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林荫大道”到“葛宇路”:“街头”作为城市权利的实践空间
2020-11-12李昕
李 昕
内容提要:街头是现代城市的重要空间,也是都市生活的一部分,自现代城市兴起后,街头逐渐承载了人们为争取城市权利而进行的实践活动。在某种程度上,街头的未来蕴含着城市居民争取城市权利的可能性。本文通过厘清街头之意涵的嬗变与现代城市发展的关系,进而分析发生在街头的争取城市权利之实践活动的形式及其特点,并将之与当下的现实情况联系起来,分析在地理媒介介入街头从而改变了空间之定义和界限的情况下,将对街头的实践活动产生何种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街头的未来就是争取城市权利的未来,街头的实践活动孕育着争取城市权利的可能性,同时也可以为由资本逻辑所支配的大都市中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改变和希望。
一 引言
“街头”(neighborhood)是现代城市的产物,作为城市空间和都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一直承载着人与都市最为丰富而鲜活的互动。
现代城市出现后,经由城市规划的一系列运作,出现了新的空间——“街道”(street)。街道为现代城市居民提供了步行的场所,同时也发挥着休闲娱乐的功用,米歇尔·德塞都(Michel de Certeau)曾提出,空间是被实践了的场所,随着城市居民在街道上进行散步等日常实践活动,街道逐渐介入了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成为现代城市中的重要空间;街道同时也成为都市生活的一部分,在城市居民的都市体验与经验的生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于是,街道的意义已然超越了“场所”,也不仅仅是指现代城市的一种空间,它已经成为存在于城市居民观念中的既定生活场域,其意涵也逐演变为如今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指的“街头”(neighborhood)。与此同时,街头也成为城市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符号,它可以在文化、记忆、情感、身份认同等方面,为彼此间具有较强“异质性”的城市居民提供一种“共同感”。
在日常生活中,种种与“街头”相关的实践与想象,都指向人们对于城市的感受与体验。街头寄托着人们对都市生活的希冀,也隐喻着资本对日常生活的塑造;人们在街头的实践中追寻着对城市的理想,并在与街头的实践互动中展开与资本力量的博弈。具体而言,一方面,街头为人们提供实践的空间;另一方面,街头蕴含着将都市想象落实为日常生活的可能性。正如马克思主义地理学者大卫·哈维(David Harvey)所提出的,“城市权利这个观念基本源于城市的街头巷尾、城市的街区”。人们对城市权利的争取显然与“街头”密切相关。
如前所述,街头可以作为人们争取城市权利的理想空间,是书写人们争取城市权利之曲折实践的典型文本,同时,街头的未来也映照出人们争取城市权利的理想。随着地理媒介的发展,卫星地图与电子地图在城市中的普遍使用悄然改变了空间的定义和界限,而在虚拟空间和物理空间交叉碰撞之际,人们对于公共空间之未来的想象也变得更加丰富了。在此般现实情况下,街头的实践活动又将如何展开呢?
本文希望通过追溯“街头”作为空间的发生与“街头”意涵的嬗变,揭示蛰伏于“街头”的争取城市权利的可能性;并分析城市居民在争取城市权利的过程中,如何根据所面临的现实而具体的情况进行实践活动;进而,结合当今城市公共空间网络化的现实,探究地理媒介的介入使得赛博空间与物理空间交叉碰撞之际,发生在街头的争取城市权利的实践所具有的可能性与问题。
二 “街头”的初现:现代城市与日常生活的发生
