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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侯庄组汉、晚唐至五代墓葬发掘简报

2020-09-26南京博物院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东南文化 2020年4期
关键词:底径肩部墓葬

南京博物院 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内容提要:侯庄组墓地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城北乡,是一处沿用时间较长的古代墓地。此次发掘共发现10座汉代墓葬和160座晚唐五代墓葬。其中晚唐五代墓葬排布规律,具有公共墓地性质。这批墓葬的发现为研究古代扬州城市规划、墓葬习俗、社会风貌等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侯庄组墓地位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城北乡三星村境内,现物港路以南、秋实路以北、三星路以东、太平路以西(图一)。地理坐标为北纬32°26 10,东经119°27 30,海拔约15米。总用地面积107749平方米,属于黄色黏土堆积形成蜀冈丘陵地带,地势高亢,起伏较大。2015年12月至2016年8月,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配合佳家花园第五期安置房建设工程对地块进行了先期考古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现将这批墓葬简报如下。

本次发掘共清理墓葬170座,大致分为东、西两个墓葬区(图二)。地层堆积主要包括两层。

①层,距地表0~30厘米,为近现代堆积,含植物根系及垃圾堆积。

图一// 侯庄组墓地位置示意图

②层,距地表30~60厘米,为浅灰色黏土层,土质较致密,颗粒物较细小。汉代和唐五代时期墓葬均开口于②层下,但少见打破关系。

②层下为生土,距地表60厘米以下,黄褐色黏土,土质致密。

由于这批墓葬年代跨度较大,故分为汉代和晚唐至五代两个阶段加以介绍。

一、汉代墓葬

(一)墓葬形制

此次发掘的汉代墓葬共10座,大多位于墓葬区东部,分布较为集中。墓葬方向接近正东西和正南北两个方向。绝大多数为中小型墓葬。按照墓室构筑方式,可将墓葬分为砖室墓和竖穴土坑墓两类,以竖穴土坑墓为主。现以部分典型墓葬为例介绍如下。

1.砖室墓

1座。M73,由墓道、主墓室、耳室组成。墓葬上部早期被盗,只保存底部一部分。墓葬全长6.55、宽1.78、残高0.53米,墓向97°(图三)。墓道近长方形,略弯。长2.3、宽0.76~0.94米。墓室为长方形。长4.25、宽1.34米。耳室为长方形。长0.98、宽0.67米。墓砖三横一丁砌筑,底部铺席纹砖。砖素面无纹,规格26×12.5×2.3厘米。墓室中部随葬器物7件,有铜钱若干、红陶罐3件、煤精羊1件、铁剑1件及硬陶罐片若干。铁剑残损严重。

图二// 墓葬总平面图

图三// M73平、剖视图

图四// M165平、剖面图

2.竖穴土坑墓

共9座。平面呈长方形,在坑口底部放置木椁、木棺等葬具,设置头厢等墓葬内空间。其中M149、M150残毁严重,埋葬人数及棺椁结构不详。其余7座墓葬按照埋葬人数分为合葬和单人葬两种形式。

图五// M148平、剖面图

图六// M128平面图

图七// M4平、剖面图

(1)合葬 1座。在墓葬内木椁上并列放置两具木棺,为夫妇合葬墓。

M165,竖穴土坑墓,墓向187°(图四),墓葬开口呈长方形,长2.75、宽1.7、深0.74米,四壁略倾斜,底部略收缩。墓葬内填青膏泥。墓穴底部放置木椁一具、木棺两具,材质为杉木。因顶部遭破坏,椁和棺只保存近底部。椁长2.5、宽1.33、底板厚0.04米。两具木棺东西并列放置。东棺长1.9、宽0.55米。西棺长1.9、宽0.48米。椁南侧形成足厢,头厢长1.3、宽0.56米。西棺内放置铜钱、铜带钩、铜镜各1件,铜带钩残损严重。足厢内放置釉陶壶、石磨、灰陶灶各1件,另有釉陶器底1件。

