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偶像养成类综艺现状与发展探究
2020-11-06胡嘉桂
胡嘉桂
[摘要]随着新媒体行业的迅速发展,偶像养成节目爆款频出,得到了广大受众的喜爱。本文以我国偶像养成综艺为例分析节目的受众策略,通过探究节目制作特点,以及全民投票而引起的粉丝经济,和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让偶像养成节目能够更好的满足受众的需要。
[关键词]偶像养成;现状特点;制作问题;未来展望
随着当今社会发展与互联网技术的进步,受众对节目的类型要求多样化,我国综艺类节目方兴未艾,生活体验类、观察类、偶像养成类、演技类、音乐类真人秀等节目层出叠现,在各类节目的激烈角逐中,偶像养成类的选秀节目不但未被淘汰,反而不断探求新的途径并占据不少市场份额。
自从2005年《超级女声》的播出便开始了选秀类专有节目,至此以后,选秀类综艺经历了井喷式发展,后由于创新性不够,内容形式雷同又逐渐陷入低潮。2012年,《中国好声音》播出后一度霸屏,歌唱选秀再度迎来春天,同时也让偶像养成类综艺再次勃发。2015年,偶像养成类综艺节目在国内独树一帜,“偶像养成”也从以往培养个人出道如《快乐男生》《快乐女生》到《创造101》偶像团体的转变。2018年初,爱奇艺平台推出了一档偶像男团养成真人秀节目一《偶像练习生》,此节目上线之初便迅速吸引了广大观众的注意。据蓝鹰平台大数据显示,《偶像练习生》共12期,总30亿观看量,屠榜微博热搜652次,被8韩泰新加坡等九个国家45家权威媒体自主报道,可见偶像养成类综艺于中国问鼎的广泛影响力。
一、偶像养成类综艺的兴起
由于近些年观众对真人秀节目的广泛热爱,加之偶像文化的盛行,霎时涌现了偶像养成类综艺。我国乃至亚洲的偶像打造大多偏向的是养成类偶像模式,这便奠定了庞大的观众群体和收视率,是养成类综艺真人秀目前比较成功的基础之一。这种综艺出现在韩国,其经纪公司通过定期招收练习生通过选秀形式,来跟踪他们的训练、比赛、出道的过程进行全面的记录实况播出。偶像在练习生时期就通过“真人秀”的方式来吸引粉丝,为练习生赚热度,这种练习生制度与粉丝应援的文化对偶像产业和粉丝经济进行铺垫,为韩国偶像养成类综艺提供了产生的基础,同时对中国偶像养成模式提供了相对借鉴。
二、偶像养成类综艺节目的特点
(一)逐梦为核心
纵观偶像养成类综艺,练习生都是为了各自的梦想而站上舞台中央,将自己努力的细节展现给观众,随后,“梦想"一词成为节目的核心定位。节目展现出练习生为心中梦想破茧而出的那种蜕变。譬如,在综艺《偶像练习生》中,诸多练习生在一开始的测评中,因为紧张、实力弱等问题第一轮分数较低,但后来通过任务主题曲考核、任务位置评测考核和出道曲目的考核,部分选手努力排练,最终成为逆袭黑马,得到全民制作人的支持。将大部分梦想已破碎的观众拉回追梦的路上,代入其中。
(二)粉丝和偶像相互养成
与我国早期选秀综艺选手晋级的投票权全部掌握在导师手里不同的是,养成类综艺节目一开始就是通过粉丝投票来计算练习生的排名从而决定练习生的去留,粉丝经济导致粉丝主导,选手凭人气定位置,实力好的不一定留下,性格好实力一般的也有机会冲刺黑马。在《偶像练习生》中,为选手投票的人被称为“全民制作人”,言外之意就是,所有参与投票的都是决定他们发展的重要决策者。
(三)媒介的集中整合运营
网络媒体的发展,令微博成为新媒体行业首要营销阵地,就《偶像练习生》的微博平台,一天平均发微博量成双位数,内容涵盖幕后的花絮、定妆照、粉丝抽奖等,此类节目还推出练习生首次个人的舞台直拍,实现全方位传播。粉丝通过官方发出的信息,将资源迅速整理转发进行二次传播。另外,爱奇艺利用泡泡社区,为粉丝建立圈子,为偶像打榜和应援,促使粉丝在平台上有聚集效应。
既增加了粉丝在偶像养成过程中的参与感又发展了粉丝经齐,通过策划活动加之平台的辅助,这种集中整合的营销方法行之有效。
(四)IP整合能力卓越
