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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缩宫素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疗效评估

2020-10-22郑博弘方霭玲许晓梅

医药前沿 2020年17期
关键词:丁三醇宫素出血量

郑博弘 方霭玲 许晓梅

(1 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普宁市出生缺陷综合干预中心> 广东 普宁 515300)

(2 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产科 广东 普宁 515300)

(3 普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产科 广东 普宁 515300)

在产妇产后常见的并发症中,产后出血症状严重,产妇通过阴道分娩后如果出血量达到500ml 以上、通过剖宫产手术分娩如果出现了达到1000ml 以上,则可确诊为产后出血。一般在产妇产后24h 容易发生产后出血,出血原因多为宫缩乏力,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疗,否则将会造成出血过多,进而引起器官功能衰竭,严重者甚至出现死亡,对产妇的生命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1]。为了预防因宫缩乏力引起的产后出血,临床上一般会采用缩宫素来提高子宫的收缩能力,但是缩宫素的治疗效果十分有限。本文在治疗产后分娩宫缩乏力的过程中,将卡前列素氨丁三醇与缩宫素结合到一起,观察临床治疗效果。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8 年7 月—2019 年6 月在我院产科分娩的88 例产妇为对象,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44 例。观察组年龄22 ~38 岁,平均年龄(29.25±3.34)岁;剖宫产18 例,自然分娩26 例;初产妇26 例,经产妇18 例。对照组年龄21 ~39 岁,平均年龄(30.52±4.67)岁;剖宫产20 例,自然分娩24 例;初产妇24 例,经产妇20 例。排除标准:(1)对缩宫素或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过敏的患者;(2)合并患有凝血功能障碍、恶性肿瘤、精神疾病等患者。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针对对照组患者,在分娩结束后或剖宫产手术完成后立即肌肉注射剂量为20U 的缩宫素,同时将剂量为20U 的缩宫素溶于葡萄糖注射液中,对产妇进行静脉滴注,要求葡萄糖注射液的浓度为5%,剂量控制在500ml,在静脉滴注的过程中随时观察产妇状况,必要时可以重复静脉滴注,以减少其因宫缩乏力引起产后出血。针对观察组患者,在分娩结束后或剖宫产手术完成后立即肌肉注射剂量为0.25mg 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同时将剂量为20U 的缩宫素溶于葡萄糖注射液中,对产妇进行静脉滴注,要求葡萄糖注射液的浓度为5%,剂量控制在500ml,在静脉滴注的过程中随时观察产妇状况,必要时可以重复静脉滴注[2]。

1.3 观察指标

观察指标:治疗有效率、产后出血止血起效时间、产后30min 宫缩强度以及出血量(ml)。

1.4 疗效评价标准

注射药物及静脉滴注药物后,产妇出血量显著降低,并且在注射药物之后的10 ~15min 以内,产妇的宫缩水平能够达到正常标准,则可以判定为效果显著;产妇出血量明显降低,并且在注射药物之后的20 ~30min 内产妇的宫缩水平能够达到正常标准,则可以判定为有效;产妇出血量没有减少或者出血量有增多现象,并且宫缩没有达到正常水平,那么就可以判定为无效。

1.5 统计学方法

数据采用SPSS22.0统计学软件分析处理,计数资料采用率(%)表示,行χ2检验,计量资料用均数±标准差()表示,行t 检验,P <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对比两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发现,观察组临床治疗总有效患者43 例,总有效率为97.73%;对照组临床治疗总有效患者35 例,总有效率为79.55%。观察组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见表1。

表1 两组临床治疗效果对比[n(%)]

2.2 两组患者止血起效时间、产后30min 宫缩强度和出血量比较

观察组止血起效时间(15.32±7.94)min 和产后出血量(161.23±73.78)ml 均显著少于对照组,产后30min 宫缩强度(10.53±0.12)kPa 显著高于对照组,两组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止血起效时间、产后30min 宫缩强度和出血量比较()

表2 两组患者止血起效时间、产后30min 宫缩强度和出血量比较()

组别 n 止血起效时间(min) 宫缩强度(kPa) 出血量(ml)观察组 44 15.32±7.94 10.53±0.12 161.23±73.78对照组 44 27.67±12.11 7.21±0.96 257.56±81.61 χ2 5.657 22.763 5.808 P<0.05 <0.05 <0.05

3.结论

当前,剖宫产术在临床上的应用,对于具有病理性妊娠以及伴有难产症状的产妇来说,选择剖宫产术进行分娩极大的保障了产妇的生命安全,而且对于害怕产痛的产妇来说,剖宫产术也是一种常选择的分娩手段,但同时剖宫产术后伴随的出血风险也相应的增加,目前,产妇出现产后出血症状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宫缩乏力[3]。

为了有效降低产妇分娩后出现产后出血问题,临床上一般会对产妇进行药物注射或滴注,常见的药物有缩宫素、米索前列腺等。对于缩宫素来说,由于其主要成分为人类脑垂体后叶释放激素,该激素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与子宫缩宫素受体进行结合,因此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是该激素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只能对产妇子宫上段产生较为明显的效果,一旦受体数少于缩宫素的使用量,那么对于预防产后出血的效果就不明显了,而且产妇个体情况不同导致的缩宫素敏感度不同,也极大的限制了缩宫素在产后出血治疗中的效果[4]。而通过为产妇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可以使用药效果直接产生于产妇的子宫平滑肌,让其充分保持收缩状态,从而有效提高子宫内压力,极大的缩短子宫内血管以及血窦等的闭合,不管是在治疗时间还是治疗效果上,相比于缩宫素来说都具有明显的效果[5]。

本次通过对观察组患者联合使用缩宫素与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治疗总有效率为97.73%,显著高于对照组的79.55%;而且在止血起效时间(15.32±7.94)min 和产后出血量(161.23±73.78)ml 均显著少于对照组,产后30min 宫缩强度(10.53±0.12)kPa 显著高于对照组,两组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0.05)。

综上所述,在临床治疗中通过将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与缩宫素联合用药,能够有效治疗宫缩乏力引起的产后出血症状,极大缩短了产后出血的时间,减少了产后出血量,提高了产妇的生命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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