(2)单人葬 共6座,按照墓葬结构分为一棺一椁和单棺两种形式。

a.一棺一椁,2座。墓葬底部放置木椁一具,木椁内放置木棺。

M148,竖穴土坑墓,墓向190°(图五)。墓葬开口呈长方形,长3.1、宽1.35、存深1.05米,墓底部与墓口形状尺寸相同,四壁笔直。墓穴底部放置木椁与木棺各一具,材质均为杉木。椁长2.6、宽0.84、高0.75米。木椁周围填充青膏泥。椁盖板严重朽蚀,只存留若干散乱木板。木棺放置于木椁内,保存完好。棺长2.08、宽0.56、高0.45米。棺椁侧板与挡板间以榫卯固定。棺底部放置木梳和铜镜,木梳严重残损。椁内放置石磨、红陶壶、灰陶罐、灰陶灶各1件。

图八// 出土陶器

M128,竖穴土坑墓,墓向14°(图六)。墓葬开口呈长方形,长2.9、宽1.05、深0.55米。墓底部形状尺寸与墓口相同,四壁笔直。墓内填青膏泥。墓底部放置木椁1具,残存近底部,材质为杉木。椁长2.62、宽0.82、残高0.31、底板厚0.02米。椁正中放置木棺1具,杉木质。棺长1.98、宽0.4、棺底板厚0.03米。棺内放置铜镜、铜钱各1件。椁北端为一头厢,头厢内放置灰陶灶、灰陶缸、灰陶盏、灰陶釜、陶器底、红陶壶各1件,灰陶罐2件。

b.单棺,4座。在墓葬底部放置木棺一具。

M4,竖穴土坑墓,墓向252°(图七)。墓葬开口呈长方形,底部形状尺寸与墓口相同,四壁笔直。长2.38、宽0.8、深1.05米。墓内填青膏泥。墓底部放置木棺1具,残存近底部,材质为杉木。棺长1.7、宽0.7、残高0.12、底板厚0.02米。棺内出土铜钱。墓西部为一头厢,头厢内放置红陶罐、灰陶灶、石磨各1件,均遭严重破坏。

(二)出土遗物

10座汉代墓葬出土随葬品56件,其中部分器物残碎不能修复。主要分为陶器、铜器、石器等。现选择保存较好的器物介绍如下。

1.陶器

共9件。器形有壶、罐、灶。质地分为灰陶、红陶、釉陶。

壶 4件。M159︰2,圆唇,喇叭口,高束颈,溜肩,鼓腹,平底。肩部饰一对桥形耳。颈部饰一周水波纹,肩部饰两组凹弦纹,肩部以下存轮制旋纹。灰褐色胎。肩部施青釉,釉层较薄,严重脱釉。口径9.9、腹径15.3、底径9、高19厘米(图八︰1)。M166︰5,圆唇,喇叭口,高束颈,溜肩,鼓腹,矮圈足。肩部有一对叶脉纹桥形耳。颈部饰一周水波纹,肩部饰两组凹弦纹,肩部以下存轮制旋纹。灰褐色胎。肩部施青釉。口径13.3、腹径23.6、底径13.3、高30.3厘米(图八︰2)。M165︰5,圆唇,喇叭口,高束颈,溜肩,鼓腹,矮圈足。肩部有一对桥形耳。颈部饰一周水波纹,肩部饰两组凹弦纹,肩部以下存轮制旋纹。红褐色胎。肩部施青釉,釉层薄厚不均,局部脱釉,有流釉现象。口径13.4、腹径20.4、底径11.8、高28厘米(图八︰3)。M128︰7,方唇,侈口,束颈,溜肩,鼓腹,平底微凹。肩部饰一对桥形耳。颈部一圈凹痕。红陶质,表面施灰色彩,严重脱落。口径13、腹径22、底径13.8、高28.6厘米(图八︰4)。

图九// 灰陶器

罐 1件。M166︰6,夹砂灰陶。圆唇,侈口,束颈,溜肩,鼓腹,平底略凹。肩部一对叶脉纹桥形耳。通体存轮制旋纹。口径8.5、腹径11.5、底径6.6、高8.9厘米(图八︰5)。

