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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至民国时期山东盐业著述考

2020-10-12纪丽真

盐业史研究 2020年3期

摘  要:明清至民国时期留下了丰富的盐业史料,是研究此时期山东盐业经济的基础材料。其中,除正史类史书和档案资料、方志外,还有专门的山东盐业著述。后者考证源流、记载详细,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但在前人的研究中,或有遗漏,或著者、卷数和版本出现讹误。本文在梳理山东盐业文献书目的基础上,对《明史·艺文志》《千顷堂书目》《清史稿·艺文志》《贩书偶记(附续编)》《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山东文献书目》等相关记载,进行考证、订补,纠正诸多讹误,以利明清经济史的深入研究。

关键词:明清至民国;山东盐业著述;考证中图分类号:G25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864(2020)03—0030—09

因为盐在国计民生中占有重要地位,所以留下了丰富的盐业文献。明清至民国时期,山东是重要的海盐产区之一,因此相关的盐业史料也很丰富。

山东盐业史料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类,正史类文献和档案资料。《明史》中的《食货四·盐法》卷,《清史稿》中的《食货四·盐法》卷,以及《明实录》《清实录》《明会典》《清会典》等文献中,都有关于山东盐法的记载。

第二类,方志类文献。明清至民国所修的地方志,包括山东的通志与其所属府、州、县地方志及其他地方文献中,都有盐业的记载。明清朝的方志中记载尚少,但在民国方志中,一般都有“盐法”的专门记载,如民国《牟平县志》《莱阳县志》《胶澳志》等。

第三类,民国报刊中,也有关于山东盐业的记载。专门的期刊如《盐政杂志》(1912年创刊)、《海王》(1928年创刊)、《全国盐务杂志》《青盐杂志》(1929年创刊)等。

第四类,专门的山东盐业志书。这类盐业志书,分门别类,资料翔实,保留了诸多食盐产运销的史料,是研究山东盐业不可或缺的一手文献。

本文在梳理山东盐业文献书目的基础上,以专门的山东盐业志书、总论类盐书两大类,对《明史·艺文志》《千顷堂书目》《清史稿·艺文志》《贩书偶记(附续编)》《中国盐书目录》①《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山东文献书目》等的相关记载,进行考证、订补,纠正讹误,力求辨正并厘清其作者、卷数、版本、内容及流传情况,以利明清经济史的深入研究。

一、专门的山东盐业志书

明清到民国时期,山东的盐业志书有(明)王贵《山东盐法志》、(明)李开先《山东盐法志》、万历《山东盐法志》、(明)甘一骥《山东鹾议》《山东鹾政》《计部鹾司问答》三书,雍正《山东盐法志》、嘉庆《山东盐法志》、(清)《山东盐法续增备考》,民国《青盐志略》等。

1.(明)王贵《山东盐法志》

明崇祯《清江县志》卷之六《选举》“乡举”条下的表格内,“世宗嘉靖元年壬午”后载有:“王贵,运同,有传。”① 同书卷之七《人物》:

王贵,字道充,嘉靖壬午举人,师事王阳明、湛甘泉。授潮州府同知,袪嚚讼,擒剧贼,升南刑部主事,以善谳称。转盐运司同知,条盐政时宜,商灶赖之。寻致仕。②

雍正《山东盐法志》:“王贵,字道充,江西清江人,举人,嘉靖年分运。盐法旧无志乘,自贵创之。”③

万斯同《明史》卷一百三十四有载:“王贵,《山东盐法志》。字道先,清江人。”④

《千顷堂书目》:“王贵,(著)《山东盐法志》。字道先,靖江人,嘉靖壬午举人,盐运同知。”⑤

据考证,王贵,字道充,清江人。上引资料中,需要勘误的有:万斯同《明史》中的“道先”,应为“道充”;《千顷堂书目》中有两处误,“道先”“靖江”,分别应为:道充、清江;均系形近致讹。

王贵所撰《山东盐法志》,系山东的第一部盐法志书,但未知卷数和详细内容,从“条盐政时宜,商灶赖之”来看,应是一部比较公正、公允的志书,故得到盐商和盐民的信赖。但該书在《明史·艺文志》中未有记载,至今也未见引用⑥。

是书在《贩书偶记(附续编)》《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山东文献书目》中均未见收录,惟《中国盐书目录》有录。

该志在《中国盐书目录》中有记:

见千顷堂书目,贵字道充,江西清江人,嘉靖丙午举人,嘉靖三十三年任山东运同。雍正山东盐法志云,盐法旧无志乘,自贵创之。⑦

2.(明)李开先《山东盐法志》

万斯同《明史·艺文志》载:“李开先,山东盐法志六卷。”⑧

张廷玉等《明史·艺文志》载:“李开先,《山东盐法志》四卷。”⑨

《千顷堂书目》载:“李开先,山东盐法志六卷。”①

以上三种文献所载,撰者和书名相同,但卷数有异,或六卷,或四卷。万斯同版《明史》与《千顷堂书目》所载相同。《千顷堂书目》的四库全书本亦记为“六卷”,但有《千顷堂书目》整理本记为“四卷”②。该志的准确卷数待考。

《中国盐书目录》载:

李开先[明]撰。明史艺文志著录。开先,嘉靖进士,官至太常少卿。千顷堂书目著录六卷。③

关于李开先生平,《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记载:

李开先(1502—1568),明朝文学家、戏曲家,字伯华,号中麓,章丘(今山东章丘)人,嘉靖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④

其中并未提李开先撰过《山东盐法志》,无法确知李开先是否即为山东盐志撰者。

以上两书所记之李开先,同为“嘉靖进士,官至太常寺少卿”,故应为一人。但查《山东通志》及《章丘县志》,均无李开先与《山东盐法志》的相关记载。

因以上记载皆无提及李开先《山东盐法志》一书内容,至今也未见学者引用,故此书是否亡佚、所记内容为何,仍待考。是书在《贩书偶记(附续编)》《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山东文献书目》中均未见收录。

3.万历《山东盐法志》

查志隆撰,谭耀⑤、詹仰庇参修,徐琳续补,四卷,万历十八年(1590)刻本。

据《四库全书总目·山东盐法志四卷》“提要”记载:

明查志隆撰,谭耀、詹仰庇参修。志隆,字鸣治,海宁人,嘉靖己未进士,官至山东布政司左参政。耀,东莞人,万历丁丑进士,官至监察御史。仰庇,安溪人,嘉靖乙丑进士,官至刑部侍郎。是编乃志,隆官山东盐司同知时所作。耀时巡盐长芦,仰庇时为山东按察司副使。正统中,命长芦巡盐御史兼理山东盐法。隆庆五年,又令山东驿传副使兼管盐法,故皆得与志隆裁订焉。⑥

此书,中国国家图书馆所藏明万历庚寅(1590)刻本,只存卷一,《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了此卷一。台湾藏有该志四卷本,亦为万历十八年刻本。据此版本,卷一为图考、山川、政令、职官,卷二为灶课和商课,卷三为疏檄,卷四为公署、人物、艺文。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至今尚能看到的山东最早的盐业志书,《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的卷一,既有缺页,而且图样模糊,不少字漫漶不清,而近年新编的丛书如《山东文献集成》(四辑)⑦中皆无收录其四卷全本,是为一憾。

是书《明史·艺文志》无载,另载有查志隆所撰著作两种:《安庆兵变》一卷,《岱史》十八卷①。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著录为:“山东盐法志四卷。明詹仰庇、查志隆纂修,明万历刻本,存一卷(一)。”② 该书未著录台湾藏的四卷本。

《山东文献书目》收录此书,但作者项为“〔明〕詹仰 、查志隆纂修”③,“詹仰”后漏“庇”字,人名有误。

4.(明)甘一骥撰《山东鹾议》

甘一骥,据雍正《山东盐法志》载:

甘一骥,字德夫,江西南昌人,进士,宽大有智略,由比部临边郡抚辑诸酋长,奇正互用。万历十六年下车,当东鹾凋敝之余,讲求利弊,上诸当道,引目皆清,征输定限,禁止勒索,宽惠边商,其立法较然划一。又捐金修水利,赈凶荒,鹾民尸祝不衰。部使者著其规划,以传于世,曰山东鹾议云。④

