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关系研究
2020-10-20杜文涵
杜文涵
摘要:从普惠金融的视角出发,基于青海省1999-2018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利用VAR模型对金融发展和城乡收入差距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青海省金融发展规模和城市化进程能够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而金融发展效率会扩大城乡收入差距。因此,青海省的普惠金融措施应当建设“社区+数字金融”模式、农村资金回流机制以及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来改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
关键词:普惠金融;金融发展;城乡收入差距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20)09-0008-04
一、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其旨在说明城乡居民的收入要与经济发展状况和劳动生产率相适应,并且收入分配应更合理、更有序。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是金融发展。近年来,国内外诸多学者对金融发展与收入分配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Greenwood和Jovanovic(1990)通过动态模型阐明了金融发展产生的“门槛”会使城乡收入差距呈库兹涅茨的“倒U型曲线”的变化趋势;[1]张立军、湛泳(2006)运用中国和省级相关数据证明了中国的金融发展通过三大效应来影响城乡收入差距;[2]孙光慧、曹丽萍(2014)利用VAR模型验证了西北民族地区的金融发展规模与城乡收入差距呈负相关,金融发展效率与其呈正相关关系;[3]盛佩玲、焦学伟(2016)利用灰色关联与层次分析法对新疆农村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进行实证分析,并以建立“新疆普惠金融体系”提出对策,[4]但是目前这类研究相对匮乏。
城乡收入既患寡,更患不均,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青海省2010年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 462元,2018年为31 515元,增长了2.18倍;同期农村居民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2.58倍。2010年至2018年青海省城乡收入比从3.59:1降低到了3.03:1,而全国2018年城乡收入比为2.69:1,可见青海省的城乡收入逐渐增长且收入差距缓慢收窄,但是仍然高于全国水平。而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核心。近年来,青海省大力实施普惠金融,扩大金融发展规模、提高金融发展效率,青海省正在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打赢脱贫攻坚战就是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因此,普惠金融视角下的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系。
较大的城乡收入差距不利于消除贫困、社会的和谐安定以及资源的有效配置;再加上青海省特殊的地理位置、宗教信仰、民族矛盾等因素,探究青海省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有利于改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改进普惠金融的措施。通过对文献梳理看出,目前学术界对该问题的研究范围是国家或者较大的区域范围,而对青海省的研究很少,并且只有少部分学者从普惠金融的角度分析问题,所以本研究的创新之处一方面体现在聚焦青海省区域金融发展进行研究,有利于青海省因地制宜改善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另一方面为通过实证结论从普惠金融的角度提出對策,为青海省普惠金融体系的完善做出贡献。
二、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
(一)门槛效应
金融发展的门槛效应是指在金融约束的情况下,财富水平较低的居民因自身资本积累的限制不能达到金融机构设置的金融服务成本的最低水平,而只能享受低质量的金融服务,得不到高收益回报;财富水平高的居民能够达到财富门槛水平,则可以得到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和高收益回报。因此,金融发展对财富水平不同的居民产生着差异化的影响。
(二)缓贫效应
金融发展的缓贫效应是指金融发展促进了经济的增长,经济增长为财富水平低的居民提供了接触微型金融服务的机会,比如小额信贷等项目,使财富水平低的居民享受金融服务,提高居民收入水平,进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三)非均衡效应
金融发展的非均衡效应是指有限的金融资源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等因素而分配不均、不平衡,间接地拉大了地区之间、部门之间、城乡之间收入的差距。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信贷资金的城市化倾斜,而农村的金融资源供给缺少,限制了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城乡二元结构更加突出。[2]
金融发展的非均衡效应和门槛效应一般会扩大城乡收入差距,其本质上是金融抑制下的金融结构的失衡;而缓贫效应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其实质上是利用微型金融来弥补农村资金短缺的问题,普惠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缓贫效应、减弱非均衡效应和门槛效应。
三、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实证分析
(一)数据说明
现采用的数据为青海省1999-2018年时间区间为20年的时序数据,均来自于《青海统计年鉴2000-2019年》。本研究使用的计量软件为Eviews9.0,通过向量自回归模型(VAR)研究金融发展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二)指标选取
1.被解释变量
城乡收入差距(GAP)。现选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衡量城乡收入差距的指标。该指标与城乡收入差距呈正相关关系。根据数据的可得性,1999-2009年使用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10-2018年使用的数据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解释变量