灶 1件。M128︰3,泥质灰陶。灶平面呈舟形,两端平切,两侧略鼓。灶面三个火眼,呈一字形排列,由左至右分别放置陶罐、陶甑、陶罐各1件。总长24、两侧宽8.8~12.8、中间宽14.6、高11.6厘米(图九︰1;彩插二︰3)。

1.青瓷碗(152︰2)

2.酱釉四系瓷罐(M152︰1)

3.陶灶(M128︰3)

4.锡梳(M16︰7)

5.柏人俑正、背面(M143︰3)

缸 1件。M128︰8,泥质灰陶。平沿,敛口,弧腹,平底。口径7.6、底径5.8、高5厘米(图九︰2)。

盏 1件。M128︰9,泥质灰陶。圆唇,敞口,斜弧腹,平底。口径6.8、底径5.4、高2.4厘米(图九︰3)。

釜 1件。M128︰10,泥质灰陶。圆唇,敛口,溜肩,鼓腹,饼足。口径5.6、腹径7.2、底径5.4、高6厘米(图九︰4)。

2.铜器

共15件。种类有钱币、铜镜、带钩等。

钱币 10件,主要包括五铢和大泉五十两种。M165︰1,五铢钱。钱径2.3、穿1.1厘米(图一〇︰8)。M128︰2,大泉五十。直径2.3、穿1厘米(图一〇︰7)。

铜镜 4件。四乳四虺纹镜,2件。M128︰1,圆形,圆钮座。圆座外有四组回旋线条纹、四组短竖线纹及一周凸弦纹。两组细短斜线纹圏带内为主纹。主纹是四乳与四虺纹相间环绕。四乳带圆座,四虺呈钩形躯体,两端同形,在躯体两侧各有一只鸟。直径8.8厘米(图一〇︰1)。日光镜,2件。M165︰3,圆形,圆钮座,两周短弦纹之间有铭文。铭文为“见日之光,天下大明”,每二字以符号间隔。直径6.4厘米(图一〇︰2)。

带钩 1件。M165︰2,锈蚀严重,钩首不存,钩背面有一圆钮。残长5.6、宽5.1、钮直径1.3厘米(图一一︰2)。

3.石器

石磨 3件。M165︰6,磨体呈圆形,上下两扇组成,上扇中心凿两个左右对称的方形孔,方孔周围一道圆形隆起。白沙岩质。直径21.4、通高6.9厘米(图一二︰1)。M148︰3,磨体呈圆形,上下两扇组成,上扇中心凿两个左右对称的方形孔,方孔周围刻一道圆形凹槽。白沙岩质。直径12.8、通高5.3厘米(图一二︰2)。

4.其他

煤精羊 1件。M73︰5,羊身伏地,颈部略后倾,双目平视前方。羊角位于头两侧,刻细纹。羊背部刻一道凹槽。腹部有一柱状穿孔。材质为煤精。通体乌黑发亮,线条流畅,造型生动。长2.8、宽1.9、高2.1厘米(图一一︰1)。

二、晚唐至五代墓葬

此次发掘唐至五代墓葬共160座,集中分布于东西两个墓葬区。墓向主要为东南、西南。绝大多数为中小型墓葬,按照墓葬构筑方式可分为砖室墓和竖穴土坑墓两类,以竖穴土坑墓为主。现以部分典型墓例介绍如下。

(一)墓葬形制

1.砖室墓

共5座。墓葬顶部遭严重破坏,只保存墓葬底部。这些墓葬均先挖一平面近梯形的坑口,在坑内砌筑砖室,坑口略大于墓室。仅残余底部铺砖,葬具不存。按照结构分为单室砖墓和双室砖墓两类。

(1)单室砖墓

共2座,墓葬内只构筑一个墓室,墓室平面呈船形,两端窄,中部略鼓。无墓道。

图一二// 汉墓出土石磨

M70,墓向143°(图一三)。墓坑平面近长方形而中间略鼓,长4.03、北端宽1.12、南端宽1.34、中部最宽处1.39米。因墓葬顶部被破坏,残存深度0.62米。四壁笔直,墓葬内填花土。墓室砖壁紧贴坑口,东侧平直,南北两侧略有弧度。坑口底部南北及东侧单砖错缝平铺8层,之上砌砖遭到破坏。墓砖规格26×10×4厘米。未见葬具及随葬品。

