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力建设“四个机关”答好新时代县乡人大工作答卷
2020-12-02莱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孙建国
□莱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孙建国
莱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努力答好新时代县乡人大工作答卷。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设对党忠诚的政治机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莱州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党领导下重要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及时把市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始终做到与市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
努力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做好新时代县乡人大工作的重大原则、思路举措、重点任务,切实用以指导和推进人大工作。
莱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市级以上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座谈会
主动服务中心大局。自觉维护市委领导地位,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来谋划推动人大工作,不折不扣推动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聚焦市委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莱州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深入调查研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聚焦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等重点工作,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认真领会和把握市委人事意图,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切实发挥党组作用。认真履行人大常委会党组主体责任,注重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将“一要点两计划”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积极向市委提出建议,争取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牢固树立党建主责主业意识,坚持党建工作与人大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研究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程序,夯实工作基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有力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辱使命的权力机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莱州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属性,不断完善组织制度和工作机制,保障宪法法律贯彻实施,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联系,有力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夯实县乡人大履职行权基础。优化人大机构设置。按照上级人大和市委统一部署,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调整优化相应职能,切实筑牢履职行权的基础。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先后制定、修订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18项,沿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制度10项,废止信访工作办法等制度2项,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推动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开展。在落实镇级人大“四有”基础上,明确镇级人大五个规定动作,并创新实施市镇人大“五联”监督工作模式,使乡镇人大履职规范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保证促进宪法法律贯彻实施。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定期听取审议市政府“七五”普法规划落实和依法治市情况报告,促进人大相关决议落实,推动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周、各项法律颁布实施日等重要节点,多次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宣传教育活动。用好执法检查利剑。专门出台执法检查工作办法,对执法检查的各个环节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增强执法检查刚性、提升工作质量。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和频次,每年至少围绕一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先后对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消防法等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法律法规的实施。
加强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联系。拓展代表履职监督渠道邀请。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证会、行风评议、电视问政和重大民生事项监督等活动,每年代表参与率达70%以上,充分发挥了人大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实现工作评议全覆盖。莱州市委高度重视和支持人大工作,注重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要求把代表建议办理、代表评议部门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考核体系,特别是换届以来,市委把代表评议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形式。2017年,首次将列入全市考核的73个市直部门、8个驻莱州单位和41个窗口单位,全部纳入人大代表评议范围,实现了评议工作全覆盖。近年来,莱州市坚持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对列入全市考核的市直部门、驻莱州单位和窗口单位开展工作评议,既加强了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又促进了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高效能。
莱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近百名市级以上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全市“三重”工作
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建设勇于担当的工作机关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莱州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的职能属性,依法做好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全力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始终坚持寓支持于监督。注重方向一致性。坚持向市委请示报告、与“一府一委两院”定期联系等制度,形成良性互动,确保人大监督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合拍、同“一府一委两院”整体工作合力,使监督工作目标明、方向准。注重监督实效性。实现调查研究长效化、评议报告电子化、审议意见办理台账化、专题询问常态化、预算监督联网化,有效增强了人大监督刚性,使每项监督内容都有回应、有效果。注重支持有效性。当好“一府一委两院”与代表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先后号召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支持优化营商环境、脱贫攻坚等工作,有效建立起党委政府与基层群众之间上传下达的绿色通道。
扎实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主动争取市委对人大决定工作的领导,不断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市委有要求、法律有规定、群众有呼声的重大事项,把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审查批准计划预算作为重点,先后就深化改革、推进法治、改善民生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41项,及时有效把市委决策意图转变成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为新时代全市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依法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严格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上重点把握“七个环节”,即每次人事任命都要经过资格审查、任前考法、严格提请、供职发言、审议表决、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程序,全程做到严格把关,充分体现制度张力,确保任免工作合法有效。与此同时,针对干部任后监督问题,还对听取履职报告、开展工作评议、组织代表约见等方式进行了积极地思考与探索。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建设履职为民的代表机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莱州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人民属性,始终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积极保障代表履职行权,有效激发代表工作活力。
搭建好履职舞台。围绕市委“一三五七”总目标,本届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了“建新功、创新业、作表率”实践活动,每年谋划一个主题、部署一次联动、推动解决一批问题,致力发挥代表服务发展、开展监督、联系选民作用。近年来,先后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和“双招双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主题,号召各级人大代表当好宣传员、领航员、监督员、联络员,引导代表立足岗位、担当作为,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畅通好联系渠道。多年来,莱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开展“双联”活动为载体,以促进群众满意为目标,在密切联系代表、联系群众上做文章,在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使人大工作更贴民心、更接地气。每名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10名以上代表、每名代表联系10名以上群众,深入代表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完善代表群众意见反映、登记、转交、督办、反馈机制,让代表群众诉求均能按程序及时办理,杜绝“不了了之”“石沉大海”,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促进代表和群众“双满意”。
规范好履职机制。完善培训机制。坚持每年组织市级以上人大代表开展一次集中培训,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切实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细化保障机制。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及时通报全市重点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重要活动;依法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将市、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的经费标准。强化监督机制。全面实行代表履职档案制度,使代表活动有章可循、有案可查,促进代表依法主动履职;全面实行代表述职评议制度,截至目前,全体住莱州烟台市人大代表已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评议1次,1052名莱州市、镇人大代表已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并接受评议1次,进一步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