金融发展规模指标(FD)。金融相关率(FIR)最早由Goldsmith提出,即“FIR=全部金融资产价值/全部物质资产价值”。该指标用来衡量一个地区金融发展的总体规模情况。介于数据的可得性,借鉴我国学者的做法,采用“(金融机构存款余额+金融机构贷款余额)/GDP”作为金融发展规模指标。
金融发展效率指标(FE)。现参考王志强、孙刚提出的“贷款余额/存款余额”来衡量金融市场上投资转化为储蓄的效率,即金融发展效率。[5]
3.控制变量
城市化水平(CI)。根据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知,城市化水平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显著影响,因此,将城市化水平作为控制变量。该指标的计算方法为“城镇人口/总人口”。
本研究构建了青海省城乡收入差距与各个变量之间的时间序列模型,并对各个变量进行对数处理得到以下模型:
Ln GAP=β0+β1Ln FD+β2Ln FE+β3Ln CI+εt
(三)实证方法
1.ADF单位根检验
ADF单位根检验用来检验时间序列数据的平稳性,这是进行协整检验的前提。本研究的ADF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各指标的原始数据Ln GAP、Ln FD、Ln FE、Ln CI均为非平稳时间序列,经过一阶差分后各变量都通过了平稳性检验,都为I(1)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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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整检验
本研究采用Johansen协整检验,该检验的目的是防止出现伪回归现象,并判断各个变量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是否存在。首先确定最优滞后阶数,根据检验结果可知,FPE、AIC、HQ这三项信息准则均表明最优滞后阶数为1阶。由此进行协整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各变量之间存在2个协整关系,即青海省城乡收入差距与金融发展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进行协整向量标准化后得到如下协整方程为:
Ln GAP=-1.124Ln FD+0.489Ln FE-1.120Ln CI
根据协整方程可知,青海省金融发展规模的增长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金融发展效率的提高扩大城乡收入差距;城市化进程的推动也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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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格兰杰因果检验
格兰杰因果检验是用来检验一个变量的滞后值能否对另一个变量有预测能力,其检验结果不是实际经济活动的因果关系。滞后期为1的情况得到的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金融发展规模和城乡收入差距互为格兰杰因果关系;金融发展效率与城乡收入差距同样具有双向格兰杰关系;城乡收入差距不是城市化的格兰杰原因,而城市化是城乡收入差距的格兰杰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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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脉冲响应函数和方差分解分析
脉冲响应函数是用来衡量一个变量标准差的正冲击对另一个变量的影响。图1为脉冲响应函数的结果,显示了金融发展规模、金融发展效率、城市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冲击产生的反应。金融发展规模的冲击会使得城乡收入差距在第2到8期产生负响应,即金融发展规模会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但反应较小;金融发展效率对城乡收入差距产生正响应,并且随着期数的增加正响应也增加,说明金融发展效率的冲击会使城乡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城市化的冲击使得城乡收入差距在第1到5期为正影响,5期以后负影响开始逐渐增加,说明城市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为“倒U型”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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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差分解可以反映几个变量对于另一个变量的解释程度。由图2可以看出青海省城乡收入差距除了自身对自身的解释以外,金融发展效率的解释程度随着期数增加到了70%,而金融发展规模和城市化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解释程度均维持在20%以内,其中金融发展规模的解释程度相对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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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证结论
根据上述的向量自回归模型的实证结果,得出结论并分析原因如下。
第一,金融发展规模能缩小城乡收入差距,金融发展规模过去的信息可以预测城乡收入差距的未来信息,其在一定时期内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冲击较小,但贡献度偏低。中国在2000年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2010年做出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金融超市、招商银行、长江证券、保险公司等一系列金融机构火速入驻青海省,同时一系列的金融优惠政策落地实施,青海省的金融规模严重的“扁平化”现象趋缓。2016年青海省被列为唯一的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试点省份,重点改善“三农三牧”、小微企业、贫困人口等薄弱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逐步提升农村牧区的普惠金融覆盖面。西部大开发、普惠金融等举措的实施扩大了金融发展规模,对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起到积极作用,促进了“缓贫效应”,但是金融发展规模的扩张仍然有待加强。