(2)双室砖墓

共3座,墓葬内构筑两个左右平行的墓室。墓室平面呈腰鼓形,有斜坡状墓道。

M119,墓向 352°(图一四)。墓葬长3.84、北端宽2.44、中部最宽处3.05米,开口距地表1.3米,深0.54米。南部有二墓道,东墓道长2.47、宽1.05米,西墓道长2.04、宽1.05米。M119为夫妇合葬双砖室墓。东砖室长3.78、南侧宽1.4、高0.18、北侧宽1.04、高0.45米。西砖室长3.7、南侧宽1.48、北侧宽1.25米。墓砖规格28×13×3.5厘米。墓葬遭严重破坏,底部残存墓砖12层。墓室内放置木俑22件,定窑白瓷碗、铜镜、木柱头、木地券各1件,白瓷双耳罐1件,陶罐残片2件。

2.竖穴土坑墓

共155座。土坑墓规模较小,呈竖穴式梯形,多数墓葬坑口长2—4、宽0.7—1.5米。墓内置木棺一具,为前宽后窄的长梯形杉木质棺。一般在棺外前部摆放随葬品。墓葬被盗掘严重,应在下葬后不久即被盗掘。葬具大部分保存很差,少量较好。按照埋葬人数分为一墓一棺和一墓双棺两类。

(1)一墓一棺 共145座,墓葬底部放置木棺一具。

图一三// M70平、剖面图

图一四// M119平、剖面图

图一五// M143平、剖面图

M143为竖穴土坑墓,墓向142°(图一五)。墓葬坑口呈长梯形,长3.74、北端宽1.04、南端宽1.12米。四壁略倾斜内收,内填灰黄色花土。墓坑底部长3.54、宽约0.94米。墓葬底部保存棺床,棺床长3.3、宽0.98米。沿棺床两侧散布两组碎木块。墓底部出土木俑1件。此外,墓葬填土还出土陶罐、铜钱各1件。

M152为竖穴土坑墓,墓向143°(图一六)。墓葬开口呈长方形,长3、宽0.93米。墓穴四壁笔直,底部形状尺寸与墓穴开口相同。墓穴底部放置木棺一具。木棺保存较差,木质朽蚀严重,棺盖板不存,两侧板及挡板只余近底部一部分。棺底板长2.32、宽0.58~0.8米。棺内放置铜钱、铜丝各1件。木棺前放置四系罐及青瓷碗、泡钉各1件,锡器2件,锡器锈蚀严重。

(2)一墓双棺 共10座,墓葬底部放置木棺两具,此类墓葬一般为夫妇合葬墓。

M46为夫妇合葬墓,方向132°(图一七)。坑口近长方形,北侧略凸出,南部长2.41、北部长2.71、西部宽1.33米。墓穴四壁笔直,填土为灰黄色花土,底部稍收缩。墓坑中放置木棺2具,材质为杉木,棺朽烂严重仅保存底板。北棺长2.12、东侧宽0.67、西侧宽0.53米。南棺长2.14、东侧宽0.61、西侧宽0.45米。南棺中放置锡簪1件,锡手镯2件,铜钱18枚。簪与手镯均锈蚀严重。北棺中放置铜钱5枚。

(二)出土遗物

本次发掘的晚唐至五代墓葬,大部分墓葬均遭盗扰。共出土随葬品293件,可分为瓷器、灰陶器、铜器、锡器、漆木器五大类。选择保存较好器物介绍如下。

1.瓷器

共57件。据釉色分为酱釉瓷器、青瓷器、白瓷器。

(1)酱釉瓷器 37件。有四系罐、碗、水盂、粉盒底等。

四系罐 33件。根据系的不同可分为两型。

A型 竖系。2件。又可分为两亚型。

Aa型 1件。四系完全相同。M11︰1,尖唇,侈口,斜沿,沿面内凹,直颈,溜肩,鼓腹,平底略凹。颈部置四竖系,系上饰一道竖凹痕。灰色夹砂胎。口沿至肩部施釉,釉已不存。口径8、底径11、腹径22.2、高34.2厘米(图一八︰1)。