就城市空间的具体语境而言,“街头”一词最初的概念是指“街道”,其对应的英文是“street”,即指经由城市规划所产生的地理空间。最早的现代街道出现在巴黎。17 世纪末到18 世纪初,法国正处于路易十四的统治时期,由于当时的政治局面较为稳定,于是路易十四便下令将原本发挥着军事防御功能的巴黎城墙拆毁,代之以一条宽阔的巨型大道,并在沿途种植树木,以供市民步行——这就是最初的林荫大道(Boulevard)。“Boulevard”一词源于荷兰语“bolwerc”,在荷兰语中,该词属于军事用语,一般用于“形容各种类型的防御工事,尤其是防御性的棱堡或城墙”,而随着城市围墙被林荫大道所取代,Boulevard 一词的意涵便随之发生了变化;与此同时,大街(avenue)的意涵也发生了变更:它从表示“人们进入地点的一个通道”(advenue),演变为了专指“两边种有树木的走道”(avenue),而著名的“香榭丽舍大街”,正是后者的典型代表。自此,“林荫大道”和“大街”被赋予了相近的含义,二者都可以供人们步行,并发挥着提供休闲娱乐的功用,因为有了人的实践活动参与其中,所以它们从“场所”(place)过渡为“空间”(space)。同时,街道也成为了巴黎作为现代文明城市的最佳例证:一方面,巴黎的重建使“街道”的意涵发生改变;另一方面,“街道”也重新定义了巴黎,因为街道可以为市民提供在城市中悠闲散步的空间,这也标志着巴黎从传统的欧洲围墙城市演变为了现代开放城市。由此,作为现代文明城市的产物与标志,“街道”首次获得了现代意义。
随着人们可以在林荫大道上散步,步行逐渐成为了一种城市生活的消遣方式,同时,林荫大道也成为市民日常生活消遣的空间。18 世纪初,巴黎市民创造了一个新的专有词语——“在林荫大道上”(sur le boulevard),其含义为“散步在路上”,这表明在林荫大道上散步已经融入了巴黎人的日常生活。在此,街道不仅仅是指某一地理空间,而且也是市民观念中和文化意义上的生活场域,是现代城市中一种约定俗成的文化符号。就这样“街道”(street)逐渐演变为了“街头”(neighborhood)。
三 都市体验的断裂与城市权利的蛰伏
林荫大道本是在帝国政治权力主导下所进行的城市规划的产物,经由人的实践活动,成为了文化意义上的日常生活场域,人的活动、记忆、情感等等都诉诸其中,从而产生了都市体验,也塑造出了同时存在于空间和观念中的街头。
而随着资本力量的发展,主导现代城市空间规划的力量,由原先的政治军事因素逐渐过渡为资本经济因素。资本与生俱来的逐利天性驱使它不断地控制时间、塑造空间,正如马克思曾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指出的,资本的本性力求超越一切空间界限,即用时间来消灭空间。资本流通使得时间成为了人类社会的一个基本维度,而资本主义的内在逻辑则要求尽可能地去减少空间障碍来符合资本流通的时间要求。在新的交通运输手段不断涌现以满足这一需求的同时,还需要对空间进行规划、组织、构建和使用。
19 世纪末,奥斯曼对巴黎的改造,尤其是对街道的改造,是资本流通主导下的典型案例。在拿破仑三世的支持下,时任塞纳省省长乔治-欧仁·奥斯曼对巴黎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奥斯曼的改造却以一种“创造性的破坏”的方式进行,以化解当时的政治经济危机,安置大量的剩余资本和失业者。此外,奥斯曼还进行了大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市政建设,而对街道的改造,则主要体现为在市中心开辟了一条新的林荫大道,并同时在林荫大道的两旁修建了咖啡馆、百货公司和拱廊街等商业空间。
新的林荫大道更好地发挥了“流通”的功用,正如奥斯曼本人所说的:“通过巨大的街道,不仅让空气和光能够流通,也通过这种精致的组合,让军事单位能够流通,以确保公众的平静,进而让人们更健康,也就更不容易造反。”空间生产必定会带来基于空间的社会关系的再生产,同时也必然会带来新的都市体验。伴随着新的林荫大道的修建,塞内河沿岸的旧有居民区被拆毁。这种破坏性的创造,不仅使旧有的空间消亡,更打破了城市居民原有的在时间与空间双重维度中建立起来的日常生活联结。新的街道与在改造中被摧毁的旧有街道巷弄不同,后者的功用并不在于“交通”或“流通”,而是发挥着作为城市日常生活的公共空间和观念场域的作用;与之相比,新的街道以创造为名,实际上则意味着一种双重的破坏:“既破坏了具体的建筑,也破坏了其空间和历史的连续性。”市民们惋惜的不仅仅是旧有建筑和街道的拆毁,更是随着建筑与街道的拆毁而造成的都市体验的断裂。
