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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高师钢琴专业课考试侧记

2016-11-18黄兰

艺术科技 2016年9期
关键词:钢琴课高师

摘 要:笔者参加历年的各种考试,面对众多学生在考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与改善意见,希望与大家共同探讨。

关键词:高师;钢琴课;钢琴考试;钢琴考试礼仪

高校钢琴专业进行的考试目的:考查学生是否掌握正确的弹奏方法;能否准确流畅和完整的弹奏作品的能力;演奏的心理素质与记忆能力;综合运用各方面知识来诠释作品的能力。具备这些能力,需要学生经过长期强化的、针对性的训练。

然而,在参加历年高师钢琴各类考试,笔者更加忧患在教学中是否还存在钢琴教学内容的系统性、渐进性? 在众多考试中,发现学生准备的考试曲目及演奏过程以及考场礼仪存在诸多问题。尽管当前权威专家们已发现这些问题, 并呼吁基层钢琴教学过程中要避免这些问题,但实际情况是,因受各方面的因素制约,还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笔者更希望表达成,还没有“明文规定”来制定钢琴教学中看不到的系统性教学内容,科学性的教学方法与正确的弹奏方法,以及作为钢琴专业学生应具备的哪些演奏素质和相关演奏的其他行为规范。在此,本人想通过切身体会,针对当下钢琴考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看法。

首先,“拔苗助长”的现象更加严重。在时代快速发展大背景下,什么都快的发展速度也渗透到基础教育领域中。应在反反复复,强化训练的前提下才能掌握的演奏基本技术,对当下的习琴者而言,其中分配到的学习时间与持有的学习态度日渐减缩。钢琴基础学习期间,对灵活独立的五指训练,在音阶琶音练习中需要灵敏有控制的大指练习,各种节奏的协调控制训练,手腕的柔韧与协调性的训练,声部之间层次的控制训练等诸多基本弹奏技能功底训练都还没有打好的前提下,学生,甚至老师,总是去挑一些与演奏能力不相符的作品,最终演奏的效果是“高处不胜寒”。更为悲惨的结果是:学生失去了宝贵的学习兴趣与信心;老师没完没了的抱怨没有好学生带;这种局面形成了教与学恶性循环。这其中的原因可想而知,有学生偷懒、虚荣的原因。也离不开教师的问题。教师可能没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或没有正确引导学生对自己以及作品的认识,导致学生不能正确评估自己的现有能力。在师范生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的前提下,如果继续纵容这样的教学状况,代代培养出来的音乐素质,每况愈下,会给我们的钢琴教学环境以及全社会的音乐环境,打造极不好的底层基础。

其次,演奏速度随意,尤其练习曲速度。通过学生弹奏速度的快慢,可以大致测定学生的演奏程度。如果一个学生弹奏各种技术又快又准,可以说这个学生的演奏功底良好。但是在目前考试中,发现学生演奏作品的速度太随意,尽管不需要百分百的按照教材要求的演奏,但也应该在乐曲要求的一定速度范围内弹奏。尤其是在练习曲方面。很多练习曲,通过慢速弹奏,实际上是不难弹的,学生们也感到能够胜任。但是,速度一旦提快,技术上的问题全部暴露出来:声音不颗粒;不流畅;力度与时值“缺斤少两”, 越弹越快,更谈不上节拍韵律与乐曲应有的节奏特性。这样的练习过程与练习结果完全没有意义。所以,笔者强烈呼吁,练习曲必须依据相应的程度与速度弹奏,严格要求学生的演奏速度不能低于最低的速度标准。并要求声音清楚,演奏准确、流畅完整。还有,演奏速度达不到,不仅仅是学生的手指演奏技能与手指机能不达标,也同时表示学生的头脑,对乐曲的读谱与分析的认知能力也达不到目前演奏作品的相应程度。