Ab型 1件。相对的两系相同。M15︰2,圆唇,侈口,直颈,溜肩,卵形腹,平底略凹。颈部至肩部置四竖系,相对的两系形态相同,其中一组较粗大,另一组细小。腹部存轮制旋纹。红褐色胎,口沿至上腹部施酱釉,釉层薄厚不均。口径10.4、腹径20.8、底径10.6、高30.4厘米(图一八︰2)。

B型 横系。31件。M152︰1,圆唇,侈口,溜肩,鼓腹,平底略凹。颈部置四横系。腹部存轮制旋纹。灰色夹砂胎。口沿至上腹部施酱釉,釉层薄厚不均。口径10、腹径25、底径10.8、高31厘米(图一八︰3;彩插二︰2)。

碗 1件。M47︰1,尖圆唇,斜直腹,平底略凹。底部存留支钉痕迹。灰白色胎。器身施酱釉不及底。口径14.7、底径7.5、高5.4厘米(图一九︰6)。

图一六// M152平、剖面图

图一七// M46平、剖面图

水盂 2件。M25︰1,圆唇,溜肩,鼓腹,腹部四道纵凹槽,饼足略凹。胎灰白色。口沿至上腹部施酱釉,脱釉严重。口径3.2、腹径6.6、底径3.2、高4.3厘米(图二〇︰4)。M61︰2,圆唇,溜肩,垂腹,腹部四道纵凹槽,饼足略凹。胎灰白色。口沿至腹部施酱釉。口径 4.5、腹径 7、底径 3.7、高5.2厘米(图二〇︰5)。

粉盒底 1件。M83︰1,子母口,盒盖不存。直口,上腹部竖直,下腹部弧形,矮饼足略凹。灰白色胎。腹部施酱釉,口沿及近底部不施釉,严重脱釉。口径6.1、腹径7.8、底径3.7、高4.1厘米(图二〇︰1)。

(2)青瓷器 14件。有碗、钵、粉盒盖等。

碗 11件。根据底部的不同可分为三型。

图一八// 唐、五代墓出土陶瓷器

A型 平底。2件。M152︰2,圆唇,敞口,微弧腹,平底略凹。内壁底存留一圈支钉痕迹。灰白色胎。青釉,内壁施满釉,外壁施釉不到底,有流釉现象。口径14.2、底径7.5、高4.9厘米(图一九︰1;彩插二︰1)。

B型 饼足。4件。根据口部不同可分为两个亚型。

Ba型 葵口。1件。M59︰2,敞口,尖唇,微弧腹,底部略凹。白色胎。青釉,内壁施满釉,外壁施釉不到底。口径13.2、底径3.1、高4.5厘米(图一九︰2)。

Bb型 圆形口。3件。M1︰1,敞口,尖唇,弧腹,底部略凹。白色胎。青釉,施釉不及底,有流釉现象。口径16.2、底径6.2、高5.6厘米(图一九︰3)。

C型 圈足。5件。根据口部不同可分为两个亚型。

Ca型 葵口。1件。M10︰1,圆唇,敞口,弧腹,圈足。六瓣葵口,与葵口相对出六道筋。灰色胎。器身内外施青釉。口径20.8、底径7.8、高7.1厘米(图一九︰4)。

Cb型 圆形口。4件。M35︰1,尖唇,敞口,弧腹,圈足。器内壁刻划缠枝花纹。白色胎,内外壁施青釉。口径15、底径5.5、高6.9厘米(图一九︰5)。

钵 1件。M64︰1,圆唇,侈口,折沿,斜弧腹,平底略凹。灰色胎。绿釉,内壁施满釉,外壁施釉不到底。口径24.4、底径11.8、高11.1厘米(图一八︰7)。

粉盒盖 2件。M43︰2,覆钵形,顶平,直沿。内外壁满施青釉。口径4.4、高1.3、顶部直径2.8厘米(图二〇︰3)。

(3)白瓷器 6件。有粉盒底、碗、双耳罐等。

粉盒底 4件。M97︰1,子母口,盒盖不存。口部微敛,直腹,圜底。灰色胎。器内壁及口沿以下施白釉,布满开片,口沿不施釉。口径6.9、腹径8、高3.3厘米(图二〇︰2)。