宽阔的林荫大道制定出隐形的规则,这体现在它限制着进入街道的人的身份与阶级:只有中产阶级和上流社会的人士才有资格驾驶马车漫步其中,贵族妇女以林荫大道为展示舞台炫耀着自己的时尚服饰,而咖啡馆和百货公司更是以体面的名义将普通人拒之门外。拱廊街的出现更是将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彼此间原本泾渭分明的状态打破……新的公共空间和随之产生的新的人际关系,都令城市居民感到焦虑,他们认为新的大街标志着富有诗意的巴黎的终结,而对于老巴黎的眷恋正源于在新的巴黎城市中所感受到的失落与焦虑,就像本雅明所认为的那样,城市居民所感受到的快乐,不在于“一见钟情”(love at first sight)而在于“最后一瞥之恋”(love at last sight)。当昔日供人们散步消遣的街头渐渐消逝时,城市居民才意识到街头作为日常生活场域的不可或缺,街头被景观化的同时,真正的街头也被湮灭了,失去了对街头的拥有仿佛也就失去了对城市与城市生活的拥有。
街头之景观化的背后是资本力量驱使下的空间商品化和日常生活的规训,以及都市体验的异化。随着城市发展趋于成熟,城市规模扩大,城市人口数量增加,世界范围内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大都市”“全球城市”。随之而来的是空间的商品化现象促使城市规划日渐趋同,摩天大楼接踵而至,后现代玻璃建筑纷纷涌现;在资本运作和政治规划的勾连下,“大都市”成为大部分城市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趋势,都市景观趋向千篇一律。宽阔的街道不再是现代开放城市的特征,而是所有城市的前景,摩天建筑不再是某座大都市独树一帜的标志,而成为所有城市的盲目追求。与此同时,城市中的旧有建筑被拆毁,街头巷弄特色不再,大都市在带给人们震惊体验之后,面临着新的城市危机。“用一种吊诡的说法,即街头景观乃是街头本身,却也同时湮没街头。”
面对飞速发展的城市和日益紧迫的危机,城市居民再次感受到一种失落,这种失落不仅仅来源于对被资本吞噬掉的日常生活空间的缅怀,更是对资本逻辑下的空间商品化所带来的日常生活的异化与都市体验的断裂而产生的焦虑与失落。
四 建构街头生活:日常生活与城市权利
城市空间的改造、生活场域的消亡和都市生活之想象的落空,种种与都市日常生活相关的问题,使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城市权利”的重要性。“城市权利”这一概念是列斐伏尔针对20 世纪60年代的巴黎提出的,其基于彼时巴黎日常生活的凋零这一状况,提出建设另一种城市生活的设想与诉求。而街头,作为一个集地理意义上的城市空间和观念中的生活场域为一体的城市缩影,正是“城市权利”生发和书写的“应许之地”,正如哈维所认为的:城市权利这个观念基本上源于城市的街头巷尾、城市的街区。
“城市权利”的关键问题之一是“谁拥有城市”,针对这一问题,列斐伏尔曾提出这样的观点:“拥有不是个人直接拥有一份物业意义上的拥有,而是每一个群体集体意义上是否能够获得就业和文化,居住在一个合适的住宅里,拥有适当的生活环境,获得满意的教育,获得个人的社会保险,参与城市管理。”在此基础上,大卫·哈维认为:“主张城市权利即是一种对城市化过程拥有某种控制权的诉求,对建设和改造城市方式具有某种控制权的诉求,而实现这种对城市的控制权需要采用一种根本的和激进的方式。”
既然“城市权利”源于街头,那么对于城市权利的争取和新的城市生活的想象与实践亦从街头展开。街头,就“街区”(neighborhood)这一层面的意义而言,寄托着人们对于新的都市体验的想象,承载着人们的街头实践活动。作为生活场域的街区,因为在时间和空间的双重维度上都给人们提供着历史、宗教、民族、记忆等等文化层面上的联系;空间上地理距离的接近与时间上社会生活的连续性,使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更容易拥有共同经历。因此,处于同一街头的居民更容易在追求城市权利的诉求上团结起来进行实践活动。
在城市发展与城市生活的历史中,街头承载着不同身份的群体的各种性质与形式不一的实践活动,这些实践活动共有的诉求即为争取城市权利,建构起一种得体而有序的城市生活。
