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未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居民的签约意愿及需求情况调查
2020-10-13喻晓娇兰麓湾肖文娟李焱梅刘汉林
喻晓娇 兰麓湾 肖文娟 李焱梅 姚 棋 刘汉林 付 玲
1. 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社会医学教研室,四川泸州 646000;2. 西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专业,四川泸州 646000
2016 年,国务院医改办联合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以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我国实施分级诊疗的重要助推力,国内外家庭医生服务的实践证明,家庭医生制度在合理利用卫生资源、降低医疗费用和改善全民健康状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1-3]。四川省从2017 年开始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截止到2018 年初,四川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已经达到54.81%。根据《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2017-2020 年)》文件要求,计划到2020 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因此,在下一步工作中,重点应该放在让未签约家庭医生居民积极签约上。本研究拟通过调查泸州市未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服务的知晓及服务需求情况,为进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完善和发展提供科学建议和参考。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2019 年4 ~6 月采用多阶段抽样方法在泸州市三区四县中选取泸县、江阳区、纳溪区作为样本区(县),然后在每个样本区(县)随机抽取1 个社区,最后从抽取到的3 个社区中采取方便抽样法,选取未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年龄≥18 岁、居住满半年以上且愿意配合调查的居民进行现场问卷调查。
表1 未签约家庭医生居民签约意愿分析
1.2 研究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问卷进行面对面调查。问卷内容包括居民基本情况、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知晓情况、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式和内容的要求等。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EpiData3.1 软件对数据进行双录入整理。应用SPSS22.0 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采用频数、百分比描述对象的一般资料、知晓度、服务需求等;采用单因素分析法分析签约意愿的影响因素,检验水准α=0.05;多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 回归分析,以P <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调查共发放问卷700 份,收回有效问卷607 份,有效回收率为86.71%。在607 名调查对象中,男性215 名,女性392 名;居住地为农村者214 名,居住地为城镇者 393 名;年龄≤ 30 岁 301 名,31 ~ 45岁 157 名,46 ~ 65 岁 97 名,65 岁以上 52 名;文化程度高中或中专及以下414 名,大专及以上193 名;患有慢性病107 名,占17.63%。
表2 变量赋值情况
表3 未签约居民签约意愿影响因素的多因素分析
2.2 未签约居民家庭医生政策知晓度
调查居民中,知晓家庭医生政策的有151 名,知晓率为24.87%。知晓的主要途径依次为:社区宣传栏72 名;电视、广播或报纸54 名;医务人员介绍42 名;网络35 名;亲戚或朋友介绍23 名。
2.3 未签约居民签约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
2.3.1 未签约居民签约意愿及单因素分析 在未签约居民中,有签约意愿的283 名,占46.62%;不愿意签约的47 名,占7.74%;态度不明确需要观望的277 名,占45.63%。签约意愿在年龄、医保类型、慢性病患病情况、家庭医生知晓情况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P <0.05)。年龄大的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意愿更强烈;购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意愿更强烈,患有慢性病的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意愿更强烈,知晓家庭医生政策的居民签约意愿更强烈。见表1。
2.3.2 多因素分析 以未签约居民签约意愿为因变量,以在单因素分析中有统计学意义的年龄、医保类型、是否患有慢性病、是否知晓家庭医生政策作为自变量,纳入多因素Logistic 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年龄、是否知晓家庭医生政策对未签约居民签约意愿有影响。见表2 ~ 3。
