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产妇发生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的相关因素分析
2020-07-09张月梅
张月梅
弥散性血管内凝血(acute 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DIC)是由多种病因引起的、以严重的凝血功能紊乱为主要特征的病理过程,产后出血、羊水栓塞、妊娠期急性脂肪肝等病理产科易并发DIC,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母婴预后较差。临床研究显示,妊娠期并发症及合并症的发生率会随着孕产次和年龄的增加而升高,而且高龄经产妇在妊娠过程中发生相关并发症、合并症的风险更高[1]。随着经产妇分娩量的增加,由于生育间隔延长,导致孕产妇高龄、妊娠并发症增多,因而增加了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北京地区10年间产后出血死亡的孕产妇,年龄主要是30岁以上妇女;而且,外来人口孕产妇以第二胎为主,占87.9%[2]。目前,经产妇分娩明显增加,如何减少由于产科并发症导致的孕产妇死亡是一个问题。在已知的孕产妇死因中,超过80%是可以避免的[3]。本文对本院发生的50例DIC患者进行回顾性分析,总结经产妇发生产科DIC的相关因素,以降低经产妇DIC的发生风险。
资料与方法
1.临床资料:2011年1月—2018年5月本院产科总分娩人数90 357例,其中初产妇68 767例,发生DIC者34例,作为对照组;经产妇21 590例,发生DIC者16例,作为观察组。对照组初产妇34例,其中经阴道自然分娩8例,产钳助娩4例,剖宫产22例;年龄24~46岁,孕周28~41周;产后平均出血量(3 323.2±2 587.8)ml。观察组经产妇16例,其中经阴道自然分娩7例,产钳助娩1例,剖宫产8例;年龄29~43岁,孕周31~41周,产后平均出血量(2 951.1±1 813.7)ml。两组一般资料相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两组资料有可比性。高龄产妇是指生育年龄超过35岁的孕产妇[4]。
2.DIC诊断标准:患者实验室检查指标均采用中华医学会血液学分会血栓与止血组2012年制定的《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诊断中国专家共识》中DIC诊断标准[5],同时符合以下4项即可诊断为DIC,即(1)血小板进行性下降或<100×109/L;(2)纤维蛋白原<1.5 g/L或进行性下降;(3)血浆纤维蛋白降解产物>20 mg/L,或 D-二聚体阳性,或3P试验阳性;(4)凝血酶原时间延长>3 s,或活化的部分凝血酶原时间延长>10 s。
3.产科DIC的临床表现:(1)出血倾向。产科DIC以子宫出血最常见,子宫出血的特征是持续性阴道流血、血不凝、无血凝块,甚至伴有尿血、皮肤淤斑、注射针眼及手术切口部位渗出血。(2)休克。DIC发生的休克与出血量不呈正相关,具有发生迅速、出现早、不易恢复的特点。(3)脏器栓塞及器官功能损害,可累及肾、心、肺、脑等,表现为器官功能衰竭。
4.治疗方法:50例患者一经诊断后立即治疗原发病,根据发生时间,产前发生者,阻断促凝物质的产生,使胎儿及胎盘组织尽快娩出;产后发生者,根据出血原因予对症治疗,选择合适的止血方式,至少开放3条静脉通道,其中1条为中心静脉,在监测凝血功能及生命体征的同时,积极进行容量复苏、输血、抗休克治疗、纠正凝血功能、抗纤溶治疗;纠正酸碱失衡及电解质紊乱;始终注意保护重要脏器功能,尤其是肾、心、肺、脑的功能;适时应用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等。
结果
1.DIC发生的相关因素比较:与初产妇比较,经产妇的年龄、高龄产妇的比例、住院费用及围产儿并发症,组间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但发生孕周、新生儿体重、产妇出血量、产妇严重并发症,组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
2.DIC发生率的比较:初产妇DIC的发生率为0.5‰(34/68 767),经产妇DIC的发生率为0.7‰(16/21 590),两组DIC发生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3.DIC的出血原因比较:与初产妇比较,经产妇发生DIC的出血原因构成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虽然宫缩乏力型产后出血仍是经产妇发生DIC的主要原因,但两者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而羊水栓塞、子宫破裂比例明显升高,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4例羊水栓塞经产妇占3例,其中的2例经产妇均为急产(1例自然产程,1例缩宫素引产)。3例子宫破裂均为高龄经产妇,其中1例在阴道分娩了巨大儿后诊断为子宫破裂;1例为34周的剖宫产后再次妊娠者,在胎动消失前仅有轻微的上腹痛,以胎动消失为主要就诊原因,直至入院后9 h方有典型的子宫底部破裂表现,产妇告知4年前有腹腔镜宫底部子宫肌瘤剔除史;另1例使用米索前列醇促宫颈成熟,进入活跃期后仅有持续腹痛及少量阴道出血,以胎盘早剥行剖宫产术,术中发现为子宫左侧壁破裂直至宫颈。
