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业技能人才保障问题初探
2020-11-10覃孟达麦文翰
覃孟达 麦文翰 李 玑
(1.广西工业技师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31 2.广西建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西 南宁 530031 3.广西县域科学发展促进会 广西 南宁 530022)
一、技能人才保障关乎工业高质量发展大计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产业转型升级成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战略。技能型人才的多寡,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约束条件之一,直接影响着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速度与模式选择,关系到地区经济升级换挡的成败。
工业的转型升级主要是指产品从低附加值向高附加值升级,企业从高污染高能耗向低污染低能耗迈进,产业从粗放型向集约型发展。新常态下的工业转型升级对于技能型人才的衡量标准和需求,呈现出与过去工业化前中期模仿跟随阶段不同的趋势和特点,主要表现在技能型人才要求知识化、理论化和快学习、善创新。广西与东部先进省份相比工业发展水平差距明显,这与广西符合产业发展要求标准的技能人才数量严重不足高度相关。在新的历史时期,推动广西工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实现经济社会突破式进阶,亟需建立和完善我区工业技能人才保障机制,下大力气抓好人力资源的开发和人才的培养、引进、利用等关键性基础工作。
二、广西工业技能人才保障状况
(一)技能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
多年来,广西各级教育和人事部门围绕广西经济建设的需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建设以技师、高级技师为重点的技能人才队伍,通过高端引领,带动高、中、初级技能人才梯次发展。但由于教育基础薄弱、培育机制不科学、开发投入不足、教育教学资源缺乏等原因,广西工业技能型人才资源总体量小、增速缓慢,高层次技能人才总体仍处于紧缺状态。
(一)总量不足
据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截至2018年末,广西全区共有技能人才488.89万人,占当年就业总人数的17.17%,其中高技能人才107.19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21.93%。而东部经济强省浙江省,截至2018年末全省技能人才总量高达990.3万人,占当年就业总人数的25.82%,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288.5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29.1%。按照国务院发布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国经过三年努力,“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目前,广西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总量、比例与国家确定的目标存在明显差距。
(二)结构不合理
广西技能人才在区域分布、行业分布、文化水平、供需等方面存在明显结构不合理情况。在地域分布上,广西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主要分布在南宁、柳州、玉林等少数城市,约占总数80%,在其他城市分布较少,县域企业高技能人才极其稀缺。在行业分布上,广西技能人才主要集中在工程机械、汽车、钢铁、铝加工等传统重工业领域,而在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和农副产品加工等轻工业行业分布稀少,呈现出明显的“新旧断档”和“偏重避轻”现象。文化水平方面,据问卷调查数据显示,78%的广西高技能人才的学历水平为高中及以下,且获得学历的主要途径为全日制教育,这说明广西技能人才主要来源于初中及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包括农民工),高职院校毕业者比重小,高技能人才整体文化水平低,知识化理论化程度不高。供需结构方面,近年来,广西加速推动传统工业转型升级,低技能工作岗位需求减少,而高技能岗位需求增加。当前以初级、中级为主的广西技能人才供给现状与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需求极不配套,直接制约着广西经济转型升级的推进。
(二)产业工人开发明显滞后
1.产业工人力资源开发力度不足
截至2018年末广西第二产业就业人数达到494万人,仅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总数(2848万人)的17.34%,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占比高达49.3%,而浙江省第二产业就业人员比重达到45.12%,是广西的2.6倍。按年度统计数据,广西第二产业就业人数占比从2014年的19.3%逐年下降到2018年的17.34%,第一产业就业人数占比从2014年的51.9%小幅减少到2018年的49.3%,而第三产业的就业人数占比则由28.8%上升至2018年的33.36%。据住户调查数据显示,广西农村转移剩余劳动力有75.2%选择去区外从业,其中有98.85%到东部地区。而向外转移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第二产业的比重为62.39%,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为35.73%。从上述数据分析,广西农村劳动力转移方向主要是区外(尤其是东部地区)的第二产业部门以及区内外的第三产业部门,区内第二产业从业者队伍不但未能得到补充,而且还在持续流失萎缩。
近五年广西全区就业人员产业构成情况单位:%
另据针对选择留在广西区内就业的农民工抽样问卷调查显示,从未参加和仅参加一次当地政府或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比例合计占到69.18%,而参加过培训的农民工有67.44%未取得任何资格证书。在培训费用分摊方面,由用工单位承担或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共同承担培训费用的合计占比达71.43%,由政府承担的仅占8.01%。从农民工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内容来看,主要是文化素质要求低、技能要求不高的职业如餐饮、家政、配送等各类生活服务业和简单的手工制作、维修、装饰工程类,而涉及工业制造领域的技能类培训占比尚不到10%。广西各地方政府在针对工业转型升级需求为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导向性作用未充分发挥,培训支持力度不够,欠缺有组织、全覆盖、成体系和高质量的产业工人开发活动,造成了人力资源的大量外流和浪费。
2.职业院校人力资源开发质量不高
