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产妇和经产妇孕早期体力活动的调查研究
2020-11-10冯雅慧湛永乐吴散散王雅文蔡姝雅石英杰陈云利马良坤江宇
冯雅慧 湛永乐 吴散散 王雅文 蔡姝雅 石英杰 陈云利 马良坤 江宇
体力活动是指任何由骨骼肌的运动引起的导致能量消耗的身体运动,是与人们生存、生活和工作相关的各种不同强度活动的总称。孕期体力活动风险很低,且对多数孕妇有益,无并发症的孕妇在孕前、孕期和产后应进行有氧和力量调节相关锻炼[1],但由于孕期心理和生理因素变化,孕妇的体力活动水平会较孕前明显降低[2-3]。研究发现,文化程度较高和家庭收入较高的孕妇,其孕期体力活动更为活跃[4]。孕早期是孕妇行为变化的重要时期[5],目前有关孕妇产次和不同特征体力活动关系研究尚未得出较为一致的结论,国内初产妇和经产妇孕期体力活动的报道也较少。本研究旨在通过人群问卷调查的数据,控制可能的混杂因素,分析比较初产妇和经产妇孕早期不同特征的体力活动情况,为有针对性地指导国内孕期妇女体力活动,促进母婴健康提供参考。
对象与方法
一、对象
本研究的数据来自中国孕产妇队列研究(Chinese Pregnant Women Cohort Study,CPWCS)项目中北京市通州区妇幼保健院(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的部分调查数据。CPWCS采用前瞻性队列研究的设计,以问卷调查为手段,对全国15个省份的24家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孕妇人群进行多因素多结局的调查研究。该研究在ClinicalTrials.gov(NCT03403543)注册,并经北京协和医院科学研究部伦理审查委员会批准(审批号:HS-1345)。2018年5月起,经过培训的调查员在北京市通州区妇幼保健院根据项目的纳入标准,对前来建档或产检的孕早期妇女介绍本项研究的目的、内容、方法和意义,在孕妇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将其列为研究对象。CPWCS项目的纳入标准为:(1)年龄≥16岁;(2)孕5~12周;(3)能够在线完成问卷调查;(4)研究地点的常住居民;(5)愿意签署同意书。本研究基于北京市通州区妇幼保健院中的1 075例孕早期妇女的调查数据进行分析(问卷合格率:98.4%)。根据文献[6],经产妇体力活动较高水平的发生率为初产妇的1.2~1.4倍,Zα=l.960,本研究的样本量可以满足90%以上的检验效能。
二、方法
1.研究方法:入组孕妇在该院调查员的指导下完成电子问卷,涉及本研究的调查内容包括:(1)一般资料调查。收集孕妇的年龄、身高、孕前体重、民族、户口性质、文化程度、工作情况、家庭年收入和产次。(2)体力活动调查。采用中文版孕期身体活动问卷(Pregnancy Physical Activity Questionnaire, PPAQ)调查。PPAQ由美国Chasan-Taber教授设计,是测量孕妇孕期体力活动的半定量调查问卷[7]。中文版PPAQ由张燕等[8]翻译并汉化,共31个条目,调查孕妇过去一周四种强度、四个领域的身体活动能量消耗。问卷内容效度为0.940,重测信度为0.944,问卷与能耗仪测量相关系数为0.768(P<0.01)。根据能量消耗值大小可将每个条目分为静坐行为(1.0~1.5 METs)、低强度体力活动(1.6~2.9 METs)、中等强度体力活动(3.0~5.9 METs)和高强度体力活动(≥6.0 METs)四种强度,根据调查内容分为家务照顾、交通活动、职业活动和运动锻炼四种类型。根据参加活动的频率及时间不同,计算调查对象过去一周体力活动的能量消耗值。将总体力活动、不同类型和强度体力活动分别根据其能量消耗的中位数分为本人群较高水平(≥中位数)和较低水平(<中位数)。此外,以孕妇每周进行7.5 MET-h/week(每周至少进行5 d,每天30 min)中等强度以上的运动锻炼项目作为标准,将孕妇的身体活动水平分为达标或者不达标两类[1]。
2.统计学处理:应用SPSS 22.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正态分布的定量资料采用均值±标准差描述,不符合正态分布采用中位数(四分位数间距)进行描述,计数资料采用频数和百分比描述;应用χ2检验比较初产妇和经产妇基本情况的差异;采用Wilcoxon检验比较经产妇和初产妇不同体力活动的能量消耗的差异。采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分别以较高水平总体力活动、体力活动达标、较高水平不同强度、类型的体力活动为因变量,以初产妇组为参照组,计算因变量发生的风险比值比(odds ratio,OR)及其95%可信区间(95% confidence interval, 95%CI);以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家庭年收入、孕前BMI、吸烟、饮酒作为协变量[8],计算调整后因变量发生的OR值及其95%CI;在本研究中,孕妇较少进行重度体力活动,因此将中度和重度体力活动合并为中-重度体力活动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 果
一、基本情况
本研究的1 075例研究对象中,36.7%(681/1 075)为初产妇,63.3%(394/1 075)为经产妇。孕妇年龄范围为19~42岁,平均年龄(29.3±3.8)岁。两组孕妇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家庭年收入、孕前BMI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1。