第三,练习曲、乐曲、复调的难易程度不相当。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两方面:一是老师把关不严,留作业思量不够。二是学生方面。有些时候,来不及完成同等程度的作品,就随意找一首作品完成考试任务。还有些时候,学生对作品的选择没有客观标准。总言之,根据以往本人的教学经验,老师的责任要多一些。例如乐曲学生挑选一首贝多芬《热情》奏鸣曲,而练习曲却演奏了车尔尼作品849第23条。这样的教学曲目搭配,是非常不当的。或者练习曲弹奏车尔尼作品740第三条,而复调作品却弹奏《巴赫初级钢琴曲集》作品中的某一首,这样的安排也不合适。学生的学习过程应该是全方位进步过程,而不是某一特长的强化过程(至少在基础教学范围内)。笔者认为教师不应该仅仅强化学生擅长的部分,反倒应该帮助学生认识自身不足,使其全面发展。教师要时刻警醒“木桶定律”作用。

第四,考试的演奏曲目、演奏风格、演奏形式要有规定限制。很多学生,出于自己的喜欢,或出于练习的轻松省事,考试时演奏比较流行的作品,或者是自创的作品。笔者认为 “此风不可长”。考试目的,就是要求学生在学习期间,通过学习经典作品,提升自己感性和理性的认知能力与弹奏技能。而非随意挑选无教学目的的曲目进行考试。当下,久石让、石进等众多流行的钢琴作品很受学生们欢迎。“寓教于乐”往往成为学生们的托词。作为老师,应该帮助学生分辨经典或通俗等多种不同风格的作品,从而引导学生形成艺术审美与鉴赏能力。

第五,考试内容不应该仅限于对乐曲的考试,也应该对钢琴基本技术,如音阶和弦琶音等进行达标考试。尤其是地方性高师院校的学生。地方性高校的学生素质及学生具备的专业程度,都不及一本院校。学生的弹奏能力都比较弱,甚至还有零基础的学生。所以,针对这种现状,通过考试的监督作用,敦促学生坚持练习钢琴基本弹奏技术,从而提升弹奏技能。可以根据学生程度,类似社会考级一样,要求学生弹奏相应程度的基本技术。例如弹到练习曲作品849程度的学生,要求演奏三升三降的四个八度同反向的音阶、琶音、和弦等。笔者认为,地方性高师钢琴课对基本技术弹奏能力的考核需要坚持并强制执行。

第六,规范考场礼仪,提升演奏修养。古人云,“不学礼,无以立”。学生在考场上的行为折射出学生律己、敬人的学习态度。考场文明礼仪,不仅体现学生的个人素质,也是表现对考试形式与老师的尊重,同时也体现学生具备的个人道德和社会公德。在钢琴考场上,尽管男生不用穿燕尾服或西服,女不用穿华丽的礼服,但也要穿得整洁得体、大方。而不能穿着拖鞋、超短裙、吊带背心、裸露肚脐、休闲大短裤上台演奏。遇到这样的学生,笔者会认为学生没有对考试给予足够的认识,并其专业老师也没有给予正确的引导。作为钢琴专业的学生,驾驭这样高贵高雅高难的乐器,如此轻薄上阵,实在是太“我行我素、不以为然”。

第七,要求学生正确书写演奏曲目的名称及全称。每学期接到学生的考试曲目报表,教师们都哭笑不得。有的学生作者写错了,有的调性写错了,有的只写了奏鸣曲没有作品号。 诸如此类的书写格式问题非常多,奇形怪状。但是,从中,也体现了一个问题。学生们对作品的时代、风格、体裁、甚至作者没有概念,也可以说漠不关心。一首作品一学期弹下来,最后可能都不知道作品的时代风格特征,只是一味地在弹,能够背下来弹奏就算完成任务。这种教学与学习过程实在“不走心”。

纵观上述问题,作为钢琴专业的教师感到非常惭愧。这么多的问题横列在我们面前,需要逐一解决。但笔者坚信,坚持就是胜利。作为基层教师,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努力解决或改善存在问题,相信会有“柳暗花明”的到来。

作者简介:黄兰(1977—),女,浙江临海人,研究生,台州学院艺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钢琴演奏与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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