随着广西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对各类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的教育教学资源投入也在逐年增加,从数量规模上来看已有很大进步。下表是针对广西与浙江2018年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的相关数据统计比较。
2018年广西与浙江中专及技校数据比较表
从两省区普通中专和技工学校的培养学生人数规模来看并无明显差别,但值得注意的是,广西普通中专师生比为1:34,浙江为1:15;广西技工学校师生比为1:26,浙江为1:13。两个数值广西均高出浙江一倍,凸显出广西培养技能人才的师资严重不足,存在大班额现象,学校培养负担较重。与此相关的数据显示,浙江省中职院校中“双师型”教师(即具备教师和工程师/高级技师双重资质和能力)占专任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分别为45.3%和83.6%,广西中职院校“双师型”教师仅占职教师资总数的25.2%;浙江高职院校毕业生中获取高级证的人数比例为14.8%,而广西这一数据不超过5%。前述数据说明,广西职业院校师资力量薄弱,产业人力资源开发和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不高,毕业生技术水平整体较低,难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3.工业企业人力资源开发方式不科学
当前,随着广西职教改革的深入,各类教育机构围绕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越来越多地采用了校企合作办学的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另一方面,各类人力资源的最终使用者是企业,企业才是人力资源开发尤其是技能人才(持续)培养的主体。然而由于广西工业基础薄弱,绝大部分加工制造类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资金面紧张、管理理念落后,企业主对于人力资源重用轻训现象普遍,在人力资源的开发上不愿意投入更多资源。即使有一定程度的人力资源开发,更多的是企业文化、组织纪律、营销推广方面的员工外围知识培训,而缺乏针对生产一线人员技能提高的有组织、成体系、科学化、制度化的核心能力培训。虽然部分企业也针对不同工种、技能水平制定了区别化的薪酬福利体系,但没有相应建立具有持续激励作用的考核奖惩机制,操作一线员工缺乏持续学习的动力,知识更新和技能提高速度慢,人员流动率高,更加影响了经验沉淀,不利于技能型人才的成长。
三、健全人才保障机制,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在经济新常态下,广西工业经济发展面临新挑战。加快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夯实人才保障,是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和首当其冲的基础关键工作。必须打破过去各自为政、相互脱节、形式主义的做法和旧的体制机制,建立并完善地方政府、教育机构、工业企业、行业协会等主体间的技能人才培养新型联动机制,实现广西工业技能人才量足质优、结构合理、持续成长。
(一)托底保尖,两头兼顾
所谓“托底保尖,两头兼顾”,意即政府主管部门应集中有限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重点抓好广西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的培训带动效能发挥两项工作。具体来讲,“托底”方面即由政府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建立与工业企业的人才需求统计及供给保障制度安排,工业企业按年度汇总报送用工缺口预测数据,各级政府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区工业企业技能工用工需求,统筹中高职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定向就业和提前制定农民工定向培训计划,确保满足广西工业企业用工需求。鼓励职业院校参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费用减免和奖励区别化,引导鼓励农民工更多选择与工业加工制造有关的岗位技能培训项目。培训费用可由政府、用工企业及劳动者三方按技能等级进行比例分摊,奖励金额原则上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保尖”方面,即建立县、市、区三级政府特别津贴制度,对符合规定评判标准的高技能人才,鼓励其留在广西就业创业;对于在传统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以专家工作室、师傅带徒弟等方式承担技师培养工作的高技能人才,按年度享受相应等级政府特别津贴待遇。高技能人才享受的政府特别津贴等级(县、市、区)不以其主要工作地为依据,而是根据其培养的技能人才数量和质量年度综合考评结果确定。高技能人才享受的政府特别津贴与其工资薪酬总和最低数应至少与东部一线城市同类岗位薪酬的上四分位数持平。
(二)继续教育,持续学习
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对区内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进行升级改造,各中高职院校和技工学校与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合作,增设继续教育学院。修章立法,针对继续教育学院采取义务教育制,费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对毕业于区内职业院校并在区内企业就业的人员,鼓励其在工作若干年限后返回母校的继续教育学院继续学习升级。立法规定区内用工企业有保留参加脱产或半脱产继续教育职工岗位的义务,由政府给予参加继续教育职工学习期间社保缴费全额或部分补贴。
各类职业教育机构应继续深化优化校企合作办学机制,结合政府特殊津贴制度,鼓励区内外企业高技能人才兼任教师,提高“双师型”教师比重,纾解职业院校师资紧张、教学质量不高的困境。职业院校继续教育学院广泛开展初级工升中级工、中级工升高级工、高级工升技师、技师升高级技师和专升本学制教育,对于学有所长、创新能力强的学生还可对接普通高等学校或研究机构免试推荐研究生,实行订单培养。职业院校继续教育制度的推广,核心目的是培养技能人才持续学习和提升技能等级的内生动力和能力,提高技能人才的知识化、理论化水平以及创新创造能力。
(三)革新理念,重视人才
经济新常态下广西加工制造类中小企业要走出经营困境,除了有赖于外部环境优化外,还需从根本上转变经营理念,树立人才资源取代资金资源成为企业第一资源的理念,夯实人才聚集基础,从制度上管好、用好、培养好、激励好、约束好人才。政府及行业协会应积极发挥推动作用,在企业中广泛开展以工促学、产教结合活动,鼓励企业开设专家工作室,将学校的研究实验室搬到企业中,将企业的生产车间搬到学校里;企业与学校开展合作,创办企业内职业技能培训部门,制定有组织、成体系、科学化、制度化的技工能力培训制度;重视生产一线技工的作用,鼓励其参与产品开发、生产流程优化、技术革新等创新创造活动。企业要针对技能型人才制定专门的绩效考评机制、晋升机制和薪酬机制,如施行首席技师制度和技能带头人制度,对技能人才按所持职业资格等级不同,给予不同等级的待遇,实现待遇留人、情感留人和事业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