二、体力活动的情况
按强度分类的体力活动中,研究对象总体、经产妇和初产妇能量消耗最多的均为静坐活动,其次为轻度和中等强度体力活动,重度体力活动最少;在按类型分类的体力活动中,研究对象总体和初产妇能量消耗最多的为职业活动,其次为家务照顾和交通活动,运动锻炼最少;经产妇能量消耗最多的为家务照顾,其次为职业活动和交通活动,运动锻炼最少。与初产妇相比,经产妇孕早期总体力活动、轻度体力活度、中度体力活动、重度体力活动和家务照顾活动的能量消耗较高,静坐行为和职业活动的能量消耗较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研究对象体力活动达标151名,达标率为14.2%(151/1 075)。初产妇体力活动达标率为13.2%(92/681),低于经产妇的15.2%(60/394),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
表1 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例 (%)]
三、孕次与孕早期妇女体力活动的关系
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未控制可能的混杂因素时(Model 1),与初产妇相比,经产妇从事较高水平的孕早期总体力活动、轻度体力活动、中-重度体力活动和家务照顾活动的可能性较高,而从事较高水平静坐行为和职业活动的可能性较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分别调整可能的混杂因素后发现(Model 2),经产妇进行较高水平总体力活动、轻度体力活动、中-重度体力活动和家务照顾活动的可能性分别为初产妇的1.98、3.05、2.69和2.25倍,进行较高水平静坐行为的可能性为初产妇的0.70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3。
讨 论
一、孕早期妇女不同特征体力活动现状
本研究中调查1 075例孕早期妇女体力活动情况发现,不同的体力活动类型中,孕妇进行静坐活动的能量消耗最多,其次为轻度体力活动,而孕妇进行中、重度体力活动的能量消耗较少;不同体力活动类型中,孕妇进行职业活动和家务照顾的能量消耗较多,而很少进行运动锻炼,这与已往的研究结果一致[9-11]。此外,本研究中孕妇体力活动达标率低,仅为14.2%,相关研究发现,孕妇孕期体力活动达标率为11.1%~19.7%[12-13],本研究结果与之相符。孕早期体力活动水平较低与传统观念认为怀孕初期需要以休息静养为主,体力活动会导致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以及孕早期容易发生头晕、乏力、呕吐等早孕反应有关[14]。怀孕期间参加适当的体力活动对围产期健康和产后体重恢复均会产生积极影响,医护人员应加强对孕早期妇女对于孕期体力活动的健康教育,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方案,以促进孕妇提高孕期体力活动水平。
表2 两组孕妇不同特征体力活动的能量消耗
表3 产次与孕早期妇女体力活动关系的Logistic回归分析
二、经产妇孕早期体力活动较初产妇活跃
本研究控制可能的混杂因素后发现,经产妇的总体力活动、低强度体力活动、中-重度体力活动、家务照顾活动较为活跃,静坐行为水平较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此外,经产妇运动锻炼及达标率也较初产妇高,但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目前,对孕妇产次与体力活动关系的研究结论尚不统一。与本研究结果相符,李静等[15]研究发现,初产妇静坐行为的能量消耗高于经产妇,低强度体力活动、中等强度体力活动、家务照顾的能量消耗低于经产妇;Watson等[6]调查表明,与初产妇相比,有孩子的妇女参与有更高水平步行和家务活动的可能性较高;Lee等[11]研究表明,经产妇在总体力活动和家务照顾活动中有更高的能量消耗;Chasan-Taber等[16]研究发现,相对于初产妇,经产妇家务劳动的水平较高,这可能是因为经产妇一般需要承担照顾小孩的责任,因此家务照顾活动的能量消耗相对较高,而初产妇则有更多的时间进行休息或从事屏幕静坐等行为[15]。此外,与本研究结果不同,Santo等[17]研究发现,经产妇活动达标率更低;王晨等[18]调查发现,孕早期体力活动水平和产次无关。本研究结果提示,初产妇和经产妇均应该提高运动锻炼水平。对于初产妇,医护人员应对其普及孕期体力活动的形式、频率和强度等知识,使其了解孕期体力活动的益处,减少静坐行为,养成良好的体力活动习惯;对于经产妇,医护工作者可以建议孕妇将家务照顾活动和体育锻炼相结合,从而提高孕期运动锻炼水平。
三、研究的优势与不足
本研究分析孕早期妇女不同特征体力活动的情况,探究产次与孕早期体力活动的关系,可以为全国孕期体力活动的研究和指导提供数据基础,而与此相关的国内研究较为缺乏;本研究收集并调整了可能的混杂因素,以减少存在的混杂偏倚。本研究的局限性在于,研究对象的纳入未采用概率抽样方法,可能存在选择偏倚;研究采用孕期体力活动问卷调查,孕妇填写过程可能存在信息偏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