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竞赛制度推进全员化技能大赛高质量发展
2020-10-21王蒙
王蒙
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全员化技能大赛工作已经开展多年,基于促进教育公平,评价和检验学校专业教学质量、服務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目的,其已经成为河南职教的一个重要品牌。为了使全员化技能大赛工作更好地促进《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应朝着科学的方向不断地发展创新。
一、 大赛现状分析
全员化技能大赛实施以来,实现了三个演进。
(一)由能力公平向权利公平演进
全员化技能大赛开展之前,在竞赛收益的积极激励下,竞赛工作的推进必是举全校之力,层层选拔出最优秀的选手进行备赛,学校充分利用和挖掘设备资源和教师资源,充分保障选手的训练时间,力求获得最佳的成绩。这种基于能力为标准的机制,根据选手能力大小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依据,带来的结果必然是竞赛的“精英化”,以至于出现了“有者愈有,无者恒无”的“马太效应”。
大赛全员化则可以让每位学生都参与其中,它体现的是基于权利为标准的公平,学生得其所应得,这是对能力公平原则导致的不良后果的修正,用以确保每一位学生的梦想都被善待。经过多年来的全员化技能大赛实践,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价值原则,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可和支持。
(二)由关注学生的技能向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演进
全员化技能大赛源于对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精英化”趋向的修正,始于2016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以电子类电子电路安装与测试、财经类会计手工账务处理等2个项目作为试点项目,随后逐渐发展壮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全员化技能竞赛将有26个赛项,“文明风采”“素质能力”“中华传统文化”三大类竞赛全部赛项原则上为全员化技能大赛的赛项。由此可见,全员化技能大赛从关注技能向关注学生的素质、知识和能力转变,在形式上从技能大赛向全员化大赛转变。通过赛项的设置,有助于发挥竞赛的引领作用,促进学生逐步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优秀品格和关键能力。运用激励机制调动学校参与竞赛的积极性,有助于引导学校实现由能力本位向素质本位的转变,促进学校形成正确的质量观,关注学生的生涯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三)竞赛成绩由单一呈现向多元应用演进
《通知》指出,“组织全员化项目竞赛的学校不再进行我省中职公共基础课水平测试与专业技能考核中该专业的专业技能考核”。学生竞赛成绩“作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入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等工作中‘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环节中‘技能考试成绩的依据”。
可见,竞赛成绩由以前学生学习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性的结果呈现,扩展为各种晋级学习的评价应用。全员化技能大赛结果应用实现了新突破,有利于全员化技能大赛提档加速,有利于更高质量地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以上三个演进,使全员化技能大赛的理念、工作要求等由“嵌入”变为“融入”,更好地对接中职教育。
二、存在问题
在取得广泛认同和实质性成果的同时,全员化技能大赛也慢慢表现出一些不足之处。
(一)供给不足限制了大赛推进质量
1.资源供给不足。在全员化技能大赛赛项设置方面,竞赛方案提出:“竞赛内容为专业核心基本技能,没有工具和设备的要求,在竞赛时选手可以自带工具,在保障安全以及能正常完成竞赛任务的前提下,不限定选手自带的工具类型与数量。”这表明竞赛是以结果为导向,淡化设备要求,竞赛内容强调基础性。例如,在2020年举办的车身修复(钣金)、车身涂装(涂漆)、制冷与空调设备组装与调试、日常面部美妆等个人赛项中之所以采取“报送”形式产生参赛选手,其主要原因就是设备资源严重不足、耗材成本高昂。此外,新设赛项资源供给不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目前,职普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政策逐步得到落实,提高办学质量的理念不断深入人心,一些专业技能训练资源供给不足的情况将会长期存在。
2.专业覆盖面不够。2020年是全员化技能大赛专业技能类赛项最多的一年,其覆盖了11个专业大类26个赛项,但这与我省中职专业已覆盖了全部19个专业大类的现实状况,与“作为我省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建设内容”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3.评价标准供给不足。“专业核心基本技能”所对应的是“技能考核标准”,河南省共出台了30个专业技能考核标准。2019年年底的数据统计结果显示,仅郑州市就开设了16 个专业大类 共135 个专业,可见标准缺口巨大。
(二)企业和社会参与度不够,弱化了全员化竞赛的职教特色