IP,是指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形象知识产权,众多粉丝因为IP而形成粉丝团体,出品方和商家运用知识产权授权在市场上销售、开发衍生品等方式获利。依靠粉丝粘性实现产品盈利,进而实现运营收益。“创造101"是一个通过销售外围和组织支持来提高其收视率的节目,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粉丝的忠诚度。
(五)粉丝主体年轻化
国内的偶像养成类节目的发展都是以年轻粉丝为主体定位,对流行文化有较高的接受且年轻群体大多数未进入社会,生活压力较小,拥有强大的购买力,消费的精神需求普遍较高,作为“网生代”的年轻团体使用新媒体具有更高的黏性,主要利用互联网获取节目的变化和发展方,加之年轻人群相比于纸币支付倾向于方便的移动支,更与节目组和选手的利益需求相契合。
三、养成类节目存在的问题
(一)抄袭现象频发
韩国MNET公司偶然间发现《偶像练习生》的节目结勾、舞台效果、比赛规则以及制度方面和自家的选秀节目《produce101》非常相似而怀疑该公司抄袭。随后MNET公司便用中文强烈声明,称从未接收到《偶像练习生》的制作或与之有任何形式的合作,并对遭遇侵权表示遗憾。与公司同样遭遇的侵权问题竟还出现在《中餐厅》《我家那小子》等热门综艺节目。鉴于我国在节目版权方面还未出现相对完善的法律,侵权问题依舊存在争议。因此,诸如此类存在抄袭嫌疑的综艺并没有遭到停播或被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恶意”剪辑
在节目剪辑方面,“恶意剪辑”现象层出不穷。由于排名和投票都由观众决定,有人成为节目焦点,就有人沦为尘埃。镜头多,就会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镜头少的就没演出分量,没有分量便没有办法吸引粉丝投票。同时,剪辑也有明显的诱导观众投票的倾向,这是中韩偶像类综艺节目唯一存在的恶性问题,这种剪辑行为缺乏一定的公平性。《偶像练习生》中练习生杨非同就是一个典型例子,在前期的节目中他只有零星的几个镜头,但由于在第六期的评估考核中出色的三段高音,成功地吸引了观众的注意,个人排名从第86位跃升至第33位,但其后的节目在正片里几乎再未出现,人气因此下滑直至淘汰。显而易见,剪辑的力量,可以使人爆红,或者让人销声匿迹。偶像养成类综艺虽然说观众是“全民制作人”,而实际上,节目组才是真正的幕后制作人。
(三)选手实力不均
从目前国内偶像培养项目来看,参赛选手大多是没有经过专门训练的新手,真正具有演艺能力的选手所占比重不大。参赛选手其中大部分是早已与经纪公司签约的艺人,目的是通过比赛增加观众熟识度。但偶像养成类综艺节目的目的就是要在短期内寻求有天赋的选手,这也会对真正有才能但未经过系统学习的选手造成不利影响。
四、未来展望
首先,我们的偶像培养节目要想延长寿命,必须具备成熟的明星创造系统。同时要注意,不能一一味模仿别国的造星风格,要带有中国元素的同时标新立异。其次,创新是引领发展的最高动力。这对于国内偶像养成类综艺节目同样适用。通过观察和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偶像养成类的未来发展,必须从我国偶像市场的近期情况出发,充分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不断创新节目。
结语
偶像养成类节目必须要重视节目结束后偶像的培养,而不仅仅是“昙花一现”。偶像养成的目的是为了发展长期偶像养成式的粉丝经济,而不是仅仅选拔最终脱颖而出的几名选手而截止。有必要通过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和整合运营的方法,让偶像更接近粉丝,减少距离感,增强粉丝对偶像养成的参与感。此外,在比赛结束后,我们应为偶像提供全面的技能培训与包装,有助偶像在节目结束后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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