美国社会学家米切尔·邓奈尔的学术作品《人行道王国》,以社会学田野调查的方法,记录了20世纪90年代生活在纽约格林尼治村第六大道上以黑人群体为主要成员的底层城市居民和城市边缘人群的街头生活。生活在第六大道上的城市居民,大多是被大都市的资本秩序和规则排斥在外的群体,他们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没有正式体面的工作,没有安全固定的居所,绝不属于资本逻辑下大都市发展中的理想型“城市居民”,但是,他们在街头建构起自己的城市生活,自发建立起一套生活模式和自成系统的生存规则,工作、睡觉、上厕所、恋爱等等一切日常生活行为都发生在人行道上,可谓“人生的全部意义都在街头”。大卫·哈维认为,城市权利是一个空的符号,充满了内在的可能性,换而言之,城市权利本身并没有什么具体的意义,但人的实践活动可以赋予其意义。人的实践所具备的改变实践的潜力给争取城市权利带来希望,生活在人行道上的居民,因其在身份、种族、宗教和文化等层面上所具有的“共同性”而产生在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上团结一致的可能性,因此,在资本逻辑控制都市的情况下,这种建立在人行道上的乌托邦式的“人行道王国”才有了存在的可能性。居住在人行道上的城市居民,通过对于街头空间的占领,对街头生活的建构,才获得了自己成为城市居民的可能性。这种在陌生的都市秩序中创造出熟悉的生活场域的实践活动,正是街头作为争取城市权利的重要场域的典型例证。
五 “夺回街道”
如果说《人行道王国》中所记录的发生在街头的实践是资本化的都市所创造出来的边缘群体对公共空间和城市权利的争取,那么随着资本逻辑对都市的支配愈发强烈,同时对普通城市居民生活的入侵亦愈发严重,空间的商品化不断地侵蚀着普通居民的日常生活公共空间和城市权利。20 世纪90年代末的“夺回街道”(Reclaim the streets)运动,正是普通城市居民因为反对高速公路修建对街头的摧毁而发起的。1995年至2000年,“夺回街道”运动在伦敦发起,起初是出于抵制某条高速公路的修建,反对资本主义工业、汽车等对于生活场域和公共空间的占领,随后扩散到许多发达国家,“夺回街道”也由最初的一个组织发展成为一项活动,成为全球反资本主义运动的重要实践之一。该活动以反对汽车对人行道的占领为名,实则是表达在资本主义全球化入侵日常生活之际,城市居民对于日常生活的维护和争取城市权利的诉求。
与之前发生的一些争取城市权利的实践活动不同的是,在“夺回街道”运动中,网络媒介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自此,媒介的介入使得街头实践活动发生了形式和意涵上的变化,从而创造出了动员公众的独特形式与效果。
手机短信是该运动中的主要媒介,人们在事件发生前接收到通知消息,以确定在何时何地走上街头,以达到一种在瞬间占领街头、拥有城市权利的效果。以手机短信为形式的网络为“夺回街道”这一行动创造出一个既足够开放又相对封闭的虚拟空间:“唯有足够开放,众人才能走上街道参与运动;唯有相对封闭,行动的位置和时间才不至于过早泄露给参与者之外的人”,惟其如此,这一运动才能达到理想中的“占领街头”的效果。而这一行动也创造出新的社会实践形态,也就是后来的“快闪”(Flash Mob)。
“快闪”一词,首次使用于2003年,是指人们出于某种不同寻常的目的,或反抗社会不公,或表达某种诉求,或仅仅出于娱乐,而在短时间内聚集于街头或某一公共空间,自发地进行唱歌、跳舞等表演活动,从而达到一种“瞬间”打破都市日常生活秩序的效果,以此方式来表达群体性的意愿。“快闪”行动的时间、地点和表演方式等细节,则是由参与者在活动之前通过社交媒体彼此联络、达成一致的。
参与“快闪”活动的人彼此之间都是陌生人,他们正是通过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才产生短暂的联结。在“快闪”中,城市居民不仅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占领街头”的实践,从而完成“拥有城市”的想象;更重要的是,陌生人在短时间内打破了都市中人与人之间彼此孤立而疏离的常态,代之以一种互动,打造出一种“附近”感,由此建立起一种虽然短暂但却有效的联结。“快闪”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参与者与城市之间的疏离状态,也打破了资本逻辑主导的都市秩序中个人与集体之界限。
