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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音乐在高师器乐教学中的传承

2020-10-20姜琳琳

高教学刊 2020年28期
关键词:器乐教学高师

姜琳琳

摘  要:针对当前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在高师器乐教学中传承发展严重受限进而影响中国传统文化丰富多样性的问题,分析了少数民族音乐在高师器乐教学中的现状,指出了当前少数民族音乐在高师器乐教学中存在传承意识淡薄、师资力量缺乏、教学内容不够规范、缺少统一教材四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从发挥地域优势增强少数民族音乐传承意识,拓宽途径壮大少数民族器乐教师队伍,多方合作健全少数民族器乐教学体系,多措并举提升少数民族器乐教材质量四个方面做好少数民族音乐传承的策略。最后以科尔沁蒙古族音乐为例,介绍了其在某高师器乐课中的传承。

关键词:少数民族音乐;器乐教学;高师;科尔沁蒙古族音乐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0)29-0072-04

Abstract: In view of the serious limitations on the inheritance and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minority music in the instrumental music teaching of higher normal universities and the effect on the diversity of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the current situations about the minority music of the instrumental music teaching in higher normal universities were analyzed in this thesis,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the minority music in the instrumental music teaching of higher normal universities were raised from four aspects, including weak inheritance awareness, lack of teaching force, lack of standard teaching contents, and lack of unified teaching materials. Meanwhile, the strategies for the inheritance of the minority music were proposed from four respects: the regional advantages should be utilized to enhance the inheritance awareness of the minority music; the approaches should be expanded to strengthen the instrumental teaching group of minority music; multi-cooperation should be realized to improve the instrumental teaching system of minority music; several measures should be taken simultaneously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instrumental teaching materials of minority music. Finally, the Mongolian music of Khorchin was taken as an example, to introduce the inheritance in the instrumental music teaching class of a higher normal university.

Keywords: minority music; instrumental music education; normal university; Khorchin Mongolian music

一、概述

部分坐落在少數民族聚居区域的高师院校,与少数民数文化交流相对较多,本应充满着浓郁的民族音乐气息,却因为多种原因导致教师和学生对当地少数民族音乐知之甚少;本应富有少数民族特色的器乐课程开展存在数量较少、质量较差的问题。高师院校教育作为少数民族音乐民间传承的重要补充方式,在人口流动日益频繁的今天变得愈发重要,如何更好地在高师器乐教学中传承发展少数民族音乐,进而丰富中国传统文化,提升中华民族文化自信迫在眉捷。

二、少数民族音乐在高师器乐教学中的现状分析

(一)少数民族音乐传承意识淡薄

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是一个民族文化传统、审美观念的反映,是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之所在。然而,受欧美音乐与流行音乐的影响,少数民族音乐传承并未得到教师和学生足够的重视。观看流行音乐会、聆听古典音乐、参与西方音乐盛宴已经成为时尚和潮流。少数民族音乐却被贴上了“土气”“落后”“低级”的标签[1]。一大部分年轻的学生宁愿花重金抢购流行音乐、摇滚乐、爵士乐的门票,也不愿在民族音乐会上驻足片刻。他们可以如数家珍地谈论自己喜欢的流行歌手、通俗乐曲,却讲不出有关少数民族音乐的背景信息。一大部分少数民族音乐教师受教育资源、职称晋升等方面影响在研究重心的选择上,相对于少数民族音乐的深度研究,他们更倾向于少数民族音乐与流行音乐交叉的广度研究。现代歌手从事流行音乐创作成名的数不胜数,从事少数民族音乐创作成名的创作者却寥寥无几。总而言之,民族音乐意识淡薄是高等院校民族音乐教育的现状。无论学生还是教师,并没有对民族音乐有更高的追求,多数停留在粗略欣赏辨析的层面,把高质量传承民族音乐文化作为理想追求的学生和教师数量较少。

