建民营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教师权利保障还急需相关制度的保障。由于已有的编制体系还需要一定的改革,目前,有关部门可以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政策进一步细化,尝试像杭州市江干区一样[4](25-28),建立教师待遇奖补系统,对符合要求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综合考虑教师资格、教龄和业绩等精准奖补,相挂钩的对偏远地区、城郊地区的普惠性民办园合格师资进行倾斜。也可以像一些学者提出的“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提供一定的事业编制空缺”[5](105-111),让有能力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得到公办编制,都是可以尝试的解决路径。
维护民办幼儿园教师的专业发展权,能够有效促进教师专业性提升,目前最关键的是推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科研指导工作,支持教师的在职培训。许多地方扶持政策文件会倡导公办园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派驻公办教师“输血”,但幼儿园教科研实力的提升是需要依靠一定的幼儿园团队的,需要的是“造血”。相对于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较少参与到教育部门主导的教科研活动中,一些比较有实力的民办幼儿园主要依靠的是园本培训或者外聘机构人员培训,更多的是市场导向,更容易变成“小学化”,已有的教师培训体系需要首先切实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其中,更好地促进专业发展。
(二)推进各项财政扶持和税金减免工作
“后疫情时期”,民办幼儿园面临的最直接困难是资金紧张。目前,一些地方积极推出主要针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相关扶持政策。例如教育部办公厅四月份就各地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办幼儿园扶持工作发出通知;山东省多部门五月份就联合发布相关规定,对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进行财政、税费、金融等方面的扶持,体现了从中央到地方对民办园特别是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的重视。针对民办园的困难,主要扶持措施可以针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预拨扶持资金、引导对民办幼儿园办园场地的减租和免租、参考中小微企业政策对民办园进行金融扶持、缓缴单位份额的“五险一金”等。当然,对于针对普惠性民办园的直接扶持资金使用,相关监管措施必不可少。
注释:
①公建民营幼儿园具有民办园的部分特性,鉴于大部分地方将公建民营幼儿园归为公办园统计,本文不涉及相关讨论。
参考文献:
[1]刘占兰.幼儿园的保教质量是入园率的意义前提[J].学前教育研究,2010(05).
[2]王默,洪秀敏,庞丽娟.聚焦我国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的发展:问题、影响因素及政策建议[J].教师教育研究,2015,27(03).
[3]洪秀敏,朱文婷,钟秉林.不同办园体制普惠性幼儿园教育质量的差异比较——兼论学前教育资源配置质量效益[J].中国教育学刊,2019(08).
[4]呂苹,韩倩.论幼儿园教师一体化聘用制度的建构[J].教师教育论坛,2016,29(08).
[5]程秀兰,高游.陕西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学报,2019,35(12).
基金项目:江西省“十三五”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分类管理背景下江西省普惠性民办园师资保障政策研究”,编号:18YB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