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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背景大客户能否改善民企创新的“质”与“量”?

2020-11-16白学锦

中央财经大学学报 2020年11期
关键词:订单民营企业背景

窦 超 白学锦 陈 晓

一、引言

质量与数量事关企业创新活动的成效,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也是我国从创新大国转变为创新强国必须兼顾的问题。自改革开放以来,以“科技兴国”战略和“万众创新”倡议为代表的引导政策每年都会拨付巨额财政补贴以支持企业的研发创新(1)参见姜超、陈兴:《财政补贴知多少?》,2018年8月。。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补贴是否能有效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一直饱受质疑(王红建等,2014[1];赵璨等,2015[2]),且由于监督考核机制不完善,部分企业钻政策空子,投机取巧,骗取补助,导致其真实的研发投入与创新质量堪忧。近几年来,随着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紧张等不利因素纷至沓来,全球经济增长疲软,我国经济增长也面临下行压力,供给侧改革、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等不断推进,对企业创新进行扶持的政府补贴政策也有所调整,规模锐减(如国家从2018年起对新能源汽车、光伏产业收紧补贴等)。而随着国家利用大量资金补贴为企业创新买单的时代逐渐落幕,大量依赖政府补贴的企业开始出现资金紧张的局面,研发活动也进行得异常艰难。党的十九大报告一方面明确提出“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另一方面又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深化体制改革,助推国民经济发展。这些现实背景都突出了探寻政府促进企业创新的其他可行途径的必要性,而同为政府扶持手段的政府采购手段无疑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可能。事实上,自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一直保持着迅猛增长的势头,财政部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政府采购金额已由2003年的1 659.4亿元扩增到2018年的35 861.4亿元,超过20倍的增幅凸显了我国政府背景客户对经济的影响潜力。从世界范围来看,欧美发达国家政府采购规模占GDP的比重都在10%以上,而我国这一指标仅为4%左右,表明政府采购在中国还有着相当大的增长潜力。与传统的政府补助相比,政府采购在需求端发力,凭借其庞大的需求、强劲的购买力以及高标准的要求提升企业销量、增强盈利能力以及改善公司治理和技术研发,如“造血”般为企业发展注入源动力。从国外政府采购经验来看,这一特殊的政府行为对企业加强研发功不可没。以美国为例,每年国防部门的巨额军火订单与遴选中标企业的竞争考核激励着波音、雷神等军工巨头加强研发投入力度、在技术上良性竞争,不断涌现出的新技术、新产品使得美国在军事科技上能够遥遥领先。基于上述现象,本文在补贴滑坡的宏观形势下,探讨政府背景客户能否改善企业研发创新的效果与力度具有较强的现实与政策意义。

民营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具有鲜明的“五六七八九”的特征(2)参见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2018年11月。,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但在以政府为主导的中国体制环境下其发展仍受制于“所有权歧视”等问题,因此在融资能力与政策红利上明显较国企处于劣势,这也就导致很多民营企业很难获得国企那般充足稳定的政府补贴、银行贷款等,只能更多地依靠市场需求助推发展。在这一背景下,客户结构对民营企业的影响与重要性更为深入,直接关乎其经营过程中最核心的销售环节,是它们收入与利润的主要来源。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最具活力的企业群体,政府部门的支持对民企的发展至关重要。但近几年,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趋紧与产业政策调整的迈进,民企的发展遇到了很大的瓶颈,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与经营风险挑战也一再引发社会关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因此,在传统扶持政策发生大转变的格局下,政府背景部门作为客户群体,利用自身庞大的产品需求干预经济便成为新形势下我们可以尝试探索的新扶持方式。那么政府背景大客户会与民营企业产生什么样的“化学反应”呢?西方传统经济学思想长期以来对以政府为代表的国有部门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影响作用大多持批评态度,我国近些年争论激烈的“国进民退”“民企纾困”等现象也一再引发社会各界对政府、国企所扮演角色的争议。但中国改革开放这40年所取得的成就,尤其是民营经济的发展崛起,毫无疑问表明政府干预的存在有其合理的一面。因此,在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下,如何科学客观地认识政府背景部门对经济发展,尤其是民营企业创新活动的促进作用特别值得我们深刻思考与研究。

