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
——基于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微观证据
2020-10-10经庭如程紫璇
经庭如 程紫璇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 蚌埠233000)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所依赖的人口红利和丰富资源等优势在逐步减弱,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成为新时代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那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动能从何而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无疑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工具。高质量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加快企业自主创新是核心。
随着中美贸易摩擦升级,同时又面临国内外风险挑战不断升级的复杂形势,我国实体企业成长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制造业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在促进企业发展创新中发挥重要作用。然而,研究与开发过程存在高风险和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制造业企业创新的热情。因此,如何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制造业企业自主创新,进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最具有代表性,本文基于微观主体分别从理论与实证的视角探究政策实施效果。对于政府而言,能够找出政策制定与实施时存在的问题,为所得税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依据;对于企业而言,及时发现税收优惠政策使用过程中的“无效性”,合理运用税务筹划,改变其使用模式。
二、文献综述
国内外学者关于税收优惠对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然而得出的结论却大相径庭,一种是认为税收优惠激励了企业加大创新力度,另一种则是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创新水平的提高作用有限甚至产生抑制作用。
(一)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具有显著的正向激励
查尼茨基(Czarnitzki)等(2011)[1]采用非参数匹配方法,探究对加拿大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给予税收抵免时对企业创新活动产生的作用,实证结果显示享受税收抵免的企业会有额外的创新产出。麦肯兹和瑟顺(Mckenzie和Sershun)(2010)[2]采用动态面板模型研究9个国家直接税收补贴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结果表明,税收补贴不仅能促进企业短期创新投入增加,对于推动企业长期创新投入效果更加明显。储德银等(2017)[3]选取沪市137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研究对象,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得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通过人力资本输出的间接效应不明显,但通过研发投入的间接影响对企业创新具有明显的激励效果。姚林香和冷讷敏(2018)[4]实证分析141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发现,税收优惠政策不仅直接激励企业自主创新,还能使企业增加研发金额、员工等方面的投入,从而间接带动企业创新。
(二)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具有不显著的激励作用
恩格斯和米切尔(Engers和Mitchell)(2005)[5]借助一般均衡模型,研究开放经济条件下税收优惠政策对研发投入的影响,实证结果显示,随着国际研发溢出效应,税收优惠政策可能会减少国内创新。巴加纳和莫宁(Baghana和Mohnen)(2009)[6]利用制造业企业数据对税收优惠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他们认为,研发的估计价格弹性短期为-0.10,长期为-0.14,对于大型企业来说,税收激励相关的无谓损失尤其严重。柳光强(2016)[7]选择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为分析对象,探究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行为的作用机理,结果发现,税收优惠政策无法明显的促进企业创新投入。邓春美和李佩(2015)[8]选取创业板上市公司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税收优惠不能提高企业创新能力,甚至有时会产生抑制作用。李艳艳和王坤(2016)[9]选取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结果表明税收优惠能够降低企业研发风险,转化为企业内部资源,企业研发的积极性增强,但并未对企业实质性创新产生显著的正向激励。
查阅现有研究成果,大部分文献研究税收优惠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鲜有文献将税收优惠类型、企业种类进行细化,本文参考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探讨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对制造业企业自主创新的影响。
三、研究设计
(一)模型设定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探究所得税税收优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以及在产权异质性企业中这种影响的不同。由于传统的OLS回归存在选择性偏误问题,导致回归结果可信度较低,倾向得分匹配法可以恰当的解决这一问题。
PSM法的基本思想是借助匹配倾向值从控制组中找出尽可能与处理组相似的个体,有效地控制与解决选择性偏差以及保证结果的可靠性,最后根据PSM模型估计出政策的平均处理效应及享受政策或不享受政策所产生不同结果的均值。基于此,建立反事实框架模型。
其中,yi表示结果变量,taxpi表示处理变量,y1i代表制造业企业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创新水平,y0i代表制造业企业未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创新水平。为了评价政策效果,需要构造与处理组特征相似但未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的企业。那么,对于每家样本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和未享受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投入差异(ATT)表示为
其中,E(y1i|taxpi=1)表示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企业创新;E(y0i|taxpi=0)表示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未享受优惠政策时的创新情况,这种现象在现实中不存在,因此被学者称为反事实。
倾向得分匹配的关键在于找到与处理组具有相似特征的控制组,进而评估政策效果,PSM法一般使用某函数,借助一维变量进行匹配。本文采用logit模型估算倾向得分。模型如下:
由式(3)中得到的估计系数,计算倾向得分值,将对照组与处理组中分数接近的样本进行匹配,此文章选择一对一近邻匹配方法,并利用其它方法进行实证检验。
(二)研究样本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2—2017年深沪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为分析样本,参考杨晓妹和刘文龙(2019)[10]筛选数据的方法,对研究数据进行以下筛选:(1)剔除金融类、保险类、ST类等企业;(2)删除净利润、营业收入、成立日期为负、缺失重要数据的样本。最终获得4423个研究数据,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主要来自CSMAR、Wind两大数据库,其中企业是否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手动整理而得。
(三)变量说明
1.结果变量
企业创新水平的度量指标多种多样,鉴于数据的易于获取性与真实性,本文挑选企业研发投入和研发投入强度两个指标测算企业创新水平。
2.处理变量
本文选取企业是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作为处理变量,处理组为企业享有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控制组则为企业未享有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
3.匹配变量