碗 1件。M119︰8,圆唇,敞口,弧腹,饼足。器身内外施白釉。口径15.3、底径6.7、高4.6厘米(图一九︰7)。

图一九// 出土瓷器

双耳罐 1件。M119︰20,圆唇,侈口,束颈,筒状身,斜直腹,平底。肩部贴一对近圆形耳。红褐色胎。施一层灰白色薄釉,釉质差,不及底。器身有刮修痕迹。器底有支钉及旋割痕迹。口径9.4、通高15、底径7.9厘米(图一八︰4)。

2.灰陶器

7件。有灰陶罐、砚等。

罐 5件。M18︰2,圆唇,侈口,束颈,溜肩,鼓腹,平底。肩部有一道凹痕。灰色胎,质细腻。口径14.8、腹径18.8、底径12.1、高26厘米(图一八︰5)。

砚 2件。M48︰1,砚面呈风字形,砚首、尾微弧,砚首较窄,砚尾略宽。砚堂呈斜坡状,首低尾高,砚尾部下附两梯形足。砚长6.9、砚首宽4.2、砚尾宽5、高2.1厘米(图一八︰6)。

3.铜器

共74件。种类有钱币、铜镜、铜丝等。

铜镜 1件。M119︰9,圆形,圆钮,宽缘。环绕镜钮浮雕有追逐嬉戏状的双狮。镜身破裂。直径8.9厘米(图一〇︰3)。

钱币 72件,主要为开元通宝,少量乾元重宝、太货六铢及五铢钱。M44︰3,开元通宝。背面“一”字。直径2.5、穿0.7厘米(图一〇︰9)。M127︰5-1,开元通宝。钱径2.4、穿0.7厘米(图一〇︰10)。M127︰5-3,太货六铢。直径2.5、穿0.9厘米(图一〇︰11)。M127︰5-2,乾元重宝。直径2.6、穿0.7厘米(图一〇︰12)。M126︰5,五铢钱。直径2.4、穿1厘米(图一〇︰13)。

铜丝 1件。M152︰7,器表锈蚀,呈团状。长5.2、宽1.5、直径0.05厘米(图一一︰3)。

4.锡器

共34件。有铺首、梳、泡钉、手镯、饰件等。

铺首 7件。M43︰3,平面呈六边形。铺首中央浮雕兽面,犄角上挑,眉脊倒竖,圆形眼,鼻有双翼,单排牙齿。兽面外侧饰一周变形云纹。宽8.6、高8.8厘米(图一〇︰4)。