第二,金融发展效率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金融发展效率过去的信息对城乡收入差距具有预测能力,且其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冲击随时间增加越来越大,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贡献也逐步加大。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气候寒冷、地广人稀等特点使得青海省贫困地区的金融交易地点不固定,且金融机构数量较少,容易形成农信社一家独大的垄断地位。一方面,导致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供给不足;另一方面,农村地區的资金转化为储蓄后,金融机构会通过异地放贷等形式,使得信贷资金流向城市,造成了严重的“抽水机”效应。[6]金融发展效率的提高使得更多的农村资金涌向城市,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并且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冲击越来越大。
第三,城市化可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城市化过去的信息能够预测城乡收入差距的未来趋势,其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正向冲击逐渐减少直到产生负反应,对城乡收入差距的贡献较小。目前,青海省的城市化进程处于加速阶段。城市化辐射带动新农村新牧区的建设,构建了农牧业与第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农业体系;青海省强化金融支持城市化建设,为加强新型城市化信贷支持鼓励开发性银行、商业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新型信贷产品。政府出台的新型城镇化政策多措并举,辐射带动农村的生产力和生产要素向城镇转移,提高了城乡居民的收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乡二元结构”问题。
四、普惠金融视角下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对策
根据实证结论从普惠金融的角度提出能够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建议,对于青海省普惠金融措施的完善和“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解决给予一定的启示。
(一)深入普及青海省的“数字普惠金融”模式
金融发展规模的扩大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是利用数字普惠金融,即利用互联网来延伸金融服务的半径;青海省位于高原且交通不便,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能够减少金融服务的人力成本。将ATM机、POS机等移动金融设施设立在青海农村的每一个村庄,建立“社区+数字金融”的模式,同时积极宣传金融知识并培养农村居民使用移动终端消费和借贷资金的习惯。[7]“数字普惠金融”可以增加青海省金融服务的渗透度,扩大金融发展规模。
(二)建立有效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金融发展效率的减缓可以通过普惠金融设立资金回流机制,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青海省的农村地区倾斜。一方面,设立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与财政部门管理的资金存放比例相对等的激励机制,把财政性的资金作为杠杆,增强农村金融机构发放农业贷款的意愿,引导信贷资金更多地回流“三农三牧”。[8]另一方面,通过强制性立法的形式明确金融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如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的存款必须以一定的比例投资于农牧业,来促进青海省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而缩小城乡收入差距。[10]
(三)加强青海省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方面,青海省应当因地制宜,利用特殊的自然环境打造生态旅游、农牧业的养殖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等,同时创新乡村企业的融资模式,以乡镇的中小企业带动乡镇经济发展,提高城镇化的速度;另一方面,政府应当继续建设健全青海省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从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高社会福利,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深入到各个村庄积极宣传金融产品,并给予一定的优惠活动,让农村居民容易获得小额贷款、人身财产的保险保障等。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响应下,青海省新型城市化建设会有效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参考文献:
[1] Greenwood.Jeremy,Boyan Jovanovic,Financial Devel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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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立军,湛 泳.金融发展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三大效应分析及其检验[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6(12):73-81.
[3] 孙光慧,曹丽萍.西北民族地区金融发展与社会公平研究[J].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2):117-125.
[4] 盛佩玲,焦学伟.基于普惠金融视角下的新疆农村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的关系研究[J].区域金融研究,2016(7):75-80.
[5] 王志强,孙 刚.中国金融发展规模、结构、效率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经验分析[J].管理世界,2003(7):13-20.
[6] 张正平,夏 海,芮立平,劉云华.贫困地区普惠金融发展的探索与思考——基于青海省8个区县的调研[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74-81+190-191.
[7] 青海省金融学会课题组,荆海龙.普惠金融视角下的青海省农牧区金融发展研究[J].青海金融,2017(3):29-34.
[8] 董晓林,杨小丽,刘溶溶.政府引导下的农村资金回流机制研究——基于对江苏三个县域的调查[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31-37.
[9] 王术君.引导资金回流农村服务县域[J].中国金融,2013(7):26.
[责任编辑:王 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