在资本全球化的影响下,都市趋于千篇一律,后现代玻璃建筑鳞次栉比,空间不断地商品化,与此同时,公共空间的秩序与规则也被资本逻辑控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被“物化”,身份与阶层的区隔取代了原本根植于日常生活的深刻联结。“快闪”活动表明,城市居民可以依托在公共空间中所进行的实践活动产生一种集体力量,从而进行有效的抵抗。“快闪”活动是在赛博空间(cyberspace)中发起的,经由短信、邮件以及如今的微信、微博等互联网社交媒体的帮助得以发起,但是唯有在街头等公共空间中将之付诸实践,才能完成对争取城市权利之诉求的表达;唯有街头,可以为建立异质化的都市实践提供公共空间并由此发挥其作为公共空间的意义与功用。
如前所述,“快闪”活动是借助于网络媒介,从线上发展到线下的,换言之,它是在赛博空间中发起、在物理空间中得以完成的一种实践。在此,以街头为例,公共空间的网络化初露端倪。
自1984年威廉·吉布森(William Ford Gibson)在科幻作品《神经漫游者》中首次提出赛博空间的概念以来,赛博空间或曰虚拟空间就逐渐被视为了一种与物理空间相平行的维度。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互联网也被视为一个与社会日常生活的其他领域截然分开的平行世界。然而,随着地理媒介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赛博空间与物理空间逐渐发生碰撞与融合:“通过无数分布在城市和建筑中的电子装备,实体与虚拟越来越彼此交缠、相互编织”,而这些分布在城市和建筑中的电子装备即被称为“地理媒介”(Geomedia)。在地理媒介的介入下,媒介与城市的公共空间也逐渐融合,具体体现为“媒介技术创造的虚拟的‘公共空间’与广场、街道、公园和建筑等等实体的城市空间合二为一”,并且,“融入地理成为城市实体环境的媒介技术不再仅作为真实的‘再现’或者中立的‘传输手段’而从属于‘现实’”,这种赛博空间和物理空间的交叉融合,会创造出公共空间之新的意涵与形式,从而也会改变人与公共空间的互动,给人们争取城市权利的实践活动带来新的变化和体验。
六 地理媒介与空间权利:从“葛宇路”事件看街头实践的未来
地理媒介使得作为物理空间的街头在赛博空间里成为了一个可以标记的地点:通过卫星地图,赛博空间中可以实时再现物理空间中的“街头”。例如,在高德地图等电子地图的移动客户端上可以精确地定位某一“地点”,并且非常具体地呈现该地点附近的空间——无论是街道景观,还是沿途的商铺和建筑,都可以与物理空间一一对应。由此,城市的公共空间与街头实践,在时间和空间的双重维度上或将被重新定义和书写。而“葛宇路”事件正是这种变化的例证之一。
“葛宇路”本是一位年轻人的名字。在2013年,暂住于北京市的青年人葛宇路无意中发现朝阳区一个城中村的主路竟然没有“名字”:这条路没有路牌,并且在纸质地图和卫星地图上都查无此路。于是,葛宇路打印出一个印有自己名字的路牌,擅自做主放置在这条路上,利用自己名字所具有的人名与地名的双关含义,制造出一起行为艺术。到了2014年,葛宇路发现自己命名的这条名为“葛宇路”的街道,竟然被百度地图和高德地图录入,随后又被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系统收录,这也就意味着附近的居民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打车、导航、快递、外卖等服务时,就会较高频率地使用“葛宇路”。于是,“葛宇路”从一个行为艺术作品,变成了一个街道的“非正式”名称,与此同时也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空间标识,成为观念中的街头。
“葛宇路”的“出现”,是地理媒介介入网络化的城市后,赛博空间和物理空间发生交叉融合的一个典型例证;在此,赛博空间和物理空间不再是完全平行的。在这一案例中,作为城市居民的葛宇路本人,最初是在赛博空间中通过对一条街道的命名将之“占为己有”,通过地理媒介和社交媒体的记录与传播,赛博空间的活动落实在物理空间的实践中,从而引起了人们对于城市街道命名这一问题背后的城市管理、交通状况等现实问题的关注。