2.4 未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需求情况
2.4.1 对服务内容的需求 未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基本服务需求率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免费体检及结果评估(70.02%)、常见病诊疗(65.40%)、建立健康档案(49.59%)。见表4。
表4 未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基本服务需求情况
2.4.2 期待获取家庭医生服务的方式及价格 调查发现,从期望人次看,居民更期望通过电话(48.76%)、家庭医生上门(48.60%)、网络在线服务(40.20%)的方式接受家庭医生的服务,而对于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短信等方式期望不高。
在期待的服务价格方面,32.21% 不能接受家庭医生收取签约服务内容外的其他费用。在能接受收费的居民中,65.26% 能接受100 元及以下/ 次的费用支付,33.75% 能接受 101 ~ 500 元 / 次的费用支付,仅有0.90% 能接受500 元以上/ 次的费用支付。
3 讨论
3.1 泸州市居民家庭医生政策知晓率偏低,但签约意愿较高
调查结果显示,本地调查的泸州市居民对家庭医生政策的知晓度较低,知晓率为仅为24.87%,与邹文峰[4]调查的泸州市中老年居民29.09% 的知晓率相近,但低于广东省佛山市56.11%[5]、山东省临沂市46.22%[6]的知晓率。且居民知晓的途径还是社区宣传栏、医务人员介绍等传统方式为主,网络、电视等媒体方式较少,提示在欠发达地区,居民对于家庭医生的了解还是通过被动的获取为主,主动的了解较少。
另一方面,虽然知晓度较低,但是在了解家庭医生的基本服务内容后,未签约居民的签约意愿达到46.62%,还有大部分居民表示在进一步观察后可以考虑签约。说明泸州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不够深入,宣传方式以被动的宣传栏、宣传册、医护人员宣讲为主,难以覆盖到全人群,特别是卫生服务需求较低的健康人群、青年人群。建议可以采取忘了多媒体等大众喜闻乐见、受众面广的宣传方式,确保对签约服务实质性内容及益处宣传到位。
3.2 居民家庭医生服务的签约受到多重因素影响
研究结果显示,年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度是影响居民是否愿意签约的重要因素。年龄越大的居民签约意愿更强烈,原因可能是因为此类居民对于卫生服务需求较大。根据以往学者的调查结果,≥60 岁的老年人口,在所有签约居民中占比最大[7-8]。而慢病多发于老年人群,慢病患者的日常诊疗要求对价格、就医距离等有特殊要求,而家庭医生费用低廉、方便快捷、可及性高的医疗服务能很好满足慢病患者的卫生服务需求,故年龄是影响居民家庭医生服务签约意愿的重要因素[9]。
其次,居民对家庭医生政策的知晓程度,也会影响其签约意愿。知晓程度越高的居民,签约意愿越强烈,这与Zhang 等[10]的研究结果一致。居民对家庭医生政策的知晓程度受到了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居民自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健康状况、基层就诊经历的等特征[11];二是政府的宣传力度[12]。因此,为提高居民家庭医生服务的签约率,政府应该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宣传力度,并且充分考虑不同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等特征人群的政策接收渠道和各因素之间的交互影响,创新性地扩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真正达到宣传效果,有效改善低知晓率和对政策理解偏差的现象,以提升签约意愿。
3.3 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需求呈现多元化
在服务内容上,居民对家庭医生制定已经推行或未开展的服务有不同程度需求,其中近7成居民有明确要求希望家庭医生提供健康体检及结果评估服务。其次,居民对于常见病诊疗、建立健康档案、慢性病管理几项服务的需求较高,对于预约就诊、心理咨询等服务需求较低。值得注意的是,健康体检、常见病诊疗、慢性病管理在刘薇薇[13]、韩焱等[14]学者对于重庆、合肥等地的需求研究中也是排在前列。说明,这是大部分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的普遍需求。此外,Shang 等[15]的研究也发现,不同的居民因其身体状况、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户籍和个人月收入水平会对家庭医生服务项目有不同的需求。认为签约家庭医生对自身帮助不大、不如大医院完善等原因是居民不愿意签约家庭医生的主要原因[14]。因此在服务项目的设置上,应该对居民的需求做详细调查,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人群,设计多层次、多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让其真正发挥“健康守门人”的作用。
此外,在服务提供形式上,居民也更期望通过电话、医生上门、网络在线服务的方式接受家庭医生的服务,而对于前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短信等方式期望不高。说明相对于其他医疗服务类型来说,居民更期待家庭医生服务在可及性、人性化方面有所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