参照黎文靖和郑曼妮(2016)[11]设定的控制变量,本文选择的匹配变量具体设置如下:企业规模、企业年龄、企业盈利能力、企业偿债能力、企业固定资产规模、企业资产收益率、产权性质。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表1 变量定义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本文通过剔除部分数据,最终选取了4,423个研究样本,描述性统计特征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表1 呈现的描述性统计大概了解各变量的基本特征,表2中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最大值、最小值各自为11.139和23.121,说明企业间的创新投入差距明显、创新水平高低不一。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均值等于0.771,表明研究样本中一半以上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规模、企业年龄最大值与最小值之间具有一定的差异。企业盈利水平2015-2017年间的均值分别为0.096、0.092、0.090,盈利能力有微弱下降,但与我国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产权性质的均值是0.304,说明非国有企业在选取的样本中占据多数。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与企业创新的全样本回归分析
1.logit模型回归分析
参照梁俊娇和贾昱晞(2019)[12],本文利用目前最常用的logit模型估计样本的预测概率,即倾向得分。表3中logit回归结果涵盖全部研究样本,即全样本回归。下表中估计结果显示大部分P值等于0,匹配变量在1%水平上显著,因此本文选取的匹配变量对于处理变量具有显著影响。
表3 logit模型回归结果
表4 PSM估计结果
2.PSM的处理效应
本文选用一对一近邻匹配法进行研究,得到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平均处理效应。从表中看出,研发费用及研发投入强度平均处理效应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且两者的值都大于0。估计结果表明,与控制组相比,处理组的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强度更高,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能够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力度,说明政策有效地发挥作用。
3.平衡性检验
为检验匹配后的样本是否满足PSM法中条件独立性假定,对匹配后结果进行了平衡性检验,此检验要求匹配后的处理组与控制组标准化偏差减小,邵敏和包群(2011)[13]采用Rosenbaum和Rubin的观点,认为控制变量的标准偏差在20%范围内说明变量选择恰当。
表5 显示了平衡性检验结果,观察上表,匹配前全部匹配变量之间差异明显,且在1%水平上显著,观察匹配后的变量,处理组、控制组在均值方面,差异大幅度缩小,匹配后全部协变量标准化偏差下降至10%范围内,根据表中P值,除变量企业盈利能力外,其他匹配变量均不具有显著性差异,而企业盈利能力变量也只在10%水平上显著性,在5%、1%的水平上均不存在明显差异,大体上消除处理组、控制组之间个体特征。
(三)产权异质性下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与企业创新的分样本回归分析
企业税收负担过重会对企业开展创新活动产生抑制作用。现如今,面临着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创新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动力来源,减税是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有效手段,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对于产权异质性的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究竟如何?本文参考陈洋林等(2018)[14]的研究,根据产权性质的差别将制造业企业划分成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建立模型对上述提出的问题进行探究。
表5 平衡性检验结果
本文使用一对一近邻匹配法,依次分年度进行匹配。表6中展现了各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平均处理效应估计结果,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12-2017年间税收优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平均处理效应均为正数,表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确实能够激励制造业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创新力度。根据表中数据,国有企业在研发资金投入方面显著高于非国有企业,而在研发投入强度方面国有企业却不及非国有企业,原因是国有企业资金充裕且易于融资,有大量的资金投入研发环节,非国有企业资金有限,融资困难;但非国有企业在创新方面“热情高涨”,国有企业有政府在背后的财力支持,创新的积极性低于非国有企业,合理解释了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的相对值较弱。研发投入强度是相对量更能体现企业的创新力度,因此,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对制造业非国有企业创新影响更有利。这一结论为政府制定税收优惠政策提供有力依据。
表6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对产权异质性企业的平均处理效应(ATT)
(四)稳健性检验
上文中全样本分析时采用的是一对一近邻匹配,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强度的平均处理效应(ATT)为正,表明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实质性创新了。为证实结论的可信赖性,采取多种PSM法检验实证结果(见表7)。
表7 匹配方法的稳健性检验
本文采用常见的四种实证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检验结果与上文中采用一对一近邻匹配估计的结果相似,由此证实了估计结果的可靠性与稳健性,
同时也说明了国家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取得有效成果,鼓励了企业实质性创新。
五、结论与建议
纵观2019年国际环境,风险和挑战不断,经济增长处于瓶颈期,经济增速回落,此时中国同样面临着中美贸易摩擦跌宕起伏、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结构性矛盾问题,改善经济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无疑是稳定经济发展的有效渠道。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发展,催生了很多新产业、新模式,同时也迫使制造业企业去完成技术改革与创新,加快产业结构升级的步伐。面对复杂的经济发展形势,国家给予创新型企业更大程度的财税支持,通过政策扶持鼓励开展创新活动。然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激励制造业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了吗?以及政策在产权异质性企业中是否有所不同?本文以深沪A股制造业企业数据为分析样本,采用PSM法进行实证探究发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能够促进制造业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鼓励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同时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于非国有企业的作用效果强于国有企业,即非国有企业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更加“敏感”。基于研究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放低制造业“创新型”企业的所得税优惠门槛。一般均能有效地促进企业研发、创新,但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制约因素多、门槛高,只有较少的企业能享受到优惠政策,考虑到创新具有高风险、耗时长、不稳定等特征,应当放低所得税优惠政策门槛,引导更多的企业参与到研发创新活动中,促进优惠政策更大范围的发挥其作用。
第二,继续增强税收优惠扶持力度,不断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实证结果显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促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及投入强度。在支持创新驱动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财政补贴是短期的,而创新是长期的,税收政策在这方面应当有更多的拓展空间。比如,丰富税收优惠政策的措施和形式及持续扩大税收优惠规模范围。
第三,切实减少非国有企业的税收负担,激励企业自主创新。从实证估计结果来看,非国有企业的创新动能和欲望高于国有企业,然而在享受政策优惠等方面,非国有企业身处不利地位。所以,要重视对非国有“创新型”企业的税收扶持力度,减少或取消对国有“伪创新型”企业的财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