根据新闻报道,“葛宇路”原本要被命名为“百子湾南一路”,但是,因为该街道所在区域的房地产开放商在建成商品房之后没有及时将施工时征用的城市道路交还给政府管理部门,从而导致这条街道在城市道路管理中被遗漏。这一疏漏暴露出以房地产为代表的资本力量对公共空间的商业占用和政府部门在城市道路管理中的失范行为,而正是在二者的灰色夹缝中,“葛宇路”才能以城市道路之名获得短暂的存在。在社交媒体上引起关注之后,“葛宇路”因为不符合城市道路命名的规范,被政府部门摘牌,重新冠以官方路牌“百子湾南一路”。与此同时,作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中的插曲,“葛宇路”事件却推动了城市建设的发展和城市管理的完善,同时给人们带来了关于“城市权利”的新的思考。
随着非正式路牌的拆除,这条原本逸出于城市道路管理的街道因为长久无人管理而出现的种种问题大多得到关注与解决。原本时常发生交通堵塞、道路设施破旧的街道被重新疏通、铺设,长久以来被闲置的红绿灯也终于重新通电使用;更重要的是,附近居民的日常生活原本为这条街道的混乱状况所困扰,而重新进入官方管理系统内的道路不仅恢复了交通秩序,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亦得到改善。与此同时,一些城市居民也认为,政府部门与其摘掉路牌,不如顺水推舟,将此条街道正式命名为“葛宇路”,以此来体现北京这座城市在文化上的包容。这一建议虽然没有被采纳,但是关于“城市权利”或曰“网络化城市中的城市权利”的思考还是向前推进了一步。
“葛宇路”事件是网络化时代里,城市居民在赛博空间争取城市权利的一次实践。地理媒介介入城市空间产生出城市公共空间的新形式,也带来新的都市体验和新的实践方式。“葛宇路”是一条在物理空间中本来就存在着的道路,但是其正式成为城市中的公共空间和符号却是通过赛博空间中的命名,而正是葛宇路在电子地图上的成功命名,也直接导致了它在现实生活中的戛然而止。这一实践活动无疑为城市公共空间的建设提供了新的可能性,也为城市公共空间的艺术实践打开了新的方向,更重要的是,城市居民也借此发掘出街头生活所蕴含的争取城市权利的可能性。
如果将“葛宇路”这一行为艺术本身以及关于街道命名的前因后果视为争取城市权利的过程中的一个“事件”——一个“超出了原因的结果”,那么可以借用齐泽克对于“事件”的看法来思考街头作为日常生活实践场域的潜力和争取城市权利的可能性:“事件究竟是世界向我们呈现方式的变化,还是世界自身的转变。”“葛宇路”事件的始末,可谓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因为地理媒介的介入和城市空间的网络化必将会不断给街头的城市生活带来改变。而在地理媒介发展推动下日益网络化的城市中,赛博空间和物理空间的博弈会产生怎样的新问题,城市居民对此又会产生怎样的想象与实践?就赛博空间和物理空间而言,发生在哪一个空间中的实践才能称之为真实的实践活动呢?
正如齐泽克所言:“事件涉及的是我们藉以看待并介入世界的架构的变化。”如前所述,赛博空间和物理空间的交叉碰撞,产生了新的空间与体验,甚至未来还存在着发生反转的可能性。目前的一个明显的趋势是,现如今以“80 后”“90 后”乃至“00 后”为主要群体的年轻人,对于赛博空间的热情与关注,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越了物理空间,往往选择以在赛博空间中的“获得”和“拥有”来想象性地弥补对于物理空间的“失去”。例如,当下不再有徐霞客探索式的“壮游”,取而代之的是在网络上查好攻略,根据电子地图的指示到达目的地,然后以在社交媒体“打卡”的方式完成空间之旅;而“葛宇路”在某种程度上亦说明,在当下社会日常秩序中,可以拥有街头的似乎不是城市居民,而是房地产开发商和城市规划部门,所以城市居民转而将目光投向电子地图,在电子地图上占领一条街道,似乎便意味着拥有了现实生活中的街头。然而哪一种才是真实,却难以界定。
结语
马克思曾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自现代城市出现以来,街头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场域,也承载着人们争取城市权利的实践,在此意义上,街头的未来也是争取城市权利的未来,街头的实践活动孕育着争取城市权利的可能性。街头作为空间,在当下和未来都不断地发生着变化,而“现实”与“虚拟”的界限也在不断更替,可以肯定的是,发生于街头的实践活动,可以为争取城市权利带来或多或少的希望,由此也可以改变由资本逻辑所支配的大都市中人们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