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
2020-10-21黄晔
摘要:随着封建生产关系的变化,宋朝政府对商业的态度和政策等,都是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的。宋代以采煤业为代表的采矿业工种的分化证明其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农业手工业中的丝织业获得了大发展,质量和产量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粮食加工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坊市制度的撤销和城与郭界限的消失,以及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宋代商业的发展达到了新的高度,形成了区域市场和完整的行业结构。城市的规模因此发展起来,人口激增,城市人口的密集度远超以前。宋代有着完善明确的商税征收制度,名目繁多,征收苛刻,但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商人的利益。
关键词:宋朝;商品经济;城市经济;手工业;商税
中图分类号:F7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916(2020)15-0099-03
我们若将封建经济(一般指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视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宋代经济便是这个整体发展的一个高峰阶段。作为封建经济发展三大高峰中的第二二个,宋代的经济比之另外两个高峰(两汉与明清),是很值得深入研究的。尽管宋代自然经济占主要地位,但商品经济依然有着蓬勃的发展,甚至有学者认为,宋朝时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这个说法的准确性与否,历史学界有着足够的讨论,这里不再赘述。本文拟探究在宋代的社会背景下,其商品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
宋代的封建生产关系发生变化导致的商品经济发展,和前朝的土地私有制发展有着密切联系。唐朝经历安史之乱后国力衰弱,中央政权的权威遭到挑战,均田制被破坏,豪门大族所拥有的土地数量急剧增加,其采取的剥削方式是租佃制度,即土地所有者招揽农民劳动,农民缴纳一定数量的地租,没有从属和荫庇关系,人身依附关系被削弱,这样就为商业发展提供了劳动力。到了宋代,不仅是土地关系,手工业生产的强制招募也逐渐转变为雇佣关系,这种新型的社会关系促进了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除此之外,宋朝政府对商业的态度和政策,以及所采取的措施,都是有利于商品經济发展的。在这些条件的共同加持下,使得宋代经济呈现出繁荣发展的态势。
一、宋代手工业生产及其产业关系
宋代手工业的种类繁多,如农业手工业(纺织及粮食加工等)、造船业、建筑业和器具加工一类的特殊手工业,它们不仅在种类上超越前朝,在生产规模和产量上同样远超前代。各行各业在工艺技巧等方面的创新如同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这些在宋代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推进作用。
(一)宋代采矿业的发展
宋代采矿业的发展比起前朝,可谓进步神速,分化的工种也越来越多,如采煤业冶铁业和冶铜制造等。但由于其种类繁多,这里仅以煤炭相关的采煤业进行行举例说明。
由于地理因素,宋代煤矿开采的重心主要是北方地区,就算将目光放到近现代,我国煤炭资源依然是北方多于南方。“契丹全境之中,有一种黑石,采自山中,如山脉络,燃烧与薪无异。”叫这段记载说的便是当时的煤炭,而关于它的分布,具体来说,煤炭资源分布较多的地区有河东路与河北路。“(河东)地寒民贫,仰石炭为生”叫,这也说明了在煤炭产量较多的情况下,可能将之转化为商品,较为典型的也是上述两地。
在宋代政府对煤炭交易要征收商品税,这样对于煤炭交易普遍的地区就有诸多不利。为了给予这些地区便利,促进煤炭开采行业的发展,有官员主张免除煤炭的税收:“并州民鬻石炭者每驮抽10斤,己西诏除之”日,这表明朝廷对这些提议还是有所采纳的。自此之后,煤炭交易的广度有所提升,不仅供应本地,还有为数不少的煤炭卖与外地,北方地区也得以更加广泛地使用煤炭。
至于这些煤炭的用处,一般有如下几种可能:作为生活燃料或应用于其他手工业。在普通民众的家庭,煤炭.是替代术柴作为燃料使用的,这样的情况在煤炭产区尤为明显,除此之外,作为首都的东京汴梁,使用石炭作为燃料的情况也很普遍,这和政府运送煤炭贮藏于京都的措施有很大关系。这种措施在严寒天气缺乏木柴的情况下曾起到过很大作用,据记载,宋哲宗的时候有过极端寒冷的天气,政府便将储存的煤炭卖与民众。
除生活所需,煤炭在在其他手工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铸造业、冶铁业等,《宋史》等文献记载表明,煤炭在这些手工业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逐渐有取代木柴木炭使用的趋势。