与普通企业客户不同,政府背景客户除了单纯与企业进行市场交易购买所需商品或服务外,其采购很大程度上也发挥着宏观调控的作用,即国家往往借助政府背景客户的采购配合某些政策,如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鼓励新技术推广等的实施,因而,可将该类特殊群体的采购看作市场交易与政府扶持并重,借经济交易的“顺风车”实现国家的政策目标(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就明文指出:“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由于有国家政权作为后盾,政府背景客户相对而言信用等级高,财力雄厚,需求的规模大且稳定性较高,有利于企业打开销路、扩大销量并对产品或服务适时进行升级改造。这一方面能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减少企业对自身及外界环境的焦虑,使其能安心并专注于价值链中关键活动的改善;另一方面也能通过不断升级的产品需求改善企业的创新认知,使其意识到技术创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最终实现对企业创新的推动。遗憾的是,以往的研究对此却存在着较大缺陷,这些研究要么只停留在宏观与理论分析层面,很少提供微观层面的经验证据(苏明等,2010[3];刘京焕等,2013[4]);要么虽然关注了企业层面政府干预带来的影响,却对政府背景的采购行为缺乏系统的了解,尤其是缺少基于我国制度环境下的探究(黎文靖和郑曼妮,2016[5];Cohen和Li,2020[6]),而导致这一状况出现的重要原因在于难以获得企业详细的客户信息数据。因此,基于供应链风险传递视角探讨政府扶持如何影响普通民营企业的经营发展,尤其是其创新活动的数量与质量,理应成为政府干预类文献的新研究视角。围绕这一问题,本文重点关注: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是否会影响民营企业未来的研发质量与研发投入?客户的行政层级与采购行为的持续性如何影响二者间关系?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是通过何种机制对民营企业创新研发的“质”与“量”产生影响?利用2007—2015年A股民营上市公司的数据,本文实证发现: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订单有助于提升民营企业的创新质量与投入;当订单来自中央层级或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时,二者间关系更加强烈;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能通过降低民营企业的经营风险来实现对研发创新的正向影响;相对于政府补助,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更有利于提升民营企业的创新投入与创新质量。

本文的主要研究贡献体现在四个方面:首先,通过采集民营企业公开的客户结构数据,本文以政府背景大客户采购为切入点对民企创新活动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系统探究,丰富了宏微观结合方面的文献,有助于了解宏观财政政策在微观层面的实施效果。其次,本文拓展了供应链领域的研究范畴,立足中国实际情况,从政府背景客户这一特殊群体入手研究客户性质对民营企业创新质量与数量的影响,对客户的研究更加深入。再次,经济步入新常态后,大量民营企业的生存更加艰难,融资困境与经营风险限制了它们的研发活动,本文的研究发现对政府部门因地制宜、更有效地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最后,本文对政府补助和政府背景客户采购的对比表明政府干预手段的不同形式对企业影响各异,为政府在调控经济、改进财政政策与创新机制时综合考虑各种手段并择优选择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此外,现有关于创新的研究大多片面侧重于企业的研发投入力度,对创新活动的质量却相对缺乏探讨,本文亦从“质量”与“数量”的双重视角出发,综合探讨了政企客户关系对企业创新成效的影响。

本文后续的内容安排如下:第二部分为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第三部分为研究设计,包括研究数据、研究模型与变量说明;第四部分为实证结果与分析;第五部分是稳健性检验;最后一部分则是本文的研究结论与启示。