梳 4件。M16︰7,平面呈风字形,共28个齿,长度相等。梳首装饰三道连珠纹,半月形区域内刻缠枝花纹。长6.4、宽5.4~8.7厘米(彩插二︰4)。

手镯 2件。M152︰3,残断,截面扁圆形,锈蚀严重。直径6.5、宽0.7厘米、厚0.1厘米(图一一︰4)。

图二〇// 唐、五代墓出土粉盒和水盂

泡钉 18件。M145︰1,平面圆形,背面浮雕旋涡纹。直径2.4厘米(图一〇︰6)。

饰件 3件。M127︰1,残缺,弧形,背面边缘两组连珠纹,中间一道连续的纹饰。长7.5、最宽处1厘米(图一〇︰5)。

5.漆木器

26件。木器种类有木俑和买地券等。漆器仅出土1件,为漆盒。

木俑 23件。俑全部为站立姿势。木俑刻划粗略且朽烂严重,多数俑面容及服饰均模糊、不能分辨,均未见彩绘纹饰等。按照姿势及衣着等分为7类。

第1类:10件。直立站姿,双手拱于胸前。头部圆弧状发饰,服饰刻划略有差别,基本为宽袖长袍,近底部收束。M119︰15,长29、宽6厘米(图二一︰1)。

第2类:5件。直立站姿,双手拱于胸前。着长袍,从胸部垂至脚部,底部无收束。M119︰1,长22、宽4厘米(图二一︰2)。

第3类:3件。直立站姿,一手上曲,一手垂于体侧。着长袍,腰部明显紧勒。M119︰4,长21、宽6厘米(图二一︰3)。

第4类:1件。侍女俑,直立站姿,双手拱于胸前。头梳髻鬟,着襦衫及长裙。M119︰5,长28、宽7.3厘米(图二一︰4)。

第5类:2件。整体形态较纤细,直立站姿,双手拱于胸前。似着宽袖长袍,长袍下部呈三角状,腰部收束,底部宽松。M119︰26,长20、宽4.9厘米(图二一︰5)。

第6类:1件。头戴幞头,身着长袍,双手合于胸前。M119︰14,仅存上半身,长25、宽9.2厘米(图二一︰6)。

第7类:带字柏人俑。1件。M143︰3,男俑,文官造型,扁圆状,头戴梁冠,着V领宽袖长袍,双手拱于胸前。体态修长,五官清晰,眉目低垂,神态安详。柏人正面墨书两列,反面墨书四列。背面文字自左向右书写,因字数太多,背面四列写满后又转至正面右手侧续抄一列,共有五列。正面墨书:当之,急急如律令。勑!四方有呼,中央应之。反面墨书:上勑蒿里父老、丘墓丈人、安都承(丞)相、武姨(夷)王,奉为亡人下世日辰时于家内长幼若有呼□(敢?救?教?)□(侯?懂?憧?)置柏人一枚墓中,有凶神来呼家内妻子、男女、孙幼、六亲、眷属者,一仰柏人。长34、宽5.2厘米(图二一︰7;彩插二︰5)

柱头 1件。M119︰16,整体呈球形,顶部凸起,底部平。直径4.8、高7厘米(图二二︰2)。

买地券 1件。M119︰17,木质,破裂为两片。出土现场可辨识出墨书“青龙”“白虎”等字迹,现已无文。长38、宽30厘米(图二二︰1)。

图二一// 唐、五代墓出土木俑

漆盒 1件。M122︰1,残损较严重,仅存底部。器形应为漆盒。器底部朱书“曹敖上牢”(彩插二︰6)。

三、结语

1.墓葬年代

本次发掘的170座墓葬中出土器物虽然没有纪年文字,但墓葬形制以及出土遗物皆具有时代特点,为其相对年代的推断提供了依据。M4、M73等十座墓葬出土的灰陶罐、灰陶灶、釉陶壶、石磨、五铢钱等为汉代典型器物,因此这十座墓葬时代为汉代。其中M148出土四乳四虺铜镜为西汉中晚期所常见。M4、M73、M128、M159、M165五座墓葬均出土大泉五十,其年代应在王莽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之后。

本次发掘的其余160座墓的墓葬形制及器物特点具有晚唐五代特征。墓葬中出土开元通宝、乾元重宝等钱币为唐代典型器物。出土酱釉瓷水盂(M25︰1)与镇江唐墓出土水盂(M12︰7)形制相同,出土四系瓷罐(M152︰1)与镇江唐墓出土M20︰2形制相同[1]。M119出土铜镜(M119︰9)与扬州秋实路五代康周行墓出土铜镜(M5︰10)形制有差异而纹饰完全相同[2]。此外,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曾在侯庄组墓葬区周围发现李娀墓、钱匡道墓等具有纪年文字的晚唐至五代时期墓葬[3]。因此,判断侯庄组墓葬时代为晚唐至五代时期。

图二二// 唐、五代墓出土木器

2.公共墓地问题的讨论

侯庄组墓葬区唐至五代墓葬多排列有序,墓向多东南,少量西南,墓葬间距均匀,据统计绝大多数相邻墓葬间距在0.5~1米。墓地共160座唐至五代墓葬,排列密集,但无一例打破关系。可见,整个墓地具有统一规划。因此,推断此处墓葬区具有公共墓地性质。墓向的分化或与墓葬中的人群构成有关。通过历年的考古发掘可知,唐代以前东部蜀岗一直是扬州墓葬分布区域之一,但不是主要墓葬区域,直到唐代此处方形成公共墓地。张祜《纵游淮南》:“人生只合扬州死,禅智山光好墓田”[4],指的就是此地。此处地势高敞,枕蜀岗、望运河,是理想的墓葬位置。除此之外还受到社会文化因素的影响,据扬州历年出土的多方墓志中相关内容可知,将墓地置于蜀岗上的广平之处,符合当时丧葬礼仪中的葬地要求。