(二)宋代农业手工业的形式及发展
在古代中国,农业生产的产物一般为粮食,但为了自给自足,同时满足衣食住行的需求,纺织亦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环节。笔者就从纺织和粮食生产的效率提高后发展而出的纺织手工业和粮食加工业入手,叙述宋代农业手工业的概况。
在宋朝以前,较为普遍的纺织业原材料以丝和麻为主,,但是到了宋代的时候,棉花的生产与纺织技术得到了进步,其传播范围从海南地区逐渐扩大到了两广之地,甚至有延伸到江南西路等地区的趋势。棉纺织业的进步与发展,丰富了宋代纺织手工业的内容。
除了出现新的行业,在之前的基础上,麻纺织业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宋初,麻纺织业的工艺有所发展,出现了如麻脱胶之类的新工艺,使得麻纺织的成品质量得到提升。当时地方官员也采取了一些鼓励麻纺织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如陈尧叟任广南西路转运使的时候,提高了麻纺织品的购买价格,还鼓励民众种植原料,“劝民广殖麻苧,以钱盐折变收之”用,有力地推动了麻纺织业的生产规模和交易。不仅仅是广南西路,在四川地区的各州各路,麻纺织业同样在飞速发展,与广南西路相似,成都府曾经也有过地方官员在政策上的支持,整体上促进了宋代纺织业的发展。
然而实际上,比起麻纺织业,在宋代纺织业中居重要地位的当数丝织业生产。根据《文献通考》的记载,在宋朝时期征收赋税的布帛类之下分有十种,而其中有八成是丝织品,这足以体现丝织业在宋朝的繁荣盛况。
当时丝织业发达的地区,主要有河北、成都、京东两浙和江东江西等路。这几个地区不仅丝织业商品化程度较高,产品质量上佳,产量远超其余地区,还都有着本地区特有的代表性丝织物,在全国各地极受欢迎,而这些地区丝织业方面的税收,也是全国税收的大头之一。
总的来说,宋代生产出来的丝织品数量和前朝相比,是相当可观的。以唐代的数据为例,唐朝之时调绢的收入在国家税收中居重要地位,唐玄宗时期的年人达到七百四十多万匹,这已经是最高的了。而在宋代仁宗年间,帛绢收人便已达到八百七十多万匹;到了宋哲宗初年(公元1086年左右),紬绢收人达两千四百多万匹,是唐朝最高收入的三倍多。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宋代丝织业的发展是如何迅猛。
宋朝丝织业的发展,还体现在质量的提升上。在丝织业产量大户的地区,大都有着本地区的独有的产品。像成都府路的蜀锦,自汉朝起就是闻名天下的产品,发展到宋朝,基于大大发展的工艺技术,在品质色泽和产量方面都有所进步,即便是宋代丝织业高度发达,蜀地的丝织物在全国都是排名一流的产品。与蜀锦并列的丝织产品,是京东路所产的“东绢”,其优良的质量品相,都是它流行于富贵官宦之家的原因。
比起纺织业来说,粮食加工业或许不及纺织业那么突出,然而它伴随着生产力的进步,出现是必然的。简单来说,将无法食用的作物制作成可以食用的食品,就是粮食加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粮食加工没能形成一个手工业种类,是因为在豪门贵族的私人庄园里,都拥有加工粮食的例如磨盘一类的器具,普通人家则以人力加工自己收获的作物,满足自身所需。然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直接参与农业生产的人数增多,对粮食加工的需求增大,于是粮食加工业便发展起来,至少到宋朝,粮食加工业已经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生产部门。
传统的粮食加工器具,主要有磨、碓和碾等,它们出现的时间比粮食加工业产生的时间早了许多,但是这些物品被专门制造出来、成为手工业的一种,则是在人身依附关系松弛,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形成的,这也从侧面证明了粮食加工业的发达。
粮食加工业的劳动者或组织被称作磨户碓户,这些加工者分布于全国各地,城市的分布密度相对要大。洪迈的《夷坚支志》记载,一个叫许大郎的人,世代以鬻面为生计,但是只能够自给自足。到他这一代,擅长经营之道,增加了三处磨坊,买了三四十头驴,往外卖麦子。从这个记载中可以看出,粮食加工业是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中脱胎而出的,并且在扩大生产的前提下,甚至产生了雇佣关系,毕竟三处磨坊的规模,仅凭许家是难以兼顾的。
不仅在城镇,农村也存在着这种生产关系。“罄家所有,买磨、驴七八头,麦数十斛,每得面,自骑驴人城鬻之,至晚负钱归,率数日一出。”5这个材料指出,在村落不仅存在磨坊一类的粮食加工业,甚至有提及将粮食加工后运送到城市进行交易。从中可推断出,一些专门进行买卖粮食的商户,亦可能进行粮食加工,这种商业方式的存在使得粮食加工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因为碓的使用往往是运用水力,因此碓户的分布地区主要为南方。碓户加工的粮食一般是稻子,他们从替人进行稻米加.工中收取费用,经营方式与磨户大致相同,同样为粮食加工业的一个环节。
二、宋代商业和城市经济的发展
(一)商业和城镇经济的发展