(二)少数民族器乐教师师资缺乏

少数民族器乐教师师资缺乏首先体现在教师数量少。有的院校因为没有专业的少数民族器乐教师而不开设少数民族器乐课程,导致少数民族聚集地的大学生在校学习好几年的时间段并不能接触到当地少数民族音乐;有的院校少数民族器乐教师数量较少,能够教授学生数量有限,只能教授少部分学生学习少数民族音乐,并且在授课时长上也采用短课时授课,使得少数民族音乐学习研讨在时间长和受众人群规模上受到极大限制,影响学习效果。此外,少数民族器乐师资缺乏还体现在少数民族器乐教师专业素质偏低。一大部分少数民族器乐教师由于在少数民族音乐学习阶段和教学阶段能够进行交流探讨的人群数量较少,仅凭几本有限的纸质教材、录音片段不能很好地品味出少数民族音乐的精粹,虽然了解少数民族器乐,也能够演奏少数民族器乐,但是却唱不出少数民族的“韵味”,奏不出少数民族的风格,指导学生品味、演奏少数民族器乐更是力不从心。对少数民族器乐的教学,也仅能从音准、节奏、指法、弓法、气息等方面进行局部指导,缺乏对少数民族器乐的系统讲授能力。

(三)少数民族器乐教学内容不够规范

少数民族器乐教学受教师和学生数量较少的影响,导致少数民族器乐教学内容较为随意不规范,并且很少进入主体课程设置的范畴,尚未形成健全的教学体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少数民族器乐教学过程中只是片面地学习少数民族器乐演奏,没有深入学习探讨少数民族的文化结构,使得少数民族音乐教学只能生硬地教授器乐的演奏方法,不能传承少数民族音乐的灵魂;另一方面是在少数民族器乐教学上没有形成独立意义的概念和结构,在讲授少数民族音乐时习惯于用西方的音乐理论来解释少数民族音乐形态、习惯于用西方的审美观点来解析少数民族音乐艺术价值、习惯于用西方音乐的演奏技巧来衡量少数民族音乐演奏方法[2];此外,部分院校少数民族音乐教学大纲各部分教学内容所占比例分配不合理,为了提高少数民族音乐器乐学生学习兴趣,少数民族器乐教学中乐曲演奏基本功所占学时较少,更多学时用于改编西洋乐器的练习曲目,改编学生喜爱的流行音乐,移植到少数民族器乐中演奏。

(四)少数民族器乐教学缺少统一教材

我国少数民族数量较多,少数民族器乐种类更是繁多,其中很多少数民族器乐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是采用“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延续,以至于针对单个民族的某一种器乐形式的教材数量非常少,质量高的少数民族器乐教材更是稀缺。在新华书店钢琴、小提琴等乐器的教材能摆满几个书架,在当当网等网上书城搜索“钢琴教材”能够搜索到几千个结果;少数民族器乐教材以民族人口较多的蒙古族最为流行的马头琴为例,在新华书店中关于马头琴的教材不能摆满书架的一层,在当当网等网上书城搜索“马头琴教材”仅能搜到几个结果。关于蒙古族“胡琴”“四胡”等乐器的教材几乎没有。这是对于少数民族人员较多的蒙古族器乐教材的稀缺现状,关于其它人口更少的少数民族音乐器乐教材稀缺程度更加严重,甚至一些民族音乐连一本正式出版的教材都没有。教师在授课时只能在为数不多的教材中选取有限的几首曲目进行教学演奏,存在授课内容不全面的短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没有更多可参考的教材,难以做到举一反三地练习,影响学习兴趣,导致学生在少数民族音乐学习传承上进步较慢。