二、文献回顾与研究假设

(一)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与民营企业研发创新

由于企业客户数据的限制,关于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对企业运营有何影响少有研究,探讨其如何影响研发活动更是寥寥无几。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学术界对诸如政府补助等政府干预手段却予以广泛关注。作为政府对企业的“援助之手”,财政补贴的运行效果关乎政府调控经济的成效,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政府补助的实际经济后果却饱受争议。尽管部分文献发现了政府补贴对企业经营具有促进作用,但大部分文献倾向于认为政府补助可能会给企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尤其是针对中国财政补贴的文献多强调其低效性。具体而言,国外学者关于政府补助对企业经营发展影响的研究开始较早,他们的研究大多得出了政府补助不利于企业良性发展的观点(Bergstrom,2000[7];TzelePis和Skuras,2004[8]),且认为政府补助可能会产生挤出效应,不利于企业创新与成长。而在国内,相当部分的研究从长期绩效与经营效率等方面发现政府补贴政策存在较大弊病(陈晓和李静,2001[9];王德祥和李昕,2017[10])。由此可见,直接的政府补助模式很多时候并不能有效促进企业的发展,反而还会导致大量隐患问题的出现。这种单向的输血式扶持手段使得上市公司存在大量“骗补”与投机行为,相当部分企业过度依赖政府支持,挥霍政府补助,沦为所谓的“僵尸”企业。而随着研究的深入,近几年也有部分研究开始辩证地看待政府补贴的政策效果(唐清泉和罗党论,2007[11]),不少学者发现适度的政府补贴有正面影响,但高额的政府补助则会带来负面经济后果(逯东等,2012[12];邵敏和包群,2012[13]),与此同时,政府补助资源的配置效率亦受制于政策初衷。上述这些争议的存在都说明,当前的政府补贴政策仍存在很多问题,其具体实施效果不容乐观,亟需改进完善。

与此同时,现有的政府采购类文献又大多停留在宏观论述与理论分析层面,一来使得其研究结论缺乏经验证据的支持,二来相关的发现间也存在较多的冲突与争议。具体而言,部分学者肯定了政府采购对经济发展的正面效应,一方面从理论分析的角度论述了政府采购政策的经济功能,并论证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能得到政府采购的有效扶持(李方旺,2015[14]),另一方面从实证研究的角度发现作为一种财政支出,政府采购有益于提高不发达地区的经济水平(姜爱华和朱晗,2018[15]),可以通过拉动整体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和扶持企业发展来提升宏观绩效(阮征等,2010[16]),并促进地区的自主创新(艾冰和陈晓红,2008[17])。但亦有一些学者对政府采购的经济效益提出了质疑,认为政府采购会阻碍地区的技术创新(胡凯等,2013[18]),降低企业产能利用率(张国胜等,2018[19])。此外,黄玖立和李坤望(2013)[20]对企业获取政府和国有企业订单的影响因素进行考察,研究发现涉及腐败的招待费支出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但他们没有继续关注政府类型客户对企业发展有何经济后果。上述研究总体上对微观企业客户层面关注不多,都较少深入到客户特征来分析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对企业的影响,尤其是对其创新研发活动有何影响,因此其研究结论还需进一步拓展和完善。近年来,也有少量学者立足微观企业探讨政府采购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影响。李明等(2016)[21]研究发现企业销售额中政府订单的占比负向影响其全要素生产率,但这一研究一方面仅以2004年的问卷统计作为研究数据,距现在相隔太久,很难解释目前的问题,另一方面在政府采购的来源可靠性与指标定义上都存在些许瑕疵,且对政府采购影响进行考察时未考虑国有企业等体制内其他部门的影响,这会很大程度上干扰其结论的可靠性。国外研究当中,Dan等(2016)[22]则发现存在政府客户时,企业融资成本更低,但他们未继续考虑该类客户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另外,一些学者尝试就大客户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从供应链的角度进行解释(陈峻等,2015[23];王雄元等,2014[24];孟庆玺等,2018[25]),但是他们的研究都聚焦客户集中度,研究不够深入,并未探讨客户结构类型,尤其是具有政府背景的客户,而这类特殊的客户群体恰恰在政府占据主导地位的中国市场环境下尤显关键。