万历十五年丁亥(1587)秋八月,赵世卿撰《山东鹾议序》。万历戊子(十六年,1588)冬十月,济南野史光庐撰《山东鹾议跋》。故是书应完成于万历十六年。

《盐政辞典》记有此书,其中有云:“甘一骥撰……万历十六年,官山东都转盐运使。”⑤

5.(明)甘一骥撰《山东鹾政》

万历《山东盐法志》载有万历庚寅年(1590)春,李维桢为该书撰写的序。

6.(明)甘一骥撰《计部鹾司问答》

万历《山东盐法志》载有“万历庚寅仲夏吉临邑”邢侗撰写的《叙计部鹾司问答》,以及“万历庚寅夏济南野史光庐”撰写的《刻计部鹾司问答·序》。“叙”和“序”两文均撰写于“万历庚寅”。据此,是书应完成于万历十八年。

按,以上甘一骥所撰三书,在《明史·艺文志》中均无载,《贩书偶记(附续编)》《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山东文献书目》亦未见收录,但《中国盐书目录》有记,三书均据雍正《山东盐法志》⑥。

据万历《山东盐法志》载,甘一骥于万历十一年任山东都转运盐使司运使,后加升为山东布政使司右参政,综理河工,照旧管运司事。明朝在全国主要盐产区设立都转运盐使司,对盐业进行严格监管。都转运盐使司的长官为盐运使,从三品。运使甘一骥在山东任职期间,正遇上当地盐业凋敝之时,他查找原因,采取措施,争取政策支持,使引目通畅,并禁止官吏勒索,体恤盐商,使盐业得到恢复。他还主持兴修水利,荒灾时救助百姓,故其死后受到祭祀和怀念。由此可见,甘一骥是一位勤政爱民的“父母官”,在百姓心目中有着很高的地位。

7.雍正《山东盐法志》

清莽鹄立总纂,漆绍文等监修,常严立等分修,十四卷,图考一卷,雍正四年(1726)刻本。

是书分诏敕(附前代诏勅)、沿革、疆域、职官、公署、灶籍、商政、法制、禁令、宦迹、奏疏(附勘扎,并附前代奏疏)、古迹、人物、艺文十四门。

《中国盐书目录》载:

莽鹄立总裁,雍正二年鹄立题准修辑长芦山东盐法合志,四年进呈,首列御制序,木刻本。八册。宣统山东通志谓张谦宜撰,未知何所据而云然。①

此書雍正二年始纂修,雍正四年即刻成,前有两序,撰写者分别为曾任过山东盐运使的葛斗南和滨乐分司宋怀金。

该书的纂修者多为山东盐运司的直接管理者。总纂莽鹄立时为长芦巡盐御史。巡盐御史,或称盐课监察御史、盐政监察御史,明时即开始设立,清雍正后一般简称作“盐政”,是户部差遣至各盐区的最高盐务专官,统辖一区盐务,任期一年。各运司和各盐道“皆受成于盐政”。清初差遣的长芦巡盐御史,兼管山东盐运司盐务。

是书记载:“莽鹄立,字卓然,满洲镶黄旗人,雍正元年、二年任,三年升大理寺卿。今升兵部右侍郎,仍管理长芦等处盐政。”②

长芦巡盐御史莽鹄立担任过两届盐政,两度为山东盐政的最高长官,熟悉山东盐务,因此才能任《山东盐法志》的总纂。同治《盐法议略·山东盐务议略》中有载:“山东盐销四省,旧由长芦盐政兼管。”道光十年(1830),朝廷议裁了长芦巡盐御史后,山东盐场于“道光十二年改归山东巡抚兼辖”。这说明,清代山东盐务的最高长官,先为长芦盐政,后为山东巡抚兼管。

明朝在全国主要盐产区设立都转运盐使司,长官为盐运使,清朝因之。该书监修漆绍文,曾在山东盐运使司任盐运使,并且成绩较著。雍正《山东盐法志》卷之十《宦迹》载:

漆绍文,字馥来,江西新昌人,康熙壬辰进士,以监察御史授山东运使,疏商恤灶。逾年,升江苏等处布政使司。

另据嘉庆《山东盐法志》卷十六《职官下》记载:“盐运使,顺治元年至嘉庆十三年,三十九人次。其中,较著者有……雍正二年,漆绍文,江西新昌人,进士。”

由此可见,该书纂修者都有在山东盐运司任职的经历,这就使得该书的文献价值很高。例如,在具体门类上,凡前代能查阅到的资料,悉录于书,保存了前代及当代的重要史料。以第六卷《灶籍》为例,该卷详载当时十场二县各场的灶丁课额、征银则例多寡不等;各场地亩课额以及共征银数、各场草荡滩池和共征银数、各场锅面课额。接下来,该卷考证“灶地、草荡、滩池、锅面”的缘起:

考灶地、草荡、滩池、锅面名目,缘起明初创立盐法。各置场灶于沿海地方,编户于州县而佥民为灶。查有近海地土,区分界画,量给灶户,以为恒产者,名灶地;樵采草刍,煎办盐课者,为草荡;斥卤不毛之地,刮咸取土,盘煎池晒,资以成盐者,为滩池;官锅名虽不同,其为灶户之业,则一也。③

《山东文献书目》收录此书①。

8.嘉庆《山东盐法志》

清满洲吉纶、李如枚监定,崇福督修,嘉应宋湘、严可均等纂,二十二卷,附援证十卷,嘉庆十三年②(1808)木刻本,二十四册。是书二十二卷,共十四门,分别为谕旨、天章、盛典、优恤、律令、场灶、转运、赋课、职官、奏疏、人物、艺文、营建、图识。附编援证十卷,分别为优恤、律令、场灶、转运、赋课、职官、奏疏、人物、艺文、营建十门。

《清史稿·艺文志》著录为:“《山东盐法志》二十四卷,《附编》十卷,崇福等修。”③ 按,“二十四卷”,误,应为二十二卷。

《贩书偶记(附续编)》记为:“山东盐法志二十二卷,附编十卷,宋湘等纂,嘉庆十四年刊。”④

《山东文献书目》收录有以下三种:

《山东盐法志》,二十二卷,(清)宋湘、严可均等撰,清刻本。

《重修山东盐法志》,二十二卷,首一卷附编十卷,(清)李如枚等修,清嘉庆刻本(另一本题崇福等修,清嘉庆原刻本)。

《新修山东盐法志》,二十二卷,附援证十卷,(清)吉纶等奉敕撰,清嘉庆十二年刻本⑤。

按,此三书应为一种,即嘉庆《山东盐法志》。以上所录三书的著者,分别为该书的纂修者、监定者,并非不同的作者。

吉纶(?—1826),嘉庆十二年至嘉庆十六年任山东巡抚,后升工部尚书,任职两年多。

该书的主要纂修者大多在山东盐运司任过职,且功绩显著。监定者之一李如枚、督修崇福,在是书中皆有记载。据嘉庆《山东盐法志》卷十六《职官下》,从顺治元年(1644)到嘉庆十三年,山东巡盐御史共125人次。“其中,较著者有……嘉庆十一年,李如枚,内务府汉军镶黄旗人,二月任。”山东盐运使,从顺治元年到嘉庆十三年,共39人次。“其中,较著者有……嘉庆九年,崇福,满洲镶白旗人,监生。”作为盐业管理者,他们熟知盐业的管理制度、生产、转运、盐课等,这保证了该志具有较高的文献价值。

该书的木刻本,距今已有200余年,仍有存世,且清晰可读,实乃幸事。

9.(清)《山东盐法续增备考》

王定柱编,六卷。是书道光时辑,现存世的为同治三年(1864)重刻本。

《清史稿·艺文志》著录为:“《山东盐法续增备考》六卷,王定柱编。”⑥

林振翰《盐政辞典》著录为:

清王定柱编纂。江南图书馆书目著录是书。共分六卷,卷一盛典及捐输,卷二优恤,卷三帑本利,卷四调剂及展缓课款,卷五盐法条例,卷六附录及部例。嘉庆道光两朝,凡关于山东盐政档案无不胪列,盖备续修志书之用。⑦

王定柱(生卒年不详),号椒园,真定(今河北正定)人,进士,嘉庆时任黑盐井盐课司提举。任内通商恤灶,裕课便民①。

《中国盐书目录》记载:“不著撰人名氏。林振翰《盐政辞典》著录为清王定柱编纂,共分六卷……道光时辑。同治三年崇锡重刻本,十册。”② 按,“崇锡”,误,应为“恩锡”。恩锡时任山东盐运使,是重刻《山东盐法续增备考》的倡导者,并为重刻《山东盐法续增备考》作序。

《山东文献集成》收录该志的山东省图书馆藏本,著者、版本记为“(清)满洲恩锡等辑。同治三年刘清泰等刻本”。此著者著录有误。据重刻《盐法续增备考·序》记载:

予本拟自道光己丑(1829)以次,悉心搜辑彙为一编,祗以鹾政孔棘,补求未遑,继此纂修,冀诸异日。嗣闻续增备考之梨枣,复遗失过半,深懼前志之未偿,而已修者又渐就剥蚀也。遂令引纲总商刘清泰等付诸梓人,广为刊布。

也就是说,恩锡当时本想搜辑资料,纂修自道光九年至同治三年(1829—1864)“三十余载”的山东盐法,但因为公务繁忙,尚未及增补,后闻《山东盐法续增备考》的木刻版渐就剥蚀,于是令当地引商头目刘清泰等出资重刻。

但遗憾的是,该序未提及纂修者。《山东文献书目》录为“(清)恩錫等辑”③,误。

10.(清)《日照盐法考》

丁恺曾撰,一册。宣统《山东通志·艺文志》著录:“日照盐法考一册,丁恺曾撰。”④ 丁恺曾,字萼亭,日照人,清雍正元年(1723)拔贡。

此书《中国盐书目录》有录⑤。

11.(民国)《青盐志略》

吴祖耀撰,一册,民国二十二年(1933)铅印本。是书分十二章,分别为:青岛盐务概略、青岛盐务机关、盐田、盐斤晒制、盐斤、运销及坨地、盐税、青盐与金州盐、永裕盐业公司、精盐、盐商、盐业与他业之关系。附录图表、章则、单照凡三类。该书是关于近代山东青岛地区盐业发展状况的专论,有民国二十二年作者自序。

是书讲述青岛盐务之历史、地理与盐场之沿革,盐务机构之变迁,产销税率之数量,运输之要隘,盐商之情形等。

二、总论类盐书

明清至民国时期的总论类盐书中也有山东盐业的史料,主要有明汪砢玉《古今鹾略》,清同治《盐法议略·山东盐务议略》,民国《盐法通志》和《清盐法志》,史料价值都很大。

1.(明)汪砢玉《古今鹾略》

清钞本,九卷补九卷,均分列九门,分别为生息、供用、职掌、会计、政令、利弊、法律、征异、杂考。

《四库全书总目》著录为:

《古今鹾略》九卷、《鹾略补》九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

明汪砢玉撰。(案,《明诗综》作珂玉,字之误也。)砢玉,字玉水,徽州人,寄籍嘉兴。崇祯中官山东盐运使判官。是书前后两编,卷首皆有自序。《鹾略》九卷,凡分《生息》《供用》《职掌》《会计》《政令》《利弊》《法律》《征异》《杂考》九门,名曰《九府》。《鹾略补》亦按九门分类拾遗。砢玉当明季匮乏之时,欲复汉牢盆之制,而用宋转般之法。(案,般字今案牍皆书为搬,考李焘《通鉴长编》凡转般皆作此般字,砢玉盖因其原文。)其意虽善,而于势恐不可行。其所征引,务为浩博。多搜古典,亦不切后世时势。至旁及遐荒,尤无关于中国之盐政矣。①

《中国盐书目录》“总论类”著录为《古今鹾略九卷》《古今鹾略补九卷》两种,均为崇祯壬申刊本。该目录将卷七《法律》,误为《定律》②。《续修四库全书》《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均著录为《古今鹾略九卷补九卷》,清钞本。

其中,关于山东盐法的内容,可补明代山东盐业志书之不足,如引《山东盐法志》中制盐工艺的记载。据《古今鹾略》“叙”末作者的落款,汪砢玉自称“皇明山东都转运盐使司文林郎”,曾官山东盐运使判官,故其对山东盐业的记载尤可取信。

2.同治《盐法议略·山东盐务议略》

河南密县王守基著,清同治十二年(1873)刻本。林振翰《盐政辞典》记载:“(王守基)清咸丰二年进士,官户部主事,迁云南司郎中,先后在山东司治事者二十年,著盐法议略二卷。”③

《盐法议略》共九篇,首长芦,次山东,次河东,次两淮,次浙江,次福建,次广东,次四川,次云南,约共5万言。作者先后在山东盐运司治事20年。“故事盐法综于山东司,故君于盐务尤习。钩抉发摘,洞悉利弊,综会典则例诸书。益以邸钞奏牍,及近日所闻见,挈其首尾,权其利害,条分缕析,若指诸掌。”④ 以《山东盐务议略》为例,详载了山东引盐票盐课则、行盐地区,引商票商的组成,引票额的加增,正课灶课杂款名目及征收数额,山东各盐场的位置、煎晒盐方法,以及盐的转运。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文中对山东盐务疲敝的原因提出了质疑。