三、高师器乐教学中更好传承发展少数民族音乐策略研究

(一)发挥地域优势增强少数民族音乐传承意识

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经历成百上千年的流传至今,足以证明其蕴含的艺术价值。当前师生少数民族音乐传承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在于虽然院校地处少数民族聚居区,但是校内师生来自全国各地,对当地少数民族音乐了解基础较差,不能深刻领悟少数民族音乐中蕴含的美妙,难谈喜爱和传承。为此,地处少数民族聚居地的院校应当发挥地域优势,倡导校内的师生走出去,为师生创造机会学习了解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知识结构,在了解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结构的基础上欣赏、品味、学习、研讨当地少数民族音乐。此外,还可将校外的少数民族民间艺人引进来,在校内举行少数民族音乐专场音乐会或者与校内师生同场演出;将校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引进来,在尽量保持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特色和校内师生能够尽可能接受基础上,在当地少数民族重大节日时机,校内做好少数民族节日氛围营造,在合适时机为学生配发具有少数民族特色服饰。加强校内师生对当地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了解,促进校内师生与当地少数民族音乐传承者的交流,从而提升师生少数民族音乐传承意识。

(二)拓宽途径壮大少数民族器乐教师队伍

壮大少数民族器乐教师队伍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种是引进少数民族器乐优秀传承者进入院校成为少数民族器乐教师,另一种是提升现有少数民族音乐教师专业能力。在我国当前的高师院校人事制度下,少数民族器乐优秀传承者可能会受到年龄、全日制教育学历层次、工资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安排等多种客观因素制约未必能够进入院校成为在岗在编教师。为尽快解决院校少数民族器乐教师师资力量短缺的问题,可以在优秀的少数民族器乐民间艺术家中择优聘任为客座教师,既能符合当前高师院校人事制度的要求,又能快速增加少数民族器乐教师数量[3],并且在短期内形成较强教学能力。在现有少数民族器乐教师专业能力培养上不只局限于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做出国访问学者,更应该注重因地制宜跟随当地优秀少数民族器乐团体演出学习,在长时间、多频次与少数民族音乐艺术家的交流过程中快速提升少数民族器乐教学专业素质。

(三)多方合作健全少数民族器乐教学体系

我国少数民族分布具有“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当地少数民族器乐艺术家、艺术团体由于在少数民族氛围生活、工作时间长,并且有相當一部分民族器乐艺术家经历了长期的民族内部的民间自然传承,其对少数民族文化结构的了解以及对少数民族器乐演奏技能掌握相对于单纯经历几年大学教育成长起来的少数民族器乐教学工作者有较强的优势。因此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地的高师院校应充分发挥地域优势,加强与当地少数民族器乐艺术家、优秀艺术团体交流合作[4],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器乐教学体系。此外,我国大学院校数量较多,多数情况下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大学院校也不止一所,少数民族聚居地的院校在健全自身教学体系的同时也要注重与附近其它院校之前的交流,与全国范围内其它院校之间的学术互动,在吸取当地少数民族器乐艺术家演奏技能经验基础上,发挥院校学术能力强的优势,将当地民族器乐演奏技能培养、文化背景传承等提炼、总结并固化下来,建立健全在一定区域内可以广泛推广的少数民族器乐教学体系。

(四)多措并举提升少数民族器乐教材质量

提升少数民族器乐教材质量一方面需要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少数民族器乐教学工作者要利用教学实践丰富的优势,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丰富少数民族器乐教材数量、提升教材质量。一是注重总结已有研究成果,将过去多年关于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相关成果成体系、成系统地向音乐教材转化,做好教学研究成果服务教学需要,提升教学水平。二是以省教育厅、教育科学研究办公室等分管科研经费为依托,广泛收集和整理少数民族传统器乐文化形成纸质教材、音像教材等多种形式教材,在日常教学工作中通过“教学实践-修改-再实践-再修改”的轮回逐步提升教材质量。此外,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5G通信快速发展带来红利,随着通信网络日趋发达,中国大学“慕课”(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MOOC)等开放式在线课程平台越来越多,在方便学生在线学习的同时,也给器乐教育工作者之间交流提供了更加便利的交流平台,打破了少数民族器乐教学工作者之间地域的界限。少数民族器乐教学工作人员借助日趋完善的通信网络要从更高维度、更广区域加强与同专业教师之间的沟通学习,打造更为实用、更易流行的多媒体教材[5]。