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作为一种间接扶持手段,作用在需求端,凭借其庞大的需求、强劲的购买力以及高标准的要求提升企业销量、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授人以渔”,如“造血”般为企业发展带来实质性帮助(窦超和何为,2019[26])。就创新研发活动来说,一方面,政府背景客户因为有国家作为坚强的后盾,信用等级高,财力雄厚,低风险、低波动(Dan等,2016[22]),产品需求稳定庞大,能帮助企业打开销路、扩大销量、降低销售风险,进而降低经营风险,减少企业对自身及外界环境的焦虑(窦超等,2020[27]),使其能安心并专注于技术创新与业务探索,为企业创新研发创造良好条件;另一方面,政府背景客户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要求较高,且其需求会随着技术的变化不断升级,政府采购制度的日益规范也致使招标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投标企业的竞争愈发激烈,企业为了增加中标几率,只能使自身变得更强大,通过成本领先和差异化战略等,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这些无疑都有利于企业意识到技术创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适时进行升级改造,不断加强研发,为企业提供创新研发的动力。值得注意的是,国企由于与政府的天然关系,“背靠大树好乘凉”,长期以来享有充裕的政府补贴及银行贷款等政策资源,因此政府的采购需求对其边际促进效用难免大打折扣。民企则因为较难获取国家的政策性优惠和特权,也没有政府声誉做担保,因此其完全参与市场竞争(杨洁和郭立宏,2017[28]),生存环境较严峻,也面临较大的风险,创新能力受外部和自身多种因素的制约(张瑾华等,2016[29]);且民企作为市场化主体,竞争压力大,危机感较高,满足客户要求的动力更强。鉴于我国的“大政府”特色,政府背景大客户的存在显然如“雪中送炭”,能使民营企业这一市场化主体更有安全感,有效降低其面临的经营风险,为其研发活动提供重要保障,并能通过对产品质量、功能等的要求使民营企业更加意识到创新的重要性,最终实现对其创新研发的推动。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第一个研究假设:

假设1:政府背景大客户有助于提升民营企业研发创新的质量与投入。

(二)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特征与民营企业研发创新

整体上而言,政府背景的采购虽然规模庞大,需求稳定,但是对企业个体来说,政府背景大客户的订单却存在稳定性上的差别。正如持续性不同的政府补助会对企业未来盈余造成不一样的影响(李馨子,2019[30]),政企客户关系的稳定性也决定了政府背景大客户的影响潜力。相对而言,部分企业客户维持能力较强,拥有更稳定的政企客户关系,说明政府背景大客户是企业业绩的重要来源,能够持续发挥政府部门、国有企业对企业的影响。反之,零星偶然获得的政府背景订单显然难以构成企业持续性的收入渠道,客户关系的松散性往往注定它们对企业的影响作用难以维系(窦超等,2020[27])。相对而言,与政府背景客户关系越稳定,说明该类客户对企业销售和利润的影响越大,越能够持续发挥政府背景部门对企业的促进作用;而零星偶然的政府背景订单不可预期,只会在某一期暂时影响企业销售,说明政府与国企并非这些企业的稳定客户,因此它们对企业经营发展的促进作用比较微弱或不甚明朗。如此一来,对比客户订单持续性的差异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厘清政府背景大客户对民营企业研发创新的影响。基于此,本文提出第二个研究假设:

假设2:相对于偶发性的政府背景大客户,持续性的政府背景大客户能更有效提升民营企业研发创新的质量与投入。

与此同时,我国的历史文化与政治制度塑造出了以中央和地方为代表的国家治理模式,这种行政层级的差异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已被大量研究关注并证实(李健等,2012[31];李健和陈传明,2013[32];唐松和孙铮,2014[33])。而在庞大的政府体制框架下,各类政策都不可避免会受到各种利益权衡、政治关系的影响,因此各级政府在具体的政策方针制定落实上也会存在诸多不同的考量。体现在政府背景的采购活动上,中央政府除了更为雄厚的财政实力与市场购买力外,通常在制定落实政策时既要纵览全局、宏观把控,又面临着相对更多的关注监督,因此这一层级的政府背景采购政策影响更大、导向更强、采购机制相对更加公平透明,更多地起到模范表率的作用。而地方政府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与视野思维的相对局限,再加上监督机制的缺失,通常在采购上存在较多利益瓜葛与短视(曹亮,2008[34];杨方方和陈少威,2014[35]),因此其采购活动往往考虑更多的利益关系。近年来,地方政府采购乱象频出,一方面过度偏向本地企业,导致排外现象突出,另一方面频频出现的贪腐案件与拖付欠款丑闻也一再印证了这些问题的存在。因此,相对于流程合理、管理合规的中央层级政府背景大客户,地方层级的政府背景大客户可能在支付意愿与政策落实上暗含更多的风险,使得不同层级的政府背景客户在声誉信用与规范性上泾渭分明,而这也是政府干预机制有别于供应商-客户机制的一大特色,对民企创新活动的影响效果无疑将产生差异影响。基于此,本文提出第三个研究假设:

假设3:相对于地方层级的政府背景大客户,中央层级的政府背景大客户能更有效提升民营企业研发创新的质量与投入。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对于政府采购的主体界定,严格意义上来讲我国政府采购法明确指出其范畴为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但在政府为主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广大国有企业也在人事组织关系上接受各级政府的指导,承担了很多额外社会职能,因此同属我国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作为广义上的政府背景大客户(袁满等,2019[36])。由于现行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并不强制上市公司披露具体的客户名称,且本文的主要观测值集中在2007年之后,因此我们的研究样本涵盖范围是2007—2015年年报数据。通过年报中披露的客户名称,本文结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披露的公司股东出资信息与企业类型数据,可以准确追溯公司客户中的国有控股企业与政府机构信息,从而匹配确定其中的政府背景客户。此外,专利数据来自中国专利数据库,其他分析数据均来自CSMAR数据库。为了确保数据的完整性与可靠性,我们的研究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四点要求:(1)仅限于年报中披露了前五大销售客户名称信息的民营上市公司;(2)民营上市公司的客户企业股权结构清晰,可追溯控股股东;(3)删除前五大客户集中度低于1%样本(防止客户过于分散,缺乏有影响力的大客户);(4)2007—2015年财务数据、研发数据完整。通过上述数据筛选步骤,本文最终手工整理获得399家民营上市公司样本,共计1 519个公司年度观测值,样本的获取过程详见表1A。

表1展示了样本的分布情况。从表1B客户性质的统计分布中我们既可以看出很多民营企业同时拥有政府背景客户与其他普通企业客户,也能发现有政府部门订单的样本有303个,占总样本比例约20%,而囊括了政府、国有企业订单的样本占总样本的比例约65%。表1C中总结了本文研究样本的行业分布,可以发现制造业及信息服务业的企业更愿意披露其客户信息。表1D则从客户关系的持续性角度统计了政府背景客户订单的时间跨度,结果表明政府背景客户的采购订单呈现出相对稳定的态势,其中33.08%的民营企业持续时间为4到6年,甚至有11.28%的民营企业持续时间为7到9年。

表1 样本筛选与分布表

(二)模型设计

借鉴Ke和Petroni(2004)[37]的研究,我们设计了如下的回归模型检验本文的假设1。

Expi,t+1/R&Di,t+1=β1+β2Procurementi,t

+β3Non-Procurementi,t+β4R&Di,t

+β5Subi,t+β6Sizei,t+β7Levi,t

+β8ROAi,t+β9Managhldi,t

+β10CFi,t+β11Agei,t

+β12Insthldi,t+εi,t+1

(1)