职业教育是一种企业行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其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因此,职业教育对学生质量评价应由企业、社会和学校共同完成。而实际上,校级的竞赛更多的是只有教师和学生这两个主体,企业和社会缺位。
(三)竞赛成绩的赋分办法不够完善,影响了成绩应用范围
竞赛组织方需要根据各级比赛的结果为每位参赛者赋予一个最终等级分,竞赛成绩的赋分是全员化技能大赛的最后一个环节,在整个工作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覆盖完整、赋分科学、结果公正是其基本要求。
为了形象、直观地展示赋分标准,笔者根据《通知》中赋分办法的描述,制作了以三等奖为各级比赛连接部分的赋分罗盘图(见下图)。依据选手在省、市县、校和班级获得的实际奖项等级,通过转动省级、市县级、校级和班级四层,按照每个等级分值差为50分的标准,考生可以得到相应的等级分。
可以看出,上级为下级的基准分,逐级耦合,把各级竞赛逐步归一,最终实现统一赋分的设计思想。
即便如此,这一设计仍有其不足之处:
第一,结构设计有待优化。例如,现有某省属A中专同学甲和某市县B中专学校同学乙。他们都在所在学校获得了校级一等奖,然后都参加了上一级比赛,即甲同学直接参加省级比赛,乙同学参加市县级比赛。之后,他们都没再获奖,甲同学将被赋分350分,乙同学将被赋分250分。在这种情况下,起点公正被破坏,但省属中专又无法参加市县层级的比赛。可见,赋分体系结构还需进一步完备。
第二,赋分公平还需进一步体现。例如,某市县C校丙同学和D校丁同学,二者都获得了校级一等奖,丙有幸被抽取参加市县比赛,获得了三等奖并止步于此,则丙同学赋分400分;丁没有被抽取参加市县比赛,根据定义为市县未获奖,则丁同学赋分250分。二者水平相当,却获得了不同的分数,显失公平。
三、改进路径措施
(一)增加供给,固全员化技能大赛之本
1.在设备资源供给方面,通过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转变,改善办学条件,增加供给,提高全员化技能大赛的办赛质量。
2.在专业覆盖面方面,制定工作路线图,相关专业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則,推动全员化技能大赛全面展开。
3.在技能标准方面,专业技能标准是专业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竞赛组织方应加快标准制订的步伐,以省厅为主导,组织学校、各级教研部门、企业、社会等多方主体参与,共同制订专业核心技能考核标准,逐步完善相关专业标准,使之完备、科学、规范。
(二)优化职业教育生态,扩全员化技能大赛之源
1.政府、企业、社会、家庭和学校共同构建了职业教育学生的外部生态环境。促进各方共同发展,满足学生不同需求,则是全员化竞赛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校级比赛要由学校单一评价向政府、企业、社会、家长多主体评价转变,由闭环走向开放。
2.尊重学生的多样化需求,由单一的竞赛方案向多样的竞赛方案转变,学生可以自主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竞赛方案。
3.尊重专业特点,由单一的个人赛向个人赛、小组赛并存的竞赛形式转变。
竞赛组织方用优化职业教育生态的理念重塑全员化技能大赛,有利于学校建立自身发展和服务社会相结合的职业教育价值取向,各方互助共赢,合力构建良好的生态系统。
(三)进一步完善赋分办法,强全员化技能大赛之基
省级到班级自上而下的竞赛是一个竞赛链,在赋分罗盘图中是由内到外,其推进的次序则与之相反,表现为自下而上、由外到内。结合前文列举的两个实例,笔者谈谈如何进一步完善全员化技能大赛赋分办法。
针对前例中出现的省属中专无法参加市、县层次比赛的问题,从竞赛链来看,省属中专的竞赛链比其他类学校短,需要补足。
解决办法如下:根据省级竞赛的结果,把各地市的成绩虚拟成一个市、县成绩,省属中专根据实际成绩和虚拟的市、县成绩对比,虚拟出一个市、县级奖项,完善竞赛结构。
针对前例中出现的丙与丁同学赋分不合理问题,从竞赛链来看,这是因为丁同学竞赛链提前断裂,使这类同学向上发展受限。
解决办法如下:市、县级比赛中需要各个学校的一、二、三等奖都有代表参加,这样保证了各校的各级学生向上发展不中断,根据样本的成绩划分出校级的一、二、三等奖对应的市、县等级,虚拟成市、县级“能力相似类”。同样道理,市、县参加省级比赛时,保证各类市、县级“能力相似类”向上发展不受限。
可以看出,《通知》给出的赋分办法是一个框架性的标准,需要我们加强研究,丰富细节,使赋分更趋科学合理。
(四)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释放全员化技能大赛新动能
竞赛组织方应从信息技术的视角出发,重新审视全员化竞赛。组织方应以数字化校园和网络学习空间的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2.0的贯彻和落实。此外,组织方还应积极引进计算机模拟、仿真软件,丰富竞赛手段,探索线上比赛模式,提高竞赛的统一性,降低巡视、监督工作成本和弃赛率。同时,提升数据收集和分析水平,为全员化竞赛科研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增强竞赛的开放性,发挥行业、企业、家长等的作用,形成更多的“云监工”“云评委”。
(本文系2019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规划项目“郑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质量评价实践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ZJB19012)(责编 张德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