在宋代,商业的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这与生产力进步手工业和农业发展等方面有着密切的关系,除此之外,商业同样受到市场的影响。一个较大的市场绝不是单独的城镇能够形成的,而是指由多个城镇聚集起来的区域市场。按照地域区分,宋代形成的市场有:北方市场(以首都汴梁为中心)、东南市场(以东南六路为主)、川蜀市场(以成都地区为主)和西北市场。这些市场的分布和形成体现了城镇经济对商业的重要性,也是城镇经济发展的体现。
具体情况可以首先从城市说起。宋代城市中对商业的束缚已经减轻了许多,在宋神宗年间,以往将商业区和其他地区划分出来的坊市制度已经消失。在宋朝的著作《东京梦华录》中记载,街道上开设了许多店铺,甚至于因为店铺越开越大,导致占了大道,以至于到宋徽宗时,向这些店铺征收钱财,名日“侵街房廊钱”。
在坊市制度被打破的同时,城与郭之间的限制也逐渐消失。原本在城外为了交易,存在“草市”这一固定的交易场所,而随着商业的发展,草市中也开始出现店铺,宋朝政府对此采取默许的态度,使得一些草市附近的城镇慢慢发展壮大,成为新的商业城市。在南宋时期,鄂州曾是防守的重要地段,没有形成较大规模的城市建筑,后因商业的发展,城外开了新的市场,该城的规模随着时间的推移扩展起来。陆游对此写过:“市区雄富,列肆繁错,城外南市亦数里,虽钱塘建康不能过,隐然一大都会也。”城郭限制被打破所造成的影响,体现于城市商业的急速发展之上。不仅是大一些的城市,小到乡村市镇同样存在着这些草市,区别只在于规模的大小。
这两种限制消失以后,城市的规模发展起来,人口激增,城市人口的密集度远超以前。以宋代都城为例,北宋的汴梁,人口甚至达到了百万之数;南宋时期的都城临安,也因为商业发达,商人云集而达到了百万人口。首都之外,一些有名的大城市如成都扬州等地,也有着上万甚至十万以上的人口。
商业的发展,除了城镇经济的扩大外,还有个重要的体现,就是行业的增加。除了传统的作坊和商业行铺的增多,较为特殊的服务型行业的发展更令人注意。服务型行业在古代经济中的地位,是比较独特的,一般以饮食业为主,除此之外,诸如茶坊、瓦子、浴堂等的数量不在少数。这些服务型的店铺不光存在于大都市之内,普通的城市中亦有分布。宋代的城市有着完整的行业结构,显示出商业在城市经济中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
(二)宋代商税政策
在宋朝的手工业及农业的不断进步之下,商品的种类日趋增加,并在全国市场上流通。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商业税收在国家财政中的比例进一步扩大,宋朝政府建立了完善的商税征收制度从而保证商业的继续发展,以及不动摇农业在国家经济的主导地位。
在北宋初年,政府采用了较轻的税收政策。宋太祖年间,制定了《商税则例》,以法令的方式昭告天下,在保證了国家对商业的税收前提下,又维护到了商人们的正当利益,有利于商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商税则例》规定,
每一层行政单位,上至州县下到市镇,都要设置官员监督征税,偷税漏税不缴纳的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商税则列》是我国赋税制度的发展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法令,它打破了各地税收不统一的状况,促进了各地的商品流通,商品经济有了飞速的进步,对当时的宋代经济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宋朝商税的具体形式有住税和过税。住税是对开店售货的商人征收的税,过税是指对行商所征的税,此外,户的手工从业者及农户私人生产所得、加入市场交易的产品也要征收住税。这两种税收是传统的商税形式,两者的总和为百分之五(住税占百分之三,过税占百分之二),这个数据是体现宋朝税率大小的依据。虽然税率是已有规定的,然而实际执行起来,过税征收往往要比住税更高,因为过税征收的对象不似住税那样固定在一个地区,是要在各地流动的,而不同地区的税务征收有所区别,每经过一个税务点就要缴纳一次税,是以累积起来的要缴纳的税务往往不止百分之五,有时可以高达百分之二三十,这也是宋朝商税征收的情况之一。
除去住税与过税,宋朝还存在其他的税种,例如翻税、抽税等,名目繁多的税种足以体现宋代商税征收的苛則。在商品经济持续发展的大趋势下,这些措施必然会损害商业的发展与进步。但不可否认的是,完善明确的商税征收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商人们的利益,反映出宋朝时期商业的发达,不应该片面地看待。
三、结语
综上所述,尽管宋朝的综合国力在我国历朝历代中并不算突出,但其社会经济发展的繁荣却是我国封建经济史上的一个巅峰,这是非常特殊的存在。这一现象的出现,与宋代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城镇的进步、商品经济规模的扩大及宋朝政府和领导者对经济方面采取的措施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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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黄晔(1996-),女,汉族,江西新余人,单位为重庆师范大学,研究方向为专门史。
(責任编辑:朱希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