其中,因变量Expi,t+1为公司i未来一期的创新质量,具体为t+1期的探索式专利占总专利申请的比例(Wagner,2011[38])。探索式创新的衡量方法是在企业每年发明专利申请数据的基础上,以专利分类号的对比结果定义探索式和利用式创新绩效。即,如果企业之前从未在某项专利相同的主分类号小类内申请过专利,则该项专利被记为探索式创新成果,否则为利用式创新成果。R&Di,t+1为公司i未来一期的研发投入,具体为t+1期的R&D投入与民营企业营业收入的比值。自变量Procurement为第t期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额占民营企业总销售额的比例。具体的回归分析中,Procurement分别用政府采购(Govper)和政府背景客户采购(Stateper)来代表。在我国当前的经济体制与社会背景下,国家大政方针与发展规划通常都是由政府主导,各级国有企业配合支持。因此,本文既使用政府部门的直接采购(Govper)作为政府背景大客户采购的代理变量,也将国有企业纳入政府背景大客户的范畴来综合考量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力度,也就是Stateper。根据假设1,预计Procurement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

在控制变量方面,由于民营企业当期研发投入可能对未来一期有影响,本文遂控制了公司i当期的研发投入(R&Di,t);鉴于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与政府补助都是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部分民营企业除得到政府背景客户订单外,往往也会同时获得大量政府补助,为了避免两者对民营企业经营发展的内生性影响,本文也对公司同期获得的政府补助(Sub)加以控制;与此同时,非政府背景客户的采购订单占比(Non-Procurement)也被加以考虑;此外,本文还控制了一些企业财务与股权结构变量,包括公司规模(Size)、负债水平(Lev)、总资产报酬率(ROA)、经营现金流(CF)、累计上市年份(Age)、管理层持股比例(Managhld)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Insthld)。

本文在模型(1)的基础上进一步设计了回归模型(2)和模型(3),构建完整的中介效应模型,以检验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能否通过降低民营企业公司风险(Vartq)来影响企业创新研发,并对控制变量进行了相应调整。

Vartqi,t+1=β1+β2Procurementi,t+β3Non-Procurementi,t

+β4Subi,t+β5Sizei,t+β6Levi,t+β7ROAi,t

+β8Growthi,t+β9TQi,t+β10CRi,t+εi,t+1

(2)

Expi,t+1/R&Di,t+1=β1+β2Procurementi,t

+β3Non-Procurementi,t+β4Vartqi,t+1

+β5R&Di,t+β6Subi,t+β7Sizei,t

+β8Levi,t+β9ROAi,t+β10Managhldi,t

+β11CFi,t+β12Agei,t+β13Insthldi,t

+εi,t+1

(3)

模型(2)除了控制非政府背景客户的采购订单占比(Non-Procurement)和政府补助(Sub),还控制了一些企业财务变量,包括公司规模(Size)、负债水平(Lev)、总资产报酬率(ROA)、营业收入增长率(Growth)、托宾q(TQ)和流动比率(CR)。模型(3)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了中介变量——公司风险(Vartq)。

变量的具体定义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定义

(三)描述性统计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3所示。从中可以看出,在303个拥有政府部门大客户的样本中,政府直接采购订单占民营上市公司销售额的平均比例超过了11%,如果进一步考虑国有企业,则这一比重接近23%,说明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占比较高,对民营企业有着重大影响。另外,衡量民营企业创新质量Exp、创新投入R&D与经营风险Vartq的分布也有较大差异,这一数据结构为本文研究政府背景大客户如何影响民营企业研发创新活动与经营风险提供了潜在的可行性。