讨论
1.经产妇的年龄对DIC发生的影响:研究表明,高龄是与产后出血致产妇死亡显著相关因素之一[6]。本院经产妇发生DIC者年龄明显高于初产妇,高龄经产妇的比例显著增加。虽然经产妇既往有阴道分娩史,骨盆及盆底肌肉相对松弛,但高龄经产妇随着本次分娩距前次分娩时间的延长,产程也逐渐延长,难产率增加;另外,经产妇妊娠及分娩期并发症比例增加,与年龄相关的疾病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等的发生率增加,子宫肌纤维弹力下降,子宫收缩乏力,无论在分娩过程中还是剖宫产术中更易出现产后出血[7]。研究发现,高龄经产妇产后出血的发生率是年轻经产妇的6.3倍[8],而且更易发生难治性产后出血。苏云霞等[9]发现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二孩生育妇女以31~40 岁年龄段最多;而且相隔10年以上再次分娩的经产妇剖宫产中更易发生相对头盆不称,加之胎儿体重增加,经产妇梗阻性难产的比例高达75%;另外,在决定经产妇剖宫产时犹豫期过长,更增加了困难手术的发生率,导致术中切口延裂、出血的发生率增加。高龄经产妇由于多孕、多产,导致前置胎盘的几率增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增加导致胎盘早剥的几率增加,以上因素均是引起DIC的高危因素。故分娩前需对高龄经产妇进行全面评估,选择适合的分娩方式,对于阴道分娩失败可能性较大者,可适当放宽剖宫产指征,应避免由于试产过久、产程延长导致胎儿窘迫、产后出血,甚至DIC的发生。
表1 初产妇和经产妇发生DIC相关因素的比较
注:与初产妇比较,*P<0.05
表2 初产妇和经产妇发生DIC出血原因构成比的比较[例(%)]
注:与初产妇比较,*P<0.05
2.经产妇发生DIC的围产儿并发症情况:本研究发现,发生DIC的经产妇,其围产儿并发症多于初产妇。研究表明,随着孕妇年龄的增加,围产期死亡率、死胎率、新生儿死亡率增加[10]。随着年龄的增加,与年龄有关的代谢性疾病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等发病率增加,引起胎盘功能下降,胎儿窘迫的几率增加;高龄经产妇,随着产次的增加,大于胎龄儿甚至巨大儿增多[11],生理机能减弱,导致子宫收缩乏力、产程延长或停滞,引起胎儿窘迫的几率增加;产程中急诊剖宫产率增加,手术难度增加,由于取头困难引起的新生儿窒息甚至产伤的几率增加;高龄经产妇由于多孕、多产,导致前置胎盘的几率增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增加导致胎盘早剥的几率增加,导致胎儿宫内失血的几率增加,均可导致围产儿并发症增加。而以上原因也是导致经产妇发生DIC的常见原因。
3.羊水栓塞在经产妇DIC中的情况:本院50例产科DIC患者中有4例发生羊水栓塞,而经产妇占3例,其中的2例经产妇均为急产(1例自然产程,1例缩宫素引产)。羊水栓塞尽管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临床中滥用缩宫素、宫缩过强、急产、高龄等均是羊水栓塞的主要诱发因素[12]。大部分经产妇的产程明显比初产妇短,其宫颈松弛,产程进展迅速,易发生急产[13],如果存在过度干预,尤其是缩宫素的不恰当使用,更加速了产程的进展,势必导致羊水栓塞发生的几率增加。Indraccolo等[12]对121例典型的羊水栓塞病例进行回顾性分析,发现分娩过程中缩宫素的静脉输入增加了死亡的可能性(OR=2.89,95%CI=1.17~7.16,P=0.022)。虽然羊水栓塞起病急骤,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但有报道羊水栓塞致产妇死亡的病例中可避免者占 53.5%,不可避免者占46.5%[14]。所以,应避免人为因素导致的羊水栓塞,要支持、促进自然分娩,尤其对有急产、分娩间隔时间短等高危因素的经产妇,应减少不必要的医疗干预,规范缩宫素的使用。
4.子宫破裂在经产妇DIC中的情况:经产妇子宫破裂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初产妇,瘢痕子宫破裂的发病率远远高于非瘢痕子宫[15]。本院50例产科DIC患者中有3例子宫破裂,均为高龄经产妇。经产妇由于多次妊娠、分娩,子宫肌纤维组织增多、弹性差,加之胎儿体重偏大,易发生梗阻性难产、子宫破裂,且发病隐匿。腹腔镜下子宫肌瘤剔除术,止血、缝合困难,以电凝为主要止血手段,造成局部肌层薄弱,导致子宫伤口愈合不良,是孕期发生子宫破裂的主要因素[15],相对于剖宫产后再次妊娠的子宫破裂,其病情更为隐匿而凶险。应详细询问妊娠相关疾病史、分娩史,对有高危因素者应严密观察产程,及时处理产程异常的产妇,降低子宫破裂的发生风险。
近年来,经产妇的比例呈上升趋势,应重视经产妇的分娩特点,选择合适的分娩方式及时机,减少干预,规范产程,规范缩宫素的用法,提高剖宫产技术,加强产后出血的理论培训,减少产后出血、羊水栓塞、子宫破裂等严重并发症的发生,有效降低经产妇DIC的发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