3.民国《盐法通志》

周庆云纂,一百卷。《贩书偶记》著录为:“乌程周庆云纂,民国戊午铅字排印巾箱本。”⑤ 即1918年铅印本。

《中国盐书目录》著录为:“近人周庆云纂。民国三年自序。民国十七年鸿宝斋聚珍第三版。三十二册。”此版本笔者曾亲见,为1928年铅字排印巾箱本。

是志依年代收入史料,同时保留了山东盐业的诸多史料。例如,其卷二十九《场产五·穿筑一》、卷三十三《场产九·制法一》中有关于山东盐滩和制法的详细记载。

4.民国《清盐法志》

张茂炯等纂,300卷附勘误表一卷。《贩书偶记(附续编)》著录为:“吴县张荗炯等纂,民国九年盐务署铅字排印本。”①此版本笔者曾亲见,共为六十四册。

张茂炯(1875—1936),字颂清,亦作仲清,号君鉴,江苏吴县(今苏州)人,光绪三十年(1904)进士,宣统时任度支部司长,宣统元年官盐政院总务所长,民国初任职于财政部盐务署。

该志首通例九卷,下以盐区分述之。“上起顺治,下讫宣统,编年纪事,断代成书”。其中,卷五十至卷七十三共24卷为山东盐务,按照场产、运销、征榷、缉私、职官、经费、建置、杂记八门详细述之。

从上面的盐法关系文献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第一,明清到民国时期专门纂修了诸多盐法志书,这是其他行业所没有的,显示了盐业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地位。正如《清盐法志》所载:“中国产盐特称雄富,尝求之经传,征之载籍,若池若井若鬻海鬻鹾之属互数千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② 第二,这类专门的盐业志书,多为主管盐业的官员“领衔”撰写,如万历《山东盐法志》的谭耀、雍正《山东盐法志》的总纂莽鹄立,时皆为巡盐御史,作为户部差遣至各盐区的最高盐务专官,他们统辖一区盐务,熟悉盐的产运销,从而保证了盐业志书分类设目的科学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从上面的盐法文献中,也可以看出存在的问题。第一,明朝山东盐业文献的流传很不乐观。明朝自1368年建立,距今约650年,但史书的流传却不尽如人意。上文中,明代的五种山东盐业文献,只有万历《山东盐法志》有藏,王贵和山东盐运使甘一骥的四种盐书至今未被学者见到或利用,可能亡佚。第二,因为没有见到一手文献,一些学者在使用文献时,常有讹误。除上文所指出的,今人研究中还常有以讹传讹的现象。如《中国盐业史辞典》有载:“王贵,(生卒年不详)明代官员。字道充,靖江人。”③其中的“道充”和“靖江”,均误,宜更改。故希望明清至民国时期盐业文献的整理和研究,能够引起学者的关注和重视。

(责任编辑:邓  軍)

The Textual Research on the Bibliography of Shandong Salt

Industry Literature From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JI Lizhen

Abstract:The abundant salt industry materials of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nd the Republic of China are the basic materials to study the economy of Shandong salt industry. In addition to history books, archivesand records, the materials also include specialized literature of Shandong salt industry. The latter researches origin, with detailed records, having a great value of historical data. But in the previous studies, some mistakes like omissionor wrong authors, volumes and version occur. By combing the bibliography of Shandong salt industry on the basis of books “History of the Ming Dynasty:Arts and Culture Notes”“Qianqingtang bibliography”“History of the Qing Dynasty:Arts and Culture Notes”“Selling Books (with sequel)”“Chinese Ancient Rare Bibliographies”“Shandong Document Bibliography”and other related records, the author conducted textual research and corrections, in order to facilitate in-depth study of the economic history of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Key words:from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to the Republic of China; Shandong salt industry literature; Textual research

作者简介:纪丽真(1971-),女,中国海洋大学海洋文化研究所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地海洋发展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明清山东盐业与地方社会”(项目编号:18BZS135)的阶段性成果;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四川轻化工大学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项目“山东历代盐业著述考”(项目编号:YWHZ18-03)的结项成果。

①何维凝《中国盐书目录》,初刊于民国三十一年(1942),再版于文海出版社1975年。后者包括初版、续编、增补,本文以此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