表3 变量描述性统计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与民营企业研发创新

为了检验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与民营企业研发创新之间的关系,本文首先在模型(1)的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回归分析,其实证结果如表4所示。第1、第2列基于研发质量视角,发现政府大客户的采购占比Govper与研发质量正相关(β=0.338),在5%的水平上显著,将国有企业也考虑进来后,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占比Stateper与研发质量亦正相关(β=0.303),且结果也在5%的水平上显著,均说明政府(政府背景)客户采购占比越高的民营企业其研发质量越显著高于比重低的企业。类似地,第3、第4列基于研发投入视角,发现政府大客户的采购占比Govper与研发投入正相关(β=0.042),在1%的水平上显著,将国有企业也考虑进来后,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占比Stateper与研发投入亦正相关(β=0.030),且结果在5%的水平上显著,均说明政府(政府背景部门)采购额占销售总额比重越高的民营企业,研发投入越显著高于比重低的民营企业。此外,Sub的回归系数为正,但显著性较差,表明政府补助对民营企业创新活动的作用不甚明朗,多种政府干预手段并存时其促进效果不如采购方式。综上所述,政府背景大客户能够给民营企业带来研发质量提升与投入增加的影响,与假设1的预期相一致。

表4 政府背景大客户与民企创新的回归分析

(二)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特质与民营企业研发创新

为了检验订单的偶发性与稳定性是否对政府背景大客户与创新活动间的关系有影响,本文把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订单进一步细分为偶发性订单与稳定性订单。我们按照公司在样本期间内有多少年份获得了政府背景客户订单进行排序,将获得政府背景客户订单最多的前三分之一的公司划分为稳定性组,获得政府背景客户订单最少的后三分之一的公司划分为偶发性组。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对于订单具有偶发性的公司,其政府背景大客户采购比例的回归系数在显著性与数值上都较稳定性的公司明显偏弱。而表中最后一行也利用Chow检验对两组样本的回归系数进行了差异性检验,其结果亦佐证了其差别的存在。这表明,相较于偶发性订单组的企业,持续性较强的政府背景大客户发挥的边际影响效力更强,即持续稳定的政府背景客户订单能够更好地推动民营企业提升创新投入与创新质量,而偶然的订单对民营企业的促进作用较弱,验证了本文的假设2。

表5 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比例与民企创新水平的回归分析(偶发性Vs.稳定性)

接下来本文考虑了政治层级所带来的影响差异,并将政府背景大客户划分为中央政府(央企)层级和地方政府(地方国企)层级进行对比研究,结果如表6所示。表中前两列考虑企业创新质量时,中央层级的政府采购Govper-Central与企业创新质量正相关(β=0.258),而地方层级的政府采购Govper-Local与企业创新质量亦正相关(β=0.091),且结果分别在1%、10%的水平上显著;类似地,衡量中央层级政府背景客户的指标Stateper-Central与企业创新质量正相关(β=0.222),地方层级的政府背景客户采购Stateper-Local与企业创新质量正相关(β=0.114),且结果分别在5%、10%的水平上显著。相较而言,中央层级的回归系数在绝对值与显著性水平上都较地方层级的回归系数更有影响力,说明中央层级的政府部门(政府背景)采购订单对民企创新质量的提升更明显。第3、第4列考虑了企业创新投入后结论依旧保持一致。与此同时,本文还通过计算各变量的标准化回归系数来检验不同层级政府背景客户对企业创新质量与投入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其结果同样表明中央层级的政府背景客户影响更大,佐证了假设3。

表6 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比例与民企创新水平的回归分析(中央层级Vs.地方层级)