四、科尔沁蒙古族音乐在某高师器乐课中的传承

(一)科尔沁蒙古族音乐

科尔沁蒙古族音乐是我国民族民间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分为民间音乐、古典音乐、宗教与祭祀音乐三类。在节奏节拍上,蒙古族音乐既有二拍子或四拍子的规整节奏,也有自由悠长、复合式的节奏节拍。蒙古族音乐音域宽广,常用六度、八度、十度的大跳,曲调起伏较大,音调通常较高,具有嘹亮、宽广、变化多样的特点。蒙古族音乐具有感情深沉、旋律优美、气息宽阔、草原气息浓厚的特点。给人以辽阔、奔放的感觉,由此也表现了蒙古人民豪放的性格特征。

(二)传承科尔沁蒙古族音乐的意义

首先,传承科尔沁蒙古族音乐是提高学生音乐素养的需要。

蒙古民歌中的长调是草原上的歌,是马背上的歌。俗话说:“哪里有草原,哪里就有长调,哪里有牧人,哪里就有长调”[6]。长调结构自由、音调高亢、音域宽广、曲调优美,其悠扬的旋律、繁复的波折音和只可意会的内在韵律,体现了蒙古民族对大自然的直接倾诉。蒙古短调与长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短调的曲式结构规整、曲调简洁、装饰音较少、旋律起伏不大,并且带有鲜明的宣叙性特征。此外,呼麦是蒙古族人创造的一种特有的歌唱艺术。一个人可以在同一时间内唱出两个声部,这在中国的民族民间音乐乃至世界音乐中都是独一无二的,是来自蒙古族记忆深处的声音,是蒙古族音乐文化中活的音乐化石,是最具科学探索的音乐遗产之一。对蒙古长调和蒙古短调以及呼麦的学习使学生更加深入了解科尔沁蒙古族音乐文化,同时也会更加喜爱学习我国的民族民间音乐。学习蒙古族音乐独特的演唱形式也是对蒙古族音乐文化底蕴积累的一种手段。音乐知识的丰富积累提高了学生的音乐素养,对他们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也是不无裨益的。

其次,传承科尔沁蒙古族音乐是弘扬民族民间音乐的重要途径。

所谓中国民族音乐是指祖祖辈辈生活、繁衍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的各个民族从古至今在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上创造的能够体现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的音乐。中国民间音乐可以简称为民歌,是劳动人民在生活、劳动中自己创作、自己演唱的歌曲。这是人类社会最早形成的音乐形式,并由此孕育出其他民间音乐题材以及专业音乐形式。我国的民族民间音乐既是我国民族精神和民族文化的体现,也是我国人民生活、工作最真实的写照。然而,很大一部分传统的民族民间音乐是以口头方式创作,又仅以口头方式流传于民间,使得这部分民间音乐流失于民间,不能得以很好地传承和弘扬。科尔沁蒙古族音乐是我国民族民间音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承科尔沁蒙古族音乐,汲取音乐精华,体会音乐本质,可以让更多的国人认识到民族民间音乐所展示的精神财富,使民族民间音乐得到更好地传承和发展。

(三)传承科尔沁蒙古族音乐的途径

地处科尔沁蒙古族草原地区的院校,提高对科尔沁蒙古族音乐的认识是传承蒙古族音乐的根本前提。引进、聘用蒙古族音乐、蒙古族器乐的专业教师也是重中之重。与周边高校积极合作,建立健全少数民族音乐体系,合理规划教学内容,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使学生接受系统、专业的蒙古族音乐、蒙古族器乐的教学。采取多种方式丰富音乐教材数量,提高教材质量。此外,教师也要给予学生充分的探索空间,在课前、课上以及课后引导学生发现民族音乐。

