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2020-10-12张雄群周彬
张雄群 周彬
关键词: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方法;途径
中图分类号:D630.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0)08 — 0062 — 03
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提升,是凸显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表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作为国家监督体系与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充分履行其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职责。
一、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治理能力不足的主要表现
在这里所讲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主要是指乡镇(街道)纪(工)委,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这对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即思想意识上政治化、组织机构建设上要规范化、队伍建设上要专业化、装备条件上要现代化、工作机制上要科学化。然而,现实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知不到位,缺乏政治高度
有一些乡镇(街道)干部认为基层工作的重心就是发展经济,是第一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应服务于经济发展,是第二位的。还有人甚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可有可无,或者等把经濟搞上去以后再来抓党风廉政建设。这种认知偏差导致有些乡镇(街道)将经济利益作为工作导向,忽视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开展,个别乡镇甚至对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不配合、不支持。还有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错误的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如果抓的紧、查处的党员干部多会影响其声誉,不利于工作的开展等。
(二)组织机构上,力量配置比较薄弱
乡镇(街道)纪(工)委一般是由3至5人组成,主要包括纪委书记、副书记等,从表面看起来完整齐备,但其组成委员却没能起到应有作用。他们大都是其他部门到纪检监察机关兼职冠名,并非专职工作人员,没有从严格意义上去履行纪委监委的工作,大多只是挂名而已,这就使得纪检监察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尤其是办案方面的工作更难展开。同时,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虽然名义是专职,但在实际工作中大多并非专职,他们一般兼任的其他工作都比较多,如乡镇(街道)的维稳、综治、招商等工作,其主要精力都用在了“副业”上,经常忙于迎接各类检查、开会,整得焦头烂额。还因为一些乡镇(街道)的领导干部认为纪监监察干部拥有执纪、执法权,所以往往将一些难办的事情交由他们办理,这使得他们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上的时间和精力非常有限。
(三)大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较低、培训不足
纪检监察工作对纪律性、独立性、专业性要求很高,需要配备熟练业务的专业人士。但目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监察干部大多都是通过交流方式从其他岗位转任过来的,一些“新手”甚至都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对自己新的岗位、职责认识不清、定位不准,熟悉与纪检监察有关的法律、审计和财务知识的人比较少,很难适应工作需要。加上,纪检监察工作所需的知识更新的频率非常高,新的党内法规和法律不断公布和实施,时效性非常强,需要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培训。由于人员办案能力欠缺以及提升速度较慢的问题的存在,对纪检监察工作质量的提高起着严重的制约作用。
(四)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在办案场所缺乏和装备不足问题
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在纪律审查、信访案件处置等方面的机制与制度仍有待加强,有些单位尚未建立符合标准的谈话室和信访接待室。乡镇(街道)纪(工)委也普遍存在着这种情况,部分乡镇(街道)纪(工)委还存在着信访举报渠道不通畅、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另外,乡镇(街道)纪(工)委还存在着纪律审查的数量、质量、安全、效率、效果跟不上目前反腐要求等问题。基层的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等现象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基层反腐败工作仍亟待加强。
(五)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工作机制上缺乏科学性
十八大之后,中央和地方都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提升到了新的高度,但是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仍然存在着力量薄弱、各自为政的现象。专职纪检人员较少,部分纪检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仍有待加强,具体表象为不熟悉业务流程;在原则问题上不敢坚持到底。另外,部分乡镇(街道)纪委监察机关仍存在着办案单打独斗、不主动和其他部门联合、资源不共享的问题。
二、制约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治理能力提升的主要原因
(一)对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认识不到位,缺乏政治站位的高度
有的乡镇(街道)的主要领导不能从政治高度来看待纪检监察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看作是纪委监察机关的事,忽略了自己的主体责任。另外,在当前中国这种区域性竞争的经济体制下,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成为领导政绩的重要体现,导致一些乡镇形成了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局面。
(二)现有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体制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其能力的发挥
根据《党章》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的规定,监督主体与监督客体出现了重叠的矛盾。在当前制度下,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领导,这种双重领导体制在一定意义上限制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职能的发挥。日常监督工作中,“纪委监督同级党委”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难题,纪委监督同级党委难的现象在基层更为突出。对基层纪委来讲,同级党委既是被监督对象,更是其领导者,对基层党委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基层纪委更容易受到权力和人情关系的影响,从而使得职能发挥“失软”。另外,虽然强调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以上级纪委为主,但在实际情况中,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升迁和经济待遇的影响更大一些,这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提高与职能作用发挥最大的制约之处。
(三)纪检工作保护机制不健全,保密意识有待加强
当前,纪检工作保护机制不健全,部分纪检干部在工作开展中存着不敢得罪人、不想得罪人的畏难情绪。怕得罪领导,怕监督上级领导之后领导给自己“穿小鞋”,影响自己的升迁;怕得罪同事,怕监督同事之后自己工作不好开展,影响自己的人际关系。正是这种畏难情绪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基层纪检组织的战斗力,使基层的腐败问题,尤其是一些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微腐败”难以得到及时的查处。
(四)鄉镇(街道)纪(工)委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提升