(三)影响机制

通过对前面假设的检验,我们可以发现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订单对民营企业创新研发有着显著的推动作用。由于民营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其研发活动往往受到公司所面临的经营风险的限制,因此为研究客户结构对研发创新的作用机制,本文拟从公司风险的角度出发,探索政府背景大客户对民营企业研发创新的影响渠道。依据模型(2)、模型(3)的设计,表7进行了相应的回归分析。前两列展示了民营企业经营风险与政府客户(政府背景客户)订单的回归结果,不难发现政府部门(政府背景客户)采购额占销售总额比重与民营企业风险程度负相关,系数值β=-0.203(-0.215),且结果在1%(5%)的水平上显著成立,表明民营企业获得的政府(政府背景客户)采购额占销售总额比重越大,其面临的经营风险越小。进一步地,表7第3~6列则利用完整的中介效应模型同时加入政府背景大客户与公司风险变量对研发投入、研发质量进行了相应的回归检验。结果显示,不论是政府部门客户还是政府背景客户,公司风险均发挥了有效的中介作用。此外,我们还对上述中介变量进行了Sobel检验,结果显示Z值(Govper对应1.94/2.14,Stateper对应2.47/2.60)亦明显大于临界值0.97。上述结果均说明,公司风险是政府背景大客户影响民企创新研发活动的一个重要中介变量。总之,拥有政府背景大客户的民营企业所遭遇的不确定性挑战越小,无疑越能为其加大研发投入、改善创新质量提供一剂定心丸。

表7 政府背景大客户采购比例与民企创新成效的回归分析(中介效应分析)

五、稳健性检验

(一)替代变量检验

(二)内生性问题

鉴于客户信息目前属于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的范畴,因此本文的研究设计可能存在样本自选择的隐患。为此,我们检验了企业是否披露前五大客户信息与其研发创新活动间的关系,实证结果发现企业是否披露前五大客户信息与其未来的创新投入与创新质量均不显著,较好排除了样本自选择问题对本文研究结论的干扰。进一步地,鉴于客户信息属于年报自愿披露范畴,为了缓解样本选择性偏差问题造成的影响,本文还利用Heckman二阶段模型进行了稳健性检验,结果同样满足本文假设1的推论。此外,考虑到民营企业的创新研发与获得的政府背景客户订单间往往可能存在严重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通过反向因果的检验方法发现民营企业当年的研发投入、研发质量与未来的政府背景客户订单比例间虽然存在正向关系但并不显著,这一结果也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了本文的研究结论受内生性问题的干扰。

(三)其他稳健性检验

此外,本文还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为样本中每一个获得政府背景客户的民企匹配一个在样本期间内没有获得任何政府背景订单的企业做控制组样本,并依据政府部门大客户和政府背景大客户分别进行了回归。前文的数据处理过程中,因客户过于分散的缘故删除了前五大客户集中度小于1%的样本,为保证结果的可靠性,本文考虑进来这部分样本后进行了回归分析。由于中国证监会在2007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才开始建议上市公司披露主要客户信息,因此我们的样本分布在2007年最少,在总样本中仅占不到1%。为了更好地检验本文的结论,我们也删除了2007年样本进行回归。上述结果均表明,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占比与民营企业创新投入、研发质量均显著正相关,佐证了前文检验结果,很好地支持了假设1。

六、研究结论与启示

本文利用2007—2015年A股民营上市公司的客户订单数据,从供应链风险传递视角系统考察了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对民营企业创新质量与投入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能显著提升民营企业未来的研发创新质量与投入,且这一影响在中央层级的政府背景客户样本和订单持续性较强的样本中更为显著;从政府背景大客户采购的影响途径来看,本文的研究结论同样表明政府背景大客户的存在可以显著缓解民营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从而增强民营企业提高创新投入与效果的信心。

本文的研究发现有助于理解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对民营企业创新活动的促进作用与影响途径,有利于使政府调节微观经济活动之手更精准。本文也同时考虑了传统政府补贴对民营企业研发创新的影响,从主要分析的结果来看,补贴对民营企业研发创新的影响非常不稳定,总体效果不如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这意味着对民营企业生产的政府补助难以实现预想中的促进创新的效果。结合本文的主要发现,有如下政策启示:政府如果能将对民营企业生产端的政府补助改为产品端的政府背景大客户的采购,对民营企业提升研发创新活动的质量与数量都会产生更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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