3.其他认识

侯庄组晚唐至五代墓葬多数具有形制简单、出土随葬品较少、葬具多数遭破坏的特征,这种现象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晚唐至五代时期具有特殊性,朝代更迭频繁、军阀割据混战造成社会动荡不安,在这一时期盗墓成风,无论是砖室墓还是小型的土坑墓,基本都被盗掘。安史之乱后,刘展作乱,扬州长史、淮南节度使邓景山引平卢副大使田神功率兵马讨贼。“神功至扬州,大掠居人资产,鞭笞发掘略尽,商胡大食、波斯等商旅死者数千人。”[5]因此,侯庄组墓葬很可能就是在这一事件中遭到大面积盗掘。另一方面,齐东方指出,此类现象的出现与唐末墓葬变革有关。唐代墓葬存在三次转折,8世纪中期唐代墓葬的变革,甚至可以扩展为中国古代墓葬演变上的大转折,变化的关键,在于整个丧葬中的丧、祭地位被提升,而弱化“墓”这一环节。唐后期的墓葬规模小、形制简陋、随葬品大大减少等特征,其原因不过是采用更为实际的做法,即以大张旗鼓的外在方式,来炫耀自己的权势、孝道等[6]。有学者认为,汉代以后漆器上的朱书“牢”铭特指祭祀之牲肉[7]。依此,侯庄出土漆器(M122︰1)“曹敖上牢”属于以牲肉祭祀的行为。这种助丧习俗与8世纪末唐末墓葬的变革正相合。总之,侯庄组晚唐至五代墓葬中的相关特征正反映了以上两方面的史实。

此外,在M143出土木俑1件,反面墨书四列、正面墨书两列。此件木俑自名为“柏人”,是与道教解除术有关的遗物[8]。柏人葬俗是道教对丧葬礼仪的渗透,反映这一时期扬州乃至长江中下游地区道教的盛行。

本次考古发掘,清理汉、晚唐五代墓葬170座,出土了较多珍贵文物。尤其是揭露出数量众多的晚唐五代墓葬,虽然规模较小且被盗严重,但多排列有序。扬州唐五代大型墓葬区的首次发现,为研究唐末五代墓葬制度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也为研究晚唐至五代扬州墓葬习俗、城市布局、社会风貌等问题奠定了基础。

(附记:本次发掘项目负责人刘刚;参与发掘人员有魏旭、张敏、李久江、韩成龙;绘图罗录会、田松亭、魏旭;照相魏旭、韩成龙;拓片李久江。本报告写作中得到闫璘、秦家林二位的帮助,在此诚挚感谢。)

执 笔:魏 旭 刘 刚 张福泉

[1]镇江博物馆:《江苏镇江唐墓》,《考古》1985年第2期。

[2]南京大学历史学院文物考古系等:《江苏扬州市秋实路五代至宋代墓葬的发掘》,《考古》2017年第4期。

[3]a.刘刚等:《江苏扬州杨吴李娀墓的考古发掘及出土墓志研究》,《东南文化》2016年第3期;b.刘刚等:《江苏扬州出土钱匡道墓志考释》,《东南文化》2014年第6期。

[4]清·彭定求等编:《全唐诗》卷五百十一,中华书局2013年,第5887页。

[5]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卷一百一十《列传》第六十“邓景山”条,中华书局1975年,第3313页。

[6]齐东方:《唐代的丧葬观念习俗与礼仪制度等》,《考古学报》2006年第1期。

[7]李梅田:《“牢”铭漆器考》,《华夏考古》2018年第2期。

[8]王育成:《考古所见道教简牍考述》,《考古学报》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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