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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沉默非金”也

2020-11-16

山东人大工作 2020年11期
关键词:执法检查评议职务

人大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过程中,发表意见是其主要的工作方法。比如,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时作审议发言,在参加执法检查和调研视察等活动中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在述职评议中对评议对象说长道短,在工作评议中或褒扬或批评等等,这些都需要人大代表真实思想的表达。

发表意见看起来很简单,其实不然,话要说得言简意赅、说得高屋建瓴、说得掷地有声,说到点子上、说中要害处……非经过一些历练不可。我在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在人大代表视察某社区居委会工作座谈会上,一位在另一社区居委工作的人大代表说:“我参加视察主要是来学习兄弟单位经验的……”一番客气的开场白,讲得十分得体,却与代表职务身份极不相称。又如,在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不发言的代表往往会被“点名”发言,有些人大代表就会说“我是来学习的”。听起来很谦逊,实则是不敢说、不想说,怕说不好。这些代表忘记了人大代表的初心,忘记了人大代表的职责,忘记了选民群众的重托。事实上,人大代表无论是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还是参加评议、审议,都是依法履行代表职务,行使国家权力。代表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有意见提意见、有建议提建议,绝不是“学习”和“取经”,如此“客气”实质上是“沉默”,轻视了代表自身的地位和权利。由此可见,人大代表的“说”非同寻常,要履行好人大代表职责必须先把话“说”好,这可不是“沉默是金”!

作为人大代表怎样才能把话“说”好,把意见建议表达好呢?要做到三点。

要敢于直言不讳。人大代表要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代表职务意识和担当意识,增强依法行使各项职权的自觉性,切忌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行业代表,把代表职务看成是荣誉称号。人大代表大会不发言,小会不发言,什么时候发言?如此下去,又怎么能传递人民群众意愿,反映人民群众心声?又何谈履行代表职务呢?因此,作为人大代表不能瞻前顾后怕得罪人,唯唯诺诺,人云亦云随大流。要消除顾虑,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担负着人民的重托和期望,站在为民履职的高度,理直气壮地为民代言、为民执言、为民直言。

要能说真话实话。既然发表意见是代表履行职权的主要形式,那么理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虚美不隐恶,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能只唱赞歌、不讲批评,更不能回避问题、掩饰矛盾。说真话实话,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更好地认识不足、改进工作、提高完善,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要善说群众心里话。人大代表是由选民选举产生的,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倾听群众心声,及时了解和掌握群众疾苦,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并监督“一府一委两院”做好群众工作。因此,代表在履行职务时,不能“沉默”,不要“客气”,不说套话空话,多说群众想说的心里话,多说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实话。这样才无愧于广大选民的信任,无愧于人民群众的期望,无愧于人大代表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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