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对象线索多、涉及面广、案件比较繁杂,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仍存在着案多人少、办案力量薄弱等问题。乡镇(街道)纪(工)委作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面对的反腐败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基层党员干部“微腐败”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办案压力巨大,很少能抽出时间去参加业务能力的培训与提升;另外,基层纪检监察培训机制也尚亟需健全,部分培训费用的报销及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也尚未得到完全保障。这就使得身兼多职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很难抽身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活动,影自身能力的提升。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主动适应目前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党章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任务就是监督、执纪、问责,但是在现阶段,主业缺失、主业不清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乡镇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等本职功能的实现。另外,乡镇纪检组织还存在着监督制约体系不完善以及奖惩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这就造成了部分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不愿意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三、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治理能力,提升反腐败工作实效
在当前治理能力现代化视阈下,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跟群众联系最密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成败直接关乎国家反腐败工作成败的大局,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治理能力对于国家治理水平与的提升与增进普通群众的幸福感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要在思想认识上高点站位,提升政治能力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自身的站位,将党的建设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决定党的建设方向和效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专门的国家监察机关与党的监督机关,始终要将讲政治放在首位,提高自身政治站位,一切从群众利益出发,一切为了群众,坚决同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完善组织结构,增加人员配置
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要增加人员配置。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人员太少不利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乡镇(街道)纪委(工委)副书记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职从事纪检工作。乡镇(街道)纪委(工委)书记人选要选拔那些年轻的、政治素质高的、愿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选。另外,从专业背景上来说,选拔人员要具有法律、审计、财务等专业背景。
(三)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专业培训,队伍建设上要专业化
深入学习最新颁布的党纪国法,从全方位、各角度提升纪检干部专业化能力、信息化时代应变处置能力以及调查研究能力。增强自身能力的基础上,要始终将自身建设摆在机关党建的突出位置来抓。首先要坚持教育从严。坚持正面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宣传相结合,善于利用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以案说法,寓法理于案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知敬畏、守底线、明是非。其次,要坚持管理从严。从工作和生活两个方面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管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坚决调整。第三,坚持监督从严。要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对十八大之后坚持“不收手”的腐败分子要加强查处力度,尽量把腐败问题扼杀在萌芽阶段;要善于整合基层各种监督资源,充分发挥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等监督力量的合力。最后,要坚持问责从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明责、督责、考责、问责机制。
(四)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实现装备条件现代化
虽然目前乡镇(街道)纪(工)委的办案条件、经费保障已经得到了极大改善,但是也应看到部分乡镇(街道)纪(工)委的经费还不能完全得到保障、办案条件也有待加强。要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提出标准化要求,落实办案经费。确保乡镇(街道)纪(工)委有专门的办公场所、有专门办案车辆、有符合标准的纪律审查谈话室、有专用的办案设备,切实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审计机关的办案保障水平。
(五)落实“三转”工作要求,明确主责主业
首先,要健全与完善纪检监察工作体制。可以参考其他国家的反腐败工作经验,基层纪委由上级管理为主的垂直管理体制,便于有效监督。其次,严格划分党委主体责任以及纪委监督责任,并加以明确。提高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促使其认识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历史必然性进一步提高对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重视程度。依法推进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通过定期思想培训,不断加强纪委监督的责任意识,增强他们对工作的使命感从而以更为积极地态度与工作热情为党风廉政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再次,进一步加强三转工作的落实。基层纪委要突出主业,确保中央“三转”要求能落到实处。基层纪委相对应的党委也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基层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发挥具体作用,通过组织、协调、督导等确保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对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结束语
在十九大报告中,中共中央明确强调应将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当前中共中央纪委大力倡导反腐败,地方纪律检查机关积极落实反腐工作的局面下,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方面获得力的很大的成果,然而就实际状况来看,仍可以发现在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面对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必须要不断做出创新和改革,严格遵守党中央的领导政策,有效促进纪检组织的村级延伸,做到从严治党,严厉打击腐败行为,改善基层监察力度,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这样才能够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参 考 文 献〕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 年10 月24 日通过)〔N〕.人民日报,2017-10-29
〔2〕习近平.中共中央十九大报告〔EB/OL〕.http://politics.gmw.cn/2017-10/27/content_26628091.htm.
〔3〕习近平.中共十八届中纪委第六次全会讲话.人民日报.2016-05-03(02).
〔4〕郑机智.浅析当前制约基层反腐的三大障碍〔J〕.廉政瞭望(上半月),2016,(02).
〔5〕黄晓薇.坚决防止“微腐败”成为“大祸害”〔J〕.中国纪检监察,2016,(02).
〔6〕吴蕴真.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纪委效能建设〔J〕.人民论坛,2015,(36).
〔责任编辑:张 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