课前,鼓励学生进行实地采风,搜集民间音乐。在我国民族音乐的搜集中,主要靠实地采风。实地采风的重要意义主要在于为未来的研究者提供大量的一手资料、历史文献,为进一步的学术研究积累民间的、官方的相关资料。实地采风对工作者的要求较高,不仅要求工作者了解实地采风的具体要求和手段,并且要求工作者對我国民族以及民族音乐的认识积累到一定高度才可完成。但是,教师和学生可以尝试用体验生活的方式逐步深入到民间,用心倾听、积累民间音乐,整理为可以使用的乐谱。对于学生来说,学校地处于科尔沁平原东部,部分学生又来自于蒙古族民间,这为实地采风了解民间音乐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教师应鼓励学生探访民间,也可以利用毕业论文的写作,搜集民间音乐,传承科尔沁蒙古族音乐。

课上,采用多种形式演奏蒙古族音乐。器乐课中,教师可以根据学生搜集的蒙古族民间音乐进行整理,采用多种不同的形式演奏。首先,单声部演奏音乐的主旋律。可以将蒙古族音乐整理为五线谱,标注好合适的指法和弓法,按照以往学习乐曲的步骤学习蒙古族音乐。这种形式简单、快捷,不仅有利于学生的学习,而且有利于蒙古族音乐的传承。其次,学生可以运用课上的学习内容,对主旋律进行二部或三部、四部和声创作,在器乐教学中用二重奏、三重奏、四重奏的形式演奏科尔沁蒙古族音乐。多声部演奏的方法相对复杂,对编配人员和演奏人员都要求有较高的音乐素养,但是音乐立体丰富,可以更加完整地表现音乐内容。再次,学生可以根据即兴伴奏的学习内容进行多形式的伴奏编配,在课堂中,也可以采用“比一比”的形式,比一比谁的主旋律演奏更有韵味,谁的伴奏编配更加好听。

课后,鼓励学生自主创作编排,对蒙古族音乐进行多形式的实践演出。实践演出是学习音乐的关键环节,被认为是课堂与舞台的“纽带”。舞台实践是音乐学习者的最終归宿,技术能力与实践经验相比,拥有同样的地位。所以实践演出经验的积累对于音乐学习者十分重要。教师可以带领学生举办民族音乐主题的音乐会,也可以在不同的音乐会中编排传承科尔沁蒙古族音乐的节目。以科尔沁蒙古族音乐为题材,可以编排为器乐独奏、伴奏的器乐节目;可以创作为多种器乐的小型合奏形式;可以在节目中加入歌唱或舞蹈演绎综合性节目;也可以串联多首科尔沁蒙古族音乐,设计合适的人物和情节以音乐剧的形式展现科尔沁蒙古族音乐。

五、结束语

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一方面依托少数民族自身进行民间传承,这种传承方式受传承者儿时学习能力水平等因素的限制存在一定局限性,并且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全国各民族之间人口交流日益频繁,完全是某一个民族的聚居地会越来越少,民间传承发挥作用也会越来越小;另一方面依托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区的高师学生进行学校教育传承,由于高师学生学习能力强、且毕业后从事音乐教育人员比例相对较高,是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发扬的最强使命担当者,有利实现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播以点带面的积极效果。做好少数民族音乐在高师器乐教学中的传承是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多样性的重要途径。以科尔沁蒙古族音乐在某高师器乐课中的传承为例,介绍了少数民族音乐在高师器乐教学中的传承方法,希望可以引起从事少数民族器乐的教师和学生的关注,将少数民族器乐更好地传承和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李松,樊祖荫,张欢,等.对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反思——“第三届全国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与学术研讨会”主题发言[J].中国音乐学,2013(01):12-23+1.

[2]陈虹羽.发展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一些思考和建议[J].民族音乐,2016(06):14-16.

[3]黄妙秋.非物质音乐文化遗产传承人与高校少数民族音乐师资队伍建设的接轨与契合[J].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15(01):17-21.

[4]陈鹏.新时代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教育发展路径分析与对策研究[J].广西民族研究,2019(04):110-115.

[5]高洁.聚焦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助力音乐教育教学改革——“高等学校音乐在线开放课程建设与教育教学改革研讨会”述评[J].人民音乐,2018(04):54-56.

[6]赵艳喜.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态系统[J].民族艺术研究,2009(0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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